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 亞流派用以欺騙單純信徒的聖經經文。——他們竭力宣稱唯有聖父是神,並試圖剝奪聖子身為神的身分;因為經上記著:「以色列啊,你要聽!耶和華我們神是獨一的主」(申命記六章4節)。當律法師問及律法中哪一條是最大的誡命時,主也說了同樣的話:「以色列啊,你要聽!耶和華我們神是獨一的主」(馬可福音十二章29節)。保羅也如此宣告:「因為只有一位神,在神和人中間,只有一位中保」(提摩太前書二章5節)。[註:(3) 在前文中,他們自以為是。] [註:(4) 關於團契。] [註:(d) 埃拉斯穆斯、萊比錫及巴黎版:對於通曉神之教義者:若有古卷支持,此說亦不為過。] [註:(e) 即聖子既是永恆的,且與聖父同本質。關於「同質」(homousion)一詞對於信仰保障的必要性,請參見亞他那修《論會議》第921頁,以及貴格利·納齊安《演講集》第二十一篇,第25節。] [註:(f) 極古老的梵蒂岡抄本、巴塞爾抄本及科爾貝抄本皆作「理性」:此詞為希拉流所慣用,實至名歸。] [註:(g) 較好的抄本一貫如此,有時印刷本亦同意,其中在此處、隨後及其他多處重複了「神」字。] [註:(h) 印刷本中隨後的文字位置有所變動,我們已根據抄本規範將其復原。] 此外,保羅又說:「惟有神能照我所傳的福音和耶穌基督的宣講,堅固你們;這宣講是照著歷世歷代隱藏不言的奧祕的啟示,但如今藉著先知的經書,按著永恆之神的命令,指示萬國,使他們信服真道。願榮耀因耶穌基督歸與獨一智慧的神,直到永永遠遠」(羅馬書十六章25節及後續經文)。他們又說,唯有祂是不可生的,唯有祂是真實的,因為以賽亞說(六十五章16節):「必因真實的神稱頌你。」主在福音書中也親自見證了這一點,說:「認識你獨一的真神,並且認識你所差來的耶穌基督,這就是永生」(約翰福音十七章3節)。他們又說,唯有祂是良善的,以防聖子擁有任何良善,因為經上藉著祂說:「除了神一位之外,沒有良善的」(馬可福音十章18節)。他們又說,唯有祂是有權能的,因為保羅說:「到了日期,那可稱頌、獨有權能的,萬王之王,萬主之主,要將他顯明出來」(提摩太前書六章15節)。他們又說,他們所認識的這位是不可改變、不變動的;因為經上藉著先知說:「我耶和華你們的神是不改變的」(瑪拉基書三章6節);使徒雅各也說(一章17節):「在他並沒有改變。」他們稱祂為公義的審判者(此處及下文皆應補上「他們認識」),因為經上寫著:「神是公義的審判者,又是天天向惡人發怒的神」(詩篇七篇12節)。他們稱祂為萬物的護理者,因為主在談論飛鳥時說:「你們的天父尚且養活牠們」(馬太福音六章26節);又說:「兩個麻雀不是賣一分銀子嗎?若是你們的父不許,一個也不能掉在地上。就是你們的頭髮,也都數過了」(馬太福音十章29節)。他們稱祂為萬物的預知者,正如蒙福的蘇撒拿所言:「永恆的神,隱祕事的洞察者,在萬物受造之先就已知道一切」(但以理書十三章42節)。他們稱祂為不可被容納的,正如經上所言:「天是我的座位,地是我的腳凳。你們要為我造何等的殿宇?哪裡是我安息的地方呢?這一切都是我手所造的,所以這一切都是我的」(以賽亞書六十六章1節)。他們又稱祂為容納萬有的,正如保羅作證說:「我們生活、動作、存留,都在乎他」(使徒行傳十七章28節);詩篇作者也說:「我往哪裡去躲避你的靈?我往哪裡逃、躲避你的面?我若升到天上,你在那裡;我若下到陰間,你也在那裡;我若展開清晨的翅膀,飛到海極居住,就是在那裡,你的手必引導我,你的右手也必扶持我」(詩篇一百三十九篇7節及後續經文)。他們又稱祂為非物質的,因為經上說:「神是個靈,所以拜他的,必須用心靈和誠實拜他」(約翰福音四章24節)。他們稱祂擁有永恆且不可見,正如保羅所言:「就是那獨一不死,住在人不能靠近的光裡,是人未曾看見,也是不能看見的」(提摩太前書六章16節);又根據福音書:「從來沒有人看見神,只有在父懷裡的獨生子將他表明出來」(約翰福音一章18節)。他們又稱祂為獨一永存的不可生者,因為經上說:「我是自有永有的」(出埃及記三章14節);又說:「你要對以色列人這樣說:那自有永有的打發我到你們這裡來」(同上);又藉著耶利米說:「主耶和華啊」(耶利米書一章6節)。
