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 關於子的全部信仰都源於基督上述的話語。——因此,父直到如今作工,191 子也作工。當父作工且子作工時,你擁有了本性的名稱。也要理解(d)神那藉以作工的本性也在作工。為了不讓你誤以為要理解兩種不同本性的工作;請記住關於瞎子的話:「但在他身上,要顯出神的作為來。趁著白日,我們必須作那差我來者的工。」(約翰福音九3)。因此,在子所作的工中,有父的工;而子的工,就是神的工。關於工作,後面的話語仍在繼續。在此期間,回應的目的除了將一切工作歸於兩者之外,沒有別的;(e)而兩者的作工本性並無差異,因為在父直到如今作工的同時,子也作工:以免那安息日的主(因為人子是安息日的主,路加福音六5),被不敬虔地認為在安息日作工,而祂的工作藉著降生的本性,正是父之工作的權柄所在。因此,本性既不被混淆也不被廢除,以致於祂不是子:但同樣地,本性也不被剝奪,以致於祂不是神。祂們既不因差異而被區分,以致於祂們不是一;而祂們是一,也不能使(f)祂們不是兩者。首先,當說到「子憑著自己不能做什麼,惟有看見父所做的,子才能做」(約翰福音五19)時,你要認識子。你擁有了子的降生,祂若不看見,就不能憑自己做什麼。然而,在祂憑自己不能做什麼這一點上,祂消除了「非受造」的錯誤;因為降生不能憑自己而擁有能力:而祂所看見的,(g)則標誌著祂內在對本性的自覺認知。現在,你要在這一點上認識神真實的本性:「父所做的事,子也照樣做。」(同上)。(h)在認識了本性的能力之後,要藉此理解本性不相異的合一:「叫人都尊敬子,像尊敬差子來的父一樣。」(同上,23)。為了不讓本性的合一將你限制在孤立的單一性中,要從中學習信仰的奧祕:「不尊敬子的,就是不尊敬差子來的父。」(同上)。一切針對異端狂熱的詭計都已被封鎖。祂是子,因為祂憑自己不能做什麼:祂是神,因為父所做的一切,祂也照樣做:祂們是一,因為祂在榮耀上被等同,且做同樣的事,而非別的事:祂不是父自己,因為祂是被差遣的。因此,降生的奧祕獨自擁有這一點,即它在自身中包含了名稱、本性、能力與宣告:因為整個降生不可能不在那祂所由之而生的本性之中。祂沒有帶來外在種類的實體:因為異類不能從一者中實存。而那與祂不異類的,在本性種類上就是一;凡藉著降生而為一的,就不會有孤立;因為孤立是單一的,而降生則是對兩者而言的合一。
22. 亞流派的信仰與他們自己的認知相悖。基督的能力、從神而來的降生、神聖本性與在父中的存在;手。——此外,(a)願神關於祂自己的神聖見證與祂同在。祂說:「我的羊聽我的聲音,我也認識牠們,牠們也跟著我。我又賜給牠們永生;牠們永不(b)滅亡,誰也不能從我手裡把牠們奪去。我父把羊賜給我,祂比萬有都大,誰也不能從我父手裡把牠們奪去。我與父原為一。」(約翰福音十27及後續)。我請問,是什麼遲鈍心智的麻木感削弱了我們的理解力,以致於這些說得如此絕對的話語不能進入我們的意識?或者,是什麼傲慢心靈的腫脹欺騙了人類的軟弱,以致於從這些話語中獲得了對神的認知,卻認為神不應在祂被認知的地方被理解?因為要麼必須提出其他的福音來教導:要麼如果只有這些(福音)教導了關於神的事,為什麼我們不照著所教導的去信呢?如果認知僅僅取自這些,為什麼信仰不源於認知呢?但當信仰被發現與認知相悖時,那就不再是認知的信仰,而是罪惡的信仰,在宗教的認知的告白面前,採取了不敬虔的信仰。因此,獨生神子自覺於祂自己的本性,為了我們信仰的告白,以盡可能絕對的言辭指明了祂自身降生那不可言喻的奧祕:以致於祂既被理解為受生,又被相信是在神的本性中,且與父原為一,並(c)藉著宣告自己與父為一,卻不至於(1)(d)像父那樣被理解為僅僅是孤立的,以致於失去祂作為子的存在。因為祂首先見證了本性的能力,當祂談到自己的羊時說:「誰也不能從我手裡把牠們奪去。」(同上,28)。這是自覺於能力的話語,藉著誰也不能從祂手中奪走羊這一點,來宣告那不受干擾的能力之自由。然而,為了讓人理解,雖然祂在本性上是神,但祂的本性是從神而來的降生;祂補充道:「我父把羊賜給我,祂比萬有都大。」(同上,29)。祂不隱瞞自己是從父而生的:因為祂從父所領受的,比萬有都大。(3)(e)而那領受者,在祂領受時就因降生而存在,而非後來才存在;然而,當祂領受時,祂是從另一位而來。