聖希拉流之書信或小論
I. 大衛在詩篇(詩十八 5)中榮耀地說道:祂們的聲音傳遍全地,祂們的言語傳到地極。由此可知,既已預備了聲音,即信心的原則,便能達到信心內在且更完美的境界,以免因根基動搖,而受到主責備之聲(路十六 10)的斥責:「人在最小的事上不忠心,誰還把那更大的託付給你們呢?」但由於我們看見有一種確定的形式,是不可逾越的,即猶太人與希臘人(亦即外邦人)之間的差異;我們首先要闡明這差異:對於猶太人,我認為除了相信耶穌基督是神的兒子之外,無須再信其他;藉著祂,以色列全族得救,外邦人也奉祂的名受洗;至於其餘的,他們已透過律法和先知知曉了。然而對於外邦人,他們所面臨的勞苦更為真實且重大,必須以這樣的順序來接納與教導:首先,他們必須從心底深處棄絕偶像以及人類的一切私慾;如此,在根除並拔除邪惡之後,良善與虔誠的種子才能在心中播種:這就是相信有一位神,並敬畏祂。其次,要知曉萬物皆由祂所造,宇宙間一切存在之物,皆因祂的命令、旨意與作為而立。聖經的本體為何?何謂律法與先知?他們為何需要這些?這些雖是藉由人所寫,卻非出於人。因為神的靈,祂知曉萬物,默示聖潔的人去說話,無論是為了摧毀邪惡、建立信心、激發盼望、宣告審判,還是持守應許。接著,要相信耶穌基督是神的兒子,神藉著祂創造了萬物,沒有祂,凡被造的沒有一樣不是藉著祂造的;藉著祂,我們在起初領受了「道」,即宇宙的理性,祂與神同在。榮耀的福音使者約翰正是如此開篇(約一 1):太初有道,道與神同在。萬物是藉著祂造的;凡被造的,沒有一樣不是藉著祂造的。隨後,要相信聖靈,祂使神藉著「道」所造的一切充滿生命並予以堅固。洗禮只有一個,人藉此在神裡面重生。此外,必須相信死人在同一肉身中復活。神將有未來的審判,屆時將根據人的行為,或給予惡人懲罰,或給予善行者預定的獎賞。猶太人的歸信與外邦人的信主,其差異就在於此:何謂神,祂的本質與偉大為何;誰是神的兒子,祂的本質為何;以及聖靈是誰:因為三位是一體。
II. 當然,你們的智慧應當知曉,我們關於神所能言說、所能知曉的,僅限於祂親自願意讓人知曉的,或是祂允許人所能觸及的範圍。人不可在地上尋求祂,也不可將祂與受造物相提並論,以免將祂誤認為與任何事物相似:因為真實的信心總是這樣闡述神:祂非受生、非受造、不可理解、不可估量、不可見且不受苦。因此,祂是唯一的真神,祂創造、安排、治理並裝飾了萬物。祂是至善、公義的審判者。因此,凡不認識其創造主的人,在認識的時刻是無可推諉的,在離世後將面臨公義的審判者:祂不會認為自己是在適當的時刻歸向神,而是從過去的行為中受審。這些是關於神所當信的。凡信此者,必遠離一切不義。行善與公義者,將在生命中得享永恆的安息。
III. 關於祂擁有兒子:你不要以為我所說的「生」,是指人那樣的繁衍;而應當按照對神的正確信仰來理解,神擁有兒子,是從祂自身而生,並未分割祂的本體,也未分割祂威嚴的本體;以免祂看起來會受苦。祂的「道」也不像我們口出的言語,由字母和音節構成:神的兒子並非組合而成,以免被視為可毀壞的。祂也不是從無中被造,像其他受造物一樣,以免祂被歸類為與其他受造物相似且平等:而是如那生者與那被生者祂自己所知的那樣:正如主在福音中所說:「除了子,沒有人知道父;除了父,也沒有人知道子」(太十一 27)。我們在聖經中也讀到:「我的奧祕歸於我,我的奧祕歸於我」(賽廿四 16)。事實上,關於那場沒有任何人參與的生,甚至連片刻時間都沒有的生,應當視為隱藏的。因為在世代之前,在任何人敢於揣測之前,神的兒子就已在時間之外誕生了;希臘語稱之為 Achronos(無時間性);因為父永遠存在,子也永遠存在;將神後來才擁有的屬性歸於祂是褻瀆的,因為神永遠是完美的。甚至那些為了我們後來才創造的事物,在祂那裡也早已存在,即便不是在實體上,也是在完整的預定中:並非祂無能同時創造萬物,而是為了讓萬物按部就班,各按其位與尊榮順服,以免那些被動且彼此間無先後之分的事物顯得卑微。因為,如果為了我們而由神之子所承擔的降生,尚且是不可理解的,並非對凡人顯露的;那麼那場除了神父與祂自己之外無人知曉的降生,豈不更是如此嗎?因為天使加百列對馬利亞所說的話,正如福音使者所見證的:「聖靈要臨到你身上,至高者的能力要蔭庇你」(路一 35)。凡被蔭庇的,就是被隱藏的:並非眾人所知。因此,如果這場為了我們而預定的降生對我們而言尚且不可知,那麼那場遠離我們的事,豈不更是如此嗎?我說的豈止是遠離我們,更是遠離一切受造物?因此,我們所見到的、神願意讓我們知曉的,這就足夠了。不可再進一步探究,以免任何越過所允許的認知界限的人,被視為褻瀆者。