9. 揭露上述言論中隱藏的欺詐。——然而,誰能不明白這些話充滿了欺詐與詭辯呢?儘管它們被巧妙地混雜在一起,但卻徹底證明了其惡意與愚昧的狡詐與荒謬。因為在其他論點中,他們還加上了他們只承認聖父是不可生的:彷彿從這一點就能讓人懷疑,那位藉著祂萬物才得以存在者,其所生之源,並非從任何人那裡獲得祂自身所是的本質。因為在祂被稱為「父」這一點上,祂所生之子的源頭便顯明出來了;祂擁有這個名稱,既不被理解為從他者而來,又證明了那被生者是從祂而立。因此,讓我們將神聖父所獨有的特質留給祂,視為祂神聖且隱祕的,並承認祂擁有永恆大能中那不可生的權能。然而,我認為毫無疑問,在對神聖父的認信中,之所以提到某些似乎是祂特有與私有的屬性,是為了不讓除了祂以外的任何人分享這些屬性。因為當他們說「獨一真實」、「獨一公義」、「獨一智慧」、「獨一不可見」、「獨一良善」、「獨一有權能」、「獨一擁有永恆」時,在「唯有祂是」這一點上,聖子便被這些人從這些屬性的團契中分離出去了。因為他們說,獨有的屬性是不會被他人分享的。如果這些屬性被認為僅存在於聖父,而不存在於聖子,那麼聖子神必然被視為虛假的、愚昧的、如同物質般有形的、惡意的、軟弱的,且被排除在永恆之外,因為當聖父獨享這一切時,聖子便被排除在所有這些屬性之外了。
10. 聖子的榮耀絲毫不減損聖父。——然而,在我們即將論述獨生神子那絕對的威嚴與圓滿的神性時,我不認為有人會以為我們接下來所說的一切,是對神聖父的褻瀆,彷彿若將這些屬性歸於聖子,就會減損聖父的尊榮:因為聖子的榮耀反而是父的尊榮;那位能生出如此配得榮耀之子的創造者,本身就是榮耀的。因為聖子除了「被生」之外別無所有,而對被生者榮耀的讚嘆,正是在於那生出者之榮耀中。因此,褻瀆的觀點便不攻自破:因為無論教導聖子擁有何種威嚴,這都將回歸到增強那生出此等榮耀者之權能上。
11. 亞流派關於聖子的教義。——既然已經了解了他們為了貶低聖子而對聖父所作的認信,接下來就必須聽聽他們對聖子所作的宣稱。為了回應他們每一項主張,並揭露他們違背宗教的教義,我們必須將他們隨後關於聖子的論述,與上述關於聖父的論述連結起來,以便在比較關於聖父與聖子的認信時,我們能在反駁每一項主張時保持同一的秩序。他們聲稱聖子並非由任何既有的物質所生,因為萬物皆藉著祂而受造;祂也不是從神而生,因為沒有什麼能從神流出:祂是從「無」中被造的,也就是說,祂是神完美的受造物,但不同於其他受造物。祂之所以是受造物,是因為經上記著:「主在造化的起頭,創造了我」(箴言八章22節)。祂是完美的受造物,但不同於其他受造物:祂之所以是受造物,是因為保羅在致希伯來人書中說:「他承受的名,既比天使的名更尊貴,就遠超過天使」(希伯來書一章4節)。又說:「同蒙天召的聖潔弟兄啊,你們應當思想我們所承認、為大祭司的耶穌基督,他為那設立他的盡忠」(希伯來書三章1節)。為了削弱聖子的權能、能力與神性,他們最常引用的就是祂說:「父是比我大的」(約翰福音十四章28節)。他們之所以承認祂不是眾受造物之一,是因為經上記著:「萬物都是藉著他造的」(約翰福音一章3節)。因此,他們用這些話總結了他們所有不敬虔的教義,說:這是那些稱神子為受造物者的褻瀆範例。
12. 「我們認識一位神,獨一無二、未受造、獨一永恆、獨一無始、獨一真實、獨一擁有永恆、獨一良善、獨一有權能、萬物的創造者、秩序的制定者與安排者,不可改變、不變動、公義且良善,是律法、先知與新約的神:這位神在萬世之前生了獨生子,藉著祂創造了世界與萬物:祂的出生並非虛構,而是真實的,順服祂的旨意,不可改變且不變動,是神完美的受造物,但並非像其他受造物那樣;是受造物,但並非像其他受造物那樣;既不像瓦倫提努斯所虛構的『流出』,也不像摩尼教徒所解釋的『父之一部分』,也不像撒伯利亞那樣分裂了合一,說聖子即是聖父;也不像希拉卡斯所說的『燈中之燈』,或將燈火分為兩半;祂也不是在成為聖子之前就存在,後來才被生出或被加封為子,正如你自己,最蒙福的教宗,在教會中及弟兄們的聚會裡,經常拒絕那些引入此類觀點的人:而是如我們所說,藉著神的旨意,在時間與世代之前被造,從父那裡領受了生命與存在,並與父同享榮耀。因為父將萬物的基業賜給祂,並沒有因此減損自己,因為祂所擁有的並非受造之物;祂是萬物的源頭。」