但那從另一位領受者,為了不讓人認為祂的存在與祂所領受的本性不同,祂說:「誰也不能從我父手裡把牠們奪去。」沒有人能從祂的手中奪走:因為祂領受了父所賜予的,那比萬有都大的。這種看似矛盾的宣告是什麼意思,即沒有人能從祂父的手中奪走?子的手,就是領受了父所賜予的手;父的手,就是賜予子的手:而為什麼從子的手中奪不走的,就不能從父的手中奪走?如果你問為什麼,請理解:「我與父原為一。」(約翰福音十30)。子的手,就是父的手。因為本性不會因降生而退化,以致於不是同樣的:也不會因為它是同樣的,就損害了對降生的理解,因為降生在自身中不容許任何異類。為了讓你藉著肉身的意義能知道同一本性的能力,提到了子的手就是父的手;因為父的本性與能力(f)就在子裡面。最後,為了讓你藉著降生的奧祕認識無差別本性的真理;祂說:「我與父原為一」:以致於祂們所為的一,既不被認為是不同的,也不被認為是孤立的,因為藉著降生與受生的特性,兩者之中並不存在不同的本性。
23. 亞流派對基督比猶太人更不義。——只要能理解,瘋狂心靈的意志依然存在,儘管意志的結果已經停止:而惡意追求的邪惡心靈,在缺乏作惡機會時,並沒有放棄。因為現在異端者的狂熱,(a)既然主已坐在天上,因為他們無法像猶太人那樣將祂釘在十字架上,卻以同樣的不信,否認祂就是(祂所是);當他們無法否認所說的話時,卻(b)不順從這些話,行使著不敬虔的仇恨,投擲言語的石頭,如果可以的話,他們會把祂從寶座上拉下來釘在十字架上。關於那些被這句話的(c)新奇所激怒的猶太人,經上記著說(約翰福音十31及後續):「猶太人又拿起石頭要打祂。耶穌對他們說:『我從父顯出許多善事給你們看,你們是為哪一件事拿石頭打我呢?』猶太人回答說:『我們不是為善事拿石頭打你,是為你說僭妄的話;又為你是個人,反將自己當作神。』」但你這異端者,要認清你在做什麼、宣告什麼;並要明白你是那些人的同夥,你在自己身上重演了他們那背信棄義的榜樣。因為對於那句「我與父原為一」,猶太人舉起了石頭,他們那不敬虔的痛苦,因無法忍受救恩信仰的奧祕,爆發為奪命的攻擊。你沒有石頭可打,難道你在否認上就做得更少嗎?意志並沒有區別:只是天上的寶座使你的意志變得無效。你比猶太人更不敬虔嗎?他將石頭舉向肉身,你卻舉向聖靈;他針對的是他所認為的人,你卻針對神;他針對的是在地上行走的人,你卻針對坐在能力寶座上的神;他針對的是未被認知的,你卻針對已被認知的;他針對的是將死的人,你卻針對審判世代的主。他說:「你是個人」(同上,33);你說:「你是受造物」;但你們兩者都說:「你將自己當作神」;這是你們不敬虔之口對祂共同的毀謗。因為你否認了從神的受生而來的神,否認了從降生真理而來的子,否認了「我與父原為一」這一點,即兩者中那單一且相似本性的告白。你將神置於新的、外在的、異類的實體之下:以致於祂要麼是另一種的神,要麼根本就不是神,因為祂不是(e)從神的降生而實存。
24. 基督對猶太人的回應,對亞流派同樣適用。回應的原因與目的。——但因為你對這句話的奧祕感到憤怒:「我與父原為一」;以致於當猶太人說:「你是個人,將自己當作神」時,你以同樣的不敬虔說:「你是受造物,將自己當作神」(因為你說:你不是從降生而來的子,你不是真理中的神;你是超越萬物的受造物:但你不是受生為神,因為我不承認從非肉身的神而來的降生(f)本性;不僅你與父不是一,而且你既不是子,也不是相似的,也不是神)。主確實回答了猶太人,但這一切回應對你的不敬虔更為適用:195 「律法上豈不是寫著:『我曾說你們是神』嗎?經上的話是不能廢的;若那些承受神道的人尚且稱為神,父所分別為聖、又差到世間來的,祂自稱是神的兒子,你們還向祂說『你說僭妄的話』嗎?我若不行我父的工,你們就不要信我;我若行了,你們縱然不信我,也當信這些工,叫你們又知道又明白(g)父在我裡面,我也在父裡面。」(同上,34及後續)。祂提出了回應的原因,並指出了褻瀆的對象。因為這被視為罪行,即祂身為人卻將自己當作神。而祂被指控將自己當作神,是因為祂說過:「我與父原為一。」因此,祂要證明祂與父為一,是源於降生的本性;祂首先駁斥了那荒謬毀謗的愚蠢,即為什麼祂身為人卻將自己當作神而受到指控。因為既然律法將這個名稱的稱呼賦予了聖潔的人,而神不可廢的話語證實了這種被賦予名稱的宣告;那麼,這位被父分別為聖、被差到世間來的,自稱是神的兒子,怎麼會是褻瀆者呢?