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基督的奧祕應謹慎地向外邦人與異端者揭示。——「不要把聖物給狗,也不要把你們的珍珠丟在豬前。」(馬太福音 7:6)。神的話語與應許沒有比這更珍貴、更神聖的了,它們將不朽的寶藏賜給了成聖的我們。因此,我們不被允許將這些聖禮與權能傳給外邦人,也不與異端者討論。因為「狗」,因其對神咆哮的狂熱,被稱為外邦人。而「豬」的名字則屬於異端者:因為儘管它們有分蹄,卻不反芻所領受的對神的認識。因此,我們不應隨意處理(c)神之道的道成肉身、受難的奧祕以及復活的權能,也不應無知且不經意地提出:以免我們若缺乏完美知識的教導,會讓他們踐踏我們的無知,並嘲笑神在受難中的軟弱;且轉而攻擊我們,用辯論的刺刺穿我們的無知與信心。
2. 禱告對抗無知的能力。愛之律。——但在我們所不知道的事上,通往獲得真理的道路向我們敞開:這唯有在禱告的堅持中才能獲得。因此,為了讓我們感受並相信一切,且不被模稜兩可的意志所動搖;我們必須禱告、尋求、叩門(同上 7):藉由禱告(d)獲得憐憫,藉由探究獲得進步,藉由試驗獲得入口。此外,為了獲得盼望,我們藉由人類情感的例子得到教導。因為當我們在兒女求魚或餅時,不會給他們蛇或石頭;那麼,至善且卓越的父神,豈不更會將完美信心的恩賜賜給祈求祂的人嗎(同上 9及後續)?祂也不會為了生命的食物,而給予外邦人堅硬的石頭,或為了洗禮的保存,而給予異端者毒蛇的毒液。隨後,祂藉由良善的例子完成了這一切,以彼此相愛的和平將萬人連結在一起:在律法與先知的命令中確立了這一點,即我們渴望萬人對我們良善,我們自己也要對所有人良善。
3. 通往天國的道路是少數人走的,反之亦然。——「你們要進窄門。因為引到滅亡,那門是寬的,路是大的!」人通往天國的道路是艱難的,入口狹窄且細微:而通往滅亡的道路則是寬闊的。多數人佔據了前者,而少數人發現了後者。因為很少有人關心現世事物的損失;對他們來說,克服慾望與心靈,破碎身體,並超越世俗力量所展現的一切誘惑,是屬天盼望的最大收穫。而對於那些唯一的好處就是淫亂、宴樂、追求、傲慢、輕視、仇恨、掠奪的人來說,這條路有許多人同行。
4. 神的僕人不是藉由言語,而是藉由行為來辨別。——因為發現窄路的人很少,祂揭露了那些假裝尋求它的人的欺詐,說:「你們要防備假先知,他們到你們這裡來,外面披著羊皮,等等。」(同上 15)。祂勸誡我們應藉由行為的果實來衡量言語的奉承與溫順的偽裝:我們不應看一個人如何用言語表達自己,而應看他如何藉由行為成就自己;因為在許多情況下,羊皮掩蓋了狼的狂暴。因此,正如荊棘不能結葡萄,蒺藜不能結無花果,不義的樹不能結出有益的果實(同上 16):祂教導說,在這些人身上也不存在善行的果效;因此,所有人都應藉由果實來認識。因為天國不是僅靠言語的職責就能獲得的:也不是凡說「主啊,主啊」的人,就能成為祂的繼承人(同上 21)。因為對主說「主啊,主啊」有什麼功勞呢?難道主若不被我們稱呼,就不是主了嗎?且稱呼名字算什麼職責的聖潔;當通往天國的道路,是藉由意志的順服,(e)而非對神的稱呼所能發現的呢?
5. 天國不是藉由奇蹟,而是藉由善行獲得的。——「當那日,必有許多人對我說:主啊,主啊,我們不是奉你的名傳道嗎?等等。」(同上 22)。祂甚至現在就譴責了假先知的欺詐與偽君子的偽裝,他們藉由言語的權能,在教義的預言、趕鬼以及這類工作的權能中,為自己預設了榮耀:並由此向自己保證天國。彷彿他們所說或所做的是他們自己的,而不是藉由所呼求的神之權能所完成的:因為閱讀帶來了教義的知識,(a)基督的名驅逐了鬼魔。因此,我們必須藉由自身贏得那蒙福的永恆:必須從自身提供一些東西,即我們(b)願意行善,避開一切邪惡,並以全部的情感順服屬天的命令:並藉由這樣的職責被神所認識,且我們應當做祂所願意的,而非(c)誇耀自己所能做的:祂拒絕並驅逐那些被不義行為從祂的認識中引開的人。
6. 試探的進程。——「所以,凡聽見我這話就去行的,好比一個聰明人,把房子蓋在磐石上,等等。」(同上 24)。這意義與前文相連。(d)因為祂責備了假先知與偽君子的虛榮與捏造,藉由比較的例子,展示了一個在自身中擁有完美信心的人,即凡聽見祂的話並去行的人,是蓋在磐石上的,並建立在穩定且堅固的根基上,(e)且不能被來臨的風暴衝擊所瓦解;主在磐石中暗示了祂自己,即建築堅固的根基。(f)當一個從自身成長到崇高工作的人,不能被雨水、河流或風所動搖時;在雨水中,祂暗示了那些溫和且逐漸滲透的享樂誘惑,信心最初會因這些裂縫而變得潮濕:隨後是急流的湧入,即更嚴重的慾望運動的侵襲:隨後是周圍吹拂的全部風力(g)猛烈襲來,即魔鬼權能的全部靈被引入。但建立在磐石根基上的人將會堅持住,且不能從其位置上被動搖。而愚蠢的人隱瞞了這些聽到的話,彷彿將建築工作花費在沙土上,他站立得不穩,很快就會被滲透的雨水(h)沖刷,被河流推動,被風吹散,根據他所建立之沙土的本性,隨著他毀滅的嚴重崩塌而瓦解(同上 25)。
7. 前述內容的目的。——因此,主藉由前述(i)比較的例子,希望我們既能實行祂所命令的,又能相信祂所應許的。在完成這一切後,眾人驚訝祂的教訓,因為祂教導他們,不像文士與法利賽人(同上 28、29)。因為他們在言語的權能中衡量了權能的效應。
關於祂所醫治的長大痲瘋者、百夫長的癱瘓僕人、彼得的岳母,以及許多不同的醫治。
1. 寓意解釋並不減損字面的真實性。律法已無用。——「耶穌下了山,有許多人跟著他。有一個長大痲瘋的來拜他,說:主啊,你若肯,必能叫我潔淨了,等等。」(馬太福音 8:1、2)。在講論的開頭(j),我們勸誡過,不要有人以為如果我們教導事物本身包含了隨後事物的進展,就會減損歷史事實的信心。因為真理跟隨模仿,並不會減損真理。因此,在整個前述講論中,主傳授了信心的命令,超越了律法,藉由超越它,表明它已經無用且無效。祂要求遵守命令,並在之前命令了對祂應許的堅定盼望;因此,祂在此之後所做的第一件事,是值得關注的。