13. 「因此,有三個本體(υποστ?σει?):父、子、聖靈。神確實是萬物的因,完全無始且獨一:聖子則是在時間之外由父所出,在萬世之前被造與奠基,在祂被生之前並不存在:但祂是在萬物之前,在時間之外,由獨一的父所生,並由獨一的父而立。祂並非永恆,也非與父同永恆,亦非與父同時未受造,也不像某些人所說的與父同時存在,或引入兩個無始的原則:而是如同合一與萬物的原則,神在萬物之前。因此,祂在聖子之前,正如我們從你在教會中宣講時所學到的。因此,祂從神獲得存在、榮耀、生命,萬物都交付給祂;就此而言,神是祂的原則。神作為祂的原則,在祂之上,因為神在祂之前。因為如果『從祂而出』、『從腹中而出』以及『從父而出』被理解為祂本質的一部分或如同流出,那麼父將會是複合的、可分的、可變的,且按照他們的說法,是具備身體的,並且在他們看來,神在沒有身體的情況下承受了身體的後果。」
14. 因為人若非藉著神對自己的啟示,便無法領悟神聖之事,故必須以此反駁異端的斷言。神的話語不可斷章取義,必須根據其背景來衡量。——這就是他們的錯誤,這就是致命的教導:為了證實這一點,他們扭曲了理解力,濫用神聖經文的見證,並藉著人類無知的機會撒謊。然而,任何人都不應懷疑,對神聖之事的認知必須使用神聖的教義。因為人類的軟弱無法靠自己獲得對天上的知識,肉體的感官也無法自行領悟不可見的事物。因為我們內在受造且屬肉體的本性,或是神賜予我們生活所用的知識,都無法憑自己的判斷來分辨創造主的本性與作為。我們的才智無法進入天上的知識,我們的軟弱也無法以任何感官領悟那不可測度的權能。我們必須相信神對祂自己的啟示:並順服祂為了讓我們認識祂而賜下的啟示。因為如果我們拒絕祂的見證,我們就必須像外邦人一樣否認祂:或者,如果我們相信祂是神,我們就不能以祂對自己所作見證之外的方式來理解祂。因此,讓人類個人的意見停止吧,不要讓人類的計謀超越神的旨意。因此,為了反對關於神那些不敬虔與邪惡的教導,我們將追隨神聖經文本身的權威:我們將根據所討論的對象本身來處理每一件事,而不是為了欺騙和誤導聽眾的無知,將某些語句脫離其背景來拼湊。因為話語的理解必須從說話的背景中獲取:因為事物並非服從於話語,而是話語服從於事物。我們將把說話的背景與話語的效力一併闡述。因此,讓我們按照主張的順序逐一重新審視。
15. 摩西說「神是獨一的」,並未否定聖子的神性。——因為這是他們的主要論點:他們說,我們認識獨一的神,因為摩西說:「以色列啊,你要聽!耶和華我們神是獨一的主」(申命記六章4節)。但難道有人敢對此產生懷疑嗎?或者,在那些相信神的人中,有誰曾以其他方式宣稱,除了那位萬物皆由祂而出、擁有獨一不可生的權能、且是無始之權能的神之外,還有別的神嗎?但這並不意味著,因為神是獨一的,聖子身為神的身分就可以被否定。因為摩西,或者更準確地說,神藉著摩西,在以色列人身處埃及與曠野,被偶像和他們所認為的「神」的宗教所包圍時,確立了這條主要的誡命,即要相信獨一的神:這確實是真實且正確的確立。因為萬物皆由祂而出,神確實是獨一的。但讓我們看看,同一位摩西是否也承認那位藉著祂萬物得以存在者,同樣是神。因為聖父並不因聖子也是神,就失去了祂是獨一神的身分。因為祂是「從神而出的神」,從獨一者而出的獨一者:祂之所以是獨一神,是因為祂本身也是神。相反地,聖子並不因聖父是獨一神,就減少了祂身為神的身分;因為祂是神的獨生子:祂並非不可生,以至於剝奪了聖父作為獨一神的身分;祂本身也不是別的,正是神,因為祂是從神而生的。關於這一點,雖然毫無疑問祂因從神而生即是神,藉此我們的信仰中神是獨一的;但讓我們看看摩西,那位對以色列人說「耶和華我們神是獨一的主」的人,是否宣稱了神子也是神。因為我們將需要利用他的見證來承認我們的主耶穌基督的神性,而異端者正是藉著他的權威,在承認獨一神時,認為應當否定聖子身為神的身分。