既然神不可廢的話語已經規定了那些藉著律法被稱為神的人。因此,祂身為人卻將自己當作神,不再是罪行;既然律法稱那些人為神。如果這種名稱的僭用對其他人來說並非不敬虔;那麼對於這位被父分別為聖的人(因為這裡關於人的回應是完整的,因為神子也是人子),祂自稱是神的兒子,似乎並非無恥地僭用;祂超越了其他人,那些人可以(h)不敬虔地稱自己為神,而祂藉著被分別為聖為子,保羅使我們認識了這種分別為聖,他說:「這福音是神從前藉眾先知在聖經上所應許的,論到祂兒子,按肉體說,是從大衛後裔生的,(j)按聖靈的聖潔說,因從死裡復活,以大能顯明是神的兒子。」(羅馬書一2及後續)。因此,褻瀆的罪行消失了,即祂身為人卻將自己當作神:既然神的話語將這個名稱賦予了許多人,而這位被父分別為聖並差遣的,除了自稱是神的兒子之外,沒有宣告別的。
25. 「我與父原為一」顯示了降生的本性。——我認為,已經沒有懷疑的餘地,這句話「我與父原為一」正是關於降生的本性。因為當猶太人指控祂,說祂藉此話,身為人卻將自己當作神時:祂的回應證實了,祂藉著「我與父原為一」(約翰福音十30),(2)首先以名稱,其次以本性,最後以降生,表明了祂是神的兒子。因為「我」與「父」是事物的名稱;而「一」則是本性的宣告,因為在祂們所是的事物上,兩者並無差異;而「原為」則不容許合一。而在那(a)「原為一」不是合一的地方,降生使祂們成為一。因為這一切完全源於祂被父分別為聖,宣告自己是神的兒子,而神兒子的宣告證實了「我與父原為一」:因為降生不能帶來別的本性,只能帶來祂所由之而實存的本性。
26. 神的本性在子身上藉著作為被證實。不能與神等同的,就在祂之外。——獨生神子的話語完成了我們全部信仰的奧祕。因為當對祂身為人卻將自己當作神的問題作出了回應;為了使「我與父原為一」這句話獲得絕對且完美的理解秩序,祂隨即補充道:「你們說:『你說僭妄的話』,因為我說:『我是神的兒子』。我若不行我父的工,你們就不要信我;我若行了,你們縱然不信我,也當信這些工,叫你們又知道又明白父在我裡面,我也在父裡面。」(約翰福音十36及後續)。這是肆無忌憚的狂妄,因良心而絕望的救恩,且一切不敬虔的宣告都已不知羞恥。因為(b)現在已經沒有人會因愚蠢而臉紅,因為他們已經失去了宗教:因為反對這些,與其說是無知,不如說是瘋狂。主曾說:「我與父原為一」;這是降生的奧祕,即父與子在本性的合一中。而因為本性的僭越會被稱為罪行,所以僭越的理由是基於原因而被教導的。祂說:「我若不行我父的工,你們就不要信我。」(同上,37)。如果祂不行父的工,就不該信祂宣告自己是神的兒子。因此,降生並沒有新的、外在的本性;因為祂之所以被相信是子,是因為祂成就了父的工。在這裡,收養、名稱的寬容有什麼立足之地,以致於祂不是出於神的本性而成為子;既然神的兒子應當藉著父本性的工作而被相信?受造物不能與神等同或相似,異類的本性也不能與祂的能力相比:只有子的降生,藉著相似性,被(c)不敬虔地相信是相等的。因為凡在祂之外的,若與祂那受尊崇的能力相比,就是對祂的侮辱。因為如果能找到某種不源於祂的東西,卻與祂相似且能力相同;祂就失去了神在同等者聯合下的特權;而那時就不再是獨一的神,從祂那裡產生了另一個無差別的神。但事實上,特性的(d)平等並沒有侮辱:因為與祂相似的,是祂自己的;與祂相比而相似的,是從祂而來的;凡祂所能做的,並非在祂之外;而尊嚴的進步在於,祂生出了能力,卻沒有使本性異化。子成就了父的工;並藉此要求被相信是神的兒子。這並非傲慢的僭越,祂要求除了藉著祂所行的之外,不被證明。祂見證自己所行的並非自己的,而是父的;以免藉著作為的宏偉而剝奪了本性的降生。而因為在所取肉身與從馬利亞所生之人的奧祕下,神子未被理解,(3)(e)名稱的信仰藉著作為被傳達,當祂說:「我若行了,你們縱然不信我,也當信這些工。」(同上,38)。祂要求首先被相信是神的兒子,若非藉著祂所成就的父的工,祂就不願被相信。如果祂行了工,卻因肉身的卑微而不配獲得信仰的宣告,祂就要求對工作的信仰。因為為什麼受生之人的奧祕會阻礙對神聖降生的理解;既然神聖降生在所取之人的服事下成就了祂的一切工作?因此,如果人因工作而不被相信是神的兒子;那麼就當藉著工作相信祂們是神的兒子,因為祂們是神的這一點是無法否認的。因為子在降生時,在自身中擁有(g)一切屬於神的:因此,子的工就是父的工,因為降生既不處於祂所由之而實存的本性之外,且在自身中擁有祂所由之而實存的本性。
