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 先知對忘記耶路撒冷的人祈求什麼懲罰。右手,選民的居所。——但對那屬天耶路撒冷與聖錫安的記憶必須始終保持,無論是在渴望重返時,還是在哀悼失去時。因為經文接著說,第5節:「耶路撒冷啊,我若忘記你,情願我的右手忘記技巧。我若不記念你,情願我的舌頭貼住上膛,若不看耶路撒冷過於我所最喜樂的。」隨著遺忘的懲罰,記憶的紀念被保證。但他所說的:「情願我的右手忘記技巧」,因其表達的條件而顯得晦澀。因為根據希臘語的特性,這句話是這樣說的:?πιλ?θοιτο ? δεξι? μου,不是說右手自己會忘記,而是為了不讓對它的遺忘發生,這顯示出來了。如果我們的右手被遺忘,那將是非常危險的事。因為所有充滿美好盼望的人,都被歸入右手;而罪人則被安置在左邊。因此,他將右手被遺忘的條件——他透過信心與期待為自己預設的——置於不記念耶路撒冷的懲罰之下:這樣,如果他沒有保持對耶路撒冷的記憶,他就會從右手的記憶中,也就是從被安置在右邊的地位中墜落。
11. 對於神讚美保持沉默是多大的懲罰。每個人都以他所受影響的事物為樂。先知全心全意地傾向天國。——他還加上了另一種遺忘的懲罰,說,第6節:「我若不記念你,情願我的舌頭貼住上膛。」他知道那不幸的口若對神的讚美保持沉默,是多麼可悲。他知道那些站在神寶座前的蒙福永恆美德,以持續的聲音在神的讚美中恆久說道:「聖哉,聖哉,聖哉,萬軍之耶和華,全地充滿你的榮耀。」(賽六3)。他也知道,關於那些像死人一樣對神的讚美保持沉默的人,經文曾說:「他們的喉嚨是敞開的墳墓」(詩五11),因為在他們的喉嚨裡,就像在敞開的墳墓中一樣,對神的讚美之聲已經死亡。因此,他將自己置於這種沉默的懲罰之下,作為遺忘的條件,如果他沒有記念耶路撒冷:而且還透過隨後的話:「若不看耶路撒冷過於我所最喜樂的」。對我們每個人來說,喜樂的原因取決於我們意志的判斷,並從我們心靈的傾向中獲取喜樂的開端,例如酒徒從醉酒中,貪食者從食物中,貪婪者從金錢中,野心家從榮譽中,煽動者從群眾中,淫亂者從淫行中。因此,這些事物根據每個人所喜悅的,帶來喜樂的原因。但先知將耶路撒冷作為他喜樂的開端,從這裡獲取喜樂的起點,因為他將在耶路撒冷被接納,從必死變為不朽,因為他將與眾天使的聚會結合,因為他將被接納進入神的國,因為他將變得與神的榮耀相似。因此,他不知道其他的喜樂,也沒有其他可以喜樂的事物,只將耶路撒冷置於他喜樂的開端。
12. 貪慾的殺戮。我們的根基是基督。——並且因為他記得透過許多身體的軟弱、許多心靈的苦難、許多潛入的罪惡誘因,才能到達那裡,他擔心因身體的本性,有什麼罪惡會附著在他身上。在此之後,他向主祈求說,第7節:「耶和華啊,耶路撒冷遭難的日子,求你記念以東人。說:拆毀!拆毀!直拆到根基。」以東被解釋為(a)屬地的。因此,我們屬地身體的罪惡,(b)因為它們源於身體的本性,被稱為以東之子,它們統治著這些巴比倫人,也就是我們心靈的混亂與擾動,好讓我們被我們所充滿的豐盛所掏空。因為經文寫道:「從他豐滿的恩典裡,我們都領受了。」(約一16)。因為無論誰能容納主,他自己也就被主的豐盛所充滿。然而,這種因罪惡而混亂的身體感官本性是這樣的:如果它一旦將我們拖入罪惡的意志與習慣中,它就會使我們在所有美德的追求上被掏空。因此,這些罪惡統治著我們感官的這些混亂,(c)好使我們連根基都被掏空。