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 永恆復活的真理源於律法。——關於復活本身,祂針對他們的無信這樣說:你們沒有讀過神對你們所說的話嗎:我是亞伯拉罕的神,以撒的神,雅各的神;神不是死人的神,而是活人的神(同上,第31-32節)。因為這話在這些聖潔的先祖早已安息後,仍對摩西說。因此,凡神是他們的神的人,(h)他們就擁有神。然而,如果他們不存在,他們就什麼也無法擁有;因為事物的本性在於,凡是屬於他人的,就必須存在。因此,擁有神是活人的特徵;因為神是永恆,祂不擁有那些已經死去的事物,而是擁有那永恆的事物。既然永恆宣稱自己是他們的神,他們又怎能被否認是存在且將永遠存在的呢?
6. 法利賽人對律法的知識。基督獨有的職分。——法利賽人聽見祂使撒都該人閉口無言,就聚集在一起,其中一位律法師問祂,等等(同上,第34-35節)。法利賽人接續了撒都該人的試探。對於後者,祂已經給出了關於復活的合宜回答,使他們確信在他們所源於的律法本身中,就包含了對復活的盼望。然而,法利賽人誇耀自己擁有律法的知識,這知識被視為未來事物的預表,包含了即將到來之真理的影像。他們詢問律法中哪一條是最大的(第36節):卻沒有看見(i)律法在基督裡的冥想已經成全。對於那些傲慢的無知者,祂用律法本身的話語作了回答:這回答包含了真理的所有教義。因為我們的主耶穌基督獨有的職分,是帶來對神的認識,並提供對祂名與權能的理解(參見《論三位一體》第2卷,第22節)。因為祂是被差遣來的,從永恆中降下,執行了神所喜悅的事。因此,祂回答第一條誡命是:你要盡心、盡性、盡意愛主你的神(第37節)。因為祂所成就的,正是律法所包含的;因為律法的誡命,包含了祂自己即將成就之事的預表。因此,祂提醒他們,對於他們在律法中誇耀擁有的認識,必須以全心、全意、全性去愛全能的神,好讓他們的提醒能堅固先前律法的誡命。
7. 藉著鄰舍的名義,基督被命令去愛。——隨後祂補充說:這是最大的誡命,且是第一條。第二條也相仿:你要愛鄰舍如同自己(同上,第38-39節)。但隨後的誡命與其相仿,意味著兩者在職分與功績上是相同的(參見第4章,第7節,相同的懲罰)。因為沒有基督,對神的愛是無益的;沒有神,對基督的愛也是無益的。因此,若缺少其中之一,對我們的救贖就沒有任何進展。因此,律法與先知全掛在這兩條誡命上(第40節);因為律法與先知的一切都被歸於基督的降臨,而祂的降臨藉著對它們的補充,提供了認識神的理解。因為關於鄰舍,我們多次提醒,不應理解為他人,而應理解為基督。因為當我們被禁止將父親、母親、兒女置於對神的愛之上時,愛鄰舍怎能成為愛神的相仿誡命呢?或者,難道還有什麼東西能與對神的愛相提並論嗎?除非是因為誡命的相似性,要求對父與子有同等的愛。
8. 基督按肉體是大衛的兒子,卻是大衛的主。——為了使他們能被律法本身的話語所駁倒,並使關於鄰舍的理解更為顯明,祂詢問他們認為基督是誰,將會是誰的兒子。他們回答說,大衛的。祂對他們說,既然祂將是大衛的兒子,大衛又怎能在靈裡稱祂為主;並且大衛為何說:主對我主說:你坐在我的右邊,等我把你仇敵放在你的腳下(同上,第42-44節)。基督確實將從大衛的後裔而生:但名字的相似性,即主對主所說的,以及祂將祂安置在右邊,直到祂將所有仇敵置於祂腳下,象徵著名字共有的實體合一,以及邀請同坐的審判,以及因萬物被制服而有的權能;好讓他們記得,在那從大衛而出的人身上,包含了永恆權能、權柄與起源的實體,且神將住在人裡面。
關於文士與法利賽人所坐的摩西位,關於他們關閉天國,關於他們吞吃寡婦的家,關於他們走遍海洋與旱地,關於他們說:「凡指著殿起誓的,這算不得什麼」,關於他們將薄荷與茴香獻上十分之一,關於他們建造先知的墳墓,以及關於那殺害先知並用石頭打死被差遣者之耶路撒冷。