16. 在創造的歷史中,神並非獨自一人。一位說話,一位行事;兩者皆是神。聖子是行事的神。——因此,既然這是關於神絕對且完美的認信,即按照使徒所說:「只有一位神,就是父,萬物都本於他;並有一位主,就是耶穌基督,萬物都是藉著他有的」(哥林多前書八章6節),讓我們看看摩西關於世界起源的論述。他說:「神說:諸水之間要有空氣,將水分為上下。事就這樣成了。神造了空氣,將空氣以下的水、空氣以上的水分開了」(創世記一章6-7節)。因此,你有了「本於祂的神」,也有了「藉著祂的神」。如果你否認這一點,你就必須說明萬物是藉著誰造的:或者你必須證明受造物的本性本身順服於神,在神說「要有空氣」時,受造物便按著神的話語自行堅固了。但神聖經文的邏輯並不接受這種說法。因為根據先知所言,萬物皆是從無中被造的:沒有任何本性在改變中成為他物,而是那原本不存在的被創造出來,並得以完成。藉著誰?聽聽福音書作者怎麼說:「萬物都是藉著他造的」(約翰福音一章3節)。如果你問藉著誰,你會聽到同一位福音書作者說:「太初有道,道與神同在,道就是神。這道太初與神同在。萬物都是藉著他造的」(同上,1-3節)。如果你想否認「要有空氣」這句話是父所說的,你會再次聽到先知說:「他說有,就有;命立,就立」(詩篇一百四十八篇5節)。因此,所說的「要有空氣」,顯示了父在說話。而隨後所說的「事就這樣成了」,以及「神造了」這一點,則必須理解為執行者的位格在行事。祂說了,事就成了,這並非祂僅僅意願就完成了:祂命令了,事就受造了,這並非因為祂僅僅是喜悅,萬物就出現了;以至於祂與受造物之間的「中保」職分便停止了。因此,萬物本於祂的神說話,而萬物藉著祂的神行事,兩者在說話者的意義與執行者的運作中,承認了相同且平等的名稱。如果你膽敢說「神造了」並非指聖子,那麼「萬物都是藉著他造的」這句話,以及使徒所說的「並有一位主,就是耶穌基督,萬物都是藉著他有的」,還有「他說有,就有;命立,就立」這些經文,又該如何解釋呢?如果這些神聖的話語能折服你的傲慢;那麼,聖子身為神的身分,就不會因為「以色列啊,你要聽!耶和華我們神是獨一的主」這句話而被剝奪:因為在世界創造之初,那位說這話的神,也宣稱了聖子是神。但讓我們看看,這種「命令的神」與「行事的神」之間的區別,在何種程度上得到了提升。因為儘管人類共同的理解力無法接受,在「祂命令,事就成了」這句話中,所指的並非獨一且同一位,但為了不留任何疑慮,我們必須解釋世界創造之後所發生的事。
17. 神在造人時並非孤獨。——因此,當世界既已完美,其居住者即將被塑造時,(d)關於他的話語是這樣的:「神說:我們要照著我們的形像,按著我們的樣式造人」(創一 26)。[又說:「神就照著自己的形像造人,乃是照著祂的形像造他」(同上,27)。] 我現在要問,你認為神是在對祂自己說話,還是你理解這番話並非對祂自己,而是對另一位說的?如果你說祂是孤獨的,那麼祂自己的話語就駁斥了你,祂說:「我們要照著我們的形像,按著我們的樣式造人」。因為神是透過立法者(摩西)按照我們的理解力來說話的,即使用我們所願意的詞彙,將祂所行之事的知識傳遞給我們。因為在「神說:要有穹蒼」這句話中,以及(在)「神就造了穹蒼」這句話中,對那藉著祂創造萬物之神兒子的指涉是顯而易見的;然而,若祂對自己說「要有」,隨後又自己去「造」(因為對於一個孤獨者來說,既然只需意志就能成就,說「我們要造」又有什麼意義呢?),這番話若被認為是空洞且多餘的,那將是何等荒謬;因此,祂希望人們更透徹地理解,這種指涉不僅僅是指向祂自己。藉著說「我們要照著我們的形像,按著我們的樣式造人」,祂藉著宣告「共同體」而排除了「孤獨者」的理解。然而,對於一個孤獨者來說,他自己無法與自己形成任何「共同體」。再者,孤獨者的孤獨也不容許使用「我們要造」;也沒有人會對與自己無關的人說「我們的」。這兩句話,無論是「我們要造」還是「我們的」,既不容許祂是孤獨且同一的,也不意味著祂是與自己不同且無關的。或者我問你,當你聽到「孤獨者」時,難道你不認為祂就是那同一位嗎?或者當你聽到「非祂自己」且「非同一位」時,難道你理解祂僅僅是孤獨的嗎?因此,在孤獨者身上,適合使用「我要造」和「我的」;但在非孤獨者身上,則適合使用「我們要造」和「我們的」。