IV. 因此,我們領受了基督,即神的兒子,在起初祂是真實的智慧(林前一 24,神的能力與神的智慧);是「道」,即理性;是靈(約四 24,神是靈等);是道路(約十四 6);是光(約一 9,及三 19);是膀臂(賽五十三 1,及約十二 38,主的膀臂向誰顯露?);是剛強、能力(林前一 24)、真理(約十四 6)、糧(約六 35, 48)、酒(太九 17,及約十五 1 等,我是真葡萄樹)。是生命(約一 4,及十四 6,及其他多處)、門(約十 1, 2, 7, 9)、牧者(同上 11 等),以及其他許多為了人類而存在的事物:眾人都在祂裡面活著:這些是每個人隨著時間的推移,透過聖經的教導所能領悟的。因此,如果我們承認已認識神的兒子,我們便知曉神父藉著祂創造了可見與不可見的世代:因為我們不能相信神是從祂自己所造的世界中開始祂的創造,也不可相信在創造世界後祂就停止或終止了工作:因為主說:「我父作事直到如今」(約五 17)。若有人認為祂在之前或之後有閒暇或休息,那是不認識祂是不知疲倦的:且不知道祂從未發生過任何改變,而是永遠存在:希臘語稱之為 anarcos(無始的);在萬物中,祂永遠是完美的靈。
V. 因此,祂藉著子所造的事物極多:其中有些我們僅知其名,有些甚至連名字都不知道。有多少寶座?多少權能?多少統治?多少掌權者?多少靈?多少天使?這些是眼睛未曾看見,耳朵未曾聽見,人心也未曾想到的。我們甚至無法估量在不可見的事物中有多少榮耀,因為在我們身邊的事物中,一切都令人驚嘆。因為在萬物之中,我們所看見的世界也是藉著子所造的。祂確實命令並創造了光,使其他事物變得清晰,並將其命名為晝(創一 3, 4)。祂給黑夜的黑暗命名(創一 5)。隨後,祂顯明了將水隔開的穹蒼:這被稱為天(創一 6, 7):以免地上的事物與天上的混淆:而是要有一種區分人類與神聖事物的界限。因為祂已經從無中創造了萬物所由之而成的物質本身。此後,祂命令水聚集在一起:以便顯露旱地(創一 9)。這些事物並非沒有名字。因為祂稱聚集的水為海(創一 10),並願意讓分開的旱地擁有地的稱呼(創一 10)。但這些似乎還不夠完善。因此,祂賦予了它們豐饒的生命力與美感(創一 11 等)。祂以奇妙的方式,命令那最後被造的先產生,並未擾亂秩序,也不是不了解祂的創造:而是祂願意讓最後的擁有某種優先性,以免在萬物中它顯得最卑微,並將次要的與首要的結合,以免首要的輕視了次要的。就這樣,神之子作為神,在父的命令下,透過改變秩序,更好地安排了佈局。因為祂命令大地長出一切草木,以及帶有自身種子的樹木(創一 11, 12),並以光體裝飾天空,即太陽、月亮與星辰(創一 14),藉此顯示晝夜的界限,或以徵兆教導農夫與航海者(同上,16節)。祂命令海中包含的生物在地的界限內繁衍(伯卅八 8 等):顯然,祂賦予了物質生命,以便在隨後產生的生物中提供靈魂。但為了使地更為豐饒(創一 24, 25),在草木、果樹、一切種子之後,祂命令大地生出四足動物、野獸與爬蟲,一切活物皆有生命(同上)。這一切並無遲延:因為當神父發出命令時,作為能力的子便立即執行了命令:因為命令與工作是同時存在的。但由於使地豐饒與神聖事物之間尚有很大差距,且還缺少人類;祂造了人,人並非完全來自天上,卻也不完全來自地上,而是再次被造:因為祂用地的塵土塑造了身體(創二 7),並將從天上而來的靈賜予他(同上):當一切皆在父的命令與道的順服下形成時,在人的塑造中,父神親自參與了,以便如果是不朽的手塑造了人,地就不會限制他的不朽。祂還允許人帶著神的形象在地上行走,如果那形象保持完整,隨後將賜予他神的樣式。不要以為這形象是指人外在的形體。絕非如此。因為誰會相信神,人是照著祂的形象所造的,會擁有某種聽不見、看不見、不能作一切事的部位呢?因為人外在的形體並非無處不見、無處不聞、無處不具能力。然而神是全光、全眼、全耳、全手,是至高無能的。那麼聖經是撒謊嗎?絕非如此。而是人裡面有某種內在的東西,這也被稱為「人」,使徒保羅教導我們說:「外體雖然毀壞,內心卻一天新似一天」(林後四 16)。這就是照著神的形象所造的:我們稱之為「理性」(nous):當他不受苦時,便能與神相似:只要他堅定不移、蒙福且聖潔,並被證實直到終局(或作:在信心之中)。祂賜予人自由意志與領悟的心,並非沒有生活的律法,以免他變得偉大且不受律法約束,而與所有動物等同:在律法之後加上了警告,即如果他遵守律法,就能進入永恆;如果不遵守,就會招致死亡,失去救恩(創二 16)。被造之人的名字是亞當(創二 19)。
VI. 但由於在所有動物中,兩性皆已為了繁衍而產生(創一 22 等):人也得到了預備,為了繁衍而為他預備了女人(創一 27;二 20, 21 等):正如聖經所見證的,她被造了,並取名為夏娃(創三 20):同樣的律法規定,既不將她與獎賞分開,也不將她與懲罰分開。但在神看見藉著祂的道(即子)所完成與裝飾的一切之後;祂將與人同在的一切交給他管理(創一 28)。路西弗看見萬物都交給了人,便對人產生了嫉妒(創三 1 等)。(因為他們若遵守命令,也有不犯罪的自由,並被允許留在福樂中)。他誘使人透過女人違背神的律法與命令(創三 1 等):使人成為違背神命令的罪人,並落入審判之中(創二 17)。因此,他被逐出到這個世界上(創三 17 等):因為當他沒有罪時,他住在伊甸園中(創三 23)。但由於他在違背之後繁衍了後代,他將整個人類與他一同帶向了死亡。然而,善與公義並未消失:因為後來出生的人仍有自由不犯罪,且神每日不間斷地勸誡。那時,神聖的良善與父性的慈愛以多種方式廣施恩典:首先是藉著公義的列祖:隨後藉著摩西與先知。但這些人都在亞當裡死了。在末後的時代,為了不讓魔鬼(這是他在嫉妒人之後的名字)完全得勝,也為了不讓人在咒詛的時期滿了之後,長久地被困在違背神慈愛的懲罰中;人領受了僅憑憐憫而得的救恩。