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主教必須既虔誠又博學。為什麼主教必須既良善又博學。保羅預見了主教必須反駁的事。——蒙福的使徒保羅在構建主教的職分時(1)(a),並藉著他的教導建立了一位教會中全新的新人,他教導說,這就是主教在美德上達到完美的總綱,他說:「堅守那合乎教義的真理,好使他能用純正的教義勸勉人,並駁倒反對的人。因為有許多人(c)不服約束,說虛空的話,欺哄人」(多一9)。因為他表明,那些屬於紀律與道德的事,對於聖職的價值是有益的,如果那些對於教導與維護信心之知識所必需的事,也不缺乏的話;因為一位良善且有用的牧者,不僅僅是行為純潔,或僅僅是博學地講道:因為若不博學,純潔對他自己有益,卻對他人無益;而若不純潔,博學則缺乏教導的權威。因為使徒的話語不僅僅是用正直與誠實的教導使人適應世俗的生活,也不是透過教義的知識將人訓練成會堂中研究律法的文士:而是將教會的領袖訓練成擁有最高美德的完美之人,使他的生活因教導而裝飾,教導因生活而裝飾。最後,他以這種建立宗教完美的法令,訓練了那位他所談論的提多:「在各方面,你自己要顯出善行的榜樣,教導時要莊重、純正,言語無可指摘;使那反對的人,因無可指責,便自覺羞愧」(多二7-8)。這位外邦人的教師,因著基督在他裡面說話與居住的良知,身為教會被揀選的導師,他並非不知道病態的言論將會蔓延,且腐敗的教義將會對信徒純正的話語肆虐,這種腐敗將其不虔誠理解力的瘟疫(e)深入到靈魂的深處,並在深淵中蔓延。因為他說:「他們的話如同毒瘡,越爛越大」(提後二17),這種隱藏且潛伏的傳染病,侵蝕了心靈的健康(3)(f)。因此,他要求主教具備純正話語的教導、信心的良知,以及勸勉的知識,以抵擋那些不虔誠、虛假且瘋狂的反對意見(a)。因為有許多人,假裝有信心,卻不服從信心,他們寧願自己建立信心,也不願接受信心,被人類虛空的感覺所膨脹,他們只願思考自己想思考的,而不願思考真實的事:儘管智慧的真理有時在於思考那些你不願思考的事。然而,這種意志的智慧隨之而來的是愚昧的言論:因為必然地,愚蠢地思考的事,也會愚蠢地宣講。現在,當聽眾在智慧的假象下被誘惑進入愚昧的觀點時,愚蠢的宣講對他們來說是多大的禍害啊?因此,使徒對他們保持了這樣的次序,說:「因為有許多人,不服約束,說虛空的話,欺哄人。」因此,必須反駁不虔誠的傲慢、傲慢的虛談,以及虛談的欺哄:並且要透過教義的純正、信心的真理、言語的誠實來反駁;使真理的誠實與純正的真理合而為一。
2. 希拉流感到這時代臨到了自己。他在這件事上已經完成了什麼。他對抗異端所持的道路。——對我而言,現在之所以要重提這使徒的觀點,是因為那些心靈扭曲、職業虛假、希望落空、言語如毒蛇的人,強迫我們必須反駁:他們將致命的教義、病態的理解力與腐敗的意志,藉著宗教的假象灌輸給聽眾的單純;他們在聽眾面前拋棄了使徒宣講的誠實,以致父不再是父,子不再是子,神不再是神,信心不再是信心。我們抵擋他們瘋狂的謊言,直到現在,我們回應的言論已經達到這樣的地步:即當我們(第四卷)從律法中證明了神與神,以及真神在真神裡面;接著(第六卷)從福音與使徒的教導中展示了神獨生子完美且真實的出生;最後(第七卷)在我們宣講的過程中教導了真神之子與父本性無異:以致教會的信心既不宣稱單一的神,也不宣稱兩位神;因為神的出生不允許孤獨的神,而完美的出生也不允許在兩位神中承認不同本性的名稱。我們在駁斥他們虛談時有雙重的關懷,首先是教導那些神聖、完美且健全的事,使我們的言論不會在某些曲折與迂迴中徘徊,從偏離與錯誤的洞穴中出現,尋求真理而非展示真理:其次是揭露那些被他們用虛空與虛假觀點的詭辯所包裝,以誘惑人心的事物,使所有人都能看出它們是荒謬且愚蠢的。因為對我們來說,僅僅教導虔誠的事是不夠的,除非透過駁斥那些不虔誠的事,讓人理解它們是最虔誠的。