2. 軟弱者藉基督而得補足。——那長大痲瘋的來到祂面前,求祂潔淨自己,他便藉著道的權能(k)與觸摸而得潔淨,並被吩咐不可聲張(同上,3 與 4),但要向祭司顯明自己,並獻上摩西所吩咐的禮物作為見證。因此,那聽道並信心的群眾,以及與主一同從山上下來的群眾,其得醫治的過程,在長大痲瘋者身上顯明出來:那被身體的惡疾所玷污,且聽聞了天國福音的,求主醫治;藉著身體的觸摸,他蒙受眷顧,藉著道的權能,他得著醫治;為了使這救恩不至於被隨意提供,而是被渴求,他被吩咐不可聲張,並被命令向祭司顯明自己:好讓那在律法中預言的,在事實與作為中被看見;並且在律法顯得軟弱之處,在那裡能領悟道的權能:此外,那得著救恩的賞賜,[註:(a) 抄本如此。但刊本則作:基督的鬼魔等。(b) 在某些抄本中,我們傾向於此。希拉流(Hilarius)論及我們應當如何贏得福分,即不否認我們救恩的作為是神的作為。他在《詩篇》52篇第12節中說道:這是人類謙遜的告白,即人藉著神的靈被引導至正道,不應將此歸功於自己的功德。隨後在第13節,他以這些話語將功德與神的榮耀極好地結合起來:公義的謙遜確實有此特點,即無論它期望得到什麼福分,它都應當為了神的偉大而祈求,因為將福分、永恆與美善歸於神是合宜的,而不是為了自己的功德而祈求。然而,在尊崇並仰望神的憐憫時,他並不排除人自身應盡的職分等。] [註:(c) 在巴黎版中作「有益的」。在其他書卷中作「可能的」,即指神白白賜予、不帶任何功德的權能。] [註:(d) 在多數抄本中作「壓制」。] [註:(e) 科爾伯特(Colb.)抄本如此,其他抄本亦支持。但巴德(Bad.)、伊拉斯謨(Er.)及利普斯(Lips.)等與部分抄本省略了它,並將緊接的詞語連在一起:隨後加上「可能被拆毀……主所指的」。我傾向於「且因突發風暴的衝擊而不能被拆毀」。] [註:(f) 刊本:當……不能被搖動。] [註:(g) 巴德、伊拉斯謨及幾乎所有抄本:肆虐……被帶入。] [註:(h) 在通行本中作「被沖毀」。在抄本中作「被沖刷」更為正確。因為房屋並非被雨水推倒,而是為倒塌作準備。參見《論三位一體》第2卷第22節,稱讚根基不會被洪水沖刷。又在《詩篇》68篇第5節:亦有沖刷沙地房屋的水。] [註:(i) 刊本中的「混亂」一詞,已根據較好的抄本修正。] [註:(j) 即第2章,第2節。] [註:(k) 刊本:觸摸,被吩咐不可聲張。根據福音書的經文「伸手摸他說:我肯,你潔淨了吧」,抄本更為吻合。] [註:(l) 較好的抄本如此。其他書卷則作「順服的」,並在「下來」一詞後加上「敬拜」。] [註:(m) 通行本中作「觸摸」。抄本中作「藉著觸摸」更為正確。因為這樣既標示了賜下醫治的時間,即當道取了肉身、百姓蒙受眷顧之時,也將道的權能與身體的觸摸結合起來,正如前文所述:藉著道的權能與觸摸而得潔淨。] [註:(n) 「道」字在巴德、伊拉斯謨、利普斯及部分抄本中缺失。] 獻給神(a);但這禮物並非來自飛鳥,而是人自己從罪惡與身體的污穢中被潔淨,轉而成為獻給神的一份祭物(利未記 14:4);因為摩西在律法中所吩咐的,是作為見證,而非作為果效。
5. 百夫長,將要信主的外邦人之首。——此後,當祂進了迦百農,有一個百夫長進前來求祂,說:主啊,我的僕人癱瘓躺在家裡,等等(馬太福音 8:5-6)。緊接著長大痲瘋者的潔淨,是癱瘓僕人的醫治。但這百夫長自稱不配讓基督進入他的家,不配讓祂看見僕人,也不配讓祂親自前來,並說他自己有兵,吩咐什麼就做什麼,且在權柄之下有許多人聽從他,同樣地,主也能藉著話語施行醫治,這意味著什麼呢?關於百夫長,我說他是將要信主的外邦人之首,這就足夠了。誰是這位有許多人服從的首領,若有人想知道,可以閱讀摩西在《申命記》中的歌(申命記 32),以及所羅門的《傳道書》,那裡談到了外邦人的分散:我們這裡只討論關於僕人的事。
6. 外邦人的救恩出於信心。——隨後,在這僕人身上,繼癱瘓得醫治(b)以及群眾從山上下來之後,外邦人的救恩便隨之而來。因為那僕人癱瘓躺在卑微、必朽壞的家中,且缺乏他所需要的救主進入。百夫長知道僕人能藉著話語得醫治,因為外邦人的一切救恩都出於信心,且在主的教導中有萬民的生命。因此,那些躺在世俗中、因罪惡的疾病而癱瘓的外邦人,應當被視為:全身各處的關節鬆弛,且在站立與行走的職分上敗壞。他們的救恩奧秘在百夫長的僕人身上得以成全,儘管基督並未進入那家。因為雖然祂停留於世,卻未曾沾染世俗的惡習與罪孽。
7. 百夫長並非出自外邦。——隨後祂驚訝地說:這麼大的信心,就是在以色列中,我也沒有遇見過(同上,10)。(c)這位百夫長並非出自外邦:既然信的人是以色列人,那怎麼會說在以色列中找不到這樣的信心呢?這是為了讓這真理本身能效法未來事物的樣式;因此,關於話語的理由被提出來,即像外邦人那樣大的信心,在以色列中是找不到的,並且當亞伯拉罕、以撒、雅各在天國中安息時,將會有來自最遠方的外邦人(同上,11)。雖然在僕人身上,醫治的真理是根據信者的信心而達成的:但現今作為的果效也顯示出對未來事物的預示,當百夫長信了、僕人得救了,既在以色列中找不到這樣的信心,而天國的團契也與亞伯拉罕一同預定給了外邦人。
8. 彼得岳母不信的傾向。彼得是信心與使徒職分的領袖。——耶穌來到彼得的家,看見他的岳母病了,發熱,等等(同上,14)。在彼得的岳母身上,我們看到了不信的惡劣傾向,這傾向附帶著意志的自由,將我們以某種婚姻的連結結合在一起。因此,藉著主的進入,在彼得的家中,即在身體中,那因罪惡的熱病而沸騰、因惡習的權勢而沉重的不信,得到了醫治。隨後她病癒了,便起來服事。因為他是第一個信的,且是使徒職分的領袖:他先前所患的軟弱,藉著神的話語而強壯,並作為公共救恩的職分而運作(f)。將彼得岳母的這種相似性應用於不信的傾向,是正確的,我們將在論及岳母與女婿的地方進行探討(第10章,第18節)。現在,彼得的岳母之所以被稱為不信,是因為在她信主之前,她一直被自己意志的奴役所束縛。
9. 基督藉著祂的受難醫治了我們的軟弱。——到了晚上,有人帶著許多被鬼附的來到祂跟前,祂把鬼趕出去,等等(同上,16)。我們在傍晚時分認出祂醫治了眾人,這與祂受難後所教導的相呼應:祂赦免了所有人的罪,除去了所有人的軟弱,驅逐了那盤踞在內的惡慾的誘因,並按照先知的預言,藉著祂身體的受難,吸收了人類軟弱的疾病(同上,17)。
10. 這些事應當如何解釋。——耶穌見許多人圍著祂,就吩咐門徒渡到那邊去。有一個文士來對祂說:夫子,你無論往哪裡去,我要跟從你,等等(同上,18與19)。許多事情發生了,可能會觸動常識。(g)我們並非捏造理解,而是這些事蹟本身賦予我們理解。因為並非事物隨從理解,而是理解隨從事物。群眾很多,主吩咐門徒渡到那邊去。我不認為救主會想要撇下圍繞祂的人,而選擇某種隱秘的救恩來傳授。隨後文士跟隨,說無論祂往哪裡去都要跟從:但經上並未記載文士說了什麼或做了什麼,能冒犯主,主回答說,狐狸有洞,天空的飛鳥有窩,人子卻沒有枕頭的地方(同上,20)。門徒請求給他時間去埋葬父親:這被拒絕了,且被視為對虔誠與人道職分的禁止(同上,21與22)。因此,必須提出這些重大且迥異之事的理由:並且要以這種方式,即根據事物連續的順序,以及真理本身最嚴肅的原因,來解釋內在意義的理解。