因為全能的神父差遣了祂的兒子耶穌基督,我們的神與主,藉著祂創造了萬物:甚至不允許這件事在沒有祂的情況下發生。然而,沒有人有資格能忍受(或許應讀作:救贖,即脫離魔鬼的權勢)人,或知曉,或有任何人能勝過這世界與這些黑暗的權勢,或戰勝死亡,開啟陰間,徹底根除並消滅罪的權勢與能力,除非是神之子,祂在造人時曾與父同工,祂既能將自己隱藏在人裡面,又能將人與神結合,並展現出大能:藉著祂,我們罪的債券被塗抹(西二 14),我們得以與神父和好,並成為神的兒子(約壹三 1)。因此,神之子被差遣,隱秘地進入了人(路一):並非因為祂懼怕任何人,祂是萬有的主;而是為了不讓魔鬼害怕接近那與神結合的人:如果祂不經過接近與爭戰就得勝,魔鬼在人面前顯得太過卑微。因此,藉著聖靈臨到童女,至高者的能力蔭庇(路一 35),基督按著人性誕生了,祂經歷了所有年齡,以便眾人都能認識神:這一切都在律法與先知中預先宣告了,以免這奇妙的事因突然發生而令人難以置信:而過去那些沒有機會親眼看見的人,如果他們在信心裡盼望那被預言的祂的降臨,就能逃脫永恆死亡的傳染。因此,神以如此偉大且真實的神之子形象在世上顯現,正如人性所能看見的那樣。因為祂在山上將祂威嚴與良善的樣式展現給使徒時,祂的面容發光(太十七 1;路九 29;彼後一 17),彷彿太陽的能力顯現,祂的衣服潔白如雪;然而,即便已經受教、已經學習、已經聖潔的門徒,也無法承受耶穌的榮耀,即那位已經承擔了醫治全人類罪惡與過犯的祂(約一 29)。如果神以如此偉大的榮耀降臨,向人顯現祂的能力,會怎樣呢?或許一切受造物都會因軟弱而倒下。但神之子是為了拯救而來。就這樣,祂以所取的身體,以神的能力(約一 1 等)作為教師教導(約十三 13),作為弟兄勸勉(太廿八 10),作為神行事(約十三 13),作為全知者揀選(約六 74;十三 1;十五 16),作為醫生醫治(太八 16;九 35;十一 8 等),作為人感同身受(來四 15)。當律法或先知所預言的,或人類救恩所要求的一切都已完成(約十九 29, 30);祂最終藉著人的死亡而得勝(同上,30節),以便除去死亡,將不朽賜給人類。因此,祂被懸掛在木頭上(太廿七 35),在猶太民眾的喧嚷下(太廿七 23),在祂曾行過如此多神蹟的人群中,使魔鬼的一切嫉妒都被戰勝(神從木頭上掌權),在魔鬼曾欺騙人的地方,祂自願走向死亡(約三 14 等;十二 31, 32, 33, 34 等),祂將在死亡中停留片刻;開啟陰間,藐視那些在陰間中曾對人的救恩產生影響的事物,祂光照了所有在祂裡面盼望的義人,並將他們召回:向魔鬼與這世界及黑暗的權勢顯明,他們的邪惡並未得勝:他們仍留在懲罰中,而那被他們嫉妒的人類則得到了釋放。因此,人與神一同得勝,不再是必死的,而是逃脫死亡,進入了高天。就這樣,基督耶穌我們的主受苦,是為了復活;祂復活,是因為祂已經受苦。這正是教導我們,凡與神結合的人,看起來會死,卻不能滅亡。然而,若僅僅是為了懲罰敵人,在消滅敵人後賜給人生命,而不加上榮耀,似乎還不夠。為了讓魔鬼與他的使者受到更大的懲罰,祂帶著得勝的人類,即那不再會死的肉身,升入高天,向天使與聖潔的權能顯現(徒一 9;詩四十七 6),將被釋放的人類作為禮物獻給神父。隨後,祂為自己差遣了聖靈作為代理人(徒二 1 等),祂曾在受難前向門徒應許過(約十四 16, 17),以便為信徒提供幫助與成聖。這就是我們關於基督信仰的次序。
VII. 但由於我們已經提到了聖靈,必須相信聖靈,藉著祂,後來所造的一切都得到默示與成聖,祂與父、子同體。因此,必須相信洗禮,人藉此得到潔淨,並在信心裡被印證為神的兒子;藉此,人的一切罪惡都得到洗淨:這洗禮並非洗去身體的污穢,而是向神祈求無虧的良心,藉著耶穌基督的復活(彼前三 21)。
VIII. 此後,必須相信死人在同一肉身中復活。因為這是確定的,不可說別的,神既是智慧與全知者,祂選擇了讓被造的人成為永恆,而非不存在。如果你認為不存在更好,那祂在創造之前就該如此決定。人是永恆的,由身體與靈魂組成。聖經在許多地方教導我們:但我僅舉幾例。所羅門呼喊道(智二 23):神造人是為了不朽。在創世記中,人因罪而被禁止接近生命樹,以免他永遠活著(創三 22),這並非沒有原因,而是為了讓他保持不朽。除了那被神造為不朽的人,還有誰呢?我相信讀者會對人被神從塵土中造出感到困惑,這對人而言是……:因為他已經在違背之中。因此,神將死亡作為一種補救措施,藉著身體與靈魂的分離,使罪惡被根除,如果他接近生命樹……;因此,必須在生命中交流……,在不朽中必須保持罪惡。因此,這也是經過深思熟慮的,以便……神的……。因此永遠……。但我們死在……中,這是可以理解的理由:並非……人,而是分離:也不要接受……,身體是由這些物質構成的:而是要等到審判之日。因為神在審判時不可缺少任何東西,因為神在世界末日後的審判是確定的,這一點也必須強調:整個人都必須被顯明:因為他們將被發現或在……中,或在……中。這也是為了讓那些按照祂的旨意行事的人得到……,而那些……將被定在永恆的懲罰中。因此,讓我們追求合法的誡命,……順服……。
