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68 聖希拉里:馬太福音註釋
1. 基督出自王室與祭司的族譜。——馬太在王室繼承的順序中所列出的階梯,路加則在祭司的起源中計算。當兩者分別計算時,他們都指明了在主裡面兩個支派的親屬關係。耶穌基督——大衛的兒子、亞伯拉罕的兒子等——的家譜階梯被正確地安置,是因為祭司支派與王室支派透過大衛的婚姻結合,如今在撒拉鐵與所羅巴伯的後裔中得到確認。因此,當馬太敘述那源自猶大的父系起源,而路加則教導那透過拿單源自利未支派的族譜(路三:24)時,他們都證明了我們的主耶穌基督——祂是永恆的君王與祭司——在肉身的出生中,擁有這兩個支派的榮耀。至於為何敘述的是約瑟而非馬利亞的出生,這並不重要:因為整個支派與親屬關係是同一的。馬太與路加也給出了範例,他們彼此稱呼父親,與其說是按著族類,不如說是按著宗族:因為從一個支派開始,便包含在同一個繼承與起源的家族之下。因為祂是大衛與亞伯拉罕的兒子,這必須被顯明,所以馬太如此開始:「耶穌基督的家譜,大衛的兒子,亞伯拉罕的兒子」(太一:1):在起源的數目與順序中,誰被置於何處並不重要,只要理解到所有人的家族都是從一人開始即可。既然約瑟與馬利亞屬於同一個支派,那麼當約瑟被顯明是出自亞伯拉罕的後裔時,馬利亞也被教導是出自同一後裔。因為律法中保留了這樣的原則:若家族的首領死時沒有兒子,死者的兄弟應當娶死者的妻子,並將所生的兒子歸入死者的家族(申廿五:6):如此,繼承的順序便保留在長子身上,而那些後來出生的人,無論在名義上或族類上,都被視為他們的父親。
2. 為何省略了某些世代。為何列出十四代卻只有十三代。——接下來的問題是,正如我們所說的,根據事實的真實性,這個家譜的順序在數目與繼承上並不一致;因此必須對此提出理由。敘述中的內容與實際發生的事情有所不同,總數的記載與實際的數目有所出入,這並非輕率的原因。因為從亞伯拉罕到大衛列出了十四代,從大衛到遷往巴比倫也列出了十四代,儘管在列王紀中發現了十七代。但在這一點上,並非出於謊言或疏忽。因為有三代因故被略過了。約蘭生亞哈謝,亞哈謝生約阿施,約阿施生亞瑪謝,亞瑪謝生烏西雅(王下八:25)。而在馬太福音中,記載約蘭生烏西雅,儘管烏西雅是他的第四代。這之所以如此(補充:發生了),是因為約蘭從外邦女子——即亞哈的家——生了亞哈謝:先知曾說過,唯有到第四代才能坐在王位上。在清除了亞哈的外邦家族,並略過三代之後,王室的起源便在隨後的第四代中計算。至於為何寫到馬利亞共有十四代,而數目中卻只發現十三代;對於那些知道我們的主耶穌基督的起源不僅僅始於馬利亞,而且在肉身的繁衍中包含了永恆降生的意義的人來說,這不會有任何錯誤。
3. 論那些不願承認馬利亞保持童貞的人。——然而,家譜的原則很簡單。因為從聖靈感孕,由童貞女馬利亞所生,這是眾先知的工作。但許多不虔誠的人,與屬靈的教義極為疏遠,便藉此機會對馬利亞進行卑劣的臆測,因為經上說:「從前沒有親近,就顯出懷了孕」(太一:18):以及「不要怕,只管娶過你的妻子馬利亞來」(同上,20):還有「沒有與她同房,直到她生了兒子」(同上,25);他們忘記了她已經訂婚,且這話是對想要休掉她的約瑟說的;因為約瑟本人作為義人,不願在律法上定她的罪。因此,為了使她的生產不存在任何曖昧,約瑟本人被視為基督從聖靈感孕的見證人:此後,因為她已經訂婚,她便被接納為妻子。因此,在生產之後她被認識,也就是說,她轉入了妻子的名分。因為她是「被認識」,而非「被交合」。最後,當約瑟被指示前往埃及時,經上這樣說:「帶著小孩子同祂母親」(太二:13及20);在路加福音中也再次提到(路二:33,根據希臘文):「約瑟和祂母親」。每當提到這兩者時,她都被稱為基督的母親,因為事實確實如此;她沒有被稱為約瑟的妻子,因為她並非如此。但天使也保留了這個原則:當他指出她與義人約瑟訂婚時,便稱她為妻子。因為他是這樣說的:「大衛的兒子約瑟,不要怕,只管娶過你的妻子馬利亞來。」因此,新娘接受了妻子的名分,而在生產之後,她被承認是妻子,僅僅是顯明她是耶穌的母親:正如約瑟被指派為馬利亞在童貞狀態下的丈夫,祂也顯明了她在耶穌母親身分上的尊貴童貞。
4. 約瑟前次婚姻所生的兒子。——然而,極其邪惡的人從這裡推斷出他們觀點的權威,即傳說我們的主有許多兄弟。如果他們是馬利亞的兒子,而不是約瑟從前次婚姻所生的,那麼在受難之時,主就不會將她託付給使徒約翰作為母親,並對兩者說:「婦人,看,你的兒子」(約十九:26-27);並對約翰說:「看,你的母親」。除非這是為了安慰孤獨者,將兒子的愛留給了門徒。
5. 博士的信心與禮物所指為何。——星辰的升起首先被博士們所理解,這預示了外邦人即將信奉基督,而那些職業遠離神聖知識的人,將會認識到祂降生時所顯現的光。最後,禮物的奉獻表達了對祂本質的理解:以黃金承認祂是君王,以乳香承認祂是神,以沒藥承認祂是人。因此,透過他們的敬拜,完成了對整個奧秘的認識:在人身上認識到死亡,在神身上認識到復活,在君王身上認識到審判。至於他們被禁止走原路回到希律那裡(太二:12):我們被禁止從猶太尋求知識與認識,而是將所有的救恩與盼望寄託在基督身上,並被教導要遠離過去的生活道路。
6. 基督逃往埃及的意義。無辜者,殉道者。——當希律預備殺害嬰孩時,約瑟透過天使得到指示,要帶著祂逃往埃及(同上,13):埃及充滿了偶像,崇拜各種怪物神祇。在猶太人的迫害以及褻瀆的民眾同意殺害祂之後,基督轉向了那些沉迷於虛妄宗教的外邦人:離開了猶太,祂被帶到那不認識祂的世界中去受敬拜,而伯利恆,即猶太,卻因殉道者的血而氾濫。希律的憤怒與嬰孩的被殺,是猶太民眾殘害基督徒的寫照:他們以為藉由殺害蒙福的殉道者,就能在所有人的信心與對基督的宣告中消滅祂的名。
7. 教會為猶太人的滅亡而哀傷。——但透過先知,榮耀的尊榮被歸還給了他們,先知說:「在拉瑪聽見號咷大哭的聲音,是拉結哭她兒女,不肯受安慰,因為他們都不在了」(耶卅一:15;太二:18)。拉結是雅各的妻子,曾長期不孕;但她並沒有失去任何她所生的孩子。然而,這在創世記中預表了教會。因此,聽到的不是那沒有失去兒女之痛的拉結的聲音,而是這長期不孕、如今卻多產的教會的聲音。她為兒女哀哭,並非因為她為他們的死亡而悲傷;而是因為他們被那些她本想保留為首生兒子的猶太人所殺害。最後,她不肯受安慰,因為她感到悲傷。因為那些被認為死亡的人並非不在了;他們藉由殉道的榮耀,被提升進入永恆。而安慰應當給予失去的事物,而非增長的事物。
關於耶穌從埃及歸來,關於約翰的傳道與洗禮,以及關於主受洗。
1. 約瑟作為使徒的預表。——此後,希律死後,約瑟透過天使得到指示,要帶著小孩子和祂母親回到猶太(太二:20)。當他回來聽說希律的兒子亞基老作王時,便害怕前往(同上,24);並透過天使的指示,轉往加利利,住在該地區的拿撒勒。因此,他被指示回到猶太:但回來後卻感到恐懼。再次透過異象得到指示,他被命令轉往外邦人的地區。但要麼他不該害怕那已經得到指示的事,要麼透過天使傳達的指示不該隨即改變。然而,這保留了預表的原則。約瑟具有使徒的形象,他們被認為是攜帶基督的人。他們就像在希律死後,即祂的子民在主的受難中滅亡後,被命令向猶太人傳道;因為他們是被差遣去尋找以色列家迷失的羊:但由於繼承而來的背信棄義的統治依然存在,他們感到恐懼並退縮。透過異象得到指示,即看見了外邦人領受聖靈的恩賜,他們將基督轉向了外邦人,祂雖是被差遣給猶太人的,卻被稱為外邦人的生命與救恩。