18. 既非孤獨,亦非神性之差異。——因此,當我們讀到「我們要照著我們的形像,按著我們的樣式造人」時,因為這兩句話既不意味著祂僅僅是孤獨的,也不意味著祂是不同的,所以我們也不應承認祂僅僅是孤獨的,或是不同的。透過祂說「我們的形像」而非「我們的形像們」(複數),我們得知在兩者中存在著同一本性的屬性。然而,僅僅提出詞彙的理由是不夠的,除非事物的運作也能印證這些話語的理解。經上是這樣寫的:「神就照著自己的形像造人,乃是照著神的形像造他」(創一 27)。我問,如果這番話是神對祂自己說的,你認為這裡該如何理解?因為我現在看到了一種三重的指涉:造物者、被造者,以及範本。被造的是人;神造了他;而祂造他時,是照著神的形像造的。如果創世記是論及一位孤獨者,祂本會說:「祂照著自己的形像造了他」。但為了宣告福音的奧祕,經文並非說有兩位神,而是說「神」與「神」,當它說人是藉著神被造,且是照著神的形像時。因此,神被發現是照著祂與神所共有且相同的形像與樣式來塑造人:這樣,造物者的指涉既不容許對「孤獨」的理解,其運作也不容許在被造的同一形像與樣式中存在「神性之差異」。
19. 在另一處經文中,這一點得到了證實。——儘管在此之後再提出任何論據似乎是多餘的,因為在神聖的事物中,不需頻繁重複,只需說過即可;然而,我們仍需了解關於同一件事還說了什麼。因為我們必須為我們的理解力,而非為神聖的話語提供理由。神在給挪亞的眾多命令中這樣說:「凡流人血的,他的血也必被人所流;因為神造人,是照著神的形像」(創九 6)。這裡同樣區分了範本、作品與造物者。神見證祂是照著神的形像造人。當人將被造時,因為祂不是關於自己,也不是對自己說話,祂說「照著我們的形像」;然而當人被造時,經文說「神照著神的形像造人」。如果祂是對自己說話,祂絕不會不知道詞彙的屬性,而會說「我照著我的形像造了他」。因為祂已經說過「我們要照著我們的形像造人」來展示本性的合一。再者,祂也沒有混淆關於「孤獨者」與「非孤獨者」的理解:因為神在造人時,是照著神的形像造的。
20. 父並非以孤獨者的身分說「我們要造」。——但如果你想斷言神父是以孤獨者的身分對自己說了這些話,彷彿你可以承認祂像與另一位說話一樣與自己說話,並相信在「我照著神的形像造人」這句話中,祂的意思是「我照著我的形像造人」;那麼首先,你將被你自己的見證所駁倒。因為你說過:「萬物皆出於父,但萬物皆藉著子」。因為藉著「我們要造人」這句話,萬物的起源便由此開始,話語也由此開始:而在「神照著神的形像造人」這句話中,則指出了那位藉著祂完成創造工作者。
21. 智慧,即異端所承認的基督,曾與祂同在。——接著,為了不讓你在此有任何撒謊的餘地,智慧——你自己也承認這就是基督——將會反駁說:「當祂立定天下的根基,當祂安置地上的堅固根基時,我便在祂那裡為工。我為祂所喜愛。我日日為祂所喜愛,在祂面前時常歡笑,歡笑於世界完成之時,並歡笑於世人之中」(箴八 28及後續)。一切藉口都被封死了,所有的謬誤都被迫承認真理。那在萬世之前由神所生的智慧就在那裡。不僅在場,而且還在參與創造。因此,祂是在祂那裡為工。要理解這種「為工」或「安排」的職分。因為父在說話時成就了;子在運作那些被說要成就的事時,進行了創造。位格的區分就是這樣形成的,以至於工作歸於兩者。因為在「我們要造」這句話中,命令與成就達成了平衡;而在「我便在祂那裡為工」(同上,30)這句話中,祂表明在運作中祂並非孤獨。祂在祂面前歡笑,祂指明了那與祂一同歡笑的對象。祂說:「我日日為祂所喜愛,在祂面前時常歡笑,歡笑於世界完成之時,並歡笑於世人之中」(同上,30-31)。智慧教導了祂歡笑的原因。祂因父的喜悅而歡笑,父在世界的完成與世人之中歡笑。因為經上寫著:「神看著是好的」(創一)。祂因父對祂所造之工感到滿意而歡喜,這些工作是藉著祂遵照父的命令而完成的。祂宣稱祂的喜樂源於此,即父在完成的世界與世人之中感到喜樂;在世人之中,是因為在一個亞當身上,整個人類的起源已經確立。因此,在創造世界時,父並非孤獨地對自己說話,祂的智慧與祂同在,既是同工者,又在合作完成時一同歡喜。