701 11. 信徒揀選的類型。教會是船。——門徒的名字不應被認為僅限於十二使徒。因為我們讀到,除了使徒之外,還有許多門徒。因此,從所有的群眾中,進行了一種揀選(a):即那些將要跟隨主度過這世界許多危險與動盪的人。因為教會就像一艘船,在許多地方都被如此稱呼;它載著各種各樣的人與民族(b),受制於所有的風吹與海浪。因此,它受到世俗與污鬼的侵擾。因為在擺出所有危險的動盪之後,我們進入了基督的船,即教會:我們知道這些人將被海風所搖動。因此,為了使象徵意義的順序連貫,並能理解登上船的信徒部分,以及留在岸上的不信群眾,文士與門徒的身分便被置於此處。
12. 文士是律法教師,象徵不信者。狐狸:假先知。天空的飛鳥:鬼魔。基督的頭是神。眾人都被邀請進入教會。——文士,作為律法教師之一,詢問是否可以跟隨。彷彿律法中沒有包含這位基督,跟隨祂是有益的。因此,他以懷疑的提問表達了不信的傾向:因為信心的接納不應詢問,而應跟隨。為了使同樣的提問受到不信的審判;主回答說,狐狸有洞,天空的飛鳥有窩可以棲息,但人子卻沒有枕頭的地方。(e)狐狸是狡猾的動物,隱藏在房屋周圍的洞穴中,並窺伺家禽:我們在某些地方讀到,假先知以此名號稱呼。我們學到,天空的飛鳥常被稱為污鬼。因此,神的兒子看見跟隨者稀少,且律法教師懷疑是否應跟隨祂,便責備假先知有洞,污鬼有窩可以棲息;因為他們被遺棄在船外,即置於教會之外,成為了假先知的居所與鬼魔的住處:而人子,即那以神為頭的祂,卻找不到可以安息的地方,因為神對祂的認識並未安置在他們心中:雖然所有人都被邀請進入船,即進入教會;但只有少數人因懼怕海,即懼怕世俗,而跟隨。
13. 不信的父親對信主的兒子是否有權利。——此後,有一位門徒來到,不是問是否跟隨(因為他已經相信自己應當跟隨),而是祈求允許他去埋葬父親。我們在主禱文的開頭領受了,應當這樣祈求:我們在天上的父(馬太福音 6:9)。因此,因為門徒身上代表了信主的百姓,他被提醒要記得他的父(d)活在天上。他被命令跟隨主,因為他確實想跟隨,以至於讓死人埋葬死人。但我認為死人無法期待任何職分。那麼死人如何埋葬死人呢?首先,祂表明,對祂完美的信心不受任何世俗對他人職分的宗教義務所束縛:其次,在信主的兒子與不信的父親之間,不再保留父權的權利。因此,祂並非拒絕埋葬父親的孝道:而是藉著補充說,讓死人埋葬他們的死人,祂提醒我們不要將不信的死人混入聖徒的紀念中:而那些活在神之外的人也是死人。因此,應當撇下對死人的相互職分,以便讓死人被死人埋葬:因為藉著對神的信心,活人應當緊隨活人。
關於門徒在船上喚醒耶穌,關於格拉森地區的兩個被鬼附者,關於癱瘓得醫治並揭開屋頂。
1. 基督何時以及在多大的危險中在我們裡面沉睡。——祂上了船,門徒跟著祂。忽然海裡起了大風暴,等等(馬太福音 8:23及後續)。門徒上了船,風暴便起,海被攪動,航行者感到恐慌。祂自己被睡眠所困(e),被恐懼者的驚恐所喚醒,被祈求施行救助。在責備他們信心小之後,祂命令風和海平靜下來,(f)人們驚訝於風和海都順從祂的命令。因此,根據這些,教會若沒有神的話語在其中警醒,便是沉船;並非基督陷入睡眠,而是祂在我們裡面被我們的睡眠所困。然而,最常發生的是,我們在危險與困擾中特別仰望神。願那遲來的希望也能確信,藉著基督在自身內部的權能警醒,自己能夠逃脫危險。祂留下了對我們責備的永恆記憶,說:你們這小信的人,為什麼膽怯呢(同上,26)?即對世俗動盪的恐懼,在基督的信心警醒時,本不該有任何恐懼。
2. 門徒為何現在被稱為人,而非門徒。——隨後是人們的驚訝,他們說:這是怎樣的人,連風和海也聽從祂(同上,27)?這話不是門徒說的,而是外邦人說的。因為祂先前說過只有門徒上了船,也只有門徒喚醒了祂;現在祂指出是人們感到驚訝,(b)人們在驚訝中稱祂為人。藉著這種稱呼的轉換,我們理解到,基督的一切作為與權能都應當被讚美為神的作為:因為這顯示了外邦人悲慘且愚蠢的錯誤,即他們因祂受難的卑微而稱祂為人,而非因祂的權能而稱祂為神。
3. 祂渡到那邊,到了格拉森人的地方,有兩個被鬼附的人從墳塋裡出來,極其危險,等等(同上,28)。兩個人的相遇,鬼魔對兩個人的長期佔據,對過路者危險的道路,對轉移到豬群的祈求,以及在人得潔淨後豬群衝下山崖墜入海中,隨後牧人逃往城裡,百姓從城中出來,請求主不要進入城中,以及祂回到自己的家鄉,在那裡癱瘓者被抬在褥子上獻上,(c)因信心的功德在當時赦免了罪,文士的怨言,權能的告白,癱瘓者連同褥子回到家中,以及人們的驚訝,都有其原因。
4. 鬼魔從外邦人中被驅逐,佔據了異端者。基督被猶太人拒絕,轉向外邦人。——在人類的開端,人類分為三部分,即挪亞的兒子們,根據《創世記》的預言,閃被揀選為神的產業。然而在城外,即在律法與先知的會堂之外,鬼魔在墳塋中控制了兩個人:即兩個民族的起源被困在死人的居所與遺骸中,使得過路者在今生的道路上受到威脅。因此,為了使未來的事物在行事中得到充分的沉思,主來到時,兩個人迎面而來:藉著他們的相遇,顯示了他們趨向救恩的意志。但在人身上,鬼魔大聲疾呼,問祂為何嫉妒他們的居所,為何在審判之時前來折磨。在這些外邦民族中,還附帶著閃後裔中的撒都該人,他們的異端邪說是否認復活,這是猶太人的罪孽。因此,鬼魔看見在外邦人中已無容身之地,便祈求允許他們進入異端者身上:當他們被佔據後,整個豬群便猛烈地衝下山崖墜入海中:即被鬼魔的本能驅使,陷入世俗的貪婪,在眾水中,即與其他外邦人的不信一同滅亡。並且,在此也保留了象徵意義,即若不加上「死在眾水中」,僅說墜入海中是不夠的。他們的領袖與牧人對這些事感到驚訝,來到城裡,並報告所發生的事(同上,32, 33)。那座城具有猶太百姓的樣式,(f)在聽聞基督的作為後,出來迎接主,禁止祂觸碰他們的境界與城市;因為律法不接受福音:祂被拒絕後,便回到自己的城(馬太福音 9:1)。(h)神的城是信徒的百姓。因此,祂乘船,即進入教會。
5. 亞當獲得了赦免。——現在,外邦人的全體在癱瘓者身上被獻上以求醫治。但醫治本身的話語也值得關注。並未對癱瘓者說:你要痊癒;未說:起來行走;而是說:孩子,放心吧,你的罪赦了(同上,2)。在亞當一人身上,所有外邦人的罪都得到了赦免。因此,他被獻上,由天使服事,他被稱為孩子,(j)因為他是神的第一個作品:他的靈魂罪孽得到赦免,對第一次過犯的寬恕來自於恩典。因為我們並未聽說癱瘓者犯了什麼罪:特別是在另一處,主說過,生來瞎眼並非因為他自己或父母的罪(約翰福音 9:3)。