2. 約翰的地點、傳道、服裝、食物。——「那時,約翰出來,在猶太的曠野傳道,說:天國近了,你們應當悔改」(太三:1)。在約翰身上,地點、傳道、服裝、食物都應當被考量:因此,我們應當記得,即使內在理解的原則被置於所發生的事情之下,事實的真實性也不會因此被破壞。因為對於傳道者來說,有更合適的地點、更有用的服裝、更適當的食物:但所發生的事情背後隱含著榜樣,而其中的運作本身就是默想。因為他來到猶太的曠野,這曠野是因缺乏神的造訪而荒涼,而非因缺乏人口;是因缺乏聖靈的居住,而非缺乏人類:因此傳道的地點,宣告了那些傳道對象的荒涼。他也宣告天國近了,要人悔改,藉此從錯誤中回轉,從罪惡中歸回,並在對罪惡感到羞恥後,宣告停止犯罪:這樣,荒涼的猶太便會記得,它將要接待那擁有天國的人;如果它藉由悔改的認罪洗淨了舊有的罪惡,它將不再荒涼。駱駝毛的衣服,標誌著這種先知傳道的外邦特質:基督的傳道者穿上了不潔牲畜的皮毛,我們被認為與這些牲畜相當;這使得藉由先知服裝的聖化,我們身上曾經無用或污穢的一切,都得到了聖化。腰間束帶,是為一切善工所做的有效準備:使我們在意志上束緊腰帶,為基督的一切事奉做好準備。在食物上,選擇了蝗蟲,牠們是人類的逃避者,對我們到來的任何感覺都會飛走:這顯然是指我們,我們曾經因身體的各種跳躍,而遠離了先知的一切言語與接觸。意志上漂泊,行為上無用,言語上抱怨,信心上是外邦人,如今卻選擇了聖徒的食物與先知的滿足,連同野蜜:這將提供給我們最甜美的食物,不是來自律法的蜂房,而是來自野樹的樹幹。
3. 信心或不信使人成為亞伯拉罕或魔鬼的子孫。——因此,約翰穿著這樣的服裝傳道,稱那些前來受洗的法利賽人與撒都該人為毒蛇的種類:他勸告他們結出與悔改相稱的果子,不要誇口說有亞伯拉罕為父,因為神能從石頭中興起亞伯拉罕的子孫(太三:7-9)。因為所尋求的不是肉身的繼承,而是信心的產業。因此,起源的尊貴在於行為的榜樣:而血統的榮耀則藉由對信心的效法而保留。魔鬼是不信的,亞伯拉罕是信的。因為前者在人的過犯中是背信的,而後者則因信稱義。因此,每個人的品行與生活都獲得了親屬關係的親近:凡有信心的,藉由信心成為亞伯拉罕的後裔;而凡是不信的,則在不信中變成了魔鬼的後裔:因為法利賽人被稱為毒蛇的種類,他們被禁止誇耀聖化的祖先,而從石頭與岩石中興起了亞伯拉罕的子孫,並被勸告要結出與悔改相稱的果子:這樣,那些曾經以魔鬼為父的人,能與那些從石頭中興起的人一起,藉由信心重新成為亞伯拉罕的子孫。
4. 基督是我們的救主與審判者。——斧子放在樹根上,見證了基督現今的權柄,藉由砍伐與焚燒不結果子的樹,象徵著無用的背信棄義的毀滅,為審判的火所預備。因為律法的工作在救恩上已經無效,而約翰只是悔改洗禮的傳信者(因為先知的職分是呼籲人離開罪惡,而基督的職分則是拯救信徒);他稱自己是在悔改中施洗,但說那更有能力的將要來,他甚至不配為祂提鞋(同上,11):將傳道的榮耀留給了使徒,他們的腳蹤佳美,本應宣告神的和平(賽五十二:7)。因此,我們的救恩與審判的時間在主身上被標示出來,他說:「祂要用聖靈與火給你們施洗」:因為在聖靈中受洗後,剩下的就是藉由審判的火來完成。祂手裡拿著簸箕,要揚淨祂的場,把麥子收在倉裡,但用不滅的火將糠燒盡(太三:12)。簸箕的工作,是將結果子的與不結果子的分開。這在主的手中,顯示了祂權柄的裁決,將麥子——即信徒完美的果子——收進倉裡;而將糠——即無用與不結果子之人的虛空——用審判的火燒盡。
5. 祂藉由取人性與洗禮聖化了水。——那時,耶穌從加利利來到約旦河,見了約翰,要受他的洗(同上,13);其餘的。基督耶穌裡有完整的人性;因此,身體被取來服事聖靈,在祂裡面完成了我們救恩的一切奧秘。因此,祂來到約翰那裡,是從婦人所生,生在律法之下,並藉著道成了肉身。祂本人並不需要洗禮,因為關於祂經上說:「祂沒有犯罪」(彼前二:22);而沒有罪的地方,罪的赦免也是多餘的。但祂所取的是我們受造的身體與名分:因此,不是祂需要洗淨,而是藉由祂,我們在水中的洗淨得到了聖化。最後,祂被約翰禁止受洗,因為祂是神(太三:14):祂教導人這事應當在祂身上成就,因為人需要這樣做(同上,15)。因為藉由祂,一切的義都必須被成全,唯有藉由祂,律法才能被成全。因此,祂既不需要先知的見證來洗淨,又藉由祂自己的榜樣完成了人類救恩的聖禮,藉由取人性與洗禮聖化了人。
6. 我們洗禮的果效在基督的洗禮中被預示。——在祂身上也表達了天國奧秘的順序。因為在祂受洗後,天門打開,聖靈被差遣,以可見的鴿子形象被認出,並被這種父愛般的膏油所澆灌。隨後,天上有聲音說:「你是我的兒子,我今日生你」(同上,17)。神的兒子藉由聽覺與視覺被顯明,並向不信的民眾與不順服的先知發出了關於他們的主的見證,既是藉由觀看也是藉由聲音:同時,為了讓我們從基督身上所完成的事中認識到,在水的洗禮之後,聖靈從天門飛向我們,我們被天國榮耀的膏油所澆灌,並藉由父的聲音的收納成為神的兒子;因為真理已經藉由事物的實際果效,預示了在我們身上所安排的聖禮形象。
關於試探者魔鬼,關於耶穌四十天的禁食,關於彼得與安得烈漁夫。
1. 當時,耶穌被聖靈引到曠野,受魔鬼的試探(太四:1),其餘的。被引到曠野,四十天的禁食,禁食後的飢餓,撒但的試探,以及主的回答,都充滿了偉大而神聖的計畫的果效。因為祂被引到曠野,象徵著聖靈的自由,祂已經將祂的人性獻給了魔鬼,並允許了試探與被取用的機會,若非被賦予,試探者是不會有的。因此,魔鬼心中有恐懼的懷疑,而非懷疑的認知:因為他被四十天的禁食所震動。他知道同樣的天數,深淵的水曾氾濫(創七:17),應許之地曾被探查,摩西的律法曾由神所寫,百姓在曠野中過著天使般的生活與狀態的年數,也達到了這個數目。因此,由於對這段時間的恐懼,在試探祂——他所看見的人——時,他採取了魯莽的行動。因為他曾誘惑亞當,並藉由欺騙將他帶向死亡。但這與他的邪惡與罪行相稱,他被他所誇耀的死亡與災難的人所戰勝;而那個嫉妒神對人恩典的人,在試探之前,無法在人身上認出神。因此,主在受洗後立即受試探,藉由祂的試探指出,魔鬼的試探尤其會在我們這些被聖化的人身上猖獗:因為對他而言,戰勝聖徒是他更渴望的。