27. 子在父內,父亦在子內。凡在神裡面的,都是一體的。子是從生命而來的生命,因此並非出於無有。——因此,祂既行了父的作為,並要求若不信祂,至少當信這些作為(198),祂就必須表明在這些作為中應當信的是什麼,即隨後所說的:「我若行了,你們縱然不信我,也當信這些事,叫你們又知道,又明白父在我裡面,我也在父裡面」(約十38)。這就是「我是神的兒子」之意;這就是「我與父原為一」之意。這就是降生的本性:這就是救恩信心的聖禮,即不將原為一的分割,(a)也不剝奪降生的本性,並承認從永活的神而來的永活神的真實。因為神是生命,祂並非由複合的(1)(b)且無生命的物質所構成;祂是能力,並非由軟弱者所組成;祂是光,並非由黑暗所結合;祂是靈,並非由相異的成分所形成。在祂裡面的一切,都是一體的:以致祂是靈,也就是光、能力與生命;祂是生命,也就是光、能力與靈。因為祂說:「我……不改變」(瑪三6):祂不因部分而改變,也不因種類而變得不同。因為上述這些,在祂裡面並非由部分組成;但在祂裡面,這一切都是一體且完全的,神就是永活的一切。因此,神是永活的,且是永活本性之永恆大能;凡藉著祂知識的聖禮從祂而生的,不可能不是永活的。因為當祂說:「永活的父怎樣差我來,我又因父活著」(約六58);祂教導了生命藉著永活的父存在於祂裡面。此後,當祂說:「因為父怎樣在自己有生命,就賜給祂兒子也自己有生命」(約五26);祂見證了祂一切的生命都來自永活者。凡從永活者所生之永活者,其降生具有進程,卻無本性的新奇。因為從永活者所生而成為永活者,並非新事;因為生命並非從無有中尋求降生,而從生命中領受降生的生命,必然藉著本性的合一,以及那完全且不可言喻的降生聖禮,既在永活者裡面活著,又在自身中擁有(2)(d)永活的生命。
28. 誰在父裡面。人類降生的比較。兩種降生的區別。——我們記得在講論的開端(第一卷,第19節;第四卷,第2節;及第六卷,第9節)曾提醒過(199),人類的比較並不能滿足神聖的例證;然而,為了我們理解的一部分,感官應當受肉身形式的教導。我查考人類降生的意識,看起源是否不留在生養者的父輩之內。因為儘管那些無生命且卑微的元素,即降生的原因開始之處,流向另一個人,但藉著本性的能力,它們仍彼此留在對方之內:當藉著(3)(e)同一本性所賦予的起源,生養者跟隨那被生的;而藉著所領受的降生,其能力雖被衍生,卻未(4)(f)被奪去,那被生的留在生養者裡面。這僅僅是我們為了理解人類降生所作的紀念,而非為了單生神那完美的降生例證:因為人類本性的軟弱是從相異者比較而來,且由無生命者維持以至於生命。在人類中,所生的並非立刻活著,也不是完全從生命而活;因為其中有許多部分,當長大後,若沒有本性的知覺,就會被切除。但在神裡面,凡存在的一切都是活著的。因為神就是生命:從生命中不可能(g)有任何東西不是活著的。降生並非出於衍生,而是出於能力。因此,當凡存在的一切都是活著的,且凡從祂所生的都是能力時;祂擁有降生,卻沒有改變;祂賦予進程,卻不喪失本性:當祂所賦予的降生,藉著不可分之本性的相似性而跟隨,且那從永活者而生的降生,在降生時並不離棄那本性。
29. 火的另一個比較。——為了這信心的部分意義,祂帶來了火的例子,火在自身中擁有火,且火在火中存留。因為當火中存在著光輝、本性的熱度、燃燒的能力、發熱的流動性時;這一切仍是火,而這一切總體上是一種本性。它確實因著軟弱而存在,因為它藉著物質而生存,並隨著它所賴以生存的物質而消逝。但這(h)神所特有的不可比擬之處(5),藉著比較的部分可以被認識;以致在神裡面,那在地上元素中部分被發現的事物,並非不可信的。因此,我現在詢問,當火從火中產生時,是否有分割與分離。或者,當光從光中點燃,藉著某種降生的進程,本性並無(a)缺損,且仍是光從光中而來時,難道本性被切斷而不存留,或不跟隨而不內在嗎?或者,那從自身無缺損地存在的事物,難道不留在其中嗎?或者,那並非被切割,而是與自然實體的合一一同出來的事物,難道不內在於其中嗎?我詢問,當光從光中而來,既不能藉分割而分離,在自然種類上也不分離時,難道它們不是一體的嗎?