1. 律法的教義受到稱讚。法利賽人的不義、無知與驕傲。——那時,耶穌對眾人和門徒說:文士和法利賽人坐在摩西的位上,等等(馬太福音 23:1-2)。祂稱讚了為自己作見證的律法之榮耀,它在自身中表達了未來真理的影像。因為在一切事上,它都冥想(a)基督的降臨。因為律法中所包含的一切,都被用來促進對祂認識的彰顯。因此,祂命令遵守法利賽人的教導,因為他們坐在摩西的位上:祂命令遵守律法的所有誡命,但要遠離他們的行為與作為;好讓人的習俗與不信,而不是律法的教義被規避。因為他們將極沉重的律法重擔加在百姓身上,自己卻連一個指頭也不肯動(同上,第4節)。甚至,他們教導要盡心愛主,愛鄰舍如同自己,他們自己卻違背了所領受之律法的見證,(b)在基督的受難中逼迫神。他們也誇耀自己的言語,如同擴大經文匣(第5節),他們對基督裡作為永恆生命之作者的神缺乏認識,並將自己從律法的榮耀中發出,如同衣服上的繸子般誇大,他們對律法一無所知,既不認識律法的作為,也不認識律法本身的能力:他們喜愛筵席上的首位,卻被判入永恆之火(與亞伯拉罕的眾外邦人一同坐席的人相比);喜愛會堂裡的高位,卻不認識那根據律法與先知見證的導師(第6節):甚至喜愛在市場上的問候,而謙卑的心與對眾人的服事才是被命令的。他們甚至希望被稱為人的拉比(第7節),卻對律法的教義無知,並拒絕了永恆救贖的導師。因為這一切都是褻瀆且乖謬的,所以他們因模仿這些行為而被定罪。然而,對律法的聆聽與對言語的順服,因為他們談論的是基督,所以是被要求的。
2. 愛與謙卑的誡命。——但在相反的情況下,祂對已經認識祂的門徒完成了所有謙卑的誡命,好讓他們記得他們都是弟兄,也就是說,是同一位父的兒子,並藉著新生的誕生,超越了塵世起源的開端,且他們所有人只有一位屬天教義的導師,而永恆榮耀的尊榮應當藉著謙卑的良知來獲取;因為神將使傲慢者謙卑,並將謙卑者高舉至榮耀(同上,第8-12節)。
3. 法利賽人因拒絕基督而關閉了聚集。——你們這假冒為善的文士和法利賽人有禍了,因為你們(a)關閉了天國(第13節)。祂用懲罰的意義譴責了他們的偽善。因為「禍」是哀痛的聲音。祂說他們關閉天國,是因為他們在律法中隱藏了基督裡真理的冥想,並藉著教義的偽善隱瞞了先知所預言的肉身降臨;他們自己不走基督裡永恆的道路,也不讓其他人走。
4. 那些加重擔給別人的人。——你們這假冒為善的文士和法利賽人有禍了,因為你們吞吃寡婦的家(第14節)。由此產生了對真理的否認,由此產生了對他人通往救贖的阻礙,以及對天國的封鎖,好讓他們在拜訪寡婦家時能保有野心,好讓她們因長禱的尊榮而被剝奪,好讓對天國的認識如同從儲藏的財富中被索取,好讓律法的尊嚴因恩典的沉默而持續。因此,他們將受更重的審判,因為他們既要承擔自己罪惡的懲罰,也要承擔他人無知的罪責。
5. 他們對福音的仇恨。那些將受雙重懲罰的人。——你們這假冒為善的文士和法利賽人有禍了,因為你們走遍海洋與旱地(第15節)。藉著海洋與陸地的跋涉,祂指出他們將在世界各地反對基督的福音,並將一些人置於律法的軛下以對抗因信稱義:因為他們是從外邦人中被接納進會堂的歸信者。他們未來的稀少在「一個」(b)字中被指出:因為在基督宣告之後,對他們教義的信心並沒有被留下。但無論誰被贏得歸向百姓,就成為地獄之子,懲罰的後代,以及永恆審判的繼承者:因為從外邦人中的收養將使亞伯拉罕的家族得以建立。他們之所以成為雙重懲罰之子,是因為他們既沒有獲得外邦人罪惡的赦免,又加入了那些逼迫基督的人的行列。
6. 律法是未來事物的預表,是基督的座位與寶座。為何在基督降臨時它是無用的。——你們這瞎眼的嚮導有禍了,你們說:凡指著殿起誓的,這算不得什麼(同上,第16節)。祂責備了他們對人類觀察的敬畏,以及對先知傳統的侮辱,因為他們將榮耀給了虛無的事物,卻從應當受尊崇的事物中剝奪了榮耀。因為祂自己頒布了律法,而律法並不包含成效,而是冥想了結果。因為祭壇與殿的裝飾並非從崇拜中獲得尊嚴,而是從裝飾中塑造了未來事物的影像。因為金、銀、銅、黃銅、珍珠、水晶,根據每一種金屬的性質,包含了各自的意義。因此,祂駁斥了他們因聖禮的宗教性而崇拜殿的金子與祭壇的禮物;因為祭壇與殿的榮耀更為重要,因為金子是為了殿,禮物是為了祭壇,而獻給未來事物的影像。因此,在基督降臨時,對律法的信靠是無用的:因為基督並不在律法中,而是律法在基督裡被聖化,在祂裡面,律法如同被安置的座位與寶座(c)。因為祂被視為神聖的,所以宗教必然是從那位坐在其上的人那裡領受的:因此他們是愚蠢且瞎眼的,因為他們聖化了過去的事物,卻崇拜那些被聖化的事物(第17節)。