2. 基督飢餓的性質。——祂飢餓並非因為需要食物,而是為了救贖:因為祂是在四十天之後,而非在四十天之內感到飢餓(馬太福音四章2節),當時摩西與以利亞在同樣的禁食期間並未感到飢餓。因此,當主感到飢餓時,並非因為禁食的運作侵入,[註:(a) 意即,所有人。詩篇第十三篇第4節的註釋闡明了此處:「若非藉由取了我們的肉身,這些疾病就不會從我們的身體中被除去;藉由取了那帶來救贖的肉身,一切(肉身)都在主裡面了,等等。」此外,參見《論三位一體》第十一卷第25節:「祂並不需要成為人……而是我們需要神成為肉身,並住在我們中間,意即,藉由取了那一個肉身,祂居住在全人類的肉身之中:這正是為了使全人類的身體在祂裡面得以成聖,正如該處第21節所解釋的。」因此,下文第四章第12節稱基督的肉身為「城」,因為在祂裡面,藉由所取肉身的本性,包含了全人類的某種聚集。確立了這個原則,隨後關於基督的某些宣告便能正確地理解,這些宣告若非針對我們,便不適用於祂。」] [註:(b) 意即,道(Verbi):祂取了肉身作為僕役,當肉身藉由其聯合而如此順服於道,以致祂所做的一切,都歸於道的位格。因此,肉身被取為聖靈的僕役,與肉身存在於道之中,或被取入道位格的合一之中,並無太大區別。] [註:(c) 在多份手抄本中作「在約旦河」。] [註:(d) 並非藉由男人。因為已經觀察到,希拉流認為天使對馬利亞所說的「聖靈必臨到妳身上」,是指道本身而言。因此在《論三位一體》第二卷第24節中說:「神的兒子從童女和聖靈而生,聖靈在此運作中服事祂,並以祂自己的能力,即神的能力,遮蔽祂,為祂開始了肉身的形成。」] [註:(e) 在兩份手抄本中作「祂」。隨後,「我們受造」是指什麼,若非指肉身最初在亞當裡受造,並從他傳遞給我們?此類多處經文駁斥了那些想要主張基督從馬利亞那裡什麼也沒得到的人。] [註:(f) 據觀察,這段經文也被殉道者查士丁如此解讀,參見第278頁註i,請參閱。] [註:(g) 意即,道之神聖本性,其自由之所以被考量,是為了不讓人認為基督是出於必然而非自願地受試探;從而認為祂與受試探卻未得勝的人相比,若非出於祂自己的意志,便沒有超越人之處。隨後在米迦勒手抄本中作「除非被賜予」,省略了「不」。] [註:(h) 多份手抄本作「傾注於深淵」。] [註:(i) 在一份科爾伯特手抄本中作「但彷彿那四十天的禁食並未動搖」。在羅馬手抄本中作「但彷彿那……等」,如科爾伯特手抄本。在其他五份手抄本中,如巴德版所載「那四十天的禁食並未動搖(或未被觸動)」。我們必須保留我們與伊拉斯謨、萊比錫及巴黎版所偏好的讀法。希拉流在此以簡短的詞句暗示,基督內在有一種本性,它本身絕不屈從於飢餓,且能使祂的人性也不感到飢餓,因此飢餓並非違背祂的意願而侵入,而是當祂願意時,祂將人性留給了祂的本性。] 祂將人性留給了祂的本性。因為魔鬼並非要被神擊敗,而是要被肉身擊敗:若非魔鬼在肉身中藉由飢餓的軟弱認出了屬人的特質,牠絕不敢試探祂。當牠在祂裡面感受到這一點時,牠如此說:「你若是神的兒子」(馬太福音四章3節)。「你若是神的兒子」這句話是模稜兩可的。雖然牠看見祂飢餓,卻對祂四十天的禁食感到恐懼。藉此牠指出,在四十天的交往之後,即祂在受難後將留在世上的期間,祂將會有為了人類救贖而產生的飢餓。在那段時間裡,祂將祂所取的人類,作為獻給父神的禮物帶回。
3. 魔鬼為何要探究基督的神性,或試圖摧毀祂的忍耐。基督既是神也是人。——因此,現在必須觀察牠究竟使用了什麼樣的詰問。牠說:「你若是神的兒子,叫這些石頭變成食物。」狡詐的魔鬼,是誘惑人的極致高手,牠知道基督凡事都能,且從禁食的時間中感受到祂人性中的飢餓,卻不知祂究竟在飢餓什麼。因此,牠在試探中提出了這項條件,藉此牠既想在神性中,透過石頭變成食物,來確認祂權能的德行;又想在人性中,透過食物的誘惑,來嘲弄祂對飢餓的忍耐。但主所飢餓的並非麵包,而是人類的救贖,祂說:「人活著不是單靠食物」(同上4節):因為祂不僅是人,也是神,儘管祂直到受試探之日都禁絕人的食物,但祂卻以神的話語為食:這表明永恆的滋養不應寄望於這單一的麵包,而應寄望於神的話語。
4. 魔鬼對不利於自己的事保持沉默——應當避免誇耀。——隨後的詰問也是如此,當牠將祂帶到殿頂時:「你若是神的兒子,可以跳下去,等等」(同上6節)。牠試圖藉由試探將主從高處引向低處:將祂置於殿頂,即置於律法與先知之上,卻想將祂困在卑微之中。牠確實知道天使隨時準備服事神的兒子,祂也不會絆在石頭上(詩篇九十一篇12、13節):因為祂將要踐踏虺蛇與毒蛇,並踐踏獅子與龍。對於這些關於祂自己的話,牠保持沉默;但藉由提及更高處的經文,牠想方設法引誘受試探者順從;若主在威嚴中,即便出於自信而順從了牠,牠便能從中獲得榮耀。但魔鬼沒有得到任何如此欺詐的機會,正如主在後來所證實的,祂說:「這世界的王將到,他在我裡面毫無所有」(約翰福音十四章30節)。因此,主對牠這種無禮的回答是恰當的:「不可試探主你的神」(馬太福音四章7節)。祂既粉碎了魔鬼的企圖與試探,又宣告自己是神與主:教導信徒應當遠離誇耀,因為雖然神凡事都能,但不可在試探祂的事上冒險。
5. 基督受試探的順序與亞當相同。世俗的榮耀是魔鬼的工作。——但現在,魔鬼權勢的野心第三次被激發。因此,當主被帶到高山上,魔鬼將世上萬國與其榮耀都獻給祂,只要祂敬拜牠(同上8、9節)。祂已經藉由兩次回答,超越了懷疑的臆測。牠曾以食物誘惑亞當,並將他從樂園的榮耀帶入罪惡之地,即禁果的區域:第三次,牠以成為神般的野心來腐蝕他。因此,現在牠以世俗的全部權勢來對抗主,並將這宇宙的擁有權獻給祂的創造主:牠遵循古老的欺詐順序,既然既不能以食物誘惑,也不能使祂動搖,現在便試圖以野心來腐蝕祂。但主的回答使祂在之前的基礎上更進一步。祂說:「撒但,退去吧!因為經上記著說:當拜主你的神,單要事奉祂」(同上10節)。牠因如此狂妄而得到了相應的結局,當牠在撒但的名號下聽到了自己的罪行,並聽到了當敬拜主你的神。然而,當祂提到人之所以被留給自己的本性,是因為魔鬼必須被肉身而非被神擊敗時,祂清楚地宣告,祂所指的「被留下的德行」是指道的神聖本性。同樣地,祂在上述的數字中顯示,基督若非祂自己願意,是不會受試探的,因為聖靈,即道,允許祂的人性被魔鬼試探,以便在人性中得勝。因此,從那些異端試圖維護其異端的經文中,無論是伊便尼派及其追隨者保羅·薩摩沙塔與波提紐,他們主張基督除了人之外什麼也不是;還是亞流派,他們不願承認祂內在的神聖本性;我說,從這些經文中,祂習慣於刻意證明,在基督裡不僅有人性,還有超越人性之物,而這本身就是神。因此,每個人都能看出,為什麼祂寧願不以神專有的名號,而以靈與德行這些通用的詞彙,來稱呼祂那獨特的、祂自己所理解的神聖本性,例如為了適應異端者的言論。當然,我們從未注意到在希拉流談論基督時,「德行」一詞不指涉祂的神聖本性。任何開始閱讀第9章第7節的人,都不會懷疑其力量。此外,這段經文對於闡明這位導師關於基督受難與死亡的觀點顯得如此貼切,以至於我們認為不應輕率地跳過。因為從中顯然可見,他將真實且肉身的飢餓歸於基督,儘管他宣稱這飢餓的起因是某種屬靈的飢餓。因為人若非在禁食後被神留給自己的本性,又為何會受苦?除非是為了承受人類本性因禁食而通常會受的苦?特別是當那種人類救贖的屬靈飢餓並不會使神感到困擾時。此外,若非涉及肉身的飢餓,祂說魔鬼在基督的人性中藉由飢餓的軟弱認出了屬人的特質,便毫無意義。祂也為我們提供了這次回答的巨大榜樣:即輕視世俗權力的榮耀,並將世俗的野心置於身後,只記得當敬拜神與主;因為一切世俗的榮耀都是魔鬼的勾當。因此,在魔鬼逃跑後,天使來服事基督(馬太福音四章11節);表明在我們擊敗並踐踏了魔鬼的頭之後,天使的服事與天上的德行對我們而言將不會缺乏。