3. 異端在灌輸錯誤上比天主教徒在教導真理上花費更多的心思。他們用來埋伏單純者信心的提問。——正如良善且謹慎的人,其本性與學習在於為獲得某種蒙福的希望而準備好一切,以免在任何方面準備不足;同樣地,那些被異端狂熱所瘋狂的人,其最大的關懷在於,用他們不虔誠的全部才智來對抗虔誠信心的真理:以致對抗那些虔誠的人,他們在不虔誠上獲勝;並且超越我們對生命的希望,以他們對生命的絕望而更強大;並且在錯誤上花費的思想,比我們在真理上所準備的教導(e)更多。因為他們為我們信心的虔誠宣稱,精心編造了這些不虔誠背信的反對意見,首先他們要求,在我們的信仰中是否只有一位神;接著他們提出,基督是否也是神;最後,父是否比子大:以致當他們在宣稱中聽到只有一位神時,就利用這一點,使基督不再是神。因為他們詢問子時,並非問祂是否是神:但他們詢問基督時,唯一的目的就是使祂不再是子;以致他們捕捉單純信心的人,透過只有一位神的信心,將他們從基督是神的告白中驅逐出去,因為如果必須承認基督是神,那麼就不是只有一位神了。現在,他們在世俗才智的微妙上爭辯說,(a)「如果只有一位,那麼任何看起來是另一位的,就已經不是了。但如果祂是另一位,那麼這一位就不是了:因為本性不允許,在有另一位的地方,還有這一位:(1)(b)或者在哪裡有這一位,哪裡就有另一位。」此後,當他們用這種狡詐主張的藝術,愚弄了信徒與聽眾的單純時,他們就採用了那種他們認為更容易獲得的方法,即基督是神僅僅是名義上的,而非本性上的;因為這在祂身上的一般名稱,並不會破壞那唯一真實的、只有一位神的信心:並藉此,父比子大,因為本性不同,既然只有一位神,父因本性的特質而更大;且這位被稱為子,是出於神旨意而存在的受造物,因為祂比父小;且祂不是神,因為只有一位神不允許有另一位神,且那比祂小的,必然與那比祂大的本性不同。這些人在這方面是多麼荒謬啊,他們規定神,當他們斷言,沒有什麼能從一位中出生,因為萬物都是從兩者的結合而生:但神是不可變的,不能將任何出生賦予所生的;因為那不變的,既不容許增加,且孤獨與單一的本性,在其自身中也不具備能產生後代的條件。
4. 迄今所主張的天主教信心,得到常識與主的話語的證實。——然而,我們追隨福音與使徒的信心,並在父與子的告白中追求蒙福永恆的希望,在證明了律法中神與神的神聖奧秘後,既不超越只有一位神的信心,也不否認基督是神,我們從福音中採取了這種回應的次序,即教導獨生神從父神而出的真實出生;因為透過它,祂既是真神,也不會與唯一真神的本性疏遠;因此,既不能否認祂是神,也不能說祂是另一位神;因為出生賦予了祂神性,而祂裡面從神而出的唯一神的本性,並沒有將祂分離為另一位神。儘管常識的感覺推動我們這樣做;以免在本性相同的情況下,本性的名稱卻不一致,且在類別上沒有差異的,卻不是一體的:然而,我們仍樂於用我們主(e)自己的告白來展示這一點,祂在多次向我們灌輸我們信仰與希望的唯一神時,為了用祂自己也宣稱並證明是神,來堅固唯一神的奧秘,祂說:「我與父原為一」:以及:「你們若認識我,也就認識我的父」:以及:「看見我的,就是看見了父」:以及:「住在我裡面的父,祂自己作祂的工作」:以及:「你們當信我,因為我在父裡面,父在我裡面:即或不然,也當因我所作的工作信我」(約十30;十四7;十四9-11)。祂在父的名中表達了自己的出生,教導在認識祂的同時認識父。祂承認本性的合一,因為在看見祂的同時看見了父。祂見證自己與父不可分離,因為祂住在父裡面,父也住在祂裡面。祂持守良知的確信,因為祂要求人們因祂權能的運作而信祂的話語。因此,在這種完美出生的蒙福信心裡,一切錯誤,無論是兩位神,還是孤獨的神,都被消滅了:因為那些合而為一的,並非只有一位;而那不是一位的,卻也不會與那存在者有差異,以致兩者不是一體的。
5. 「我與父原為一」,他們解釋為共識的合一;他們用什麼論據。——因為異端無法否認這些話,因為它們說得如此絕對且易於理解,但他們仍用他們不虔誠最愚蠢的謊言(h)來腐蝕這些話。因為他們試圖將祂所說的:「我與父原為一」(約十30)歸結為一致的共識;以致在他們看來,這是意志的合一,而非本性的合一,即他們並非因他們「是」什麼而合一,而是因他們「願」什麼相同而合一。並且他們將《使徒行傳》中的那句話(j)應用於他們的辯護:那信的人群「都是一心一意的」(徒四32);以致靈魂與心靈的差異,透過相同意志的協調,合而為一。或者那寫給哥林多人書信中的話:「栽種的和澆灌的,都是一樣」(林前三8):以致在救恩與相同奧秘的進展上,事奉沒有差異,兩者在意志上合一。或者主為那些將要信祂的外邦人向父祈求時所說的:「我不但為這些人祈求,也為那些因他們的話信我的人祈求,使他們(m)都合而為一,正如你,父,在我裡面,我也在你裡面,使他們也在我們裡面」(約十七20-21):以致因為人不能融入神裡面,或者他們彼此不能匯聚成一個不可分割的堆積,他們之所以合而為一,是出於意志的合一,因為他們都行神所喜悅的事,且他們在心靈的衝動上沒有分歧;因此,使他們合而為一的不是本性,而是意志。