7. 外在的行為,雖然不應被忽略,但應置於內在的美德之後。——你們這假冒為善的文士和法利賽人有禍了,因為你們將薄荷與茴香獻上十分之一,等等(同上,第23節)。祂駁斥了內心隱祕且黑暗的意志不義:因為他們實行了律法所規定的薄荷與茴香的十分之一,以至於他們認為自己履行了律法;卻遺棄了憐憫、公義、信心以及所有仁慈的情感,這才是人真正的職分。因為那種蔬菜的十分之一,在預表未來事物時是有用的,本不應被忽略:但應當做到的是,在履行了信心、公義與憐憫的部分後,我們應當以那不應被模仿、而應被保留之意志的真理行為來取悅神。並且因為忽略蔬菜的十分之一,比忽略仁慈的職分罪過更小;祂嘲笑了他們在過濾蚊子時的勤奮,卻對吞下駱駝漠不關心,也就是說,他們避開了輕微的罪,卻吞噬了嚴重的罪(第24節)。祂也對那些洗淨杯盤外面,裡面卻不洗淨的人宣告了同樣的懲罰(第25節):他們追求無用努力的虛榮,卻遺棄了完美效用的職分。因為杯子的用途在於內部:如果它髒了,外面洗得再乾淨又有什麼用呢?因此,應當獲得內在良知的潔淨,好讓那些身體外在的事物被洗淨(第26節)。祂也將他們比作墳墓,雖然外表因人類的勞作與裝飾而光鮮亮麗,裡面卻充滿了死人的骨頭與屍體的污穢(第27節):他們用虛妄的言語誇耀公義的美麗,內心卻擁有自己良知腐臭的氣味。
8. 猶太人並非不知道先知是因仇恨真理而被殺的。——你們這假冒為善的文士和法利賽人有禍了,因為你們建造先知的墳墓,等等(第29節)。審判的形式是絕對的,每個人根據其本性的感覺(a)與公義的觀點被賦予責任;而對不義的寬恕,越是知道公義,就越少。因為律法的百姓殺害了所有的先知。因為他們被先知責備的苦毒激怒,而對他們充滿仇恨;因為他們公開地指責他們的偷竊、謀殺、姦淫與褻瀆。並且因為他們因這些行為而宣告他們不配進入天國,並預言外邦人將成為神約的繼承者;他們便被各種懲罰所殺害。但後代對祖先的行為如此厭惡,以至於他們崇拜先知的書,裝飾紀念碑,修復墳墓:並藉著這種敬畏,證明自己與祖先的罪惡無關。
9. 他們對基督之死的罪責更重,因為基督是先知們的成果。使徒的讚美。——那麼,那些承認先知是在極大罪惡中被殺的人,將以什麼寬恕來譴責基督,祂是先知們(b)的成果;當他們甚至以加倍的罪惡完成了他們所厭惡的事時?因此,他們既是蛇,又是毒蛇的種類,因為他們將填滿祖先意志的尺度(第33節)。他們怎能逃脫審判,既厭惡同樣的先知,(c)又在十字架的死亡中逼迫主?因為他們,那些關於未來啟示的先知、關於基督認識的智者、關於律法理解的文士,被殺害、用石頭打死、釘十字架,並從城鎮被驅逐到城鎮,所有義人的血,從亞伯到撒迦利亞,都歸在他們身上(同上,第34-35節);(d)以至於那些本應順服的人,若能獲得自身罪惡(e)的寬恕,卻因殺害了這些人,而將祖先的罪惡也累積在那些殺害他們的人身上。
10. 基督對猶太人的情感。——「耶路撒冷啊,耶路撒冷啊,你殺害先知,又用石頭打死那奉差遣到你這裡來的人,等等。」(57節)。在諸多責備之中,祂始終宣告祂憐憫的情感:祂之所以發出這一切哀嘆,是因為他們拒絕回轉,不願接受祂所提供的救恩。耶路撒冷殺害了先知,並用石頭打死了奉差遣到她那裡的人。藉著稱呼這座城,顯明了居民的罪行。因此,亞伯與撒迦利亞的血被指明將要臨到他們這一代人身上:因為基督當時已經住在他們中間,並在傳道時受了苦。如果他們曾信靠祂,那麼信徒的信心不僅能使他們免於殺害先知的刑罰,甚至連那關於主受難的判決,也能獲得赦免。然而,事實上,即便在復活之後他們仍未信靠祂,因此亞伯與撒迦利亞的血債,也將從他們身上討回。
11. 母雞的工作。兩種受造物。基督賜給猶太人的恩惠。他們的懲罰。——雖然祂以肉身說這些話,並向眾人顯出祂是個真正的人,但祂卻多次藉著先知的傳道想要聚集他們。然而,祂所付出的情感卻是徒勞且落空的。祂就像母雞聚集小雞一樣,想要將他們護衛在自己的翅膀之下:祂顯然成了地上的、家中的鳥,藉著祂身體的覆蓋(如同翅膀一般),將生命之熱氣賜給祂的小雞,並藉著一種新的重生,引導他們飛翔。因為小雞出生與飛翔的方式是不同的。首先,蛋殼如同身體的牢籠將它們禁錮;隨後,在親鳥的悉心照料下,它們破殼而出,開始飛翔。因此,祂想要像這隻家中的、近乎地上的鳥一樣,將他們聚集在自己裡面:好讓那些已經按著肉身出生的人,如今能藉著另一種重生,並藉著那溫暖照料者的熱氣而重生,好讓他們能像長了翅膀的身體一樣,飛向天國。但因為他們不願意,他們的家將被撇下成為荒場(38節),也就是說,他們將不配成為聖靈的居所。他們開始成為自己的家,而非神的家;並且在不信的頑梗中,直到那時,他們才看見祂,那時他們將在主的名裡回轉,並以不情願的不信之告白來稱頌祂(39節)。