IX. 現在,關於個人的……。在個人中,有兩件事必須堅持:……。對於這個世界的富人,必須教導(提前六 17):不要自高,也不要倚靠無定的錢財,只要倚靠永生的神,祂將一切豐富地賜給我們去行善:要富足,但在善行上要慷慨,為自己積攢財寶……:以便領悟生命是何等美好。其次,……並非因此而被接納,也不應擁有,也不要倚靠,以免……。也不要輕視窮人,也不要成為邪惡的僕人,或成為貪婪的工具,或因為……而交給自己,或認為他們失去了什麼。……知曉……是神所設立的恩典的分配者;以便在分配中,他們的意願……或我們的邪惡……:以便他們知曉,如果他們不聰明,透過豐富的財富,他們反而會受到更大的試探。要學習施捨財富。但為了與不朽相比,他們應當分配財產,以便與神相似:要憐憫:不要被視為揮霍與浪費主之財物的人。要滿懷信心地行這些事,並要歡喜。因為使徒保羅說(林後九 7):神喜愛捐得樂意的人。不要認為,為了神誡命的緣故而花在窮人身上的錢財會耗盡。因為這些本是從祂那裡領受的,且是必要的:明智地管理並增加它們是合宜的。因為如果為了這些財富而行善,永恆的應許已經準備好了,世上的財富又怎會匱乏呢?基督說得更真實(太十九 29;可十 30):凡為我撇下房屋、田地、父母或其餘的:必在今世得百倍;在來世必得永生。即便有些人將此歸於受逼迫的時期,我卻這樣聽我們的主勸誡,即無論在何時,只要為了祂而完成了祂所吩咐的任何聖工,預定的獎賞就不會缺少。我們不要憂慮。神關心我們。先知呼喊道(箴廿二 2,更明確見智六 9):窮人與富人都是我造的。我對眾人都有同樣的關懷。神關心我們:難道有人害怕產業會減少嗎?這是神命令施捨的。我們更應當害怕,如果我們在善行上膽怯、貧瘠且不信,我們將被判定為貧窮與匱乏。我們更應當害怕充滿憂傷,因為福音中關於這類富人,雖然僅以一人為例,卻總結道(太十九 22):那人聽見這話,就憂憂愁愁地走了:因為他有許多產業。不要害怕進入天國很難(同上,23, 24節)。相反,要謙卑:要慷慨,以便被判定為更有福,無論是在今世還是來世,都不會感到匱乏。要施捨給窮人,以便借貸給神:要將神視為債務人(箴十九 17)。要知曉憐憫勝過祭祀。如果他能從那些使他人腐敗與滅亡的財富中,獲得公義與憐憫的果子,他必將獲得榮耀與安息。
X. 窮人則應當得到安慰,以便知曉在貧窮中更應考慮對他有益的事。首先,這是神對他有益的預備:神預知並考慮了他的軟弱,並堅固了他,因為他無法承受財富的重擔與憂慮。其次,他應當感受到,他以貧窮的名義度過了多少試探與危險。但缺乏富足,這往往是相反的:然而在貧窮中,他能更快地、無阻礙地轉向心靈的財富。當然,他應當考慮他避開了什麼邪惡。他沒有嫉妒、競爭、詭計、欺詐、驕傲、爭吵,以及財富通常給人帶來的那些事物;因為事物的流動,就像財富的豐饒會使心靈鬆懈,心靈的活力受到損害,身體的德行變得衰弱。但在貧窮中,沒有放蕩的宴席,沒有卑劣的飲酒:一切都是清醒的、嚴謹的、謙卑的:並非卑賤,因為良心純潔,充滿德行。沒有外在財產的豐富:卻是義人。富人不容易進入心靈的財富,即這個世界的德行。因為那位說(太十九 24)富人進入天國很難的人,顯然理解窮人更容易進入。不要因為貧窮而認為自己被神遺棄,先知見證道(箴廿二 2;更明確見智六 8):窮人與富人都是我造的:我對眾人都有關懷。因為神不偏待人(徒十 34;彼前一 17)。祂不僅宣稱關心那些擁有世俗財富的人,也關心所有人,包括窮人:祂將報答那些在財富中謙卑,或在貧窮中忍耐的人。這就像整個人體的分配,需要各個肢體的服事。難道全體都是眼睛,或腳,或其餘的肢體嗎(林前十二 14)?但是,正如外邦人的教師保羅在信心與真理中所說(提前二 7);我們給那些較不體面的肢體加上更豐盛的體面(林前十二 23)。正如各肢體的德行在各自的秩序與職分中顯明一樣,在整個人類的身體中,貧窮與財富也如同肢體般相互輝映;以便窮人的忍耐與富人的仁慈都能在神的審判中得到證實。窮人應當歡喜,並感謝神:因為他從許多產業的束縛中得到了釋放。在考驗之日,他不會被財產的枷鎖所拖累;作為一個沒有束縛的門徒,他能更容易地跟隨主。他也不應缺乏對窮人的正當憐憫(多四 8),因為正如富人藉著慷慨成為義人,窮人若能施捨給比他更缺乏的人,也能藉著節儉成為義人。不要害怕自己會匱乏,因為在聖潔管理的實踐中,他擁有最樂意的意願:什麼都不會缺少:聖靈藉著先知堅固我們(箴十 3):神不會讓義人的靈魂挨餓。主在福音中也說(太六 33):你們要先求神的國,這一切都要加給你們。不要渴望在今世成為富人,以免為自己招致許多邪惡,正如榮耀的保羅所勸誡的(提前六 8):只要有衣有食,就當知足。但那些想要發財的人,就陷在迷惑、落在網羅和許多私慾裡,叫人沉在敗壞中。相反,如果他渴望以真實的信心並為了救恩而相信,他應當追求並獲得天上的財富,這是每個人藉著公義、憐憫與其他善行所獲得並承擔的。永恆的應許應當置於暫時的之上,穩固的應許應當置於易逝的之上,安全的應許應當置於憂慮的之上,自由的應許應當置於危險的之上,榮耀的應許應當置於卑微的之上。藉著這些勸誡,富人應當節制,窮人應當得到扶持。