6. 亞流派的愚蠢。——不認識神的人,顯然不知道如何思考。既然基督是智慧,那麼不認識或不聽從基督的人,必然是在智慧之外:就像這些人,他們寧願將榮耀的主、世代的君王與獨生神視為神的受造物,而非兒子:並且當他們愚蠢地撒謊時,在為他們的謊言辯護時卻顯得更愚蠢。因為暫且擱置那在父神與子神中本性的合一特質,僅僅從他們所使用的話語中,就足以駁倒他們。
7. 信徒透過單一信心的本性而有的合一。信徒因奧秘的合一而成為一體。——因為我問,那些「一心一意」(a)的人,是否因著對神的信心而合一。當然是因著信心:因為因著信心,所有人的心靈與心靈才合而為一。我問,信心是一樣的,還是不一樣的?當然是一樣的,連使徒自己也作見證(弗四4-5),宣稱一信、一主、一洗、一望(b),以及一位神。因此,如果因著信心,即因著單一信心的本性,所有人合而為一;那麼你怎麼能不理解那些因單一信心的本性而合一的人,在他們裡面有本性的合一呢?因為所有人都是為了純潔、為了不朽、為了認識神、(d)為了希望的信心而重生(c)的。如果這些對他們來說不能是不同的,因為希望只有一個,神也只有一位,正如主只有一位,重生的洗禮也只有一個:如果這些更多是因同意而合一,而非因本性,那麼將意志的合一歸給那些重生進入這些事物的人吧。但如果他們重生進入了單一生命與永恆的本性,藉此他們的心靈與心靈合而為一;那麼在那些因相同重生的本性而合一的人中,同意的合一就停止了。
8. 保羅對此事的觀點。——我們並非隨意發言,也不是為了欺瞞聽者的耳朵,而扭曲了經文的意義,以致拼湊出某些虛假的言論;我們乃是持守純正教義的規範,領悟並宣講那些真實的道理。因為使徒在寫給加拉太人的書信中,教導了信徒這種合一乃是源於聖禮的本質:「你們受洗歸入基督的,都是披戴基督了。並不分猶太人、希臘人,並不分自主的、為奴的,或男或女;因為你們在基督耶穌裡,都成為一了」(加三27-28)。在如此眾多民族、身分、性別的差異中,他們之所以成為一,難道是因為意志的同意,還是因為聖禮的合一,因為對他們而言,洗禮只有一個,且眾人都披戴了同一個基督?那麼,心靈的協調在此又有何作為呢?既然他們因著那唯一的洗禮,披戴了唯一的基督,從而成為一。
9. 那栽種的和那澆灌的,在本質上是一。——或者,當那栽種的和那澆灌的成為一時,難道他們不是因此成為一,因為他們是在同一個洗禮中重生,且是同一個重生之洗禮的施行者嗎?難道他們不是做同樣的事嗎?難道他們不是在同一位主裡成為一嗎?因此,凡藉著同一件事成為一的人,在性質上也是一,而不僅僅是在意志上:因為他們自己也成了同一件事的結果,且是同一件事及其功效的僕人。
10. 愚昧在反對真理時顯露了自己;對謬誤的信仰毫無盼望;單純者的價值。——愚人的反駁總是助長了對其愚昧的證明:因為那些被無知者或扭曲的理解力用來對抗真理的論點,當真理本身堅不可摧、不動搖時,那些與之對立的論點必然被視為虛假且愚蠢的。那些異端分子竭力想要藉著經文「我與父原為一」(約十30)來欺騙人,為了不讓人相信他們之間存在著本質的合一與不可區分的神性實體,反而主張他們僅僅是因著彼此的愛與意志的協調而成為一。正如我們上述所證明的,他們甚至引用了主的話語作為這種合一的例證:「使他們都合而為一,正如你父在我裡面,我在你裡面,使他們也在我們裡面」(約十七21)。凡是在這些信仰之外的人,就處於福音的應許之外;這種不虔誠的理解力之罪,喪失了單純的盼望。因為,不知道自己所信的是什麼,既得不到寬恕,也得不到獎賞:因為信心的最大報酬,就是盼望那些你所不知道的事。然而,最極致的不虔誠之狂妄,在於要麼不相信所理解的,要麼扭曲了信仰的理解力。