6. 基督是神。——(a)隨後,真理的順序在事蹟中呈現,儘管未來的樣式在話語中開始顯現。人赦免罪惡觸動了文士(馬太福音 9:3):因為他們在耶穌基督身上只看見了一個人。而祂赦免了(b)律法所不能赦免的;因為唯有信心能稱義。隨後,主洞察了他們的怨言,(c)並說人子在地上赦罪是容易的(同上,4與5)。然而,除了神以外,沒有人能赦罪:因此,那赦罪的就是神。因為除了神以外沒有人赦罪,神住在人裡面,為人施行醫治:對於那擁有祂所說的一切權能的人來說,行動與說話都沒有困難。
7. 癱瘓者的醫治教導了許多事。——此外,為了讓人理解祂身處肉身之中,既能赦免靈魂的罪,又能賜予身體復活;祂說:但要叫你們知道,人子在地上有赦罪的權柄,就對癱瘓者說:起來,拿你的褥子回家去吧(同上,6)。說「起來」就足夠了:但因為必須解釋完成這項工作的全部理由;祂補充說:拿你的褥子,回家去吧。首先,祂賜予罪的赦免,隨後顯示了復活的權能,接著藉著拿走褥子,教導身體將不再有軟弱與痛苦,最後藉著回到自己的家,教導信徒應當回到樂園,亞當作為萬民之父,正是因罪惡的污點而從那裡被逐出。
8. 所有人都需要寬恕。基督赦罪的權柄不應令人驚訝。——眾人看見就害怕(同上,8)。這項工作本應帶來驚訝,而非恐懼;但奧秘的順序至今仍然存在;為了使現今的真理,加上未來事物的樣式(e),群眾對主的話語與作為的權能感到恐懼。因為這是一件令人恐懼的事,若罪未被基督赦免,便會陷入死亡:因為若沒有得到罪的寬恕,就無法回到永恆的家。他們榮耀了神,因為祂將這樣的權柄賜給了人。一切都按其順序結束,絕望的恐懼消失,榮耀歸於神,因為祂將這樣的權柄賜給了人:但這本應只歸於基督,只有祂因與父本體的團契,處理這些事才是熟悉的。因此,這不應成為驚訝的原因,即祂能做這些事(因為有什麼事是神不能做的呢?);否則讚美將僅限於一個人,而非眾人:但歸榮耀給神的原因在於,藉著祂的話語,賜給了人赦罪、身體復活以及回到天上的權柄與道路。
關於稅吏馬太,關於法利賽人與約翰門徒的禁食,關於新布補舊衣,關於患血漏的婦人,關於管會堂的女兒從死裡復活,關於兩個瞎子,關於聾啞人。
1. 耶穌從那裡往前走,看見一個人名叫馬太,坐在稅關上,就對他說:你跟從我來,等等(馬太福音 9:9)。祂命令坐在稅關上的稅吏馬太跟從祂。他便讓祂進入家中,擺設宴席,稅吏與罪人的群眾與祂一同坐席:法利賽人責備門徒,問為什麼夫子與稅吏一同吃飯。祂回答他們,健康的人用不著醫生,有病的人才用得著:並吩咐他們去學習什麼是:我喜愛憐恤,不喜愛祭祀(同上,13)。
2. 稅吏。馬太的呼召。救恩對所有人都是必要的,律法不能賜予任何人。——稅吏的名字源於生活,他們撇下了律法的作為,選擇了共同與公共的使用。因此,主從家中,即從身體的罪惡中召喚了馬太,祂進入了他的心思並坐席。因為他正是這部福音書的作者,他離開了罪惡的家,親自接待了主,被祂內在的居所所光照,在他裡面,為罪人與稅吏準備了福音食物的豐富宴席。隨後,猶太人因嫉妒而不安,因為主與稅吏和罪人交往(同上,11)。祂對他們說出了律法所禁止的不信之言,祂確實為病人提供救助,為需要醫藥的人提供醫治;而對於那些自以為健康的人,則不需要任何醫治。但為了讓他們明白,他們中間沒有一個人是健康的;祂提醒他們去學習什麼是:我喜愛憐恤,不喜愛祭祀(同上,13):即律法,被祭祀的儀式所束縛,不能提供救助;但救恩在憐恤的寬恕中為所有人保留。因為我來不是召義人,而是召罪人悔改。祂是為所有人而來;那麼祂為什麼說祂不是為義人而來呢?那麼,是否有人不需要祂來呢?但沒有人能藉著律法成為義人。因此,祂顯示了自以為義的虛榮:因為對於律法中所有軟弱的祭祀,憐恤對所有人都是必要的。因為如果義是出於律法,那麼藉著恩典的寬恕就不會是必要的。
3. 基督是新郎。生命的糧,有祂在場,無人飢餓。——那時,約翰的門徒來見耶穌,說:我們和法利賽人常常禁食,你的門徒倒不禁食,這是為什麼呢(同上,14)?法利賽人和約翰的門徒禁食,而使徒們不禁食。但祂在靈性上回答他們,並向約翰的門徒顯明自己是新郎。因為約翰應許了所有生命的希望都寄託在基督身上;而當約翰還在傳道時,他的門徒還不能被主所接納。因為律法與先知直到約翰為止;並且,除非律法結束,否則沒有人能進入福音的信心。祂回答說,新郎在場時,門徒沒有必要禁食(同上,15);祂教導了祂同在的喜樂,以及聖潔食物的奧秘,有祂在場,即在心思的注視中擁有基督,就無人會感到缺乏(a)。祂說,祂被取去後,他們將要禁食:因為所有不信基督已經復活的人,將不會擁有生命的糧。(b)因為在對復活的信心之中,領受了天上的糧食:而任何沒有基督的人,將被遺留在生命之糧的禁食中。
4. 舊人無法領受這糧食。——為了讓他們明白,在舊有的狀態中,無法託付這些完美的救恩奧秘,祂舉了比較的例子。新布不補在舊衣服上,因為新布的強韌會撕裂舊衣服的軟弱;新酒也不裝在舊皮袋裡;因為發酵的新酒的熱度會撐破舊皮袋(同上,16與17):即因罪惡的陳舊而軟弱的靈魂與身體,無法容納新恩典的奧秘。因為裂口會變得更壞,舊皮袋會因酒漏出而毀壞。如果他們在罪惡的陳舊之外,無法承受新恩典的權能,那麼這些人的罪責將是雙重的:因此,法利賽人與約翰的門徒若不成為新人,就不會接受新的事物。
5. 為女兒祈求生命的首領,是律法的類型。——祂說這些話的時候,有一個首領來拜祂,說:我的女兒剛才死了,求你來按手在她身上,等等(同上,18)。首領的祈求、婦人的信心、群眾在屋裡的聚集、兩個瞎子的呼喊、聾啞人與被鬼附者的獻上,都保持了與前文所述相連的理解順序。這位首領,被理解為律法;它為百姓祈求主,它曾藉著對祂降臨的預言與期待來餵養百姓,以便讓死者恢復生命。因為我們讀到沒有任何首領信主:因此,這位祈求的首領的身分,將被適當地歸入律法的類型。主確實應許了祈求,並前往施行。
6. 外邦人搶先奪取了為猶太人所預備的救恩。——然而,罪人的群眾卻與使徒們一同得救。雖然按著律法所預定的揀選,本應先臨到猶太人,但救恩卻以婦人的形式,先賜給了稅吏和罪人。因此,這婦人在主經過時,因著對主的信心,確信只要觸摸主的衣裳繸子,就能從血漏中得醫治:她因身體的污穢而受玷污,因內在的罪惡而變得軟弱,於是急忙去觸摸祂的衣裳繸子,也就是觸摸那從基督身體流出、如同聖靈恩賜般的衣裳繸子,並與使徒們一同相交;隨即她就痊癒了(同上,22)。因此,當救恩賜給了一人,也就同時賜給了另一人。主隨即稱讚了她的堅定:因為那本為以色列所預備的,外邦人的群眾卻搶先佔有了。