30. 比較的用途。——這些,如我所說,僅是為了理解信心而作的比較,而非為了神的尊榮,好讓我們從肉身事物中獲取對不可見者的理解,並非為了滿足神本性的比較例證:因為信靠那為自己作見證的神,是合宜且公義的。但因為異端的狂熱擾亂了單純者的信心,以致讓人認為不應當相信關於神的事,除非能透過肉身的比較來理解:因此,根據我們上述所提主的話:「從肉身生的,就是肉身;從靈生的,就是靈」(約三6),因為神是靈,我們認為引入這些比較的例證是有益的:免得當受造物的自然例證為我們提供對神聖宣告的理解時,祂被認為在自己的宣告上說謊。
31. 子藉降生之能力擁有神聖本性。藉此,祂在父內,父在祂內。說父即是說子。——因此,神的兒子是從永活者而來的永活者,是從神而來的神,祂顯明了本性不可分離且無差異的合一,以及降生的聖禮,祂說:「我與父原為一」。因為對這話的誹謗如同傲慢一般出現;為了在話語中表明本性的意識,祂補充道:「你們說我說僭妄的話,因為我說:我是神的兒子」,證實了降生帶來的本性合一。然而,為了讓絕對的宣告堅固降生的信心,且所宣告的降生不給本性帶來分裂;祂保持了祂全部回答的完整:「當信這些事,因為父在我裡面,我也在父裡面」。這裡有什麼不是在降生聖禮下所顯示的自然且固有的呢?它們彼此內在,因為降生唯獨出於父,因為在另一位神(2)(e)裡面,沒有外在或相異的本性存在,因為神從神而來,祂作為神並非從別處而來。若有機會,請在教會的信仰中引入兩位神:或者,若你以虛假的理由,宣稱神是孤獨的;若你能,請在不承認降生之真理的情況下,將子與父區分開來。子在父裡面,父在子裡面,並非藉著相互的滲透與回流(f),而是藉著永活本性的完美降生。因此,在父神與子神中,你既不會計算出兩位神,因為兩者原為一;也不會宣稱祂是單一的,因為兩者並非一位。因此,使徒的信仰並不擁有兩位神,因為它既沒有兩位父,也沒有兩位子。承認父,就是承認子;信子,就是信父:因為父的名(h)在自身中擁有子的名。因為若沒有子,就沒有父;而子的意義,就是父的彰顯:因為若沒有父,就沒有子。因此,在對一位的承認中,並非只有一位:因為子成全了父,而子的降生出於父。然而,本性並不因降生而改變,以免它與其種類的相似性相同。然而,它是相同的,以致藉著降生與產生,兩者應當被承認是「一」(unum),而非「一位」(unus)。
32. 結語。父與子是同一位神,而非孤獨的,祂們彼此內在。——因此,若有人能宣稱「一」而不包含「一位」,就讓他宣稱兩位神吧:或者,若有人能否認「一」與「一位」藉著本性的能力、藉著產生與降生的聖禮而內在,就讓他教導一位孤獨的神吧。若有人不知道父與子被宣稱是「一」,就讓他將相異的本性歸於兩者吧。異端者應當刪除子關於自己的福音宣告:「我在父裡面,父在我裡面」:以便他們能宣稱兩位神,或只有一位。在本性合一的特性中,沒有本性的區別:從神而來的神之真理,既不造就兩位神,也不容許神是孤獨的,且彼此內在者並非「一」。它們彼此內在,是因為一位出於另一位:因為一位在產生中,並未給予另一位除了祂自己之外的任何東西,而另一位在降生中,也未從一位那裡獲得除了那位之外的任何東西。因此,使徒的信仰,無論宣稱父,都宣稱一位神;無論承認子,都承認一位神:因為在兩者中,神那相同且無差異的本性是一樣的,且因為父是神,子也是神,且兩者擁有一個本性的名,一位就代表了兩者。因為從神而來的神,或在神裡面的神,並不造就兩位神,因為一位從一位而來,在本性與名號上保持為一位;當「一位與一位」在意義上並非孤獨時,也不會淪為孤獨的神。
33. 藉著子通往父的道路:這應當如何理解。——主並沒有留下關於如此重大聖禮的不確定或可疑的教導,也沒有將我們遺棄在模稜兩可的理解錯誤中。讓我們聽祂向使徒們啟示這信仰的一切知識:祂說(約十四6及以下):「我就是道路、真理、生命;若不藉著我,沒有人能到父那裡去。你們若認識我,也就認識我的父;從今以後,你們認識祂,並且已經看見祂」。腓力對祂說:「主啊,將父顯給我們看,我們就知足了」。耶穌對他說:「我與你們同在這樣長久,你還不認識我嗎?腓力,人看見了我,就是看見了父。你怎麼說,將父顯給我們看呢?你不信(h)我在父裡面,父在我裡面嗎?我對你們所說的話,不是憑著自己說的;乃是住在我裡面的父,祂作祂自己的事。你們當信我,我在父裡面,父在我裡面。即或不然,也當因我所作的事信我」。