11. 若基督所說的「合而為一」是指意志的協調,那是不恰當的。——但儘管不虔誠扭曲了其理解的意義,但經文的意義卻不可能不存在。主向父禱告,願那些將要信祂的人成為一,正如祂在父裡面,父在祂裡面一樣,願眾人在他們裡面成為一。你在此為何要引入心靈的平靜,為何要引入藉著意志的同意而達成的靈魂與心志的合一呢?因為,如果意志能使他們成為一,主在言辭的豐富與精確上,本可以這樣禱告:「父啊,正如我們願意成為一,願他們也願意成為一,好使我們藉著協調而成為一。」或者,那位身為「道」的,難道不知道「道」的含義嗎?那位身為「真理」的,難道不知道如何說真話嗎?那位身為「智慧」的,難道在愚妄的言談中犯了錯嗎?那位身為「能力」的,難道軟弱到無法表達祂想要表達的意思嗎?祂顯然說的是福音信仰真實且純粹的聖禮。祂不僅是為了表達意義而說,更是為了教導信仰而說,祂這樣說:「使他們都合而為一,正如你父在我裡面,我在你裡面,使他們也在我們裡面。」首先,祂為那些被稱為「使他們都合而為一」的人禱告;接著,當祂說「正如你父在我裡面,我在你裡面,使他們也在我們裡面」時,合一的進程便藉著合一的榜樣顯明出來:即正如父在子裡面,子在父裡面,藉著這種合一的模式,眾人便在父與子裡面成為一。
12. 從父所領受並由子賜給信徒的榮耀,使他們成為一。——但因為只有父與子在本質上是合一的,因為神出於神,獨生子出於無始之源,只能存在於其起源的本質之中;以至於那被生的,在祂出生的實體中存在,且出生的真理並不具有與其所出之源不同或相異的神性。主沒有給我們的信仰留下任何模糊之處,祂在隨後的整個講論中教導了這種絕對合一的本質。因為接下來祂說:「使世人可以信你差了我來」(約十七21)。因此,世人之所以要信子是父所差來的,是因為所有將要信祂的人,都將在父與子裡面成為一。而他們將如何成為一呢?我們隨即得到教導:「你所賜給我的榮耀,我已賜給他們」(約十七22)。現在我問,榮耀是否等同於意志;因為榮耀是本質的屬性、特徵或尊貴。因此,子將從父那裡領受的榮耀賜給了所有將要信祂的人,當然不是賜給了意志:因為如果賜下的是意志,那麼信心就不會有獎賞,因為意志的必然性會強加給我們信心。然而,祂指出了領受這榮耀的賜予有何益處:「使他們合而為一,像我們合而為一」(同上)。因此,賜下所領受的榮耀,就是為了使眾人成為一。既然眾人在榮耀中成為一,因為所賜下的榮耀並非別的,正是祂所領受的榮耀;且賜下此榮耀的目的,正是為了使眾人成為一。既然藉著賜給子、並由子賜給信徒的榮耀,眾人都成為一;我便問,當所有信徒都因子的榮耀而進入父之榮耀的合一時,子怎會具有與父不同的榮耀呢?這番話對於人類的盼望而言或許顯得狂妄,但絕非不信:因為儘管盼望此事或許是魯莽的,但若不相信,則是不敬虔的,因為我們盼望與信仰的創始者是同一位。關於這一點,我們將在適當的地方更清楚、更詳盡地論述。然而,即使從目前的講論中,我們也可以理解,這種盼望並非虛妄或魯莽。因此,藉著所領受並賜予的榮耀,眾人成為一。我持守這信心,並接受這合一的原因:但我尚未領悟,所賜下的榮耀如何使眾人成為一的道理。
13. 信徒在神裡面的自然合一,是藉著道的道成肉身與聖餐的聖禮所賜予的。——但主沒有給信徒的良心留下任何不確定之處,祂教導了這種自然功效的結果,說:「使他們合而為一,像我們合而為一,我在他們裡面,你在我裡面;使他們完完全全地合而為一」(約十七22-23)。現在我要問那些在父與子之間強加意志合一的人:基督今日在我們裡面,究竟是藉著本質的真理,還是藉著意志的協調?因為如果「道」確實成了肉身,且我們確實藉著聖餐領受了「道」的肉身;那麼,那位既已降生為人,將我們肉身的本質與祂自己不可分割地結合,又在聖餐中將祂肉身的本質與永恆的本質混合,以供我們領受祂的肉身,我們怎能不認為祂自然地住在我們裡面呢?我們之所以成為一,是因為父在基督裡面,而基督在我們裡面。因此,凡否認父在基督裡面是自然存在的人,首先應當否認他自己也在基督裡面,或基督在他裡面不是自然存在的;因為父在基督裡面,基督在我們裡面,使我們在他們裡面成為一。因此,如果基督確實取了我們身體的肉身,且那位從馬利亞所生的確實是基督,而我們也確實藉著奧祕領受了祂身體的肉身(並藉此我們將成為一,因為父在祂裡面,祂在我們裡面);那麼,當藉著聖禮的自然屬性成為完美合一的聖禮時,怎能主張這僅僅是意志的合一呢?