22. 自第16條以來所證實內容之結論。——我們並不否認,為了徹底解釋這些話語,還有許多極其重要的內容留待處理(a);但我們將其推遲,而非掩蓋;因為對它們更詳盡的論述將保留給其他命題。現在,我們僅僅回應那些不虔誠者在解釋其信仰——或者不如說是背信——時所說的話,即摩西只宣講了一位神。我們確實記得祂是這樣被宣講的,因為有一位神,萬物皆出於祂:但這並不意味著我們應忽略子也是神;因為同一位摩西在他的整部著作中都宣稱了「神與神」。因此,必須觀察「揀選」與「立法」是如何以同樣的承認順序宣講「神與神」的。
23. 向夏甲說話的神之使者,就是神。子既是神的使者,也是神。——在神多次向亞伯拉罕說話之後,當撒拉因嫉妒婢女懷孕而對夏甲發怒,且夏甲離開她面前時,聖經這樣談到她:「耶和華的使者對夏甲說:你回到你主母那裡,服在她的手下。耶和華的使者又對她說:我必使你的後裔極其繁多,甚至不可勝數」(創十六 9-10)。又說:「夏甲就稱那對她說話的耶和華為:你是看顧人的神」(同上,13)。神的使者說話(在神的使者中有雙重含義:祂本身是誰,以及祂屬於誰):祂說話並非根據祂職分的名義;因為祂說:「我必使你的後裔極其繁多,甚至不可勝數」。使者的職分超出了使萬族繁多的權能。但聖經對那位說了唯有神才有的話的「神的使者」作了什麼見證呢?「夏甲就稱那對她說話的耶和華為:你是看顧人的神」。首先是神的使者,其次是耶和華;因為她稱那對她說話的為耶和華;隨後第三是神,「因為你是看顧人的神」。那位被稱為神的使者,同一位就是耶和華與神。根據先知,祂是神大能謀略的使者(賽九 6,七十士譯本)。為了使位格的區分絕對化,祂被稱為神的使者;因為那位出於神的神,祂本身就是神的使者。然而,為了給予應有的尊榮,祂被宣講為耶和華與神。
24. 為何同一位向夏甲說話的使者,在向亞伯拉罕說話時被稱為神。——在這裡,祂首先是使者,隨後同一位又被稱為耶和華與神:但在向亞伯拉罕說話時,祂僅被稱為神。因為在已經預先區分了位格,以免陷入孤獨者的謬誤之後,祂那絕對且真實的名字被宣告出來。經上寫著:「神對亞伯拉罕說:你的妻子撒拉要給你生一個兒子,你要給他起名叫以撒:我要與他堅定我的約,作他後裔永遠的約。至於以實瑪利,我也應允了你,我必賜福給他,使他極其繁多:他必生十二個族長,我也必使他成為大國」(創十七 19-20)。難道還有疑問,那位被稱為神的使者,同一位又被稱為神嗎?關於以實瑪利的談話也是一樣的,祂現在和過去都要使他繁多。為了不讓那位曾向夏甲說話者被認為沒有說話,神聖的話語見證了同一位格,說:「我必賜福給他,並使他繁多」。賜福是過去的事;因為那番談話已經對夏甲說過了:而「使他繁多」則是將來的事;因為這是神第一次向亞伯拉罕談論以實瑪利。神向亞伯拉罕說話;而神的使者曾向夏甲說話。因此,那位既是使者又是神的就是神:因為那位既是神的使者,又是從神所生的神。祂之所以被稱為神的使者,是因為祂是大能謀略的使者:但隨後祂被證明是神,以免那位是神者被誤認為僅僅是使者。話語遵循事物的順序。耶和華的使者向夏甲說話;同一位向亞伯拉罕說話,對兩者的談話皆源於同一位。以實瑪利蒙福,並被應許將成為大國。
25. 其他的顯現、話語與作為。——聖經也透過亞伯拉罕顯示了說話者就是神。以撒這個兒子也被應許給亞伯拉罕。隨後,有三個人站在那裡。亞伯拉罕看見那三個人,便拜其中一位,並承認祂是耶和華。聖經記載有三個人站在那裡:但族長並不忽略該拜誰、該承認誰。站在那裡的人外表是無法區分的;但族長憑著信心的眼睛和心靈的視覺認出了他的主。隨後經文接著說:「祂對他說:明年這時候,我必要回到你這裡,你的妻子撒拉必生一個兒子」(創十八 10)。此後耶和華對他說:「我所要做的事,豈可瞞著亞伯拉罕呢」(同上,17)。又說:「耶和華說:所多瑪和蛾摩拉的罪惡甚重」(同上,20)。在經過許多我們為了簡潔而省略的談話後,當亞伯拉罕為義人與不義人一同被毀滅感到憂慮時,他說:「你斷不以這種方式行事,審判全地的主,你斷不這樣審判」。