XI. 現在讓我們談談性別。性別分為男性與女性,即男人與女人。男人在領受了上述教導後,為了建立更美好的生活,還必須與眾人一同持守這一點:愛自己的妻子,正如基督愛教會(以弗所書五章25節);好讓他們能同心合意(手抄本:好讓所有種類的人都能同心合意),按正道祈求神,舉起聖潔的手,沒有忿怒,也沒有爭論(提摩太前書二章8節);凡事都要為造就人而行。其次,要以貞潔與共同的聖潔來維繫結合的紐帶;只有在為了繁衍後代,或是不妨礙禱告的時間,才可同房(哥林多前書七章5節)。我所指的禱告,是指一切聖禮職事與團契所慶祝的禱告[註:163]。此外還有祈求、敬拜、認罪、代求(提摩太前書二章1節)與許願,這些都有各自的時間[註:164]。因此,男人禱告時應當蒙頭(哥林多前書十一章4、7節),不可留長髮(同上,14節);行事為人應當單純,不可誇耀或虛飾;不僅要在言語上信靠,還要以自己的生活方式為他人樹立榜樣。因為對每個男人而言,都有資格向神獻祭(提摩太前書二章8節)。因此,無論是在教義問答(即教導)中,還是在平信徒生活中,他都應當展現出最純潔的品行,即使他沒有擔任祭司的職務與責任,也要在生活樣式上與祭司相等。至於女人,應當學習順服自己的丈夫(以弗所書五章22節),甚至稱他為主(彼得前書三章6節);雖然她應當尊敬所有的男人,但仍要順服自己的丈夫:因為男人是女人的頭(以弗所書五章24節)。她也應當知道要與丈夫聖潔地生活(提多書二章5節):丈夫也應當在各方面如此行:以致除了妻子之外,不認識別的女人(哥林多前書七章1、5節等)。他必須知道同房的時間,並在禱告的時間禁慾[註:165],或者在妻子月經期間,或在分娩後潔淨期內。因為神設立婚姻並非為了放縱情慾,而是為了繁衍後代。她應當學習敬虔地教養子女(提摩太前書五章10節:若教養子女),為人謙遜,不爭吵,不酗酒(提多書一章7節;歌羅西書三章18節;以弗所書五章22節;彼得前書三章1節),對丈夫不驕傲(創世記三章16節;提多書二章3、4、5節:順服丈夫;提摩太前書二章12節:也不可轄管丈夫),即使她在財產上似乎比丈夫富有[註:166]:行事為人要貞潔,不以華麗的裝飾出現(提摩太前書二章9、10節;彼得前書三章3節):也不要佩戴金飾或穿著昂貴的衣服;不要熱衷於編織髮型。但要像基督徒婦女那樣,不僅以言語,更要以美好的品行來承諾聖潔(彼得前書二章12節;三章1、2節)。她應當知道自己在教會中應當安靜;因為她們說話是不合宜的(提摩太前書二章11、12節;哥林多前書十四章34節)。她們不僅應當順服長輩與祭司,也應當順服所有的弟兄(彼得前書二章15節)[註:167]。也不要因為性別的緣故而自視高於任何男人(彼得前書三章7節)[註:168]:因為當她圓滿地完成一切時,她將在完美的男人裡得到成全(以弗所書四章13節)。相反地,她應當追求能獲得榮耀的美德,不因性別的軟弱而遲緩,藉著聖潔、心靈的美德、完全的節制與虔誠的熱情,與最公義的男人相等。
XII. 現在讓我們談談年齡的問題[註:169]。首先,我認為嬰兒期在教導上應當暫緩,因為無論是時間的性質還是年齡的緣故,他們都無法承受教師的言語[註:170]。對於那些因年齡不足而無法領受關於邪惡與自然純真的教導的人,應當督促父母來勸誡他們:儘管隨著年齡增長,教會也不會缺乏勸誡。首先應當灌輸給孩童的是,不要錯過任何聽道的機會,因為不可能一次就教導完所有事情。其次,要將純真與單純結合起來,以免在孩童時期就延續了邪惡的習慣。必須謹慎並觀察,以免他們在其他年齡階段受到腐蝕[註:171]。他們應當將信仰的美善與神聖的恩賜加入到天生的良善中,使他們永遠良善、永遠聖潔、永遠純真,並藉著信仰的傳承,堅持做神的工作,而非順從本性。應當考慮到他們[註:172]應當保持貞潔與純樸,並應當頻繁地來到教會,因為他們需要更頻繁地得到堅固[註:173],更頻繁地得到勸誡,因為他們年齡尚小,心智不穩,魔鬼的爭戰對他們來說將會更加猛烈[註:174]。他們應當敬畏地遵守一切,最重要的是要遠離淫亂,因為淫亂是偶像崇拜的開端:一個人若跟隨了其中之一,就必須認識兩者[註:175]。因此,如果他回憶起外邦人所做的事,又怎能被視為已經信主並脫離了外邦人的習俗呢?當然,他們不僅應當順服父母(歌羅西書三章20節),也應當順服所有年長的人(彼得前書五章5節),只要他們的勸誡與禱告不會帶來任何合法的阻礙。他們應當視神為父(馬太福音六章9節):他們應當盼望祂的基業(同上,第10節;使徒行傳二十章32節;羅馬書八章17節;歌羅西書三章24節),這基業不在於暫時的事物,而在於永恆的事物。甚至,如果神預見對他們有益,祂也會賜下暫時的事物;特別是當祂看見每個人都追求永恆的事物時:祂的兒子,我們的主說(馬太福音六章33節):你們要先求神的國,這些東西都要加給你們了。因此,毫無疑問,那些為天上的事物作準備的人,在地上絕不會缺乏必需品(同上,第34節)。因此,既然這些都要從神那裡盼望,就不必順服任何人:相反地,應當順服所有人,因為神願意:並非因為應當從他們那裡盼望暫時的獎賞,而是因為我們努力在這些事上完成神的律法(彼得前書二章13節)。最後,應當為他們在自由意志的開端就歸向神而慶幸,將他們的一生與信仰的美善相結合:這不是在年老時才在錯誤中度過,以致後來感到後悔;而是當他們還是孩童、純真之時,就已經不僅得到了神的赦免,更得到了祂的恩典。