6. 起初使徒的呼召有何意義。——耶穌聽見約翰被下在監裡,就退到加利利去(同上12節)。轉往迦百農,以及以賽亞的預言,是事件的順序。在漁夫的揀選中,藉由人的技藝揭示了他們未來職分的工作;正如他們從海中捕魚,隨後也要將人從世俗中拉向更高的地方,即天上的居所。他們撇下技藝、家鄉與房屋,教導我們若要跟隨基督,就不應被世俗生活的掛慮與父家的習俗所束縛。在揀選最初的四位使徒時,除了事實的真實性外,因為事情確實如此發生,也預示了未來福音書作者的數量。因此,祂走遍加利利,在會堂裡傳講天國的福音:並醫治各種疾病,藉由行動來彰顯自己:使那些習慣在先知書卷中閱讀祂的人,能親眼看見祂的作為。
關於福分與誡命、弟兄間的和解、姦淫、剜眼與斷手、誓言與施捨。
1. 基督在山上,何意。——於是聚集了許多群眾,祂上了山,並教導他們(馬太福音五章1節):即祂置身於父神威嚴的高處,制定了天國生活的誡命。因為若非置身於永恆之中,祂是不會傳授永恆的條例的。最後經上記著說:祂開口教訓他們(同上2節)。說祂「說話」本來更容易。但因為祂站在父神威嚴的榮耀中,且將要教導永恆,因此顯示出人類口舌的職分順服於說話之靈的感動。
2. 謙遜的原因與獎賞。——虛心的人有福了;因為天國是他們的(同上3節)。主曾以榜樣教導我們應當撇下人類野心的榮耀,說:「當拜主你的神,單要事奉祂」(馬太福音四章10節)。當祂藉由先知預先宣告祂將揀選謙卑且對祂的話戰兢的百姓(以賽亞書六十六章2節)時;祂將完美福分的開端置於靈裡的謙卑。因此,那些心存謙卑的人,即記得自己是人的人,被安置在天國的擁有權中,意識到自己是從污穢與微小的起源中結合而成,被創造為這種完美的身體形式,並在神的引導下,進展到這種感覺、觀看、判斷與行動的知覺:沒有什麼是屬於個人的,沒有什麼是私有的,而是萬物皆為唯一父神的恩賜,賦予了生命的開端,並提供了使用生命的本質:我們應當效法那位賜給我們這一切的至善者,成為祂對我們所施恩惠的仿效者;使我們對眾人良善,視萬物為眾人共有;不讓世俗的傲慢、財富的貪婪或虛榮的野心腐蝕我們:而是順服於神,並在共同生活的愛中與眾人連結,認為我們出生本身就是神聖良善的巨大進展,其獎賞與榮譽應藉由今生的工作來贏得:如此,藉由這種靈裡的謙卑,使我們記得一切皆來自神,並期待隨後更美好的事物,天國便將屬於我們。
3. 溫柔的人有福了;因為他們必承受地土(馬太福音五章4節)。祂應許溫柔的人承受地土,即祂主親自所取的身體居所(參見下文第12節)。因為藉由我們心思的溫柔,基督住在我們裡面,我們也將披戴祂那被榮耀所光照的身體。
4. 哀慟的人將得到什麼安慰。——哀慟的人有福了;因為他們必得安慰(同上5節)。祂應許哀慟的人將得到永恆安慰的慰藉。這並非指那些為喪親、侮辱或損失而哀慟的人,而是指那些為過去的罪惡而哭泣,並因我們所沉溺的罪行而良心受苦的人,這份持續的安慰在天上為他們預備著。
6. 憐恤的人有福了;因為他們必蒙憐恤(馬太福音五章7節)。祂為憐恤的人預備了憐恤的賞賜。因為神對我們向眾人所展現的仁慈情感是如此喜悅,以至於祂將只把祂的憐恤賜給憐恤人的人。
7. 不潔的人無法承受神的注視。——清心的人有福了;因為他們必得見神(同上8節)。祂向清心的人應許了見神。因為沒有任何污穢與骯髒的事物能站在神聖光輝的面前,而遲鈍的心靈之眼在神的注視下會變得模糊:即那些藉由心靈的潔淨與生活的純潔,使自己能看見神的人,對神的注視與相遇是敞開的。因為若非在靈裡完美,且被不朽壞所改變,我們將無法看見那唯有清心的人才能看見的、神內在的不朽壞。
8. 使人和睦的人有福了;因為他們必稱為神的兒子(同上9節)。使人和睦者的福分是收養的獎賞,使他們成為神的兒子;因為萬物的父神只有一位。若不忘卻那些可能使我們受冒犯的事物,並在彼此的弟兄之愛中和平共處,就無法進入祂家族的名分。
9. 為義受逼迫的人有福了,等等(同上10節)。最後,祂以完美的福分賞賜那些為了基督而甘願受苦的人:因為祂就是公義。因此,天國為他們存留,且在天上有豐厚的賞賜,他們在輕視世俗中虛心,在現世財物的損失與恥辱中,在面對人的咒罵時,作為天上公義的見證人,並隨後成為神所應許的榮耀殉道者,將生命的全部用度都花費在祂永恆的見證上。
10. 使徒是地上的鹽。——你們是地上的鹽。鹽若失了味,怎能叫它再鹹呢?(馬太福音五章12節)。在我看來,地上並沒有鹽:那麼祂為何稱使徒為地上的鹽呢?但必須探究言詞的特性,使徒的職分與鹽本身的本性將會揭示這一點。鹽在其自身中包含了水與火的元素;這是由兩者合而為一的。因此,這合一的產物對人類而言,賦予了它所撒之處的身體以不朽壞,並且對於任何調味的感覺都極為適宜。使徒是天上事物的宣講者,彷彿是永恆的播種者:將不朽壞播種在所有他們的言語所撒及的身體中,並且,正如約翰在上面所作的見證,藉由水與火的聖禮完成了這一切。因此,他們理所當然地被稱為地上的鹽,藉由教導的德行,以調味的方式為永恆保留了身體。但鹽的本性始終如一,絕不會改變。然而,因為人容易轉變,且唯有那堅持到底、在神的一切作為中持守的人才是有福的;因此,祂告誡那些被稱為地上之鹽的人,要在所賜給他們的權能德行中堅持下去,以免失了味而無法調味,自己也因失去了所領受的滋味而無法使腐敗的事物復甦,並被拋出教會的倉庫,與那些被他們調味過的人一起,被路人的腳踐踏。
11. 世界驅散黑暗。——你們是世上的光(馬太福音五章14節)。光的本性是,無論被帶到哪裡,光芒都會顯現,並在光的主宰下,驅散進入屋內的黑暗。因此,世界處於對神的認知之外,被無知的黑暗所籠罩:福音藉由使徒將知識之光帶入,神的認知變得明亮,且無論他們走到哪裡,從他們微小的身體中,光都供給了黑暗。
12. 城是基督所取的肉身,居民是人。——城造在山上是不能隱藏的,人點燈,不放在斗底下,等等(同上15節)。祂稱所取的肉身為城:因為正如城是由居民的多樣性與眾多所組成;同樣地,在祂裡面,藉由所取肉身的本性,包含了全人類的某種聚集。因此,祂藉由我們在祂裡面的聚集而成為城,我們藉由祂肉身的連結而成為城的居民。因此,它再也不能隱藏:因為它被置於神威嚴的高處,藉由祂作為的奇妙,使所有人都能觀看並理解。
13. 會堂是隱藏光的斗。基督是燈。——人點燈,也不放在斗底下。因為將光隱藏起來有什麼益處呢?主恰當地將會堂比作斗:它只將所領受的果子收在自己裡面,包含了衡量過的儀式之特定尺度;然而現在,隨著祂的到來,它已空無一物,卻仍無法隱藏光。因此,基督的燈不再被隱藏在斗底下,也不被會堂的遮蓋物所掩蓋,而是懸掛在木頭的受難上,將為住在教會中的人提供永恆的光。祂也告誡使徒要發出同樣的光(馬太福音五章16節);使人因他們作為的奇妙而將榮耀歸給神:並非因為我們應當尋求人的榮耀,因為一切都應為了神的榮耀而行;而是為了使我們的作為,即便我們隱藏,也能在我們所生活的人中間發光。
14. 基督的律法是預告。——莫想我來要廢掉律法和先知;我來不是要廢掉,乃是要成全(同上17節)。天上話語的德行與權能包含了自身中偉大的時刻。因為律法是為行為而設立的,並將一切關於在基督裡將要啟示之事的信心總結起來:祂的教導與受難,是父神旨意偉大而深奧的決斷。律法在屬靈話語的遮蓋下,述說了我們主耶穌基督的降生、肉身、受難與復活:且在世俗時間之前,就已經安排在我們這個時代,這有先知與使徒的權威作為頻繁的證明。因此,在四十天的禁食後,撒但因如此多的懷疑而焦慮,竟大膽地進行試探:牠在耶穌身上極度恐懼那天上運作的奧秘。「耶穌」這個名字對我們的主而言,是來自於肉身。因此,祂的肉身與受難,是神的旨意與世界的救贖:這超出了人類語言的表達,神從神而出,子從父的本質中,並存在於父的本質之內,首先成為肉身的人,隨後在人的條件下屈從於死亡,最後在三天後從死亡中回到生命,將與聖靈及祂本質的永恆相結合的肉身物質,帶回了天上。