7. 基督的權能是無限的。——然而,在單純的理解中,對主的權能有著極大的讚嘆:當那留在身體內的權能,竟能為必朽壞的事物增添醫治的功效,且這神聖的作為竟能延伸至衣裳的繸子。因為神並非是可分割、可被包圍的,以致於被身體所侷限。祂在聖靈中分賜恩賜;但祂自己卻不在恩賜中被分割。信心在任何地方都能跟隨祂的權能:因為祂無處不在,絕不缺席。而祂取了身體,並非將祂的本性侷限在身體內,而是為了祂的救贖,取了身體的軟弱:這權能是如此無限、如此自由,以至於連祂的衣裳繸子中都蘊含著人類救恩的作為。
8. 猶太人嘲笑復活。他們之中僅有少數人會信。——隨後,主進入了管會堂之人的家中,那裡正響起律法詩歌中哀悼的輓歌(同上,25):祂卻被眾人嘲笑。因為他們從未相信神會道成肉身,反而嘲笑那從死裡復活的宣講。因此,祂拉住女孩的手,在他們看來,死亡不過是睡眠,祂卻將她喚回生命(同上,25)。為了讓人明白,從律法中得救的揀選人數是何等稀少,所有群眾都被趕了出去:主本願救贖他們;但因他們嘲笑祂的話語和作為,便不配與復活有份。當這名聲傳遍了那全地(同上,26),在揀選的救恩之後,基督的恩賜與作為便被傳揚開來。
9. 信心是得救的前提。——因此,當主離開時,隨即有兩個瞎子跟隨祂(同上,27)。但這兩個瞎子怎能知道主的離去與祂的名號呢?甚至他們稱呼祂為大衛的子孫,並祈求得救。在這兩個瞎子身上,完成了整個上述預表的意義。因為從他們身上顯示出管會堂之人的女兒,即那些先前曾共同試探主的法利賽人和約翰的門徒。對於這些不知道該向誰祈求救恩的人,律法指明了方向,並向他們顯明了那從大衛後裔而來的救主,且將心靈的光照進了因舊罪而瞎眼的人心中,因為若非受教導,他們就看不見基督。主向他們顯明,不是因得救而有信心,而是因信心而期待得救(因為瞎子是因為信了才看見,而不是因為看見了才信)(同上,28):由此可知,所求的是藉由信心而得,而非因已得之物才產生信心。祂應許若他們信,就必看見,並在他們信了之後賜給他們視力,又吩咐他們不可聲張(同上,30):因為傳揚福音是使徒的職分。
10. 被鬼附者象徵外邦人。——不僅如此,在此之後,一個又啞又聾且被鬼附的人(同上,32)被帶到主面前,這象徵著外邦人的群眾需要完全的救恩。因為他們被四面八方的邪惡所圍困,被全身的罪惡所纏累。在其中,事物的秩序得到了保持。因為鬼先被趕出,隨後身體的其他功能才恢復。誠然,藉由對神的認識,驅散了所有迷信的瘋狂,隨之而來的是視覺、聽覺以及救恩的言語。群眾對此事的讚嘆隨之而來:「在以色列中,從來沒有見過這樣的事」(同上,33):因為那藉由律法無法得到任何幫助的人,竟藉由道的權能得救了;且那啞巴聾子竟能述說神的讚美。當救恩賜給外邦人後,所有的城鎮與村莊都因基督的權能與臨在而得光照,並脫離了舊日疾病的一切軟弱。
1. 耶穌看見群眾,就憐憫他們;因為他們困苦流離,等等(馬太福音九章36節)。我們不僅要深入探究言語的權能,也要探究事物的權能:因為正如我們所說,在言論與行為中,意義的份量是相等的。主憐憫那些困苦流離的群眾,如同沒有牧人的羊群一般。祂說,莊稼多,作工的人少,當求莊稼的主,打發更多的工人出去收祂的莊稼(同上,37)。祂召集了門徒,賜給他們趕逐污鬼、醫治各樣病症與軟弱的權柄(馬太福音十章1節)。因此,雖然這些事是當下發生的,但我們仍須觀察它們對未來有何意義。
2. 莊稼是聖靈的恩賜。它是何等豐盛。藉由禱告賜下祂的權能。——沒有任何困苦者闖入群眾之中,他們也不是因某種偶然或衝動而倒下:那麼,祂為何憐憫那些「困苦流離」的人呢?顯然,主憐憫的是那些在污鬼的暴力統治下受苦,且在律法的重擔下患病的百姓,因為當時還沒有牧人能將聖靈的看顧賜給他們。這恩賜的果實極其豐盛,但還沒有人去收割。因為那汲取祂恩典的群眾,遠超過祂自身。因為無論眾人領受多少,祂在施予時總是豐盈有餘。且因為有更多的人來服事是有益的,祂便吩咐要祈求莊稼的主,打發更多的工人出去收割:也就是說,為了領受那預備好的聖靈恩賜,神賜下了大量的收割者:因為藉由禱告與祈求,這恩賜才從神傾倒給我們。為了表明在這莊稼中,首先要從這十二位使徒中分派眾多的收割者,祂召集了他們,賜給他們趕鬼與醫治各樣病症的權柄。因為藉由這恩賜的權能,他們既能驅逐擾亂者,也能醫治軟弱者。觀察每一條誡命的意義是值得的。
3. 基督關於使徒職分的誡命。——他們被勸誡不可走外邦人的路(同上,5):並非因為他們不被差遣去救贖外邦人,而是為了讓他們在行為與生活中,遠離外邦人的無知。他們被禁止進入撒馬利亞人的城。難道祂自己沒有醫治過撒馬利亞人嗎(約翰福音4章)?這是為了勸誡他們不要去接觸異端的教會。因為悖謬與無知並無兩樣。隨後,他們被差遣往以色列家迷失的羊那裡去(馬太福音十章6節)。然而,以色列人卻用狼與毒蛇的舌頭和喉嚨,對祂(即基督)肆意攻擊。但律法的頒布必須獲得福音的特權:以色列人因對勸誡感受得越多,若仍犯罪,就越無可推諉。
4. 使徒身上完美的基督形象。——隨後,主的一切權能完全轉移給了使徒:那些在亞當裡被塑造為神形象與樣式的人,如今獲得了基督完美的形象與樣式,與他們主的權能毫無差別;那些先前屬地的人,如今變成了屬天的。他們傳揚天國近了(同上,7),意即神形象與樣式的人如今被接納進入真理的團契;使所有被稱為屬天的人,都能與主一同作王。醫治病人,叫死人復活,叫長大痲瘋的潔淨,把鬼趕出去(同上,8);無論撒但的唆使給亞當的身體帶來了什麼邪惡,他們都要藉由主權能的交通,再次將其潔淨。為了讓他們完全按照創世記的預言(創世記一章26節)獲得神的樣式,他們被命令白白地給予他們所白白領受的:也就是說,要對白白的恩賜進行白白的服事。
5. 使徒的事工中沒有買賣。——他們被禁止在腰袋裡帶金銀錢財,在路上帶口袋,帶兩件褂子,帶鞋和杖:因為工人得飲食是應當的(同上,9與10)。我認為,腰袋裡的財寶並非令人嫉妒之物:那麼,禁止在腰袋裡擁有金、銀、銅錢是什麼意思呢?腰袋是事工的裝備,是為了工作的果效而束腰。因此,我們被勸誡在事工中不可有任何買賣;也不要讓這使徒的工作成為金、銀、銅錢的佔有。也不要帶路上的口袋,即要拋棄對世俗物質的掛慮:因為地上的財寶都是有害的,因為我們的財寶在哪裡,我們的心也在那裡。不要帶兩件褂子。因為基督一次披戴在我們身上就足夠了:免得因我們理解的偏差,隨後又披上異端或律法的衣裳。不要帶鞋。難道人類腳的軟弱不能忍受赤腳嗎?但在聖地,且未被罪惡的荊棘與刺所困擾的地方,正如對摩西所說的(出埃及記三章5節),我們被勸誡要赤腳站立,不擁有除從基督那裡領受之外的任何裝備。也不要帶杖,即不要尋求外來的權柄,不要尋求法律,因為我們擁有從耶西的根所出的杖;因為任何其他的杖,都不屬於基督:我們已受過所有高層言語的教導,以恩典、路費、衣裳、鞋子、權柄來完成世俗的旅程;因為在這些事上作工,我們將被發現配得我們的工價,即藉由遵守這些,領受屬天盼望的賞賜。