因為無論誰是聖徒,他本身就是耶路撒冷的一部分;因為耶路撒冷將成為由蒙福之人與配得屬天團契者所組成的活石之城,而這些屬地的罪惡正試圖將其拆毀直到根基。而我們裡面有什麼根基,使徒教導說:「因為那已經立好的根基就是耶穌基督,此外沒有人能立別的根基。」(林前三11)。因此,他們試圖掏空一切宗教的開端、一切我們盼望的根基:以免我們裡面留下任何對神的記憶與追想,以免留下任何對美好事物的盼望。因為一旦信心的根基——即基督——被拔除與拆毀,甚至連透過悔改為我們建立寬恕的安慰都不會留下。
13. 巴比倫的女兒是肉體。它必須服從靈魂,因為它篡奪了統治權。——既然提到了耶路撒冷的被擄,以及以東之子在拆毀我們直到根基上的勸誘,先知接著展示我們應當如何防備這些事,這是理所當然的。他清楚地展示了,並沒有讓我們陷入匱乏或無知,當他說,第8、9節:「將要被毀滅的巴比倫城啊,報復你像你待我們那樣的,那人便為有福!拿你的嬰孩摔在磐石上的,那人便為有福!」我想詢問那些認為詩篇的屬靈理解是閒置的人,他們認為先知在這裡所說的「巴比倫的女兒」是指誰:以及(e)為什麼,當上面說那驕傲的巴比倫現在是可憐的。但因為讀者的心靈缺乏肉身的理解,必須處理屬靈的理據。因為所有的話語都回到了那不幸的、屬於我們混亂與擾動的肉體,它根據歷史的真實性,生於混亂之父:因為所有的肉體都源於那更高的肉體。因為從那些最初以混亂的語言建立了被稱為巴比倫的混亂之城的人開始,萬國的起源就分散了。因此,這是巴比倫可憐的女兒,也就是所有人的肉體。無論誰報復她,那人便為有福,(f)也就是將自己的肉體置於靈魂的統治之下,並將其服從於聖靈的人。因為她曾將所有對神無知且不了解的人,都服從於她所有的快樂與慾望之下,並統治著被擄的心靈。但當透過對神的認識,她的罪惡——我不是說廢除,而是說在死亡中被消滅——當宗教、貞潔、慷慨、節制與愛心,消耗了不虔誠、淫慾、貪婪、醉酒、爭執、仇恨,且肉體在聖靈的所有工作中被征服而服事時;那時,報復她的人便為有福,也就是將靈魂對她的統治——她曾習慣於用這統治來對待靈魂——進行了改變。
14. 貪慾必須在萌芽時消滅。——不僅報復者有福:而且那拿住並將你的嬰孩摔在磐石上的人也有福。身體的罪惡不應被允許滋長,而應在萌芽時立即消滅。因為強壯的貪慾是危險的;且長大後的東西很難被消滅。然而,在它們爆發時拔除、在幼小時砍斷、在柔軟時扭轉,則較為容易。因此,無論是誰,在萌芽時將所有源於肉體意志的、不誠實的貪慾,首先限制在自己耐心與美德的權利之內,然後將它們摔在對神的信心與敬畏中消滅,那人便為有福。因為所有從罪惡轉向宗教的人,都會將所有的罪惡摔在他們所歸向的宗教中而粉碎。而在他拿住巴比倫可憐女兒的嬰孩並摔在磐石上這一點上;既顯示了他在它們出生時限制它們的美德,也顯示了他將它們摔在磐石上的信心。而磐石,根據使徒,就是基督(林前十4)。將巴比倫女兒的嬰孩,也就是身體尚且幼小的罪惡,摔在磐石上並粉碎的人,是有福的。願榮耀與讚美歸於獨生神與我們的主,直到永永遠遠。阿們。
「我要一心稱謝耶和華:我要傳揚你一切奇妙的作為。我要在天使面前歌頌你:我要向你的聖殿下拜,為你的慈愛和誠實稱謝你的名:因你使你的聖名為大,超過一切。我呼求的日子,你就應允我,鼓勵我,使我心裡有能力。耶和華啊,地上的君王都要稱謝你,因他們聽見了你口中的言語。他們要歌唱耶和華的道:因耶和華大有榮耀;耶和華雖高,仍必垂顧低微的人,他卻從遠處看出驕傲的人。我雖行在患難中,你必將我救活。你伸手攻擊我仇敵的怒氣,你的右手也必救我。耶和華必成全關乎我的事。耶和華啊,你的慈愛永遠長存:求你不要離棄你手所造的。」