XIII. 年輕人則應當這樣勸誡:如果他們有妻子,就應當教導他們與妻子聖潔地生活。他們應當知道,觸碰別人的妻子是邪惡的(哥林多前書七章1節)。如果他們在信主後生活有所改善,這將證明他們確實已經告別了過去的生活。因為如果他謹慎地遵守律法的一切,展現出自己的貞潔與純樸,那麼他就不再是外邦人,而是一位初信的基督徒(哥林多前書七章)。如果他們沒有妻子,就必須督促他們,要麼結婚,要麼完全節制,以免他們認為自己可以像以前那樣行事(歌羅西書三章5節;以弗所書五章)。他們必須知道,他們已經告別了魔鬼,不是用言語,而是用行動。應當勸誡他們,並讓他們知道淫亂與姦淫是被禁止的。除了妻子之外,不可觸碰任何女人,且妻子也必須是按神聖方式結合的[註:176]。因此,要麼娶妻(哥林多前書七章9節:若自己禁止不住,就可以嫁娶),要麼持守節制。當然,為了不讓他們因恐懼而推遲信仰,他們應當知道,因不潔而不信是邪惡的[註:177]:而在信主後被發現是不潔的,則更為糟糕。年輕人應當考慮在一切行為上超越自己的年齡,在心靈與美德上剛強:在內心的人裡(哥林多後書四章16節)是年輕人;在神審判的眼光下,與長者並列(哥林多前書十四章20節)[註:178]。也應當慶幸他們沒有在耗盡一生之後,而是在年齡的熱情與青春期,就告別了罪惡的始作俑者魔鬼與污穢的行為:並更新自己,在邪惡上顯得純潔(同上):在試探中是年輕人;在建議與思想上則是莊重的長者[註:179]。我認為所有這些人都應當受到勸誡,為了神而順服所有人(彼得前書二章13節):學習好好管理自己的家(提摩太前書五章4節):如果有子女,要敬虔地對待他們(同上,第10節;提多書二章4節),並以神聖的事物教導他們:因為如果我們不僅信了,還將我們所信的傳給他人,這就是我們信仰的標記[註:180]。
XIV. 基督的精兵應當知道,他們在和平時期應當警醒,在逼迫時期則應當極其勇敢。既然已經投身軍旅,就應當這樣盼望永生的賞賜與薪俸[註:181],以致除了我們在和平時期對抗魔鬼(我們已經告別了魔鬼)的日常爭戰外,還要思考逼迫的戰鬥與交鋒[註:182]。不要害怕肉體的刑罰;而要考慮功績或應許。更應當害怕的是被俘虜、在敵人手下作奴隸、被放逐出天上的家鄉、神的審判、敵人的侮辱、永死與永恆的刑罰[註:183]。讓我們考慮到,我們所有人都是必死的,死亡是必然的。如果我們所受的必然苦難能在榮耀中被戰勝,那是多麼光榮且值得稱頌的事。所有的言語都應當用於摧毀偶像崇拜,並讚美殉道的冠冕,好讓基督的精兵武裝起來,以各種方式擊敗敵人並抵擋他的箭矢[註:184]。傳福音的人應當被詢問他在做什麼。如果是軍人、官員或法官,要勸他節制。如果是農夫,要勸他不要發怨言。如果是城裡人,要勸他不要狡詐、不要窺探,不要將自己的才智用於邪惡之事。如果是商人,要勸他不要發假誓。如果是農夫,要勸他不要囤積糧食。如果是工匠,要勸他不要欺騙或詐欺[註:185]。
XV. 正如使徒保羅所定義的(希伯來書十一章1節),信心是「所望之事的實底,是未見之事的確據」。一個人應當憑信心相信,神有能力成就祂所應許的一切,並將自己的盼望轉向未來。那時,充滿信心的人就能極其容易地達到所應許的事(希伯來書十一章1節)。信心將這些不可見的事物擺在我們眼前。進入信心之後,我們就離棄了魔鬼、這世界的權勢以及這一切黑暗(以弗所書六章11節等):並帶著確信親近神[註:186]。因為我們必須相信並盼望神所吩咐的事,同時棄絕魔鬼所灌輸的一切[註:187]。
XVI. 盼望跟隨信心。因此,讓我們談談盼望。盼望是對我們在信心中所擁有的一切未來事物的期待:正如使徒保羅所寫的,我們藉此得救(羅馬書八章24節):我們得救是在乎盼望。只是所見的盼望不是盼望。誰還盼望他所見的呢?但我們若盼望那所不見的,就必忍耐等候。這盼望中包含著敬畏:我指的不是那種活在信心中的人所應當忘記並拋棄的敬畏;而是那種充滿耶穌的靈之一,正如以賽亞所見證的(以賽亞書十一章1節):從耶西的本必發一條,從他根生的枝子必結果實。耶和華的靈必住在他身上,就是使人有智慧和聰明的靈,謀略和能力的靈,知識和敬畏耶和華的靈:那靈,大衛歌唱說(詩篇三十三篇10節):祂的聖民哪,你們當敬畏耶和華。因此,正如他所宣告的,敬畏的人是有福的(詩篇一百一十一篇1節):敬畏耶和華,甚喜愛他命令的,這人便為有福。他所說的是那種貞潔與純樸的敬畏。因為大衛說(詩篇十八篇10節),敬畏耶和華是潔淨的,存到永遠。因此,敬畏也有兩種,一種是應當追求的,另一種是應當逃避的。因此,應當追求的敬畏,是對我們所信或所望的一切事物的勸誡與持守:因為我們盼望,所以要敬畏審判;因為我們相信祂是強大的審判者,所以要敬畏主。