6. 無論進哪一城,要打聽誰是配得的,等等(同上,11)。主給予使徒的誡命,或許會被認為是瑣碎的:因為祂甚至連進入、居住、停留與離開的勸誡都降卑自己去說明。這些若單純地理解,確實符合聖徒的謙遜,即款待應當給予配得的人,免得因疏忽或無知而玷污了與可恥家庭的同居。但祂命令進入城時要打聽配得的人,並與他同住直到離開:進入時也要向那家問安:如果那家是配得的,就配得平安(甚至是平安)的團契;如果不配,平安就歸回自己:但若有人不接待他們,也不聽他們的話,就當抖掉腳上的塵土,留下永恆咒詛的種子(同上,13與14)。
7. 配得的家是教會;配得的房東是基督所居住的人。——這些話極大地觸動了理解的感官。因為如果他們在沒有打聽誰是配得之前,就不會去接受款待,那麼後來怎麼會發現那家是不配的呢?又怎麼會不聽他們的話,不接待他們呢?因為這在義人身上是不必擔心的:或者如果發現是不配的,就不會開始居住的團契。如果對不配的房東既有遵守的誡命又有懲罰,那麼打聽誰是配得的又有什麼用呢?但主是在教導他們,不要與那些逼迫基督或不認識基督的人混在一起;無論在哪個城,都要打聽誰配得他們的居住,即哪裡有教會,哪裡有基督作為居住者:不要轉向任何其他地方,因為那裡有配得的家與義人的房東。
8. 平安如何歸回。——至於祂命令進入時要開口問安,說:「願平安歸與這家」:如果發現那家是配得的,平安就應當臨到它;如果是不配的,平安就歸回他們自己:但如果平安在最初進入時的問安職分中已經說了;那麼它後來怎麼會臨到,或者後來怎麼會歸回呢?因為要麼在證明它是否配得之前,就不該說平安:要麼如果它是配得的且已用平安問安,那麼平安臨到與歸回的條件就無法與上述的理由相連。因此,必須指出這些話語的特殊意義。
9. 自稱有信心的猶太人的各種詭詐。平安對不配的人是祈求,而非給予。——將來會有許多猶太人,他們對律法的喜愛如此之深,以至於儘管他們因驚嘆基督的作為而信了祂,卻仍停留在律法的行為中;而另一些人則好奇地試探基督裡的自由,假裝自己已從律法轉向福音:許多人甚至因理解的偏差而陷入異端。因為所有這類欺騙者,對聽眾諂媚,謊稱自己擁有大公真理;因此祂在上面勸誡,必須尋求配得與之同住的人:因為那些無知的人可能會因言語的詭詐而遇到這樣的房東;因此必須謹慎且勤勉地使用那被稱為配得的家,即所謂的大公教會;雖然要帶著平安的愛心去問安,但要以「平安」是「說出」而非「給予」的方式。因為祂是這樣命令的:問候他們,說:「願平安歸與這家」。因此,問安的平安是在言語與禱告的詞句中給予的。然而,那屬於祂自己的平安,即憐憫的心腸,若那家不配,就不應臨到:如果發現它不配,屬天平安的聖禮就應當保留在他們自己的良心之內。
10. 居住的團契。——至於那些聽了天國福音的宣講卻拒絕使徒誡命的人,在他們離開時,藉由抖掉腳上塵土的記號,留下永恆的咒詛(同上,14)。因為我不知道,在一個地方停留的人,與他所停留的地方之間,似乎存在著某種團契,並在他們之間產生了身體與土地的結合。因此,家與居住的一切罪惡,都隨著抖掉腳上的塵土而留在那裡,沒有從停留的使徒腳蹤中借用任何聖潔:因為那些藉由他們的到來與進入而除去罪惡的人,他們的見證將與他們土地上的所有塵土一同被審判。在審判的日子,所多瑪和蛾摩拉地受的,比那城還容易受呢(同上,15):因為對他們來說,在不認識基督的情況下犯錯是較輕的,但對這些人來說,若不接受所宣講的,或接受了卻沒有聖潔且大公地宣講,則是不可饒恕的。
11. 蛇的智慧在何種程度上應被模仿。——祂確實暗示將來會有許多人以瘋狂的憤怒對使徒施暴,當祂說祂差遣他們如同羊進入狼群時,宣稱他們應當靈巧像蛇,馴良像鴿子(同上,16)。但鴿子的馴良是絕對的:至於蛇的智慧是什麼,則需要觀察。我不知道牠身上有什麼智慧與謀略,儘管有些人對此有所記錄,說當牠意識到自己落入人手時,會以各種方式將頭從打擊中移開,並將身體捲成圓圈遮蓋,或潛入洞穴,將身體的其他部分留給人打擊:我們也應當以此為例,如果發生了什麼迫害,要隱藏我們的頭,即基督;以便在我們面對各種酷刑時,藉由身體的犧牲來分享祂所賜的信心。
12. 但主這番話全是關於猶太人與異端的:弟兄要把弟兄,父親要把兒子送到死地,兒女要起來與父母為敵(同上,21):意即同一家庭內部發生這種分裂:因為藉由父母與親屬的名義,顯示出曾經合一的百姓,如今因敵對的仇恨而分裂;他們甚至要被交給地上的審判官與君王(同上,18),當他們試圖強迫我們沉默或妥協時。因為他們將成為對他們與外邦人的見證:藉由這見證,逼迫者對神性的無知將被除去;而對外邦人來說,則要開啟相信基督的道路,因為在施暴者的刑罰中,堅忍者的聲音將不斷地宣講。因此,祂勸誡我們應當具備蛇的智慧。
13. 蛇應如何被宣講者模仿。——在亞當墮落之前,創世記就稱牠為有智慧的(創世記三章1節);並教導了牠那邪惡謀略的智慧。因為牠首先攻擊了較軟弱的性別,隨後以希望引誘,承諾了永生的團契:並藉由這些巨大的獎賞,完成了牠謀略與意志的工作。因此,在同樣的機會下,在洞察了每個人的本性與意志後,必須運用言語的智慧。應當揭示未來美好事物的希望,並以此提出完美信心的屬天獎賞:以便我們能宣講那他所撒謊的真理,根據神的應許,那些信的人將變得像天使一樣:以便我們能藉由天國的應許,佔領那些容易且單純的百姓的心靈,即使周圍有狼與異端在肆虐,我們也要以蛇的智慧、鴿子的馴良,傳遞事物的信心。
14. 外邦人何時會信,猶太人何時會信。——祂還勸誡在被交出去時,不要掛慮如何回答,而應等待聖靈所暗示的(馬太福音十章19節);因為我們的信心在所有神聖旨意的誡命下,將被教導如何回答的知識:以亞伯拉罕為例,當他被要求獻上以撒時,並沒有缺乏作為祭物的公羊(創世記二十二章13節)。隨後,祂勸誡從一個城逃到兩個城(馬太福音十章23節)。因為祂的宣講首先從猶太逃離,轉向希臘,隨後因使徒在希臘各城內的受苦而疲憊,第三次停留在外邦人之中。但為了表明外邦人確實會相信使徒的宣講,而餘下的以色列人則應當在祂降臨時相信;祂說,以色列的城邑,你們還沒有走遍,人子就到了(同上):意即在外邦人的豐盛之後,那餘下的以色列人,為了填滿聖徒的數目,將在祂榮耀降臨時被安置在教會中。
15. 受苦的安慰在於我們藉此與主同化。——學生不能高過先生,僕人不能高過主人(同上,24)。對即將發生的事情的認識,對承擔忍耐有很大的幫助,特別是如果忍耐的意志能以榜樣來對照。我們的主,永恆的光,信徒的領袖,永生的源頭,預先將未來受苦的安慰賜給了祂的門徒:免得有學生認為自己比先生高,或僕人認為自己比主人高。因為如果他們因嫉妒而給家主加上鬼王的稱號,那麼他們對祂的家人將會施加何等樣的侮辱與輕蔑(同上,25)?但這些都不應使我們恐懼,如果我們在受苦的條件上能與我們的主相提並論,我們反而應將其視為榮耀。