15. 那些被基督成全的人。基督的十字架不應感到羞恥。——因此,為了不讓我們認為祂在作為中與律法所包含的有所不同;祂宣告祂不是要廢掉律法,而是要成全:雖然天地,正如我們所認為的,是必須被廢去的元素:但律法的誡命連一點一畫都不能廢去;因為律法與一切先知都在祂裡面成全了。在受難中,當祂即將交出靈魂時,確信這偉大的奧秘,祂宣告「成了」,並喝了醋:因為當時先知的一切話語都獲得了事實的印證。因此,祂宣告,除非伴隨著神的懲罰,否則不可廢去神誡命中的任何一點(同上19節):並宣告那些廢去最小誡命的人,將成為最小的,即最後的,幾乎等於不存在的。然而,沒有什麼比主的受難與十字架的死亡更小的了:如果有人因為感到羞恥而不承認它,他將成為最小的;但對於承認它的人,祂應許了天上偉大呼召的榮耀。
16. 超越律法的福音。——我告訴你們,你們的義若不勝於文士和法利賽人的義,斷不能進天國(同上20節)。祂以極美的開端開始超越律法的工作,不是為了廢掉它,而是以更優越的進展領先:宣告使徒若不以公義勝過法利賽人的義,就無法進入天國。因此,在提出了律法中所規定的事物後,祂藉由進展而非廢除來超越了它們。
17. 無故動怒者,當受殺人罪之審判。——律法禁止殺人,並規定殺人者須受嚴厲審判的懲罰(同上,21節)。但在福音書中,那因心靈受攪擾而對他人產生的情緒,亦有同樣的懲罰(d);根據信心的教導,無故動怒與律法行為中的殺人罪,其罪責並無二致。凡罵弟兄是拉加(Racha)的,難免公會的審判(同上,22節)。「拉加」是輕蔑他人虛空之意;凡以虛空之名毀謗那充滿聖靈的人,便成了公會審判的對象;他將因羞辱聖靈而受聖徒審判的懲罰:凡罵弟兄是愚笨的,難免地獄的火。若有人被神稱為「鹽」,卻遭人以「愚笨」的羞辱來挑釁,這是犯了大罪的危險;這是在以咒罵來激怒那具有「鹽」之智慧的人(即那「有鹽味」的人),以及那具有愚笨智慧的人。因此,這樣的人將成為永火的燃料。所以,凡律法(e)在行為上未曾定罪的事,福音的信心卻因言語上的輕率侮辱而將其定罪。
18. 與弟兄和睦應先於與神的和睦。——因此,祂以彼此的愛將眾人連結在一起,不容許任何不和睦的禱告;祂命令我們在祭壇前獻禮物時,若想起與弟兄有任何嫌隙,就當先去與人和好,以人的和平回歸神的和平,從對人的愛轉向對神的愛(同上,23-24節)。
19. 當速速和好。——因為祂不容許任何時間在和睦的愛中空缺,祂教導我們在生命旅途中,當以仁慈速速與對頭和好:免得在恩典回歸時遲延,以致在死亡之時仍未和好,被對頭交給審判官,審判官交給差役,被下在監裡,直到還清最後一文錢(同上,25-26節)。在主禱文的教導中,我們祈求神赦免我們的罪,是以我們赦免對頭為前提,我們懇求祂的赦免(馬太福音六章12節)。因此,若我們拒絕赦免他人,這赦免也必拒絕我們:若我們在審判之時仍未化解嫌隙,我們便因自己的判決而有罪;對頭將我們交給審判官,是因為我們對他的嫌隙與憤怒控告了我們。又因為愛能遮掩許多的罪(彼得前書四章8節),且是我們在神面前為錯誤所作的熱切代求者;除非以這代價贖回某些罪愆,否則我們必將償還最後一文錢的懲罰。至於此章節中多數人的見解,我認為無須探討。因為他們將這「當以仁慈與對頭和好(f)」的命令,僅僅歸結為身體與靈魂對立時的和諧;但我們持守教義的次序,並將律法的行為提升至福音的教導,認為不應中斷其理解的連貫性。
20. 你們聽見有話說,不可姦淫等(馬太福音五章27節)。教導的次序按其進程推進,撇開了律法中的行為,在福音中,連動了淫念的眼睛也受到同等的審判:當那誘惑性的目光流轉時,其行為便如同淫亂一般受到懲罰。
21. 當砍斷肢體,即那些絆倒人的親屬。徒然切割身體,而非切割心靈。——若是你右眼叫你跌倒,就剜出來丟掉,等等(同上,29節)。這是無罪程度的提升,信心由此獲得長進。我們被教導不僅要遠離自己的罪惡,還要遠離外在的誘惑。因為這些命令並非因肢體犯罪而要求損毀身體;因為若右眼犯罪,左眼也同樣會犯錯。誠然,缺乏慾望感的腳若被砍斷是無用的損毀,因為它並非懲罰的原因(a)。但因為肢體各異,我們卻同屬一個身體;我們被教導要拋棄,或者說要剜出那些最親近之人的關係(b),若我們在他們身上看見類似的事,免得因親近而陷入他們的罪行中:與其陷入地獄的團體,不如像失去眼或腳這些有用且必要的肢體一樣,斷絕那邪惡的親屬情感,這才是正確的。然而,若能將心切割,肢體之砍斷才是有益的。因為當(c)慾望被視為罪的根源時,若不除去意志的衝動,身體的損毀是徒勞的。
22. 又有話說,人若休妻,當給她休書,等等(同上,31節)。祂在眾人中調和了公平,命令在婚姻的和睦中保持這份公平:對律法有所增益,卻未曾減損。這當然不能被指責為沒有長進。因為律法曾藉由休書的權柄賦予了休妻的自由,而今福音的信心不僅命令丈夫保持和睦的意志,更規定若因離婚而娶他人,即便是被迫,也將背負使妻子犯姦淫的罪責:除了那使丈夫因與淫亂的妻子結合而受玷污的情況外,祂未規定任何其他終止婚姻的理由。
23. 基督徒廢除了起誓的習慣與必要性。——你們又聽見有話說,不可背誓,等等(同上,33節)。律法曾對背誓設下懲罰,為的是藉由誓言的宗教性來抑制說謊者的欺詐(e);同時也讓那粗野且傲慢的百姓,因頻繁的起誓而熟悉他們的神。然而,信心移除了起誓的習慣,將我們生活的事務建立在真理之上,拋棄了欺騙的意圖,規定了說話與聽話的單純;使「是」就說是,「不是」就說不是:(f)因為在「是」與「不是」之間,存在著欺騙的空間,而超過這些的,都是出於那惡者(同上,37節)。因為凡是存在的,其本性就是恆常存在;凡不存在的,其本性就是不存在。因此,對於生活在單純中的人,並不需要起誓的宗教,因為對他們而言,是就是,不是就不是;藉此,他們的一切行為與言語都在真理之中。
24. 猶太人的迷信受到譴責。——不可指著天起誓,因為天是神的座位,等等(同上,34節)。祂不僅不容許我們向神還願,因為神的一切真理都應在我們言語與行為的單純中持守:祂更譴責了那固執的舊有迷信。因為猶太人習慣指著這些受造物的名字起誓,指著天、地、耶路撒冷,甚至指著自己的頭,他們藉此以誓言對神(h)表現出輕蔑的敬畏。指著天起誓,說它是神的座位;指著地起誓,說它是祂的腳凳;指著耶路撒冷起誓,說它是那因傲慢與罪惡而即將被毀滅的城市,這又有何意義呢?特別是當它被建立為教會(即基督身體)的預表時,那豈不是偉大君王的城嗎?至於為何要指著頭起誓?難道起誓者有能力改變一根頭髮嗎?儘管所有頭髮的顏色都是由神所賦予的自然本性。因此,祂證明了他們這些誓言的憑據充滿了罪愆:因為他們忽略或遺忘了造物主,卻將宗教敬畏歸於受造物。