那身為道路者,不會帶領我們進入錯誤與無路之處;那身為真理者,不會藉著虛假來欺騙;那身為生命者,不會將我們遺留在死亡的錯誤中。因為祂親自設立了這些為了我們救恩的仁慈經綸之名,好讓我們如同藉著道路進入真理,並由真理建立在生命中;我們應當認識到,祂表明了那是獲得生命之聖禮。若不藉著我,沒有人能到父那裡去(約十四6)。通往父的道路是藉著子。我們必須詢問,這是藉著教義的勸誡,還是藉著本性的信心:因為我們似乎可以藉著子的教義,而非藉著對祂裡面父之神性的承認,來到父那裡。因此,讓我們在隨後的經文中尋求理解的意義。因為信心並非出於我們的任意,而是出於話語的能力。
34. 認識子的人,也認識父。——因為隨後說:「你們若認識我,也就認識我的父」(同上,7)。人耶穌基督被看見了:若祂被認識,父如何會被認識;當使徒們在祂裡面認出祂本性的狀態,即人的狀態,而那脫離肉身的神,並非在這種肉身軟弱中被認識時?但主在所取肉身的聖禮中,堅固了父的神性本性在祂裡面,祂保持了這個順序:「你們若認識我,也就認識我的父;從今以後,你們認識祂,並且已經看見祂」。祂將看見的時間與認識的時間分開了。因為祂說那應當被認識的,同時也說已經被看見了,好讓他們從現在這次啟示的時間起,獲得對那早已在祂裡面被看見之本性的知識。
35. 腓力不明白這一點;為什麼,他請求在信心穩固的情況下將父顯給他看。——但腓力使徒被話語的新奇所震動。人被看見了。祂承認自己是神的兒子,並承認認識祂就是認識父。祂說父已經被看見了,且因為被看見了,所以應當被認識。人類心靈的軟弱無法領會這一點,(204)(a)也不接受如此不同事物的宣告;即那時被看見的,現在應當被認識,當看見(b)就是認識時;若子被認識了,父也就被認識了:當祂親自按照人身,以肉身被看見與觸摸來灌輸對子的認識時,那從祂那裡被看見的人之本性,本身並不提供對父的認識,且子多次見證父從未被任何人看見。因此,使徒以(c)親近與堅定,詢問主,腓力說:「主啊,將父顯給我們看,我們就知足了」。現在信心並未陷入危險:但這是無知的錯誤。主曾說父已經被看見,且從今以後應當被認識:但使徒並不明白已經被看見了。最後,他並未否認被看見;而是請求顯給他看:他所渴望的並非肉身觀看的顯現,而是對那已經被看見者的理解之證明。因為他看見了人身狀態下的子:但他不知道如何藉此看見了父。因為對於他所說的「主啊,將父顯給我們看」(同上,8),為了讓那顯現更多是理解的證明,而非看見的證明,他補充道:「我們就知足了」。這話並未剝奪信心;而是請求認識的證明,這證明(d)足以支持話語的信心:因為藉著主的宣告,就有不容置疑的信靠權威。因此,對顯現父的請求產生了,(e)因為祂說父已經被看見(1),且因為被看見了,所以應當被認識。請求顯現那已經被看見者,並非無禮。
36. 祂被指責尚未認識基督裡的神性。——因此,主對腓力的話作了如下回答:「腓力,我與你們同在這樣長久,你還不認識我嗎?」(同上,9)。祂指責使徒在認識祂上的無知:因為祂曾說過,認識了祂,也就認識了父。但祂抱怨這麼長久以來未被認識,這是什麼意思呢?顯然是因為認識了祂,就應當理解祂裡面父的本性之神性。因為當祂所行的事是神所特有的:踐踏波浪,(f)命令風,在(205)不被理解的改變中變水為酒,並在所行之事的信心下增加餅,驅逐鬼魔,消除疾病,補償身體的殘缺,修正降生的缺陷,赦免罪孽,使死人復活;且在這些事中,祂作為肉身,並宣稱自己是神的兒子:因此,所有的抱怨都產生了,因為在人類降生的聖禮中,(g)在所取的人身中行這些事,卻未理解神本性。
37. 祂作為祂的活像顯現父。——因此,祂指責為何祂行了這麼長久的事,卻未被認出;當他們請求祂顯現父時,祂說:「人看見了我,就是看見了父」(同上)。這裡祂並非指肉身的觀看與肉眼的看見,而是指祂曾說過的那些事:「你們豈不說,到收割的時候還有四個月嗎?我告訴你們,舉目向田觀看,莊稼已經熟了」(約四35)。時間不允許,莊稼熟了的意義也不允許,在此理解為任何地上的與肉身的事物:而是祂命令舉起理解的眼睛,去觀看那已成之果實的福分,正如現在所說:「人看見了我,就是看見了父」。因為這從童女降生而來的肉身,並不能幫助人去觀看祂裡面神的形像與樣式:所取的人身形式,也不是觀看那不可見之神本性的例證。但神在祂裡面被認出,若那些認出祂的人,是藉著本性的能力:且被理解的(h)神子提供了這一點,即被理解的也是父:當祂是像,以致在種類上不差異,而是代表了創造者。