16. 審判之日隱藏的事將被顯露。——掩蓋的事沒有不露出來的(同上,26)。祂顯然是指審判的日子,那將揭露我們意志中隱晦的良心:並將我們現在認為隱藏的事,在公開認知的亮光下揭露出來。因此,祂勸誡不要害怕逼迫者的謀略與權勢:因為審判的日子將揭露這一切都是虛無的。
17. 對神的認識應當不斷地灌輸。——我在暗中告訴你們的,你們要在明處說出來;你們耳中所聽的,要在房上宣揚出來(同上,27)。我們沒有讀到主習慣在夜間談話,或在黑暗中傳授教義。但因為祂的一切言語對屬肉體的人來說都是黑暗,祂的道對不信的人來說是黑夜;且每個人所說的話,都應當帶著信心與認罪的自由去說;因此祂命令在暗中所說的,要在明處宣揚,那些私下傳入耳中的,要在房上,即高處,以便藉由說話者的宣告而被聽見。因為對神的認識應當不斷地灌輸,福音教義深奧的秘密應當藉由使徒宣講的亮光被揭露:不要害怕那些雖然對身體有權力,但對靈魂卻毫無權力的人(同上,28);而應當害怕神,祂有權力將靈魂與身體都滅在地獄裡。
18. 兩隻麻雀賣一分銀子,身體與靈魂賣給了罪。——兩個麻雀不是賣一分銀子嗎?若是你們的父不許,一個也不能掉在地上(同上,29)?我想,這並非是去進行捕鳥的罪行;麻雀的買賣也沒有罪。而祂所說的:「若是你們的父不許,一個也不能掉在地上」,似乎與使徒所說的:「神難道是為牛掛慮嗎?」(哥林多前書九章9節)相違背。如果發現祂的見解與福音中所傳的不符,祂的權威將大打折扣。因為如果使徒在麻雀面前顯得卑微,那麼他們就不會被賦予太高的尊嚴。這段經文是基於上述的意義。因為那些將要出賣、將要逼迫、將要驅趕的人,那些我們因主的名而必須憎惡的人,那些將他們所有的權力僅僅施加在身體上,而對靈魂沒有權力的人,他們的罪惡被誇大了。因此,這些麻雀賣兩隻一分銀子。而那些在罪中被出賣的,基督已從律法中將其救贖:因此,被出賣的是身體與靈魂;而買主是罪:因為基督既從罪中救贖了我們,祂也是靈魂與身體的救贖主。因此,那些賣兩隻一分銀子的人,是為了極小的罪而出賣了自己,他們本是為飛翔而生,為藉由屬靈的翅膀被帶向天堂。但他們被現世享樂的代價所俘虜,為了世俗的奢華而變得廉價,將自己完全出賣給了這類行為。
19. 身體與靈魂本為一,在天堂中合一,在地上則掉落。——但必須探究,為什麼其中一隻若非神的旨意就不會掉落。神的旨意是讓其中一隻飛得更高,但律法卻根據神的規定,決定其中一隻反而掉落。然而,如果牠們飛翔,牠們就是一體,即身體轉化為靈魂的本性,那屬地物質的沉重感將在靈魂的進步與本質中被消除,身體將變得更屬靈:在罪惡的代價中被出賣,靈魂的精微變得沉重,並因罪惡的污穢而沾染了屬地的物質,於是其中一隻就變成了掉落在地上的。當祂說祂在許多麻雀面前時,祂顯示出信徒的揀選高於不信者的群眾:因為對後者來說,掉落在地上,對前者來說,則是飛向天堂。
20. 藉著對更美好生命的盼望,死亡的恐懼便被除去了。然而,將事物收集歸入數目,乃是勤勉與關切的職責:因為若去計算那些即將消亡的事物,並非值得花費的工夫。因此,為了讓我們知道我們之中沒有任何事物會滅亡,因為我們比麻雀貴重得多;我們頭髮的數目被計算出來,這便表明了我們將來必會完整地存在(同上,30與31節):因為我們之中那不可數的部分,[註:(h)] 既在神的關懷與大能中被數算,就必蒙保守。因此,我們身體的任何遭遇都不必懼怕,也不必對肉身的死亡感到痛苦:因為當肉身按照其本性與起源的條件分解時,它將會回歸到屬靈靈魂的實體之中。
21. 既然我們藉著這樣的教導得到堅固,就必須 [註:(a) 所有的手抄本皆如此。因此,代名詞「他們」(hi)必然是指向逼迫者。顯然,希拉流(Hilarius)慣常以主動語態使用「販賣」(veneunt)一詞,這從下文可以清楚看出;那些負責早期版本的人沒有注意到這一點,便在此處放上了「麻雀」(passeres),並在下文做了許多擅自的更動。] 擁有坦然承認神的堅定信心;祂還加上了我們所受的條件,即那在地上不認祂的人,祂在天上的父面前也必不認他(同上,32節):反之,那在人面前承認祂的人,祂也必在天上承認他;我們在人面前作祂名見證人的樣子,祂在父神面前也必以同樣的見證來對待我們。
22. 提出各種問題。——「你們不要以為我來是叫地上太平;我來並不是叫地上太平,乃是叫地上動刀兵。718 因為我來是叫人與父親生疏,女兒與母親生疏,媳婦與婆婆生疏;人的仇敵就是自己家裡的人。」(同上,34-36節)。這是什麼樣的分離呢?因為我們在律法的第一誡命裡領受了:「當孝敬父母」(出埃及記二十章12節)。而主自己也說:「我留下平安給你們,我將我的平安賜給你們」(約翰福音十四章27節)。那麼,將刀兵送入地上,以及兒子與父親、女兒與母親、媳婦與婆婆分離,還有人的仇敵就是家裡的人,這究竟是什麼意思呢?因此,[註:(a) 在三份手抄本中作:公然的褻瀆將會被賦予權威。] 從此以後,公眾的權威將會被用來對抗敬虔。到處都是仇恨,到處都是戰爭,主的刀在父親與兒子之間、在女兒與母親之間肆虐。在路加福音中,關於此事的論述是這樣的:「從今以後,一家五個人將要分爭,[註:(b) 所有手抄本一致作:三個對兩個,兩個對三個。希臘文中的介詞「在……中」(in)與「在……上」(super)皆用同一個詞「?π?」來表達。] 三個人對兩個人,兩個人對三個人」(路加福音十二章52節)。難道親屬家庭的成員不能擴展到更大的數目嗎?還是說,這僅限於當時的規定,即一家只有五個人,且他們彼此分爭?因此,地上的刀是什麼,名字的特性是什麼,五這個數目的道理是什麼,三如何對二、二如何對三而分爭,以及人的仇敵如何就是家裡的人,這些都值得深思。