25. 報復的慾望受到抑制。——你們聽見有話說,以眼還眼,以牙還牙,等等(同上,38節)。主希望我們將信心的盼望延伸至永恆,甚至要我們在忍受傷害時,成為未來審判的見證。律法曾以恐懼將不信的以色列人限制在界限(a)內,並以報復的輪迴來抑制傷害的意圖。然而,信心不容許任何人因受傷而感到如此沉重的痛苦,以至於尋求報復,或成為自己所受侮辱的復仇者:因為在神的審判中,受傷者將得到更多的安慰,而施暴者將受到更嚴厲的懲罰。因此,福音不僅命令我們遠離不義,更要求我們隱忍報復的衝動。因為我們被命令在被打耳光時,轉過另一邊臉來(同上,39節),並在背負一里路重擔時,再走二里路,將傷害的增加視為報復的進步,因為天國美德的主親自將臉頰與背部獻給了巴掌與鞭子,以增加榮耀。
26. 貪婪的根源被切除。命令慷慨施捨。神恩典的分配應是免費的。——祂不僅命令我們應逃避人類審判的裁決,更要連同損毀的意圖一併避免;若有人想藉由審判奪取我們的裡衣(b),我們應連外衣也送給他(同上,40節):藉由對未來美好事物的盼望,輕視世俗的財物,譴責外邦人那空洞的貪婪與徒勞的吝嗇。祂命令我們給予所有求我們的人,且對於那些想借貸的人,不要拒絕我們的口與心;使他們所缺乏的,能藉由我們的慷慨得到滿足,並以飲水解他們的渴,以食物解他們的飢,以衣物遮蓋他們的赤身:如此,我們便能被視為配得神所賜予的恩惠;因為施捨的習慣能換取獲得的功德。祂也證明了在分配我們所領受的恩典(c)時,應當樂意;使這免費的恩賜能免費地分配,對於那些想借貸的人,我們不應拒絕,因為我們總是從神那裡領受,並將履行那不損己而施予的職分(d)。
27. 愛仇敵。——你們聽見有話說,當愛你的鄰舍,恨你的仇敵,等等(同上,43節)。祂以完美的良善總結了一切。律法要求愛鄰舍,並允許對仇敵懷恨。但信心命令愛仇敵,並以公眾之愛的影響力,平息了人類心靈中那衝動的波動(同上,44節);不僅將憤怒從報復中驅逐,更將施暴者轉化為愛。因為愛那些愛自己的人是外邦人的常態,愛那些愛自己的人是普遍的。因此,祂呼召我們進入神的產業,並效法祂:藉由祂基督的降臨,祂將陽光與雨水(同上,45節)賜給義人與不義之人,並在洗禮與聖靈(e)的聖禮中賜下恩典。祂藉由這種公眾良善的和諧,引導我們走向完美的生命,因為我們在天上的父是完美的,我們必須效法祂。
28. 應避免虛榮。——你們要小心,不可將你們的義行在人面前,等等(馬太福音六章1節)。祂移除了對現世事務的一切掛慮,命令我們只專注於未來的盼望,不要藉由展示良善來追求人的讚賞,也不要藉由公開禱告的冗長來誇耀宗教,而應將善行的果實保留在信心的良知內:因為追求人的讚賞,只能得到從人而來的報酬;而期待神的賞賜,則將獲得長久忍耐的獎賞。祂(命令)左手不可知道右手所做的(同上,3節)。但這難道是身體本性所允許的嗎?或者手的工作是由理智的感官所分配的嗎?事實上(祂的意思是),我們的行為應建立在神的知識中:當藉由肢體的命名,在我們所做的事中,我們應將那些屬於我們且與我們同在的事,從良知中排除。
關於禱告與禁食、天上的財寶、身體的燈、兩個主人、飲食與衣著、飛鳥與田野的花與草、每日的憂慮、眼中的刺與樑木。
1. 禱告之處,即心。——我們被命令在關上內室的門後禱告,並被教導在任何地方傾倒禱告(馬太福音六章6節):聖徒的禱告曾在野獸、監獄、火焰中,以及從深海與巨獸的腹中被垂聽(約拿書二章2節)。因此,我們被教導不要進入隱蔽的房屋,而是要進入我們心靈的內室,在我們思想的隱密處關上門,向神禱告,不要用重複的話,而是要用良知,因為行為勝過言語。關於禱告聖禮的必要性,聖潔記憶的居普良(Cyprian)已為我們作了解釋。儘管特土良(Tertullian)也曾為此寫過極佳的著作:但此人隨後的錯誤,減損了其著作的可信度。
2. 禁食者的良知應當純潔,且有善行。——你們禁食的時候,不可像假冒為善的人,臉上帶著愁容:他們把臉弄得難看,故意叫人看出他們禁食,等等(同上,16-17節)。祂教導禁食的長進應在於身體的克制而非虛榮,也不要藉由(b)展示痛苦來追求世人的讚賞;而應將一切禁食置於聖潔行為的裝飾中。因為油是憐憫果實的象徵,這是天上的與先知的教導。因此,我們的頭(即我們生命的感官)應以良善的行為來裝飾;因為所有的智慧都在頭部:臉上的污穢應當洗淨,以免在(c)相遇時顯出因罪惡而有的恐懼,而應有純潔的恩典:如此,我們在良善良知的輝煌中洗淨,並在憐憫行為的恩典中受膏,我們的禁食便能蒙神稱許。否則,在禁食中逃避人的良知(d)而膏抹頭部,我們將顯得更加荒謬且被識破。
3. 心在哪裡,此生之後亦在那裡。——不要為自己積攢財寶在地上,等等(同上,19節)。因此,撇開對人類榮耀與財富的憂慮,祂證明了我們應將一切關懷放在取悅神之上:因為人類的讚賞會被身體的缺陷或嫉妒者的誹謗所腐蝕;而地上的錢財,若非因損失而危險,就是因盜竊而喪失。然而,天上的讚賞是永恆的,不會被潛入的盜竊所奪走,也不會被嫉妒的蛀蟲或鐵鏽所侵蝕:我們的心應決定財寶的歸宿,並以我們智慧的光,決定它是與那有害的錢財同在,還是與永恆的神同在。
4. 身體的光明或永恆的黑暗,取決於心靈的不同狀態。——你身體的燈就是你的眼睛(同上,22節)。這是指內在的感官。因為祂藉由眼睛(f)光明的職分,表達了心靈的光明。若它保持單純與明亮,它將賦予身體永恆光明的輝煌,並將其起源(g)的榮耀注入肉體的腐朽中。但若它因罪惡而昏暗,且意志邪惡;身體的本性將受制於心靈的罪惡。若我們裡面那光變成了黑暗,那黑暗是何等大呢(同上,23節)?因為肉體邪惡的起源若支配了心靈的高貴,將是危險的,若再加上心靈的貪慾,罪惡將更加沉重:因此,若心靈的光熄滅,我們的身體將變得違背其本性而黑暗;若我們藉由靈的單純持守這光,它必以其光芒照亮身體。
5. 不能事奉神與世俗。——一個人不能事奉兩個主人,等等(同上,24節)。對兩個主人的事奉是不忠的,對世俗與對神的關懷不可能相等。因為對其中一個必然是恨,對另一個則是愛:因為同一項工作無法滿足兩個主人不同的意志,心靈貧窮且蒙神喜悅的人,也不可能適合這世俗虛榮的誇耀。
6. 藉由輕視世俗,心靈應渴慕天國。——所以我告訴你們,不要為心裡憂慮吃什麼;也不要為身體憂慮穿什麼。生命不勝於飲食嗎?身體不勝於衣裳嗎(同上,25節)?祂在整個前面的講論中,已經命令要輕視世俗,並對未來充滿信心。因為當祂命令我們面對傷害要寬容,面對損失要自願,面對報復要疏忽,面對愛(i)要廣泛,面對人類榮耀要冷漠時;祂正致力於堅固我們對永恆美好事物的盼望。因為對現世的愛與對未來的絕望,使許多人變得動搖:他們不是被誘惑所俘虜,就是因不信而困惑。因此,先知所宣告、約翰所傳講、我們的主親自宣示存在於祂裡面的天國,祂希望我們在沒有任何不確定意志的情況下盼望它:否則,若信心本身變得模糊,則因信稱義便不復存在。因此,祂命令不要為衣食憂慮,說生命比飲食更珍貴,身體比衣著更珍貴。
7. 前述內容中隱藏著更深層的意義。——誠然,藉由輕視現世事物,將關懷僅僅投入神聖事物是美好的:但講論深入了下去,理性延伸至對天國話語的理解。主命令將財寶積攢在天上,並應許藉由眼睛的光賦予身體輝煌,並證明沒有人能事奉兩個主人:在此之後,祂說:所以我告訴你們,不要為心裡憂慮吃什麼;也不要為身體憂慮穿什麼。(a)這些後續的內容與前面的命題並不完全吻合。難道一個主人的僕人就不能為衣食憂慮嗎?難道身體會因疾病導致視力模糊而變得昏暗嗎?或者身體的光能從眼睛而來嗎?難道僅僅靠赤身或飢餓就能在天上積攢財寶嗎?