1. 稱謝的雙重意義。——我們在許多地方證明了稱謝有雙重意義;或者是為了我們的罪,或者是為了對神的讚美。這一點從福音書的話語中很容易得知。因為當主說:「父啊,天地的主,我感謝你,因為你將這些事向聰明通達人就藏起來,向嬰孩就顯出來。」(太十一25);他是在稱謝父神,因為向嬰孩顯明了那些聰明人所不知道的事:教導說,這些事之所以對那些自以為聰明的人隱藏,是因為他們沒有按照嬰孩的純真去相信福音的教導。然而,當在同一福音書中說:「他們在約旦河受洗,承認他們的罪。」(太三6);在那裡,罪的承認毫無疑問地具有另一種意義。
2. 罪的認罪極其有益。其意義為何。——對於致命罪惡的疾病而言,在認罪中存在著最大且最有益的醫治。然而,罪的認罪並非如同對他人所不知之事的陳述,例如小偷被問及偷竊,或殺人犯被問及謀殺時所作的招供(參見詩篇一二五篇,第5節):這也不是因為神作為鑒察人心肺腑者,在知識上需要你透過認罪來告知祂(556a),因為祂不僅能洞察已發生的思想,更能洞察尚未發生的思想。罪的認罪是指:你透過對罪的認識,承認你所做的事確實是罪。因為沒有人會去行事,除非他因某種享樂的果效,或因對該行為有良好的判斷而著手去做:他或是認為這是正確的,或是以此為樂。但當他透過神的教導與真理的理性,明白那些他以利益或享樂為藉口所選擇的事物(c)其實是罪時,他便透過對罪的理解,承認他所做的事確實是罪。
3. 認罪後應當停止犯罪。認罪與悔改必須是完整的。這必須向神祈求。——然而,沒有人應當在承認某事為罪之後(d),繼續去犯同樣的罪,因為罪的認罪就是宣告要停止犯罪。否則,若仍停留在對罪的理解與承認中(e),這種對罪的既有知識反而會使認罪失去赦免的功效。因為一個人不能將那在明知是罪的情況下所犯的行為,當作新近才認識到的罪來認罪。因此,一旦在認罪中有了對罪的認識,就必須停止犯罪:並且正如先知所教導的,必須全心認罪,不可有所保留,也不可讓已知的罪行殘留在我們身上。試想,若有人為偷竊悔改,卻又透過不義與卑劣的獲利來增加自己的財富,這人雖不再是小偷,卻成了貪婪與強取豪奪者。又或者,若有人停止了淫亂,卻沉溺於過度的惡習中;他雖未玷污身體,卻玷污了靈魂。若有人不再殺人,卻依然惡語傷人;他雖沒有殺人的手,卻有殺人的舌頭。若仍有相當部分的罪殘留,人又怎能全心認罪呢?因此,透過認罪洗淨一切罪惡後,必須停止犯罪:並應當時刻向神禱告,求祂在抑制與撲滅罪惡的誘因上,堅固我們意志中搖擺不定的努力。
4. 因此,先知因著認罪與禱告,確信自己已置身於純潔的港灣,他說,第1節:「耶和華啊,我要一心稱謝你;因你聽見了我口中的言語。」正如我們前文所述,這段理解有雙重含義。因為無論他是因口中的言語被聽見而稱謝神,還是因長期禱告後蒙神憐憫(g)的幫助,在一切罪惡止息後而稱謝,這兩者都符合我們的信心,即我們既要讚美主,也要承認所理解的罪。