XVII. 但既然對神的敬畏是貞潔的,而貞潔是節制的一種,現在就必須探討節制及其美德。節制是對一切邪惡事物的抑制。我之所以加上「邪惡的」,是為了不讓法官們認為這個定義在善事與惡事上是通用的。因為一個人若抑制自己不去行善,並不是真正的節制;但抑制自己不去行惡,才是正確的。但在所有的誡命中,確實應該有雙重的考量與教導。我認為在其他方面也應當保留並遵守這一點,即當你探討了一方面時,也應當認識到相反的一面:事物的本質要求,當你持守了一方面,就必須放棄另一方面[註:188]。我們發現邪惡本身從起初就沒有實體;因為不順服……在善的旁邊就是惡(便西拉智訓三十三章15節)。如果它們不被拿來比較,善的保護就會被維持[註:189]。
XVIII. 因此,在邪惡的事物上應當教導並持守節制。在善的事物上則應當追求貪婪。大衛宣告並教導說(詩篇一百一十一篇1節):敬畏耶和華,甚喜愛他命令的。同樣地,他在另一篇詩篇中預先警告說,在惡事上應當節制,在善事上應當追求,他說(詩篇三十三篇14節):你要禁止舌頭不出惡言,嘴唇不說詭詐的話。要離惡行善,尋求和睦,一心追趕[註:190]。
XIX. 我也想談談節制的人[註:191]:因為我看見許多人在夫妻結合方面僅僅是節制的[註:192],而在節制的其他所有方面,卻與外邦人一樣糟糕。如果你考慮到他們當中有許多人既易怒、酗酒、放蕩、驕傲,又因那種所謂的節制而更加自負,好打人、咒罵、貪婪、自大、自以為是,你就會認為,他們所宣稱擁有的那種節制[註:193],反而成了犯罪的引信、火焰與材料[註:194]。既然這些是我們每天受到指責的地方,就更應該在其他所有惡習中保持節制的德行:為了達到圓滿,不應當拒絕結合,而應當將貞潔置於首位。因為當使徒保羅勸誡教會時,他並沒有命令單一的節制,而是教導在哪些方面應當追求並發現節制,他說(哥林多前書七章34節):使身體、靈魂都聖潔:他定義說,若不是在兩方面都證明是最節制的,就不是節制的人[註:195]。許多人或大多數人如此被貪慾所燃燒……正如結果所顯示的,他們寧願忍受各種刑罰,或承受教會的任何判決,也不願離開親密的交往:他們不知道神預先對這樣的人說過(馬太福音五章28節):凡看見婦女就動淫念的,心裡已經與她犯姦淫了。這樣的人不能以他們沒有用眼睛去看來為自己的罪辯解,因為他們同時住在同一個屋簷下,或睡在同一張床上:因此,當他們受到指責時,他們聲稱這是屬靈的行為,並給外人加上了情感或虔誠的名義。當然,既然我們也接受魔鬼的實體是屬靈的,就必須加上:但這是屬靈的邪惡與惡毒(以弗所書六章12節),是神為了教會的絆腳石與毀滅而允許的[註:196]:因為他們既不能被勸說,也不能被長輩的禁令、現世判決的恐懼或未來審判的恐懼所動搖:即使是合法結合的夫妻,也經常因輕微的爭吵而分離[註:197]。這是什麼樣的邪惡?這種不分彼此的愛有什麼邪惡,以致不能與外人的親屬情感分離?說出他們不感到羞恥的事,是可恥的。當然,他們甚至連親吻都無法避免,這是蛇的抵押與定金[註:198]。當然,當你責備他們時,他們立刻說出這些話:他們可以證明自己身體的完整;儘管首先要求的是心靈的完整,雖然他們在身體上也根本無法被檢驗。因為經文說(列王紀上十六章7節),人是看外貌,神是看內心,人是不被允許知道或揭露良心的隱秘處的。神獨自察看內心與隱秘處。但主的聲音警告是顯而易見的(馬太福音七章20節):所以,憑著他們的果子,就可以認出他們來。如果你考慮到他們的面貌;他們看人的眼神是多麼混亂、多麼無恥;他們的臉上有多少大膽、多少堅定,在某些裝扮上是淫蕩的,在行為上是矯揉造作的,並以誇耀的專業來行事[註:199]。這種職業的奉獻甚至發展到,為了他們所承擔的「童貞」這個名字,而變得令人垂涎。因此,他們在應該隱藏自己的時候卻顯露自己,僅僅向神展示他們的順服,而貞潔正是從神那裡盼望報償的[註:200]。因此,她們進入神的殿禱告時,頭是不蒙的,解釋說使徒(在那些腐敗者抑制她們的情況下)是針對已婚婦女,而不是針對童貞女所規定的:她們不知道,他在任何地方都稱呼任何年齡的男性為「男人」;並用「女人」一詞來指代所有的女性。我知道我已經偏離了關於節制的主題;但這是必要的:好讓今後所有性別的人都能學會完全的節制,知道他們應當遠離什麼,以及他們應當持守什麼:或者如果有人在某一種節制中是遵守者,卻不願聽從勸告去接觸其他方面,就不要誇耀自己屬於節制的人:以免他因固執而失去他所自誇的那一部分。因此,凡受教並願意走向節制的人,不應當僅僅在身體或身體的某一部分尋求節制,而應當在整個心靈的運動中,認識到節制的觀察。因為抑制憤怒的人,比那些僅僅抑制舌頭不說辱罵、咒罵、毀謗、謊言、發假誓以及舌頭的其他惡行的人,更為節制。最後,凡將思想從一切邪惡中抑制住,並拒絕一切不義的人,他就是完全節制的人,我不將他與人相比,而是將他視為與聖天使極其相似。
XX. 現在我們必須談談忍耐及其所有美德[註:201]。因此,忍耐是對一切侮辱與苦難的容忍,以及對一切期待的耐心等待。如果一個人理解並擁有了這一點,他就能承擔與生命相反的重擔;並持守一切美德[註:202]。它有盼望作為姊妹[註:203]。雖然我在上面已經總結過,所有的美德都是彼此相關的。因為他甘心忍受,是因為他有盼望,並忍受所盼望的事:因為沒有盼望的事,就會被不耐煩地對待[註:204];而當沒有任何盼望時[註:205]。然而,忍耐藉著一切美德來忍受那些藉著盼望而被識別出來的事物。但如果忍耐的果實跟隨著盼望,這忍耐就以信心為母而歡喜,以神為舵,以節制為親屬。因此,義人在耐心地做一切事時(羅馬書五章3、4節),就成了神榮耀的見證人,他們充滿信心,對神的敬畏感到焦慮,是節制的門徒,並在智慧的引導下被發現是盼望的兒女。隨後,他們成為基督的同作後嗣,因為他們在忍耐的美德(或許是爭戰)中效法祂直到死亡(如果我們與祂一同受苦,等等,我們就跟隨祂的腳蹤)[註:206]。