14. 我們在此聖禮中領受基督真實的身體。——在神的事上,不可用人類或世俗的觀念來談論:也不可藉著強橫且魯莽的宣講,將外來且不虔誠的理解力,強加於屬天話語的純正之上。讓我們閱讀所寫下的,並理解我們所讀到的:這樣我們就盡了完美信仰的職分。因為關於基督在我們裡面的自然真理,我們所說的,若不是從祂那裡學來的,就是愚昧且不虔誠的。因為祂自己說:「我的肉真是可吃的,我的血真是可喝的。吃我肉、喝我血的人,常在我裡面,我也常在他裡面」(約六55-56)。關於肉與血的真實性,沒有留下任何懷疑的餘地。因為現在,藉著主自己的宣告,以及我們的信心,這確實是肉,確實是血。而這些被領受與飲用的,使我們在基督裡面,基督也在我們裡面。難道這不是真理嗎?對於那些否認基督耶穌是真神的人來說,這確實不是真理。因此,祂藉著肉身在我們裡面,我們也在祂裡面:當我們所是的這個,在神裡面與祂同在時。
15. 藉著基督的中保,我們與神達成了完美的合一。——至於我們如何藉著領受肉身與血的聖禮而在祂裡面,祂親自作證說:「還有不多的時候,世人不再看見我,你們卻看見我,因為我活著,你們也要活著;到那日,你們就知道我在父裡面,你們在我裡面,我也在你們裡面」(約十四19-20)。如果祂只想讓人理解意志的合一,為什麼祂要闡明達成合一的某種層次與秩序呢?除非是為了讓人相信:當祂藉著神性的本質在父裡面時,我們反過來藉著祂肉身的降生在祂裡面,而祂又藉著聖禮的奧祕住在我們裡面;從而教導藉著中保達成的完美合一,當我們留在祂裡面時,祂就留在父裡面,而留在父裡面時,祂就留在我們裡面;這樣我們就進深到父的合一中,因為那藉著出生而自然存在於父裡面的人,我們也藉著祂自然地存在於祂裡面,而祂自己也自然地住在我們裡面。
16. 這種合一有多麼自然。子與父的合一。——至於這種在我們裡面的合一有多麼自然,祂親自作證說:「吃我肉、喝我血的人,常在我裡面,我也常在他裡面」(約六56)。因為若不是祂住在其中,人就不會在祂裡面:因為人只有領受了祂的肉身,才會擁有祂在自己裡面。祂先前已經教導了這種完美合一的聖禮,說:「永活的父怎樣差我來,我又因父活著;照樣,吃我肉的人也要因我活著」(約六57)。因此,祂因父而活;而祂因父活著的方式,正是我們因祂的肉身而活的方式。因為所有的比較都是為了理解的形式而預設的:好使我們能根據所提出的榜樣,達到我們所探討的事物。因此,這就是我們生命的緣由,因為我們擁有基督藉著肉身住在我們這些屬肉體的人裡面:我們將因祂而活,條件與祂因父而活相同。因此,如果我們藉著肉身自然地因祂而活,也就是說,獲得了祂肉身的本質:那麼,當祂自己因父而活時,祂怎能不在靈裡自然地擁有父在祂裡面呢?祂因父而活,是因為出生並沒有給祂帶來外來且相異的本質,因為祂所是的,也是從父而來的,卻沒有因任何偶然的本質差異而與父分離;因為祂藉著出生,在能力的本質上擁有父在祂裡面。
17. 結語。我們之所以提及這些,是因為異端分子謊稱父與子之間僅有意志的合一,並以此作為我們與神合一的例證,彷彿我們僅僅藉著順服與宗教的意志而與子合一,並藉著子與父合一,而沒有藉著肉身與血的聖禮,領受任何自然交通的屬性:然而,藉著賜給我們的子的榮耀,以及肉身地住在我們裡面的子,並我們在祂裡面肉身且不可分割地與祂聯合,我們必須宣講這真實且自然的合一奧祕。
18. 聖經中明確斷言子與父的合一。——因此,我們已經回應了狂妄者的愚昧,這僅僅是為了證明其虛假的謊言:以免他們以虛妄且荒謬的斷言之謬誤,欺騙了無知的人。此外,福音的信仰並不需要我們回應的必要性。主為我們祈求我們與神的合一:而祂自己則擁有祂的合一,並留在其中。他們並非藉著聖禮的施行而成為一,而是藉著本質的出生,因為祂在出生時,並沒有從祂自己那裡使神性退化。他們成為一,是因為那些從祂手中不能被奪去的,也不能從父手中被奪去(約十28);是因為認識了祂,就認識了父;是因為看見了祂,就看見了父;是因為祂所說的,是住在祂裡面的父在說;是因為在祂作工時,父在作工;是因為祂在父裡面,父在祂裡面(約十四7, 9, 10, 12)。這不是受造物所能提供的,而是出生;不是意志所能成就的,而是能力;不是協調所能說明的,而是本質:因為被造與出生並非一回事;想要與能做也並非一回事;協調與存在也並非一回事。