5. 天使隨時與信徒同在。——隨後經文接著說:「在天使面前歌頌你。」先知認為僅僅在人面前歌頌是不夠的(557):因為人只能看見肉身事務的職責。他在歌頌中所展現的,是那令神喜悅的行為之動態。因此,他並不渴望被肉眼所見,而是急於在靈性上,向那些以靈性本質觀察一切的天使展現。他知道自己是在天使的監視下度過一生與行為,並且這些神聖職事(h)的幫助在各處都輔助著所有信徒,正如經上所記:「耶和華的使者在敬畏他的人四圍安營」(詩篇三十三篇,8節)。使徒也教導說,摩西的律法是藉著天使在一位中保的手中設立的(加拉太書三章,19節)。以利沙也極其清楚地教導,人類的軟弱有天使的幫助來防衛,並且在一切危險中,只要我們保持信心,靈性美德的防禦就會與我們同在。因為當敘利亞王準備攻取以利沙先知所在的城邑,並派遣軍隊在夜間行軍,企圖在黎明前包圍該城時;以利沙的僕人看見包圍,便說:「哀哉!我主啊,我們當怎樣行呢?」以利沙說:「不要懼怕!與我們同在的,比與他們同在的更多。」以利沙禱告說:「耶和華啊,求你開這少年人的眼目,使他能看見。」耶和華開了他的眼目,他就看見滿山有火車火馬圍繞以利沙,並降下來幫助他們(列王紀下六章,15節及後文)。如此偉大而高貴的先知,獨自配得瞻仰靈性的幫助,但他的禱告向主祈求,使他的僕人也配得看見這些非物質的存在。因此,先知是在這些輔助人類的天使面前歌頌,並藉由對靈性工作的瞻仰來取悅神。
6. 先知為何在聖殿「向」聖殿而非「在」聖殿敬拜。——但他不僅在天使面前歌頌,還將成就隨後的事。第2節:「我要向你的聖殿敬拜」:不是「在」聖殿中,以免若他在聖殿中敬拜,看起來像是按照猶太人的習俗在談論肉身的事;而是「向」聖殿,即在聖殿之旁,以靈與身進行敬拜。使徒教導說,每一個聖徒都是神的殿,他說:「你們是神的殿,神的靈住在你們裡頭」(哥林多前書三章,16節)。因此,那配得神居住在我們裡面的,就是神的殿。
7. ——他消滅了多少異端。神的名。——因此,他在這座神聖的殿前敬拜,並非沒有完美的教義理性:以免異端者因混亂的禱告而找到機會,將其不敬虔的意圖暴露出來。因為他說:「我要因你的慈愛和誠實稱謝你的名。」當他稱謝神的名時,他持守著與福音和律法相符的信心。因為神希望人知道祂的名是什麼,主在回答那些否認身體復活的撒都該人時,藉著福音與律法的話語表明了這一點。祂說:「論到死人復活,神在經上對你們所說的,你們沒有念過嗎?就是:『我是亞伯拉罕的神,以撒的神,雅各的神。』神不是死人的神,乃是活人的神」(馬太福音二十二章,31-32節;出埃及記三章,6節)。因此,那些主張福音的神與律法的神是不同神的人,其錯誤是顯而易見的:因為主引用律法中的核心內容,來證實福音的盼望。神還有另一個名,我們在福音中得知,主說:「父啊,時候到了,願你榮耀你的兒子,使你的兒子也榮耀你」(約翰福音十七章,1節)。在許多話之後,祂接著說:「我已將你的名顯明與他們」(同上,6節)。至於那名是什麼,祂在前面已表明,說:「父啊,時候到了,榮耀你的兒子。」因此,敬拜祂名的人,既承認祂是律法下亞伯拉罕、以撒、雅各的神,也承認祂是福音下神獨生子的父。
8. 反對諾瓦天派。——這也消滅了那些傲慢者的主張,他們忘記了人性與軟弱,宣揚一位無憐憫的神,不給予悔改者赦免與安慰:然而律法、先知、福音與使徒的教導,都勸勉犯罪者悔改,藉此停止犯罪:好讓那些已經絕望的人,能透過悔改獲得些許安慰,即使失去了那些至高、神聖且最接近神的美好福分,至少也不至於失去那些次要的恩典。