關於門徒詢問聖殿的結構,以及關於那些在房頂上的人,不要下來拿家中的東西;那些在田裡的人,不要回去拿外衣,以及關於懷孕的和乳養的人。
1. 那作為神永恆聖殿的人。——耶穌出了聖殿,正走的時候,門徒進前來,要把聖殿的建築指給祂看(馬太福音二十四章1節)。在對耶路撒冷將被撇下的警告之後,彷彿是為了回應對聖殿的野心,那建築的宏偉被指給祂看。祂說這一切都要被拆毀,整座建築的石頭都要被分散。因為那永恆的聖殿是為了聖靈的居住而分別為聖的:也就是說,人藉著對子的認識、對父的承認,以及對誡命的順服,成為神合適的居所。
2. 耶路撒冷傾覆的時間與徵兆,撒馬利亞人西門。——耶穌既退到山上,門徒暗暗地前來問祂,這些事何時發生,以及有什麼徵兆能讓他們認出祂的降臨與世界的終結(3節)。由於這三件事被合在一起詢問,因此藉著時間與理解的不同意義將它們分開。因此,首先回答的是關於這座城的傾覆:並以教義的真理來堅固他們,免得有騙子能欺騙無知的人。因為在他們那個時代,也將有人自稱為基督。因此,為了使信心不被有害的謊言所削弱,警告先行發出。因為撒馬利亞人西門來了,他受教於魔鬼的作為與言語:並藉著許多虛假的奇蹟敗壞了人。因為這事發生在使徒時代,祂說:結局還沒有到。但即使在那時(補:結局也不會到),當民攻打民、國攻打國,且有饑荒與地震時,因為在這些事中,並非這整個世界的毀滅,而是災難的起頭,從那時起一切災難才開始。因此,祂堅固他們去忍受苦難、逃亡、鞭打、死亡:以及外邦人因祂的名而對他們產生的公眾仇恨。而這些折磨將使許多人動搖,並因如此興起的災難而跌倒,甚至被激起彼此的仇恨。並且將有假先知出現(尼哥拉是七個執事之一),他們將藉著偽造的真理迷惑許多人:且因不法的事增多,愛心將漸漸冷淡。但唯有忍耐到底的必然得救:那時福音的真理將藉著使徒們傳遍世界的各個角落(同上,4-13節)。當關於天國奧秘的知識被傳遍萬民時,耶路撒冷的傾覆與結局便會臨到:好讓傳道的信心,以及不信者的懲罰與對這座城的恐懼能隨之而來。因此,這些事正如所預言的那樣,在他們身上成就了:使徒們被用石頭打死、被驅逐、被殺害,而這座城也因饑荒、戰爭與被擄而滅亡。那時她之所以變得不配,是因為她驅逐了基督的傳道者,並使自己不配接受神的傳道。
3. 基督降臨的徵兆。敵基督為何是那行毀壞可憎的。——接著是關於未來降臨的徵兆,當他們看見那行毀壞可憎的站在聖地,那時就當明白祂榮耀的歸來。關於這一點,既然蒙福的但以理與保羅都已經預言過,我認為無需再多費口舌(但以理書九章27節;帖撒羅尼迦後書二章4節):因為他所說的是關於敵基督的時代。之所以稱為可憎,是因為他敵對神而來,並為自己竊取了神的榮耀;之所以稱為行毀壞的可憎,是因為他將藉著戰爭與殺戮,使大地陷入荒涼的危險之中。正因如此,他將被猶太人接納,並站在聖潔之地;好讓那原本呼求神之處,如今被不信者所佔據,並以神的榮耀受人敬拜。
4. 猶太地為何要被撇下。——因為這將是猶太人特有的錯誤,即拒絕真理的人,卻接受了虛假;祂勸告他們撇下猶太地,逃到山上(16節);免得因與那群百姓混雜,而受到敵基督的欺騙或傳染;對於那時所有的信徒來說,山上的荒野將比猶太地的擁擠更為安全。
5. 處於完美巔峰的人,不可因貪戀世俗之物而下來。——至於祂說:「在房頂上的,不要下來拿家中的東西」(17節),這條誡命若按人的理解,則無法解釋其言行之理。因為那在房頂上的人,若要離開猶太地,除非下來,否則無法離開。或者,停留在房頂上而不留在屋內,有什麼益處呢?但我們多次提醒,必須觀察詞彙與地點的特性,以便我們能領悟天國誡命的要點。房頂是房屋的頂端,是整個居所崇高的完美之處。因為沒有房屋能沒有房頂。因此,那在自己房屋的終結處,即在自己身體的完美中站立的人,因重生而成為新人,在靈裡崇高,並因神恩典的赦免而臻於完美,就不應因貪戀世俗之事而降到卑微之處,也不應受身體較低誘惑的挑動而離開他房頂的崇高。那在田裡的,也不要回去拿他的外衣(18節)。顯然,那處於誡命實踐中的人,不應回頭去顧念過去的掛慮:也不應貪戀任何身體的衣物,因為若為此回頭,他將帶回那些他先前用來遮蓋自己的舊罪之衣。