19. 在主張合一的同時,並不否認協調。關於父與子合一的明確見證。——因此,我們並不否認父與子之間的協調:因為異端分子習慣於撒謊,當我們不接受僅僅以協調作為合一的解釋時,他們就宣稱我們主張他們是不和諧的。但請聽聽我們為何不否認協調。父與子在自然、榮耀、能力上是一;同樣的本質不可能想要相異的事物。請再聽聽子親自作證祂與父本質的合一;祂說:「但我要從父那裡差保惠師來,就是從父出來真理的聖靈,祂來了,就要為我作見證」(約十五26)。保惠師將要來,子將從父那裡差遣祂,祂是從父出來的真理的聖靈。讓所有異端學派都發揮他們才智的尖銳之處:現在去探究那些甚至能欺騙無知者的謊言,並教導什麼是子從父那裡差遣的。那差遣的,在祂所差遣的身上顯明了自己的能力。但對於祂從父那裡差遣的,我們該理解什麼呢?是領受的,還是被釋放的,還是被生的?因為祂將從父那裡差遣的,必然意味著這三者之一。祂將差遣那從父出來的真理的聖靈:既然已經證明了祂是「出來」的,那麼這裡就不存在「領受」的問題。現在剩下的是,我們要確認我們對此的觀點,即我們應當認為這是祂存在的「出來」,還是祂作為被生者的「發出」。
20. 聖靈是從何而來,這並非不確定。祂從子那裡領受,也從父那裡領受。因此,父與子在性質上為一。——我在此並非要對理解的自由提出指控(g),去爭論他們認為保惠師聖靈是出於父,還是出於子(2)。主並未將此事留給我們去猜測,因為祂在同樣的言論中這樣說道:「我還有好些事要告訴你們,[註:(2) 聖靈。] [註:(g) 手抄本如此。但刊本為「自由」。從希拉流此處及隨後的言論看來,當時關於聖靈發出的爭論似乎已經興起。他顯然表明,對他而言,聖靈出於父與子是毫無疑問的,儘管他不想在表達方式上過多爭辯。此外,在第二卷第4章註釋中已觀察到,子被稱為聖靈的賜予者與源頭。] 但你們現在擔當不了。只等真理的聖靈來了,祂要引導你們(1)(a)進入一切的真理。因為祂不是憑自己說的,乃是把祂所聽見的都說出來,並要把將來的事告訴你們。祂要榮耀我,因為祂要將受於我的告訴你們。凡父所有的,都是我的;所以我說,祂要將受於我的告訴你們(約十六12以下)。」因此,祂從子領受,祂既由子差遣,也從父發出。我請問,從子領受與從父發出是否為同一件事?如果有人認為(b)從子領受與從父發出有所不同,那麼,從子領受與從父領受,肯定會被視為同一件事。因為主自己說:「因為祂要將受於我的告訴你們。凡父所有的,都是我的;所以我說,祂要將受於我的告訴你們(同上,14-15)。」這祂所領受的(無論是權能、美德,還是教義),子說這是當從祂領受的;而這同樣意味著這是當從父領受的。因為當祂說凡父所有的都是祂的,並因此說祂要將受於祂的告訴你們時,祂也教導說,這些當從父領受的,卻是從祂領受的;因為凡父所有的,都是祂的。這種合一性沒有差異:無論是從誰領受,這都沒有區別,因為從父所賜的,即被視為從子所賜的。難道這裡也要引入意志的合一嗎?凡父所有的,都是子的;凡子所有的,都是父的。因為祂自己說:「凡我的,都是你的;你的也是我的(約十七10)。」現在還不是展示祂為何這樣說的時候:「因為祂要將受於我的」,這是對未來時態的指稱,顯示祂將要領受。現在,祂之所以說祂將從祂領受,是因為父的一切都是祂的。如果可以的話,請剖析這種性質的合一,並提出任何導致不相似的必然性,藉此證明子不在性質的合一中。因為真理的聖靈從父發出,但(d)祂由子從父那裡被差遣。凡父所有的,都是子的;因此,那位將被差遣者,無論領受什麼,都將從子(2)(e)領受,因為凡父所有的,都是子的。因此,性質在萬物中持守其法則,且兩者為一,這在兩者中藉由生發與神性的本質得到了彰顯:因為真理的聖靈從父所領受的,子承認這是由祂所賜予的。因此,不可容許異端的乖謬去濫用理解的自由,以至於不承認主這句話——即因為凡父所有的都是祂的,所以真理的聖靈將從祂領受——是指向性質的合一。