因為其他的像,是從不同的金屬(2)或顏料或種類或藝術中,呈現出它們所代表者的樣式:但為了使像成為真實,無生命者能與活著者等同嗎?繪畫、雕刻或鑄造的能與天生的等同嗎?然而,子對父而言,並非按照這些(這些的樣式)成為像:因為祂是活著者的活像,且從祂而生,沒有本性的差異,且在任何方面都不差異地持有祂(a)所不差異之本性的能力。因此,祂作為像,其進展在於:單生神的降生彰顯了父神;且彰顯它,如同祂自己是那不可見之神的形像與樣式:藉此(1),祂並不喪失本性合一的相似性,因為祂也不缺乏本性的能力。
38. 在神的話語中,既無孤獨的神,也無相異的子。——因此才有這句話:「腓力,我與你們同在這樣長久,你還不認識我嗎?人看見了我,就是看見了父。你怎麼說,將父顯給我們看呢?你不信(c)我在父裡面,父在我裡面嗎?」(約十四9-10)。關於神的事,除了神的話語之外,沒有留下其他東西給人類的言論:其餘的一切都是狹窄、封閉、受阻且晦澀的。若有人想用神所說之外的其他話語來證明這一點;要麼是他自己不理解,要麼是他沒有留給讀者去理解。主在被請求顯現父時說:「人看見了我,就是看見了父」。改變這一點是敵基督的,否認這一點是猶太人的,不知道這一點是外邦人的。但或許理解的意義在於罪咎。(d)若神的話語中存在晦澀,那我們的信心就有缺陷。因為話語既不代表孤獨,但宣告卻教導了無差異的本性。因為在子裡面被看見(e)的父,既不能是孤獨的,也不能是相異的:因為藉著祂,那一位被看見了,在聖禮的宣告中,它們既不是「不為一」,也不是「一位」。我詢問,當祂說:「人看見了我,就是看見了父」時,主被認為在祂裡面代表了什麼?你沒有抓住合一,因為藉著父之名的結合本身,就代表了附加。因為當說到「與父」時,就排除了孤獨與單一的理解。除了藉著本性合一的相似性,父藉著子被看見之外,還有什麼剩下的呢?為了不讓這對我們而言是不確定的信心,主補充道:「你怎麼說,將父顯給我們看呢?」。因為當父在子裡面被看見時,對於那些無知者,還有什麼顯現父或顯現的必要呢?
39. 父在子內,因著本性的特質而被看見。駁亞流主義。駁撒伯流主義。父與子彼此內在。——然而,當生者與被生者在無差別且同屬真理的範疇中合而為一時,父在子內,因著本性的特質而被看見,以致主的話語隨之而來:「你不信我在父裡面,父在我裡面嗎?」(約十四10)。我們無法用其他言語,只能用子自己的話,來教導父與子因著本性的相似而不可分離。因為那身為道路、真理與生命的子,並非在此透過名稱與形式的變換,玩弄著戲劇性的模仿:即在取了人的樣式後,稱自己為神的兒子,而在本性上卻稱神為父,且僅僅藉著位格的變換,虛構自己現在是另一位。因此,祂並非孤獨的,時而為子,時而自稱為父,並在本性止息時,強加本性的名稱。這裡言語的單純性在於:父就是父,子就是子。但在這些名稱與事物中,沒有什麼是新的、沒有什麼是不同的、沒有什麼是外來的。因為真理持守著本性的特質;以致那出於神的,就是神,且出生並非減損,亦非差異:因為子並非存在於一個外在且與父神不同的本性中,父也沒有在賦予獨生子出生時,從自身獲得了什麼外來的東西,而是將祂所有的一切,毫無損耗地賜予了祂。因此,祂既不缺乏神的本性,因為祂的神性並非來自神以外;祂也不與神有異,因為祂本身就是神:因為神的出生在子裡面得以確立,且神的本性並未因神的出生而喪失了祂身為神的事實。因此,父在子裡面,子在父裡面,神在神裡面:這並非透過兩種相合類別的結合,也不是透過一種能容納更大實體的植入性本性;因為根據肉身的必然性,外在的事物無法成為其所包含之內在事物的容器:而是透過那從生命而生的生命本性;只要事物沒有差異,只要出生沒有使神的本性退化,只要所生的神並非別的,而是從神而出的神,[註:(2) 在子裡面有父。] [註:(g) 巴塞爾與伊拉斯謨版作:出生既非減損,亦非差異。萊比錫與巴黎版作:出生既非變換,亦非差異:經手抄本校訂。這些話語駁斥了亞流,他宣稱基督或是不同實體,或是神性較低且減損的。見上文第6節。] [註:(h) 一份科爾貝手抄本作:透過出生。另一份索邦手抄本作:藉著出生。] [註:(i) 巴塞爾與伊拉斯謨版作:是神的本性。萊比錫與巴黎版根據手抄本校訂為:從自身:即父將祂的本性賦予子,並未喪失祂從自身所出的。父作為未生者,是整個神性的源頭,是從自身而出的神之本性,而子從父獲得此本性,可稱為從他者而出的神之本性。關於這種說法,我們在上面第17節有:當神的本性在神的本性中確立時,即子從父而生。] 只要在這些事物中沒有什麼是新的、沒有什麼是外來的、沒有什麼是可分離的,只要在父與子中相信有兩位神是褻瀆的,只要宣稱父與子是單一的神是褻瀆的,只要否認從神而出的神在類別的相似性上合而為一,就是褻瀆的。