6. 除了人自己的罪,沒有什麼對人是惡的。懷孕的,指靈魂被罪惡所重壓。——「懷孕的和乳養的有禍了」(19節)。這話固然可以簡單地理解為逃難的遲緩:因為懷著身孕的重擔,要逃避即將臨到的時代毀滅是困難的。但性別與出生順序的條件犯了什麼錯呢?除非那恰好在那段時間懷孕的婦女年齡,註定要受咒詛。但願這絕非如此,因為除了人自己的罪,沒有什麼對人是惡的。因此,不可相信主是在警告懷孕的重擔,當祂說:「懷孕的有禍了」:而是指出了那些被罪惡所充滿的靈魂的沉重,她們既不在房頂上,也不留在田裡,無法逃避那臨到的風暴。因為痛苦是懷孕者按本性所承受的:而生產若沒有整個身體的折磨是無法完成的。因此,凡被發現是這樣的靈魂,都將被困在自己的重擔與痛苦之中。那些乳養的也有禍了。嬰兒斷奶後,逃跑時同樣無用,正如那些還在吃奶的一樣。既然吃奶與斷奶在年齡與時間上沒有區別,那乳養的又有什麼禍呢?但祂在此同樣指出了靈魂的軟弱,她們如同吃奶的一樣,還在接受對神的認識:她們缺乏完美食物的力量,只能被神聖知識微弱而軟弱的滋味所浸潤。因此,她們將有禍了:因為她們既難以逃避敵基督,又因無知而無法忍受,既沒有逃避罪惡,也沒有領受真理之糧的食物。
7. 在冬天或安息日逃跑的意義。——因此,我們被勸告要禱告,免得我們的逃跑是在冬天或安息日,也就是說,免得我們被發現處於罪惡的寒冷中,或處於善工的懶散中:因為那將臨到的折磨對所有人來說都是沉重且無法忍受的,除非為了神的選民,在那些日子裡要縮短時間,好讓那逃跑的時間能超越那臨到之惡的暴力(同上,20與21節)。
8. 假先知的企圖。老鷹,聖徒。基督降臨的地點,即祂受難之處。——由於在巨大的折磨中,假先知將指著基督說祂就在那裡,他們將撒謊說基督在許多地方,以便將那些被壓迫與折磨的人引向敵基督的奴役;有時說祂在曠野,好用錯誤來敗壞他們;有時斷言祂在內室,好用掌權者的勢力來禁錮他們:但主宣稱祂不應被隱藏在某個地方,也不應被個別的人所窺見;而是祂將在眾人面前顯現,如同閃電,從東邊發出,直照到西邊,無論從哪裡閃爍,無論在哪裡都能看見(同上,22-27節)。為了讓我們不至於不知道祂將要降臨的地點,祂說:「屍首在哪裡,老鷹也必聚在那裡」(同上,28節)。祂稱聖徒為靈性身體飛翔的老鷹:當天使聚集他們時,祂指明他們將在受難之地聚會。在那裡期待祂榮耀的降臨是合宜的,因為祂在那裡藉著肉身卑微的受難,為我們成就了永恆的榮耀。
關於日頭變黑、月亮與星辰。(關於無花果樹的徵兆,關於主降臨日期的不確定性,關於被取去與撇下的,以及關於保持警醒。這些內容在手抄本中缺失。)
1. 基督榮耀的降臨何時與如何。——「那些日子的災難一過去,日頭就變黑了,等等。」(馬太福音二十四章29節)。祂藉著日頭變黑、月亮失光、星辰墜落、天勢震動,以及救恩徵兆的顯現,指明了祂降臨與榮耀歸來的光景。外邦人將哀哭,因為他們認出了人子在神的榮耀中,並藉著天使聚集聖徒,即那公開自由的呼召(30與31節)。芥菜種將長成大樹(馬太福音十三章31節):從山中鑿出的石頭將粉碎偶像,並佔據整個大地(但以理書二章34節):這城將是眾人所矚目的(馬太福音五章14與15節):這光將照亮木頭上的眾人:這就是從死亡的卑微中顯出的神的榮耀。藉著這一切事物的審判,祂要我們知道我們救贖的時間,那時我們將從身體的腐朽中,轉移到靈性本質的榮耀裡。
2. 無花果樹的枝子是敵基督。誰發嫩長葉。——祂藉著無花果樹的比喻,設立了認識時間的徵兆(馬太福音二十四章32節):當枝子變嫩長葉的時候,就知道夏天近了。但夏天與樹的本性截然不同。因為在春天之初,它便開始膨脹:而在夏天臨近與樹枝變嫩長葉之間,並非中間的季節。由此可知,這並非是指那棵樹。我們先前已經討論過這棵樹的特性(第21章,第8節)。我們讀到亞當曾穿上它的葉子,並遮蓋了良心的羞恥,也就是說,彷彿在律法之下穿上了罪的衣裳。因此,無花果樹的枝子被理解為敵基督,即魔鬼的兒子、罪的份額、律法的維護者。當他開始變嫩並長葉時,那時就知道夏天,即審判的日子近了。而長葉將被視為罪惡興盛的一種青翠:因為那時將是罪人的花朵、作惡者的榮耀,以及褻瀆者的恩寵:然而對他們來說,夏天,即永恆之火的熱氣,已經近了。