21. 神與基督的靈是同一的。——讓那位揀選的器皿、外邦人的教師,按照羅馬信徒先前所讚揚的真理理解來發言吧。因為他想要教導父與子在性質上的合一,便這樣說(羅八9以下):「如果神的靈住在你們心裡,你們就不屬肉體,乃屬聖靈(3)(f)。人若沒有基督的靈,就不是屬基督的。基督若在你們心裡,身體就因罪而死,靈卻因義而活(4)。然而,那叫耶穌從死裡復活者的靈若住在你們心裡,那叫(h)基督從死裡復活的,也必藉著住在你們心裡的聖靈,使你們必死的身體又活過來(羅八11)。」如果神的靈在我們裡面,我們就都是屬靈的。但這神的靈,(i)也是基督的靈。當基督的靈(j)在我們裡面時,那叫基督從死裡復活者的靈也在我們裡面;那叫基督從死裡復活的,也必藉著住在我們裡面的祂的靈,使我們必死的身體又活過來。因此,我們藉著住在我們裡面的基督的靈,透過那叫基督從死裡復活者,而得生命。當那叫基督從死裡復活者的靈在我們裡面時,那(k)基督的靈也在我們裡面,然而那在我們裡面的靈並非不是神的靈。因此,異端者啊,請分辨基督的靈與神的靈,分辨那叫基督從死裡復活者的靈與那叫基督從死裡復活的基督的靈;既然住在我們裡面的基督的靈就是神的靈;既然那叫基督從死裡復活者的靈,也就是神的靈。
22. 神的靈是性質,還是性質之物。——我現在要問,你認為在「神的靈」中,是指向性質,還是指向性質之物?(l)性質與性質之物並不相同:正如人與屬於人的東西不相同;火與屬於火的東西也不相同;同樣地,神與屬於神的東西也不相同。
23. 有時指父,有時指子。——我記得在「神的靈」中,有時是指神的子,以至於在其中(a)神父被理解為已顯明,且神的靈這一稱呼可以指向任何的彰顯:這不僅從先知的權威,也從福音的權威得到證明,如經上所說:「主的靈在我身上,因為祂膏我(路四18)」;又如(太十二18):「看哪,我的僕人,我所揀選、所親愛、心裡所喜悅的,我要將我的靈賜給祂」;以及主親自為自己作見證說:「我若靠著神的靈趕鬼,這就是神的國臨到你們了(同上,28)」:因為這些似乎(b)毫無歧義地指向父或子,卻彰顯了性質的權能(1)。
24. 為何兩者都被稱為靈。——我認為在兩者中都被稱為「神的靈」,是為了讓我們不至於按照肉體的方式,認為子在父裡面或父在子裡面:即不至於認為神若停留在某處,就似乎在自身之外別無存在。因為人或與人相似之物,當他在某處時,就不會在別處:因為他所在之處,受限於他所處的空間;(d)他的性質軟弱,無法無處不在,他只能駐留在某處。然而,神是無限權能的生命力量,祂無處不在,也無處缺失,祂藉著祂自己的事物教導我們祂是全有的,並表明祂的事物與祂自己並無二致:(2)以至於凡祂的事物所在之處,祂自己也被理解為在那裡。然而,祂並非以肉體的方式,當祂在某處時,不被認為也無處不在:因為祂藉著祂的事物,在萬物中從未停止存在;而這些屬於祂的事物,與祂自己並無二致。這些是為了理解性質而說的。
25. 在神的靈中指向父。指向子。也指向聖靈。——至於在神的靈(e)中指向神父,我認為應當這樣理解:主耶穌基督宣稱主的靈在祂身上,因此祂膏祂,並差遣祂去傳福音。因為父性質的權能顯明在祂裡面;祂藉著這屬靈膏抹的聖禮,在(f)降生於肉身的子裡面,顯明了祂性質的共融(太三17),當洗禮完成後,這(g)屬性之彰顯也隨之被聽見,天上有聲音作見證說:「你是我的兒子,我今日生你(詩二7)。」因為祂並非被理解為祂自己在祂自己之上,或從天上臨到自己,或稱呼自己為兒子:但這一切都是我們信仰的彰顯,為的是讓我們在完美且真實之降生的聖禮下,認識到那在子裡面永存的性質合一,儘管祂也開始成為人。我們發現父在神的靈中是這樣被指明的。我們理解子以這種方式被彰顯,當祂說:「我若靠著神的靈趕鬼,這就是神的國臨到你們了」:顯然,祂是在表明祂藉著自己性質的權能趕鬼,因為若非藉著神的靈,鬼是無法被趕出的。此外,在神的靈中也有保惠師聖靈的指稱;這不僅從先知,(1)也從使徒的權威得到證明,如經上所說:「這正是先知所說的:神說,在末後的日子,我要將我的靈澆灌凡有血氣的,你們的兒女要說預言(徒二16以下)。」而這一切在使徒身上已成就,當聖靈降下,眾人(a)都說了各國的方言。