耶和華說:「我若在所多瑪城裡見有五十個義人,我就為他們的緣故饒恕那地方」(同上,25-26)。在與亞伯拉罕的兄弟羅得談話結束後,聖經說:「耶和華將硫磺與火,從天上耶和華那裡,降在所多瑪和蛾摩拉」(創十九 24)。又說:「耶和華按著祂所說的眷顧撒拉,便照祂所說的給撒拉成就了,撒拉懷了孕,在年老的時候,給亞伯拉罕生了一個兒子,就是神所說的日期」(創二十一 1-2)。此後,當婢女與她的兒子被逐出亞伯拉罕家,在曠野因缺水而擔心孩子死亡時,同一部聖經說:「神聽見童子的聲音,神的使者從天上呼叫夏甲說:夏甲,你為何這樣呢?不要懼怕;神已經聽見童子的聲音了。起來,把童子抱在懷中,因為我必使他成為大國」(同上,17-18)。
26. 逐一評估。子既是大能謀略的使者,也是耶和華與神。——這是何等背信的盲目,何等不信之心的遲鈍,何等不虔誠的魯莽,竟對這些事一無所知,或在已知的情況下卻忽視它們?這些事被如此記錄和講述,是為了不讓任何謬誤或晦暗阻礙對真理的理解。如果我們教導說這些事是不可能被忽略的,那麼所否認的必然是褻瀆的罪行。神的使者開始向夏甲說話。祂要使以實瑪利成為大國,並要賜給他無數的後裔。聽者的承認教導了我們祂既是耶和華也是神。因為談話的開端始於神的使者,但卻止於對神的承認。因此,那位在傳達大能謀略的職分下作為神的使者者,祂在本性與名義上本身就是神。因為名字是為了本性,而非本性為了名字。關於同樣的事,神也向亞伯拉罕說話:以實瑪利已經蒙福,且將被使之成為大國:祂說:「我已賜福給他」(創十七 20)。因此,祂並沒有改變祂位格的指涉:因為祂表明祂已經賜福了。聖經確實保持了奧祕的順序與真實宣講的方式,從神的使者開始,隨後承認同一位在談論同樣的事時就是神。
27. 亞伯拉罕在三人中拜的那一位,就是耶和華、神與審判者。——神聖的話語以更豐富的教義進展,神在這裡向亞伯拉罕說話,應許撒拉將要生育。此後,三個人站在坐著的亞伯拉罕面前,他拜其中一位,並承認祂是耶和華。那位既被他拜又被他承認者,應許在同樣的時間將會回來,且神向亞伯拉罕說話,應許撒拉將有兒子。此後,同一位被他看見的人,就同樣的事向他談話。名字僅僅發生了變化,但承認的內容卻絲毫未減。因為儘管亞伯拉罕看見的是一個人,但他卻拜了耶和華(創十八 2-3):顯然是認出了未來道成肉身的奧祕。然而,他並沒有缺乏如此信心的見證;耶和華在福音中說:「你們的祖宗亞伯拉罕歡歡喜喜地仰望我的日子,既看見了,就快樂」(約八 56)。因此,那位被看見的人應許祂將在同樣的時間回來。觀察這應許的成就:但要記住,應許的是那個人。那麼聖經說什麼呢?「耶和華按著祂所說的眷顧撒拉」(創二十一 1)。那位在說話時被稱為人,在眷顧時被指為耶和華,在成就時被宣講為神。你當然知道那曾向亞伯拉罕顯現並說話的人。當同一部聖經在稱祂為人之後,又承認祂是神時,你怎麼會不知道祂是神呢?因為它自己說:「撒拉懷了孕,在年老的時候,給亞伯拉罕生了一個兒子,就是耶和華所說的日期」(同上,2)。但那個人說祂將要來。除非那位來者既是神又是耶和華,否則你只信祂是人。比較一下原因。那個人來,確實是為了讓撒拉懷孕並生育。學習信心。耶和華與神來,是為了讓撒拉懷孕並生育。那個人在神的權能中說話:神在神的成就中實現了。因此,祂們透過說話與行事表明自己是神。隨後,那三個人中的兩個人離開了:但留下的那位,既是耶和華也是神。祂不僅是耶和華與神,而且是審判者。因為亞伯拉罕站在耶和華面前說:「你斷不以這種方式行事,將義人與惡人一同殺了,使義人與惡人一樣。審判全地的主,你斷不這樣審判」(創十八 25)。因此,亞伯拉罕在他整番談話中教導了那使他稱義的信心,即他從三人中認出了他的主,並單獨拜祂,承認祂是耶和華與審判者。