3. 為了使對未來之事的信心堅定,祂藉著說「阿們」來宣告真理,並補充說,我們的世代絕不會過去,直到這一切都發生,那些被認為堅固的事物,即天與地,將不會存在;但祂的話卻絕不能不成就:因為前者按其受造的條件,即從無中被造,其本性中帶有必然性,以致它們將不復存在;而後者則源自永恆,其本性中帶有堅固的特質,以致它們將永遠長存(同上,34與35節)。
4. 時代的終結為何沒有定義。——至於時代的終結,祂消除了我們焦慮的掛慮,說那日子沒有人知道,不僅天使不知道,連祂自己也不知道(同上,36節)。神聖良善那不可估量的憐憫啊!難道神父藉著隱藏子的意圖,而否認了對日子的認知嗎;既然祂曾說過:「一切所有的,都是我父交付我的」(馬太福音十一章27節)?因此,若有什麼被否認的,那就不叫「一切」。但因為祂將從父所領受的一切都傳遞給我們,且神之道所包含的,與其說是祂對未來的信心,不如說是對已成之事的信心;因此,這日子被置於定義之外,好讓神雖然寬容地賜給我們悔改的時間,卻藉著對不確定性的恐懼,使我們始終保持警醒;而祂自己,不對任何人說出給予這日子的意願,也不用祂話語的任何定義來限制自己,因為正如洪水時代一樣,在我們生活的過程中,當眾人都在行事與受苦時,那偉大的日子將會臨到(馬太福音二十四章38節)。
5. 信徒與不信者的區別。信與不信的猶太人、異端與大公教會。——此外,祂還指明在取去信徒時將會有區別,當兩個人在田裡,取去一個,撇下一個;兩個推磨的,一個被認可,另一個被揀選;兩個在床上的人,一個被接納,另一個被撇下。因為祂教導了在撇下一些人與取去另一些人時,不信者與信徒之間的區別。因為當神的憤怒加重時,聖徒(正如先知所說)將被藏在倉庫裡;而悖逆者將被撇下,成為天火的燃料(馬太福音三章12節)。因此,在田裡的兩個人,即信徒與不信者這兩群百姓,在主的日子將如同在這一生的工作中被發現;然而他們將被分開,一個被撇下,另一個被取去。關於推磨的,道理也是一樣。磨,是律法的工作。但因為猶太人的一部分正如藉著使徒信了,也將藉著以利亞信主,並藉著信心稱義:因此,一個將藉著同樣的信心被抓住,成為善工,而另一個則將在律法徒勞的工作中被撇下,徒勞地推磨,卻無法做出天國之糧的餅。在床上的兩個人,宣揚著同樣主受難的安息:關於這一點,異端與大公教會的告白是相同且唯一的。但因為大公教會的真理將宣揚父與子的合一,以及他們共同的守護,我們稱之為神性,而異端的虛假將再次以許多褻瀆來攻擊它;因此,在床上的兩個人中,一個將被撇下,另一個將被取去:因為神聖審判的判決,將藉著取去一個並撇下另一個,來驗證兩者告白的信心。
6. 警醒的必要性。——為了讓我們知道那對所有人隱藏日子的無知,並非沒有有益的沉默之理;祂勸告我們要為主的降臨而警醒,並藉著禱告的勤勉,持守祂誡命的一切工作(馬太福音二十四章43節)。因為祂指明魔鬼是個賊,為了從我們身上奪取戰利品而時刻警醒,並潛伏在我們身體的房屋旁,好在我們疏忽、沉睡時,用他計謀與誘惑的箭刺穿我們。因此,我們必須時刻準備好:因為對日子的無知,將使我們在懸而未決的期待中,保持緊張的警醒。
關於忠心的僕人,主人派他管理家裡的人;關於十個童女;關於一個出遠門的人,將家業交給他的僕人。
1. 負責人尤其要警醒。忠心負責人的工作與賞賜。——「誰是忠心有見識的僕人,為主人所派,管理家裡的人,按時分糧給他們呢?」(馬太福音二十四章45節)。雖然祂勸告我們所有人都要為警醒的操練而不懈努力;但祂特別將這份對祂降臨與到來的掛慮,託付給百姓的領袖,即主教。因為祂指的就是這個忠心且有見識的僕人,即管理家裡的負責人,關心所託付給他的百姓的利益與福祉。如果他聽從吩咐並順服誡命,也就是說,如果他藉著教導的適時與真理,堅固軟弱的,鞏固破碎的,歸正敗壞的,並將生命之道作為永恆的糧食分給所管理的家人,且在做這些事並持守這些事時被發現;他將作為忠心的管家與有用的家宰,從主那裡獲得榮耀,並被派管理一切所有的,也就是說,他將被安置在神的榮耀中,因為沒有什麼比這更好的了(47節)。
2. 疏忽者的罪惡與懲罰。——但如果他看著神長久的忍耐,那為了人類救恩而延伸的忍耐;卻對同伴作威作福,並沉溺於世俗的邪惡與罪行中,只關心肚腹的供養:主人將在絕望的日子來到,將他與他所承諾的善事隔開,並將他與假冒偽善的人一同定在永恆的刑罰中,因為他對降臨感到絕望,因為他不順服誡命,因為他貪戀世俗,因為他過著外邦人的生活,因為他因對審判的絕望,而使所託付的家人陷入饑餓、乾渴與殺戮的折磨中(同上,48-51節)。