26. 當基督在我們裡面,神就在我們裡面;當基督的靈在我們裡面,神的靈就在我們裡面。子與父的性質為一。——這些之所以必須被證明,是為了讓異端的謬誤無論轉向哪一方,都能被福音真理的界限與規範所封鎖。因為基督住在我們裡面:基督既住,神就住。當基督的靈住在我們裡面時;儘管基督的靈住在我們裡面,但所住的並非別的靈,而是神的靈。如果我們理解基督藉著聖靈在我們裡面,那麼這靈既是神的靈,也必須被認識為基督的靈。既然(b)藉著性質之物,性質本身住在我們裡面;那麼子與父的性質將被視為無差別的,因為聖靈既是基督的靈,也是神的靈,被證明是同一性質之物。因此,我現在請問,祂們怎能不是在性質上為一?真理的聖靈從父發出:由子差遣,並從子領受。但凡父所有的,都是子的:因此,那從祂領受的,是神的靈,但同時也是基督的靈。祂是子性質之物(補充:聖靈),但這同樣也是父性質之物。祂是那叫基督從死裡復活者的靈;但這同樣是那從死裡復活的基督的靈。如果基督與神的性質在某處有所不同,以至於不是同一的;那麼,如果能證明那屬於神的靈,並非同時也屬於基督,那才算數。
27. 子與父在我們裡面的同一居所。——但是,異端者啊,使徒正緊緊抓住你這狂亂且被致命教義之靈所驅使的人,他將基督立為我們信仰的根基(林前三11),他也不會不知道主這句話:「人若愛我,就必遵守我的道;我父也必愛他,並且我們要到他那裡去,與他同住(約十四23)。」因為藉著基督的靈住在我們裡面,祂見證了神的靈住在我們裡面,且那叫基督從死裡復活者的靈,與那叫基督從死裡復活的靈,並無不同。因為祂們來了,並住在我們裡面:我請問,祂們是(d)帶著差異的隨從而來,並與我們同住,還是藉著性質的合一?但外邦人的教師反對說,信徒裡面住的不是兩個靈(即神與基督的靈),而是基督的靈,祂也就是神的靈。這不是同居,而是居住:然而是在同居的聖禮下居住,因為既沒有兩個(e)居住者,也沒有與另一位不同的居住者。因為神的靈在我們裡面,但基督的靈也在我們裡面:當基督的靈在裡面時,神的靈也在裡面。因此,當屬於神的,也是屬於基督的;當屬於基督的,也是屬於神的:基督就不可能是與神不同的另一位。因此,基督是神,(g)與神為一靈。
28. 亞流派疏遠聖靈,否認基督為神,卻又敬拜祂。——那句福音的話:「我與父原為一(約十30)」,使徒教導我們這是性質的合一,而非聯合的孤立,他寫信給哥林多人說:「所以,我告訴你們,沒有被神的靈感動的,沒有能說耶穌是主(林前十二3)。」異端者啊,你現在知道你是在什麼靈裡說基督是受造物了嗎?因為那些事奉受造物(i)過於事奉造物主的人,是在咒詛之下(羅一25);承認基督是受造物,你要明白你自己是什麼,因為你不該不知道,事奉受造物的宗教是在咒詛之下的。請注意接下來的話:「若不是被聖靈感動的,也沒有能說耶穌是主的(林前十二3)。」你感覺到你因否認基督所屬的而缺少了什麼嗎(j)?如果基督藉著神的性質是你的主,你就擁有聖靈:但如果祂僅藉著領養的名號是主,那你就是缺乏聖靈,被謬誤之靈所激勵:因為若不是在聖靈裡,沒有人能說耶穌是主。而你稱祂為受造物,而非神,雖然你稱祂為主,卻不說祂是主;因為對你而言,祂(a)是藉著共同的類別與熟悉的名號,而非藉著性質成為主。但請從保羅那裡學習性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