40. 他們既非別的,也不是一位:因為子雖然說話,卻不是憑自己說的:因為父雖然作工,卻是透過子,且子也住在父裡面。——為了使福音的信心不至於接受這種可疑且模糊的奧秘,主持守了祂教導的次序:「你不信我,因為我在父裡面,父在我裡面嗎?我對你們所說的話,不是憑著自己說的;但住在我裡面的父,祂自己作祂的工作」(約十四10)。試問,除了這些話語本身,還有什麼能證明父與子本性的特質,同時又在一切事上彰顯出出生的意義呢?因為當祂說:「我對你們所說的話,不是憑著自己說的」時;祂並沒有除去位格,也沒有否認自己是子,更沒有隱藏祂裡面父的權能本性。因為當祂說話時(以代名詞「我」標示),祂是在實體中說話;而當祂說不是憑自己說時,祂見證了祂裡面那從父神而出的出生。祂在不可分離且不相似的本性合一中與父同在:因為儘管祂是從父說話,但祂自己仍在說話。因為那不是憑自己說話,卻仍在說話的,在說話時不可能不存在:而當祂不是憑自己說話時,祂表明了祂所說的並非僅僅屬於祂自己。因為祂接著說:「但住在我裡面的父,祂自己作祂的工作。」父住在子裡面,並非指單一且獨一的位格;而父透過子作工,也並非指一位不同的或外在的位格。正如那不是憑自己說話的,並非只有一位;同樣地,透過說話者而說話,也不會是外來且可分離的。但這正是那些合而為一者的奧秘。(2) (a) 兩者並非別的,也不是一位,他們透過本性的特質彼此內在:他們的合一在於:說話者並非憑自己說話;而那不憑自己說話的,並非不說話。並且因為祂教導了父在祂裡面說話與作工;祂確立了這種完美合一的信心,說:「但住在我裡面的父,祂自己作祂的工作。你們當信我,因為我在父裡面,父在我裡面。即或不然,也當因我所作的工作信我」(同上,11)。父在子裡面作工;但子也作父的工作。
41. 基督要求對祂的出生與神聖本性有信心。獨生子特有的,是同時存在並具體化。——因此,為了不讓人以為父在子裡面作工與說話,僅僅是透過權能的運作,而非透過那根據出生而有的本性特質;祂說:「你們當信我,因為我在父裡面,父在我裡面」(同上,11)。試問,這「你們當信我」是什麼意思?當然,這是指先前所說的:「將父顯給我們看。」信心藉著信的命令得到堅固,而這信心(b)正是那要求將父顯給自己看的信心。因為若祂只說:「看見我的,就是看見了父」,並不足以將我們的理解力提升到那樣的地步,以致當我們在子裡面認識父時,仍記得子是在父裡面:以免人們認為這是一種將一位轉移到另一位的過程,而非透過產生與出生而有的、在兩者中同一本性的合一。因此,主希望人們信祂,以免因取了人的樣式而使信心的良知陷入危險。當然,如果肉身、身體與受苦帶來了任何模糊之處:那麼就當因工作而信,信神在神裡面,且是從神而出的神,他們是一體的:因為藉著本性的權能,兩者彼此內在,且沒有另一位就沒有這一位:因為父在子裡面沒有失去祂的任何所有,而子從父那裡獲得了祂身為子的一切。這不是受造本性的情況,即彼此內在,擁有具體化本性的完美合一,且獨生子的出生在父神性的真理中是不可分離的。這僅僅是獨生神所特有的,這就是真實出生奧秘中的信心,且(c)這是屬靈權能的工作,即「存在」與「內在」沒有區別:然而內在並非像身體在身體中那樣,將一樣東西放在另一樣東西裡;而是以一種方式存在並具體化,即在具體化者裡面內在;且以一種方式內在,即祂自己也具體化。因為兩者都具體化,因此並非沒有另一位,(d)因為根據產生與出生,具體化的本性並無不同。因此才有那句話:「我與父原為一」,以及:「看見我的,就是看見了父」,和:「我在父裡面,父在我裡面」(約十29;十四9;十四11):因為出生沒有差異,也沒有退化,因為父與子中單一神性的奧秘完成了出生的本性,因為神之子並非別的,就是神。因此,獨生子的產生並不被視為兩位神:因為神之子在出生為神時,在祂裡面展現了那生祂之神的本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