3. 摩西為何在兩塊法版上領受十誡。——「那時,天國好比十個童女,等等。」(馬太福音二十五章1節)。從上述的話語中,也可以理解這段話的道理。因為所有的話語都是關於主那偉大的日子,那時人類思想的隱秘將藉著神聖審判的知識被揭露,而對神真實期待的信心,將獲得不容置疑的盼望之賞賜。因為在五個聰明與五個愚拙的童女中,信徒與不信者的劃分已經確立:摩西正是以此為例,在兩塊法版上領受了十條誡命。因為必須將這一切都寫在兩者之上:而那雙重的頁面,在右手與左手的特性之間,標誌著在同一個約之下,善與惡的區分。
4. 童女比喻的簡短而敏銳的解釋。——新郎與新娘,就是我們在肉身中的神主。因為正如靈對肉身(補:新郎),肉身對靈就是新娘。最後,當號角吹響時,眾人只出去迎接新郎;因為兩者已經合而為一;因為肉身的卑微已經進入了靈性的榮耀。在最初的進程中,藉著今生的職分,我們預備迎接那從死裡復活。因此,燈是發光靈魂的光,她們藉著洗禮的聖禮而發光。油,是善工的果子。器皿,是人的身體,在其內臟中必須藏著良心美好的寶藏。賣油的是那些缺乏信徒憐憫的人,他們從自己那裡出賣所求的交易,也就是說,藉著滿足自己的缺乏,出賣我們善工的良心。因為這是那不滅之光豐富的材料,它既要藉著憐憫的果子來購買,也要被收藏起來。婚禮,是永恆的領受,是腐朽與不朽之間,藉著新的結合而成的聯姻。新郎的耽延,是悔改的時間。等待者的睡眠,是信徒的安息,也是在悔改時間內所有人的暫時死亡。半夜的呼聲,是對於所有無知者而言,那預示主降臨的號角聲,並激勵眾人出去迎接新郎。燈的領受,是靈魂回到身體:而燈的光,是那閃耀著善工的良心,它被包含在身體的器皿中。
5. 在基督降臨時,他人的功德將無法幫助任何人。此時已無悔改的餘地。——這些童女之所以被稱為聰明,是因為她們把握了在肉身中作工的適當時機,為迎接主第一次的降臨作好了準備。然而愚拙的童女,因著放蕩與疏忽,只顧念現世的憂慮;她們忘記了神的應許,未曾對復活存有任何盼望。由於愚拙的童女在燈火熄滅時無法出去迎接,她們便懇求聰明的童女借給她們油(第8節)。聰明的童女回答說,她們無法給予,因為恐怕油不夠大家用(第9節):這顯然是指沒有人能藉著他人的行為與功德得到幫助,因為每個人都必須為自己的燈[註:(a) 多數抄本為「因為」(quia),而非「不因為」(non quia),此處譯法尚可。這裡解釋了為何祂被安置在榮耀中,並被立為管理一切所有的,因為那榮耀超越了一切美善,且沒有比那更好的了。] [註:(b) 在某些抄本中為「絕望的主日」,此譯法較不妥。此外,「絕望的」(desperata)意指「未曾預料的」,即未曾期待且突如其來的。] [註:(c) 在某些抄本中作「前進」:意義相同。而在刊印本中則作「因為他們將會」:這違背了所有抄本的信心,也違背了希拉流(Hilary)的觀點,他認為應當只去迎接新郎,而不應去迎接新娘,因為在基督裡,那屬於新郎的肉身,在榮耀化之後,已與聖靈及神性合而為一,以至於其區別已不再顯現。然而,這是在維護肉身真實性的前提下所說的,這一點已多次證明:這從《詩篇註釋》第65篇第12節中顯而易見:從童女所取的肉身本性被轉移進入祂永恆的榮耀中。同樣毫無疑問的是,他在《詩篇註釋》第128篇第37節中說,基督在復活後,仍以祂死時的同一個身體被看見:且在隨後不久又說:祂以那被提升的身體坐在神的右邊。參見《詩篇註釋》第121篇第16節註。] [註:(d) 巴塞爾版(Bad.)、伊拉斯謨版(Er.)及萊比錫版(Lips.)誤作「購買」(ementes):所有抄本皆反對此說。然而,這在巴黎初版中已修正,但在後來的版本中又被錯誤地恢復。希拉流稱那些窮人為「賣者」,他們忠實地需要施捨,並為了換取能滿足其匱乏的救濟金,而「出賣」或回報以善行的良知。因為我們已經在第21章第1節、第10章第18節等處看到「出賣」(veneo)作為主動詞的用法。因此,當富人給予金錢,並從窮人那裡領受善行的良知時,便產生了一種交易。] [註:(e) 輕率閱讀此處的人,或許會認為這支持了那些否定聖徒代求與中保的異端。