23. 刀的本質。意指神的話語。亞當犯罪前有三者,後代有五者。——對於每一件事,以及整個問題,首先必須解釋其本質:而上文與下文的意義也將有助於我們的理解。刀是所有武器中最鋒利的,其中包含權柄的公義、審判的嚴厲,以及對罪惡的懲罰。在先知的權威中,常以這把刀的名字來稱呼新福音的宣講。因此,我們要記住,刀所指的就是神的話語:這把刀被送入地上,也就是祂的宣講 [註:(c) 手抄本皆如此,除了一份柯爾伯特(Colb.)手抄本,該處疑有竄改,作:注入身體或心中。但巴黎版(Par.)作:注入心中。因此……。其他版本則作:祂對人的宣講注入心中。因此……。這些話回應了那些被送入地上的事物。然而,希拉流在聖經中發現「地」這個詞時,通常理解為取自於地的「身體」,正如第四章第3節,以及詩篇118篇註釋第7、8、9節及其他多處所顯明的。但祂從未將「地」解釋為「心」。] 注入了人的身體。因此,這把刀將住在同一屋裡的五個人分開,並將三個對兩個,兩個對三個分開。但在人身上我們只發現三者,即身體、靈魂與意志。因為正如靈魂被賜予身體,兩者使用自己的權柄也隨意被賦予:因此,律法是 [註:(d) 在通行本中作:預先設定(pr?posita)。我更傾向於與某些手抄本一致,作:設定(proposita)。律法之所以被設定,是因為那出於慈愛創造我們以享受祂福樂的神,為我們確立了藉由無辜與誠實的生活來獲取進步的途徑,正如詩篇第二篇第46節所言。] 為了意志而設定的。但這是在最初被神塑造的人身上所發現的,在他們身上,起源的開端已經實現,而非從他處轉移而來。然而,由於始祖的罪與不信,在隨後的世代中,我們身體的父親開始成為「罪」,母親成為「靈魂的不信」;因為我們藉著始祖的過犯而從這些事物中 [註:(e) 巴德(Bad.)、伊拉斯謨(Er.)及四份手抄本作:死亡。其他書籍作:起源,即從罪與不信而來。接著,「因為意志」與「此外意志」意思相同。] 獲得了起源。因為意志附屬於每一個人。因此,現在一個家裡有五個成員:身體的父親是「罪」,靈魂的母親是「不信」,以及 [註:(f) 已刊本作:偶然(incidens)。一些手抄本作:進入(incedens)。較好的版本作:臨近(accedens)。意志的臨近,使得罪、不信、身體與靈魂合起來成為五個。] 意志的抉擇(arbitrium),它以某種婚姻的權利將整個人束縛住。對此,不信是婆婆,[註:(g) 在通行本中,省略了關係代名詞「其」(qua),破壞了希拉流的本意,祂的意思是我們生於不信,被意志的自由帶入某種婚姻,因此不信是意志的婆婆。] 它接納了從它而生的我們,使我們遠離對神的信心與敬畏,將我們困在不信與 [註:(h) 五份手抄本作:意志(voluntatem):錯誤。在此之前有罪,之後有罪惡的享樂,此處則是享樂。] 享樂之間,使我們停留在對神的無知與對所有惡習的沈溺中。
24. 重生的果效。重生者內心的情慾爭戰。——因此,當我們藉著 [註:(i) 在巴德、伊拉斯謨、利普修斯(Lips.)及一些手抄本中,缺少「話語」(verbi)一詞:這與巴黎版及較好的手抄本一致,從隨後對刀的比較中可以看出必須保留。隨後,只有巴黎版作:如此,而非「被切斷」(recisique)。] 話語的大能,在洗禮的洗濯中更新時,我們便與起源的罪及其根源分離;藉著神之刀的某種切割,我們與父親與母親的情感分道揚鑣:我們脫去了舊人及其罪惡與不信,並藉著聖靈在靈魂與身體上更新,我們必然會憎惡那未經重生與古舊行為的習慣。因為身體本身藉著信心被治死,轉變為從神氣息而來的靈魂的本性(儘管它本身仍存在於其物質中);因為它們藉著話語彼此連結:因此,它開始與靈魂有相同的心志,即正如靈魂是屬靈的,那些 [註:(j) 即靈魂與身體藉著話語已達成和解。] 意志的自由從其婆婆,即從不信中分離出來,交出了它所有的權利:使得原本是意志的自由,隨後成為靈魂的權柄。於是,在同一個家中產生了嚴重的分歧,家裡的人將成為新人的仇敵:因為他藉著神的話語與他們分開,無論是內在還是外在(即身體與靈魂),都將在聖靈的更新中喜樂:而那些 [註:(a) 在三份手抄本中作:已建立(inita)。「已植入」(insita)也不錯。此處「未經重生」(ingenita,如上文的ingeniti)與「天生」(innata)相同:以此指代不信與罪或享樂。] 天生且源自某種古老血統的事物,將渴望停留在它們所沈溺的事物中。肉身的起源、靈魂的起源與意志的權柄將被分為兩部分,即新人的靈魂與身體,[註:(b) 柯爾伯特手抄本:因為一(quia unum):其他一些手抄本也支持,其中作「即一」(qua unum)。靈魂、身體與意志現在被歸為兩類,因為意志已將其權利讓給了靈魂。隨後,不信、罪與意志與身體和靈魂分開,並服從於它們,因為藉著聖靈的大能,靈魂與身體對它們發號施令並掌權。] 它們開始有相同的心志:分開的三者將服從於兩者,因為它們在聖靈的更新中佔據了統治地位。因此,那些將家人的 [註:(c) 即父親、母親、配偶的愛,如第4章第49節所觀察到的,在那裡,以及在詩篇118篇第3節中,這些詞被按字面理解,而此處則作屬靈解釋。] 親情置於對祂的愛之上的人,將不配承受未來的福分。
25. 十字架,信心的聖禮。——隨後,祂繼續同樣的教導與理解過程。因為在命令撇下世上一切最珍貴的事物之後,祂補充道:「不背著他的十字架跟從我的,也不配作我的門徒」(同上,38節):因為凡屬基督的人,已經把肉體連同肉體的邪情私慾同釘在十字架上了。那不背起自己的十字架——我們在其中與祂同受苦、同死亡、同埋葬、同復活——而跟從主的人,是不配作基督門徒的,他必須在這信心的聖禮中,在聖靈的更新中活著。
26. 治死罪惡,除去死亡的恐懼。——「得著生命的,將要失喪生命;為我失喪生命的,將要得著生命」(同上,39節)。藉著話語的大能,以及對舊 [註:(d) 巴黎版在利普修斯之後作:放棄(dimissione):與上文不太協調,且違背了古籍。] 惡習的分離,靈魂的獲利將導致死亡,而損失將導致救恩。因此,我們必須在生命的更新中接受死亡,並將罪惡釘在主的十字架上:並在面對逼迫者時,藉著輕看現世的事物,保持榮耀見證的自由,並拒絕那對靈魂有害的獲利:因為我們知道,沒有人對靈魂擁有權利,藉著短暫生命的損失,可以換取永恆的紅利。
27. 基督作為中保。——「人接待你們,就是接待我;接待我,就是接待那差我來的」(同上,40節)。祂將教導的熱忱與命令的勤勉施予眾人。那曾藉著抖掉腳上塵土的見證,宣告不接待者之危險的使徒,在此稱讚了接待者超越 [註:(e) 貝克手抄本:所期望的職分(parati officii)。這種說法意指藉由職分所期望的恩典。] 所期望職分的功德:並教導了祂自己作為中保的職分,祂既被我們接待,且祂是從神而出的,神便藉著祂 [註:(f) 儘管在許多手抄本中作:在我們之中(in nobis):但根據第12章第12節,同樣的中保職分以同樣的方式解釋,必須保留「在我們之中」。] 注入我們裡面。因此,那接待使徒的,就是接待基督;而接待基督的,就是接待父神:因為在使徒身上所接待的,與在基督身上的一樣,而在基督身上所接待的,與在神身上的一樣:藉著這個恩典的順序,接待使徒與接待神並無二致;因為基督住在他們裡面,而神住在基督裡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