8. 關於復活的某些疑難得到解答。——然而,由於不信者對於未來之事的關懷,其感官已經敗壞,且對於身體復活一事,他們會提出各種毀謗,認為(b)在永恆的實體中,食物與衣物將會如何;又因為從無益問題的困境中,尋求了一種享用現世快樂的理由,他們在對神的敬畏上停留於無益的(c)恐懼中,轉而追求世俗的歡樂;結果就成了這樣:一個人同時侍奉兩個主人,這是不信者的奴役。因此,出於至高的敬虔之情,並考慮到前述極其嚴重的(d)不信之危險,祂如此勸誡道:「生命不勝於飲食嗎?身體不勝於衣裳嗎?」(同上 25)。在神的話語中有真理,且一切受造之物的效能都在於「道」。因此,祂所應許的並非模稜兩可,祂所說的也並非無效。沒有什麼不是在它自己的實體與受造(e)中是屬乎身體的:無論是在天上或地上的,可見的或不可見的,萬物的元素都已被塑造。因為靈魂的種類,無論是佔有身體的,還是離開身體的,(f)它們仍然獲得了其本性中屬乎身體的實體;因為[註:(a) 即,雖然在這些經文中:因此我告訴你們,不要憂慮,這「因此」一詞指出了前文與後文的連結:然而那些跟隨在「因此」之後的內容,與前文並非完全吻合。][註:(b) 刊本為「在實體中」。較好的抄本為「進入實體」;即,那些能在永恆中持續存在並被保存的事物:又將「且當」改為「以便當」,特別是因為在柯爾伯特抄本(Colb.)中,隨後接著「轉而追求世俗的歡樂」。][註:(c) 即,當拋棄了永恆的盼望,在對神的敬畏中停留,以致於對自己的結合與行動不抱任何益處。因為每一個被拋棄或從他所領受的創造主那裡的盼望階梯上移開的人,很容易就轉向另一個盼望的創造者,正如特土良在《論肉身的復活》第2章所言。][註:(d) 在通行本中為「且極其嚴重的」。根據柯爾伯特抄本的權威,刪除多餘的連接詞。也不應聽從其他五個抄本,它們將此處呈現為:因此出於至高的不敬虔之情,且極其嚴重的懷疑,宣講如此勸誡。此外,主是在敬虔之情下勸誡,在此之前祂已預言了懷疑的危險。][註:(e) 希拉流在此處所說的「屬乎身體」是指什麼,並不十分清楚。然而,當他在《詩篇註釋》119篇第3節,解釋約翰福音那句「神是靈」時,他補充道:即不可見、無限、存於自身且永恆的本性;他暗示那缺乏無限性或永恆性、不能存於自身者,即是身體。他在《詩篇註釋》114篇第6節似乎證實了這一點,在那裡他教導神與萬物同在:這是因為祂是靈,滲透並包含萬物。祂並不像我們那樣是肉體的,以致於當祂在某處時,就離開了別處,等等。在那裡你看到,凡當祂在某處時,就離開別處的,都被稱為肉體的。因此,當他在此斷言「沒有什麼不是在實體與受造中是屬乎身體的」,並以此為唯一理由證實時,因為一切受造之物必然存在於某處;這並不妨礙我們理解他所說的「屬乎身體」,是指那些僅存在於某處,而非存在於所有時間或地點的事物,或是指那些存在於他物之中,而非存於自身之內的事物。他也可以將那些由部分或性質組成的本性稱為肉體的,因為它沒有什麼不屬於其完整性的:這與《詩篇註釋》119篇第4節所指的相關:凡是複合的……都有其開始,藉此它被肉體化以求存續。事實上,在與希拉流同時代的福巴迪烏斯(Phoebadius)那裡,身體與空虛、無物及不飽滿相對立。因為他稱神的兒子為神的道,不是聲音的響動,而是實體的事物,並藉由實體而具有肉體性。隨後他繼續說,那由如此巨大的實體所造之物,並非沒有實體而構成。因此,沒有什麼是從飽滿中產生的空虛,沒有什麼是從堅實中產生的無物:因為神的道是基督,即神的靈所教導的,更明確地說,是道的身體。因為靈是有身體的,但屬於其自身種類的身體。因為不可見且不可理解的靈,難道神是空虛與無物嗎?在這個意義上,特土良在《論基督的肉身》第12章似乎說過:凡存在之物,皆為其自身種類的身體。沒有什麼是非物質的,除非它不存在。同樣,圖利烏斯(西塞羅)在《論善惡之極》第4卷中說:有些人,彷彿人沒有身體一樣,除了靈魂之外什麼都不關心:特別是當靈魂本身也不是什麼空虛之物(因為我無法理解那樣的事物),而是屬於某種身體種類。最後,我們可以將那些並非沒有與身體某種關係的事物稱為肉體的,這樣便能恰當地理解奧古斯丁《書信》158號第11節中埃沃迪烏斯(Evodius)的話:因此,那事物顯示出靈魂不可能完全沒有任何身體,因為只有神永遠缺乏任何身體。這些暫且作為對後文的註釋。][註:(f) 很難將此處與其他多處(例如《詩篇註釋》52篇第7節,118篇第8節,以及119篇第4、5、6節)調和,在這些地方,靈魂不僅被明確斷言是屬靈的,而且是無體的。如果能將「屬乎身體的」改讀為「相稱的」,就不會有任何困難了。但誰敢擅自更改克勞狄安努斯·馬梅爾圖斯(Claudianus Mamertus)時代以來已經接受的讀法呢?然而,如果注意到希拉流的意圖,是可以有另一種調和方式的。他並非在討論靈魂內在的實體,而是指一種外在的或類似外在的實體,這種實體如同衣物或食物一樣,是維持其生命所必需的。他完全是針對那些雖然聽到了復活,卻因為不明白將會有什麼食物而懷疑復活的人。因此,他首先建立了復活的論據,對此懷疑是愚蠢的,因為神既在言語上誠實,又在行為上有能力應許了它。隨後,在斷言復活的真實性之後,他指出為食物而憂慮同樣是徒勞的,因為經驗教導我們,神所創造的沒有半成品,也沒有不完整、未塑造且未以某種方式肉體化的,而是萬物都從祂那裡領受了維持其一旦受造之實體所必需的一切。他補充說,神既然應許了更大的事,就不會拒絕較小的事,即食物與衣物。總之,他用污鬼的例子說明了這一切,污鬼無需任何尋求與積攢的勞苦,卻仍從永恆旨意的權能中獲得了生存的實體。因此,他在後文總結道:祂藉由靈的證據堅固了我們生存實體的信心。因此,當他說「靈魂的種類獲得了其本性中屬乎身體的實體」時,他的意思不過是靈魂並非虛無,而是領受了在自身生命中得以保存與存續的來源:因為此處所說的「肉體實體」,在後文編號中稱為「生存實體」,在第10節中以更明確的詞彙稱為「生命實體」。此外,他在第11節隱晦地暗示,人類並非從自身而是從他處領受這種生命實體,在那裡他傳授天使從其起源的源頭領受以求永存,且他們在復活後將不會與人類相似;這一點他在《詩篇註釋》147篇第3節中已明確宣告,在那裡他宣稱蒙福者的群體在身體與靈魂的實體上不缺乏任何東西。最後,當希拉流在此反駁那些為靈魂復活後的食物與衣物而憂慮的人時;且當他在下文第11章第4節解釋「穿著華麗衣服的人」時,將衣物解釋為靈魂所圍繞與界定的身體,他說:「衣裳」意味著靈魂所穿上的身體外殼:那麼此處「獲得了其本性中屬乎身體的實體」是什麼意思,若非「它們並不缺乏衣裳,因為它們永遠被身體所圍繞」?因此,此處的意思是,靈魂絕不會存在於任何身體之外:因為整個問題不在於靈魂的實體,而在於存續的方式。但願每個人隨意解釋這些內容,只要不相信希拉流在這些話中取消了靈魂本身的非物質性:因為顯然他曾以其他方式教導過,正如在總序與單獨的論文中所詳盡證明的那樣。我們順便觀察到,有些人認為在「靈魂的種類,無論是佔有身體的,還是離開身體的」這些話中,指的是人類靈魂與天使。然而,我們認為這更應該歸於人類靈魂的不同狀態。]一切受造之物必然存在於某處。因此,神指責這種極其無益的問題的愚蠢,不容許我們在將靈魂與身體安置於永恆的實體中時,因對復活後食物與衣物的憂慮而耽擱我們的盼望;以免對那位賜予如此貴重之物(即身體與靈魂)的主,因未成就較小之事而造成侮辱。
9. 鬼魔無需勞苦以求生存。——「你們看那天上的飛鳥,也不種,也不收,也不積蓄在倉裡,你們的天父尚且養活牠。你們不比飛鳥貴重得多嗎?」(同上 26)。主藉由飛鳥的例子勸誡我們,不要效法污鬼:牠們無需任何尋求與積攢的勞苦,卻仍從永恆旨意的權能中獲得了生存的實體。為了表明這應該是指向污鬼,祂補充道:「你們不比飛鳥貴重得多嗎?」藉由比較的優越性,顯示出邪惡與聖潔的區別。