波丹(Bodinus)在他的《集錄》(Collectaneis)中確實以此反對天主教徒。但聰明人能看出這對他們毫無幫助。因為這裡討論的並非聖徒是否眷顧我們,而是聖徒是否能分享他們的功德,以至於那些在離開今生時缺乏自身功德的人,能藉著他人的功德補助,獲得與新郎一同進入永恆榮耀的資格。然而,有哪位天主教徒會否認這些功德對每個人而言是如此私有,以至於無法傾注給他人呢?基於此理由,每個人都必須為自己的燈預備油:若誰缺乏,沒有人能補足。因為根據各人所行的,或得救,或定罪。然而,即使聖徒不能將自己的功德分給匱乏者,但他們仍能幫助我們,使我們在今生活著時,能正確地行事並積攢功德。事實上,希拉流在此處以聰明童女的名義,藉著勸勉愚拙者悔改來幫助她們,證明了聖徒對我們的救恩是何等關切。他在《詩篇註釋》第114篇第5節中更明確地教導了這一點,他說:聖徒的守護並不會離開那些祈求的人,也不需要去購買油。他們勸勉那些人回去購買:即使是遲了,也要藉著順服神的誡命,使她們能藉著燈火的光輝,配得上迎接新郎。當她們耽延時,新郎進去了;聰明的童女帶著預備好的燈火光輝,與他一同進入婚宴,這意味著,在主榮光降臨的當下,她們立即進入了天上的榮耀(第10節)。由於此時已無悔改的餘地,愚拙的童女趕來,請求為她們開門。新郎回答她們說:我不認識你們(第12節)。因為她們並未在主降臨時盡職,也沒有在號角聲響起時出來迎接,更沒有加入進入婚宴的隊伍:她們因耽延且不配,錯失了進入婚宴的時機。]
6. 按著信心的度量所分發的才幹。——正如一個人遠行,叫了僕人來,把他的家業交給他們,等等(第14節)。錢財的分配是不平等的:但這種差異不應歸咎於分發者;因為他說,每個人都按著自己的才幹領受了。因此,每個人都按著他所能承載的領受了:這超出了管理者的裁決,因為這是在領受者的權利範圍內。他藉此表明自己就是那家主。遠行的時間就是悔改的期限:在此期間,祂坐在天上神的右邊,將福音的信心與事工託付給全人類。因此,每個人都按著自己信心的度量,從傳道者那裡領受了才幹,即福音的宣講。這就是那不朽的家業,是為永恆的繼承者所保留的基督產業。
7. 那領受五千才幹的。——但那領受五千才幹的僕人(第20節),是從律法中信主的人民:他從此出發,藉著福音信心的運作,正確且妥善地[註:(a) 編輯本為「履行」(perfunctus)。較好的抄本為「履行」(perfuncta),另有抄本為「履行」(perfunct?)。] 翻倍了他的功德。在審判的清算中,他受到了考驗,要求交出天國話語的使用與所得的利潤。因此,那被託付五千的,將翻倍的十千獻給了回歸的主:他被發現擁有與律法中同樣的信心,即藉著福音稱義的恩典,順服了摩西五經中十條誡命的教導。因此,他被命令進入主的快樂,即被接納進入基督榮耀的尊榮中(第21節)。
8. 那領受二千的。——至於那領受二千才幹的僕人(第22節),是外邦人的群體,藉著對子與父的信心與認罪而稱義,[註:(b) 我們根據柯爾伯特(Colb.)與坎布(Cum.)抄本的權威加上了「與」字。這更清晰地表達了兩個才幹,第一個在於對三位一體奧秘的信心,第二個在於對道成肉身的信心。] 並在靈與肉身中承認我們的主耶穌基督是神也是人。因為心裡相信,口裡承認。這就是託付給他的兩個才幹。但正如前者在五個才幹中,即在律法中認識了所有的聖禮,並藉著福音的信心將其翻倍:同樣地,此人也藉著兩個才幹的增長,[註:(c) 刊印本為「以及運作」。六份抄本為「理解與運作」。我們傾向於較好的抄本,即「以及」(省略了「理解」)運作。這段文字因簡潔而晦澀,可解釋為:這外邦群體被理解為藉著兩個才幹的增長,翻倍了他藉信心所領受的;並且正是這兩個才幹,藉著運作獲得了回報,即實踐了信心所要求的。總之,律法下的群體藉著福音的信心翻倍了才幹;同樣地,信徒的群體也翻倍了,當他心裡所信、口裡所承認的,藉著運作作出了見證。] 並藉著運作獲得了回報。雖然在計算與回報上有所不同,但主給予兩者的賞賜卻是相同的;為的是讓我們知道外邦人的信心與律法下信徒的知識是同等的。因為他同樣被命令進入主的快樂(第23節)。所謂錢財的翻倍,就是將運作加在信心之上,將他們在觀念中所信的,藉著實際的行為行出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