XXI. 但現在讓我們談談公義。因此,公義是對每一件事物與個人的最公平的分配:如果一個人擁有它,並依附於它,他就能保持自己生活正確的安排,而不受干擾;他在一切事上持守公平;他知道自己對神應盡的義務;知道對聖徒與同儕應當回報什麼;知道對這世界的權勢不應拒絕什麼;知道自己應當保留什麼;知道對鄰舍應當給予什麼;知道對外人應當讓步或合宜什麼。因為公義就是盡心、盡性、盡力地敬拜並愛神:尊敬聖徒與同儕:向權勢納稅(羅馬書十三章7節):不驕傲,而是溫柔謙卑(彼得前書二章13、14節):愛鄰舍如同自己(提摩太後書三章2節):不以仇恨追逼外人與敵人,而是愛他們:順服長輩或年長的人(彼得前書五章5節)。因為主雖然是萬有的主,卻從約翰那裡受洗,因為約翰在人類的出生順序上比祂年長(路加福音七章28節),並以此宣告要盡諸般的義(馬太福音三章15節)。從這裡產生了憐憫,產生了神聖的順服。凡在這些事上被發現的人,不無道理地被說成是住在基督裡(約翰一書二章6節):因為這一切本身就是基督。榮耀的保羅[註:207]教導並指示我們關於基督的事,說(哥林多前書一章30節):祂成為我們從神而來的公義、聖潔與救贖。在另一處(猶大書第2節):祂是憐憫、平安與慈愛[註:208],希臘人稱之為「愛」(agape)[註:209];現在讓我們轉向這一點,因為在一切美德中,它是最大的:蒙福的使徒如此承認(哥林多前書十三章13節):如今常存的有信,有望,有愛[註:210]。
XXII. 因此,愛是心靈的紐帶,是貞潔、真誠且沒有嫉妒的:愛是所有誡命的成全。這是所有誡命的力量,一個人若擁有了它,就擁有了所有的一切[註:211];沒有它,人就依然是邪惡且不完美的。為了讓你們的智慧認識到愛的力量有多大,讓我們讀讀主在福音書中的回答:當祂被詢問時,祂這樣說(馬太福音二十二章37節):你要盡心、盡性、盡意愛主你的神。這是誡命中的第一,且是最大的。其次也相仿,就是要愛鄰舍如同自己。這兩條誡命是律法和先知一切道理的總綱。你看,律法的所有章節都懸掛在這唯一的誡命上[註:212]。確實,凡擁有這愛的人,已經可以被稱為神,並被稱為神的兒子[註:213]。僅僅從這一點,你就可以認為自己與神相似[註:214]。愛神的人,難道還盼望嗎?難道還恐懼嗎?難道還信靠嗎?不:他只是愛[註:215]。保羅說(羅馬書八章3節),神既愛了世人,就差遣祂的獨生子,成為罪身的形狀,作了贖罪祭,在肉體中定了罪案。因此,保羅將愛置於所有美德之上,說(哥林多前書十三章1節):我若能說萬人的方言,並天使的話語,卻沒有愛,我就成了鳴的鑼,響的鈸一般。我若有先知講道之能,也明白各樣的奧祕,各樣的知識,而且有全備的信,叫我能夠移山,卻沒有愛,我就算不得什麼。我若將所有的賙濟窮人,又捨己身叫人焚燒,卻沒有愛,仍然與我無益。愛是恆久忍耐,又有恩慈。愛是不嫉妒,不自誇,不張狂,不做害羞的事,不求自己的益處,不輕易發怒,不計算人的惡,不喜歡不義,只喜歡真理。凡事包容,凡事相信,凡事盼望,凡事忍耐。愛是永不止息[註:216]。因此,凡想找到這種美德的人,所有的經文都應當為他打開:所有的律法都應當揭示:所有的先知都應當灌輸:基督所有的美德、行為、誡命都應當灌輸,使徒的教導也應當徹底打開並教導。雖然我們上面探討的所有美德,對人類來說都是無法完全理解的;更何況是那種所有美德都在其中成全並懸掛的愛:特別是當約翰福音作者在書信中禁止我們爭論時,當他教導愛就是神的兒子,也是神的父時,他這樣說(約翰一書四章8節):神就是愛。如果有人能談論神的一切,他也能談論愛,因為愛就是神。因此,如果談論神超過了所允許的範圍是褻瀆,那麼保持沉默就是虔誠[註:217];對於愛也應當有同樣的感受。因為關於愛,正如關於神一樣,有那麼多可說的;因為神就是愛……[註:218]。因此,每個人都應當認識自己;因為如果一個人心中有愛,他就是神的居所,因為神就是愛,祂住在這人裡面[註:219]。現在是時候在愛的圓滿中,以及在所有美德的成全中,結束這些美德的探討了,特別是當一切都已經被重新審視過之後[註:220];或者如果遺漏了什麼,也應當被視為包含在世界的圓滿之中。我首先祈求你的子民以最真誠的聖潔,願你的聖潔——因為神已經證明了你有一條更精通、更聖潔的道路——能夠修正並補充我這平庸之作所遺漏或未能充分解釋的地方:或者如果你認可這部作品是在你的請求下開始,並在神的幫助下完成的,沒有什麼缺失,那麼請在你的聖潔禱告中,以及所有弟兄的禱告中,紀念我:並讓那些嫉妒我信仰的人知道,我已經提供了理由,並承認這與教會是一致的[註:221],並更深入地領受奧祕,好讓我們不僅為自己信主而慶幸,更能在某種程度上對敵人與信徒有所裨益[註:2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