10. 身體將在長大成人時復活。——「你們哪一個能用思慮使壽數多加一刻呢?何必為衣裳憂慮呢?」(同上 27、28)。祂藉由靈的證據堅固了我們對生存實體的信心:至於未來外貌的觀點,則留給了共同理解的判斷。因為當祂要將所有曾領受生命之身體的差異,匯聚成一個完美長大成人的人時,唯有祂有能力使每一個人的身高增加一肘或兩三肘,那麼我們為衣裳,即身體的外貌而憂慮,是對祂多麼大的侮辱啊!(以弗所書 4:13),祂為了使每個人都變得平等且一致,將會為人類的身體增加多少尺度呢。
11. 百合花不勞苦,天使亦然。為何天使與百合花相比。——「你們細想野地裡的百合花怎麼長起來;它也不勞苦,也不紡線。但我告訴你們,就是所羅門極榮華的時候,他所穿戴的,還不如這花一朵呢。」(同上 29)。百合花不勞苦,也不紡線:所羅門,這位偉大的先知,因其所愛慕的智慧而蒙神喜愛,卻沒有穿戴如它們那樣的榮耀。但百合花與其說是穿戴,不如說是生長。穿戴是身體的遮蓋,而非身體本身。如果這指向人類理解的感官,百合花的顏色與衣裳的潔白是可以相比的。但「不勞苦也不紡線」的百合花,應被理解為象徵(c)天上的天使的榮光,他們在人類知識的教導與自身工作的報酬之外,從神那裡領受了榮耀的潔白:以免被認為是從自身的勞苦或技藝中獲得的。當人在復活後將與天使相似時,祂希望我們藉由天使榮光的例子,盼望天上的榮耀作為遮蓋。這種植物的本性,非常適合作為與天上天使實體的比較。因為這種花朵,當它從紮根於泥土的根部被拔起時,雖然其本性的力量被認為已經枯萎,但它隱藏了起來,當季節回歸時,它又以其花朵的榮譽重新穿戴起來。因為它(d)從自身綻放並恢復;它所是的,既不能歸功於根部,也不能歸功於土地:因為那滋養它的汁液,來自於它自身。因此,雖然藉由這種一年一度的綠意例子,它模仿了(e)其天上實體的力量:因為它僅從自身所領受的,就足以滋養出花朵。因此,百合花不勞苦,也不紡線:因為天使的權能,從他們所獲得的起源之源頭中,領受了使他們永遠存在的一切。
12. 草,審判。他們將復活進入永恆的火中。義人的復活更是不容置疑。——「野地裡的草,今天還在,明天就丟在爐裡,神尚且這樣給它穿戴,何況你們(f)小信的人呢?」(同上 30)。祂藉由例子的權威堅固了我們信心不可動搖的確信:因為懷疑的危險越大,祂就越費心地消除一切不信的機會。草並非因為要被丟進火裡才生長;神對它的特別照料,也不是為了讓它被焚燒;但我們經常發現,在「草」的名義下,神稱呼了外邦人。那種芽苗,是當其自身的力量枯竭後,在太陽的熱力下枯萎的。因此,外邦人沒有安息,也不會像他們所希望的那樣,藉由死亡的捷徑獲得安息:而是為他們指定了肉體的永恆,以便永恆的火在他們身上有永恆的燃料,並在所有永恆中執行永恆的懲罰。因此,如果外邦人僅僅為了隨後(a)被指定給審判之火而獲得肉體的永恆;那麼,當不義之人尚且獲得永恆的實體以受刑罰時,聖徒對永恆榮耀的懷疑是多麼褻瀆啊。因此,祂要求我們將所有的期待都放在對應許的信心與祂自身能力的權能上:放棄對我們所缺乏之物的憂慮,轉而從那位賜給我們生命開端的主那裡期待一切,並以我們生命的報酬去尋求神的國。這正是那些正確且完美生活之人的報酬,即他們將從這可朽壞身體的物質中,轉移到新的、屬天的實體中,地上的朽壞將變為屬天的永不朽壞。因此,為這種不信而憂慮是外邦人的事:他們被對世俗的愛所束縛,被身體的歡樂所佔據,不藉由信心與對神的認罪,尋求並渴望通往天國的道路。
13. 「日子」是什麼。對日子的憂慮不應存在。人應當將全部關懷放在什麼之上。——「所以,不要為明天憂慮,因為明天自有明天的憂慮;一天的難處一天當就夠了。」(同上 34)。普遍的觀點是,日子是流逝時間的過程,被太陽的光芒所照亮,由插入的黑夜所區分,並藉由其介入,以一日取代另一日:而未來時間的意義則包含在「明天」中。因此,神禁止我們為未來憂慮。這種憂慮的鬆懈,並非怠惰,而是信心。因為我們為何要為明天憂慮呢?既然明天自有明天的憂慮。因此,那憂慮的日子本身就為我們驅散了焦慮。但憂慮,依我之見,是人特有的情感:因為它是由關懷、恐懼或痛苦的焦慮所激發的。而日子則是時間的過程:唯有(b)領受了預見之恩的人,才會產生憂慮的情感。因此,日子被設定為是有生命的,因為它既防範、又預見、又關懷;且其自身的難處對它來說就足夠了,不需要加上外在發生的罪惡。但事物的本性不容許將心靈的情感歸於日子:因此,它自身有憂慮,它的難處對它來說足夠了,以及我們被禁止為明天憂慮;這一切(c)都包含在屬天意義的話語中。因此,我們被命令不要對未來懷疑;因為我們生命的難處,以及我們所生活之日子的罪惡已經足夠了,以致於我們生命中所有的冥想與勞苦,都應致力於潔淨與贏得這些,以免因對未來的懷疑而染上不可饒恕的不敬虔:因為當我們的憂慮停止時,那些作為未來的事物,在其職責中本身就是憂慮的,而我們永恆榮耀的進步,在神良善的護理下,已經為那些不再憂慮的人預備好了。
14. 判斷神的應許是罪惡的。原因為何。——「你們不要論斷人,免得你們被論斷。因為你們怎樣論斷人,也必怎樣被論斷。」(馬太福音 7:1、2)。神徹底移除了所有判斷的職責,且不容許承擔任何判斷。但人們認為這與後文的提議相衝突,當祂說:「你們怎樣論斷人,也必怎樣被論斷。」但祂在上面說:「不要論斷人,免得你們被論斷。」難道不應該承擔良好判斷的裁決嗎?然而,祂宣告將根據判斷的條件來審判,且將以他們所量度的尺度來量度所有人。因此,如果根本不該判斷,就永遠不會有好的判斷。但正如前文所知,神的話語中沒有輕率或空洞的內容:這一切言論都超越了外邦人耳目的感官。因為祂禁止對祂的應許進行判斷:因為正如人對不確定的事物進行判斷一樣,這種對神的判斷也是從感覺與意見的模稜兩可中產生的。祂徹底將此從我們身上排除,以便保持堅定的信心;因為不像在其他事物中,錯誤地判斷是罪;但在這些事物中,對神的判斷本身就是罪惡的開端。
15. 不信是何種且多大的罪。未受糾正者徒勞地糾正他人。——「為什麼看見你弟兄眼中有刺,卻不想自己眼中有樑木呢?」(同上 3)。在後文中,祂教導說,唯有褻瀆聖靈的罪將不得赦免,而神對所有其他罪惡都賜予寬恕。對聖靈的罪,是拒絕神的能力,並剝奪基督永恆的實體:藉著祂,因為神進入了人,人將再次成為神。因此,刺與樑木之間的區別有多大,祂就顯示出對聖靈的罪超過了其他罪惡的條件:以致於當不信者指責他人的身體罪惡時,他們自身(e)因對應許的[註:即不相信神,就是犯了對聖靈的罪,即對基督神性的罪,這罪就是心靈眼中不信的樑木。][註:(a) 刊本為「在審判之火中」:這讀法不應被輕視,彷彿火是審判者,即火是復仇者。然而《詩篇註釋》13篇第11節證實了另一種讀法,在那裡我們讀到無用且無果實者被指定給審判之火。][註:(b) 刊本為「唯有預見」:根據羅馬、柯爾伯特及劍橋抄本進行了修正。希拉流稱預見與展望的能力為預見。][註:(c) 較好的抄本如此,即,這一切都是屬靈地說的。而其他人則與通行本一樣,為「在屬天意義的話語下」。][註:(d) 巴黎本,省略了「這些」代詞,指代神的應許。隨後,在巴迪烏斯(Bad.)、伊拉斯謨(Er.)及利普修斯(Lips.)本中為「開端」,而在其他書中則為「起因」。][註:(e) 巴黎本為「因為應許」。在此簡要概述希拉流的整個論證將是有益的,因為它本身對所有人來說並不十分明顯。他是這樣推理的:凡懷疑神應許的人,就是懷疑自己將會進入神裡面。對此不確定,就不相信基督是神;因為祂既然是神,成為人就是為了讓人成為神。凡懷疑基督……]不信,而樑木彷彿坐在心靈的視力中。因為我們經常在沒有任何自身改正榜樣的情況下,承擔起指責他人的權威;並誇耀要醫治他人的盲目,而我們自己卻處於腐敗光明的黑暗中:因為很難證明任何人能提供(b)他所缺乏的東西,且最好的方式是以身作則,而非言語教導。因此,必須對自身的盲目進行照料:因為事物的本性是,在一個人從自己心靈的光明中移走沉重的背信樑木之前,他不可能成為潔淨弟兄眼中刺的合格教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