28. 亞伯拉罕拜的是三人中的一位,而非三位合一。羅得所見與亞伯拉罕所見之區別。——為了不讓你認為在對一位的承認中,包含了同時顯現的三個人的尊榮;觀察一下羅得對那兩個離開的人說了什麼:「羅得看見,就起來迎接,臉伏於地拜他,說:我主啊,請你們到僕人家裡」(創十九 1-2)。這裡,對天使的單純視覺保留了複數的指涉,而在那裡,族長的信心承認了對單一者的尊榮。這裡,神聖經文的歷史表明三個人中只有兩個是天使,而在那裡,它宣講了耶和華與神。因為它說:「耶和華對亞伯拉罕說:撒拉為什麼暗笑,說:我既已年老,果真能生養嗎?豈有耶和華難成的事嗎?明年這時候,我必回到你這裡,撒拉必生一個兒子」(創十八 13及後續)。因此,聖經保持了真理的順序,既沒有在那位被認出是神與耶和華者身上混入複數的指涉,也沒有將唯獨歸於神的尊榮給予那兩個天使。羅得確實稱他們為「主」(複數),但聖經稱他們為天使。那裡是人的職分,這裡是對真理的承認。
29. 耶和華出於耶和華,即子。——此後,對義人的審判懲罰臨到了所多瑪和蛾摩拉。這其中有什麼意義呢?「耶和華將硫磺與火,從天上耶和華那裡,降在所多瑪和蛾摩拉」(創十九 24)。正如耶和華出於耶和華;所以祂並沒有用本性的名字來區分那些祂在指涉上(非同一位格)已經區分開的。因為我們在福音中讀到:「父不審判什麼人,乃將審判的事全交與子」(約五 22)。因此,耶和華給予了耶和華從耶和華那裡所接受的。
30. 雅各看見祂是神,且非孤獨。——但你既然已經在耶和華與耶和華身上領受了審判者的知識,那麼也要在神與神身上認出同一位格的共同體。雅各因懼怕他的哥哥而離開,在夢中看見一個梯子立在地上,梯子的頭頂著天,有神的使者在梯子上,上去下來,耶和華站在梯子以上,將祂曾賜給亞伯拉罕和以撒的一切祝福賜給他(創二十八)。此後,神對他有這樣的話語:「神對雅各說:起來,上伯特利去,住在那裡,要在那裡築一座壇給神,就是你逃避你哥哥以掃的時候向你顯現的那位」(創三十五 1)。神要求對神的尊榮,並且要求時帶有另一位格的指涉:祂說:「就是你逃避你哥哥的時候向你顯現的那位」;以免產生任何對同一位格的混淆。因此,說話的是神,被談論的也是神:尊榮的承認並不區分本性的名字,儘管指涉區分了它們是各自存在的。
31. 前述自第 23 節以來的摘要與宗旨。——關於此處,我記得有些事對於更圓滿的解答是必要的;但根據論證的順序,回答的順序也必須保留。因此,其餘的部分,我們將在第二卷中於適當之處進行闡述。現在,在要求將榮耀歸於神的那位神面前,僅需證明這一點:那位曾與夏甲說話的「神的使者」,既是神也是主,因為他曾就同樣的事與亞伯拉罕說話;而那位向亞伯拉罕顯現的人,既是神也是主;至於那兩位與主一同顯現,並被主差遣往羅得那裡的使者,先知並未宣稱他們是別的,僅稱他們為使者。不僅神在人(的形象)中向亞伯拉罕顯現,神也以人的形象來到雅各那裡。他不僅來了,還被顯明曾與他摔跤(創世記三十二章 24 節):不僅摔跤,而且在與他摔跤時,顯得軟弱。關於摔跤的奧祕(a),現在既非時機,也非在內容上進行探討。但他確實是神;因為雅各勝過了神,而以色列看見了神。
32. 在荊棘中向摩西顯現的,是主與神。——讓我們看看,除了向夏甲顯現之外,這位「神的使者」在其他地方是否也被認出是神。他顯然被認出來了。他不僅被發現是神,而且是亞伯拉罕的神、以撒的神、雅各的神。因為「耶和華的使者」從荊棘中向摩西顯現,主從荊棘中說話:你認為應當理解是誰的聲音?是那位顯現者的,還是其他人的?這裡沒有說謊的餘地。因為聖經說:「耶和華的使者從荊棘裡火焰中向他顯現」(出埃及記三章 2 節)。又說:「耶和華從荊棘中呼叫說:摩西!摩西!他說:我在這裡。神說:不要近前來,當把你腳上的鞋脫下來,因為你所站之地是聖地。又說:我是你父親的神,就是亞伯拉罕的神,以撒的神,雅各的神」(同上,4 節及以下)。那位在荊棘中顯現的,正從荊棘中說話:顯現與說話的地點是同一個;聽到的聲音並非來自顯現者以外的他人。那位在顯現時是「神的使者」的,當他被聽見時,同樣是「主」;而那位被聽見的「主」,隨後被認出是亞伯拉罕、以撒和雅各的神。當被稱為「神的使者」時,他並未被顯示為其自身獨有且孤立的;因為他是「神的使者」:當他被稱為「主」和「神」時,他是以其本性的尊榮與名號被宣稱的。因此,你擁有那位從荊棘中顯現的使者,他既是主也是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