9. 反對馬吉安派、摩尼教徒等。——這也除去了那些愚蠢而魯莽之人的錯誤,他們主張主在肉身中顯現是虛幻與虛假的:認為父以虛假的肉身外表展示了祂;他們忘記了在身體復活後,主對相信祂看見靈魂的使徒們說:「你們為什麼愁煩?為什麼心裡起疑念呢?看我的手,我的腳,這就是我自己。摸我,看我!魂無骨無肉,你們看,我是有的」(路加福音二十四章,38-39節)。因此,先知將自己的認罪與這些人的認罪區分開來,持守完美的信心秩序:當他在名中承認亞伯拉罕、以撒、雅各的神;在憐憫中承認悔改者的慈悲者;在真理中(e)承認道成了肉身。
10. 神的名在各處為大。——認罪的原因也由此而生:因為你使你的名為大,正如詩篇六十五篇第14節所教導的:無形的神以祂慈悲的眼目,並藉由服役天使的職事保護萬民。因此在詩篇一二○篇第4節中:我們也可以將山嶺視為天使的職事與天上的能力,藉由祂們的服事,我們得以攀登高處,等等。他們對我們的服事在詩篇一一九篇第7節中再次闡明。神的名在萬事中都是聖潔的。這名不僅為神的子民所知,更在萬有之上被尊為大,其聖潔的偉大延伸至萬民。沒有野蠻人、西古提人、奴隸、自由人、女人、男人或任何年齡的人被排除在外:因為神的名在萬有之上被尊為大。聖殿已倒塌,偶像(b)已更易,占卜者在聖徒的介入下沉默,占卜的信心落空:唯有神的名在萬民中是聖潔的。因為祂總是與那些仰望祂的聖徒同在:無論何處被呼求,祂都賜下臨在的恩典。
11. 義人從不缺乏恐懼。他總是信靠神。——因為他說,第3節:「我呼求的日子,你就應允我。」義人沒有一天不在敬畏中度過:對神焦慮的信心從不接受安逸的閒暇。他知道每一天都充滿了陷阱,魔鬼及其使者總是企圖毀滅他。他知道主的日子是隱秘的、出人意料的,且將如夜間的盜賊般突然臨到。因此,他祈求主在他呼求的任何日子都應允他。先知並不懷疑他在任何日子都能獲得應允。因為經文接著說:「你以能力使我心裡有能力。」顯然,藉由神極大的看顧,他將在靈魂的力量中倍增:使他不會在試煉與恐懼中暴露自己;相反,當試煉來襲,當恐懼降臨時,一切都將藉由倍增的靈魂力量而得以忍受。
12. 地上的君王。——由於這種盼望是確定的,即靈魂的力量將藉由神慈悲的幫助而倍增;因此他承認所有人對神應有的認罪,說,第4-8節:「耶和華啊,地上的君王都要稱謝你,因他們聽見了你口中的言語。他們要歌頌耶和華的道,因耶和華大有榮耀;耶和華雖高,卻看顧低微的人,從遠處看出驕傲的人。」先知所指的地上的君王,在許多詩篇中已經闡明。不是列國的君王,而是「地」的君王,即每個人自身身體的君王,因為罪的國度已從他們身上止息。我們被召進入天國,死亡的國度已被推翻:因為「死亡從亞當掌權直到摩西」(羅馬書五章,14節):而根據使徒所言,現在每個人都是自己的君王:「你們已經作王了」(哥林多前書四章,8節)。因此,這些人的認罪是配得神的。因為他們聽見了神口中一切的話語,並且知道自己已被立為君王。
13. 大榮耀。——他們不僅要稱謝,還要歌頌耶和華的道,不違背神的道路,而是行在其中。神的道路就是所有的先知與使徒,他們將每個人引向唯一的道路。先知表明,所有人都應匯聚於一,他說:「你們當站在路上察看,訪問古道,哪是善道,便行在其間」(耶利米書六章,16節)。因為主的道路是永恆的。因此,必須在這些主的道路上歌頌,並以先知的讚美詩同聲唱和(560),因為神的榮耀是偉大的:祂的偉大沒有窮盡。因為受造物——天空、大地、海洋、蒼穹,以及參與理性(e)並因認識這些而臻於完美的人類——都見證了祂榮耀的偉大,使人能透過這些可見之物,瞻仰神那不可見的榮耀。
14. 神看顧謙卑人。驕傲人遠離神。——神的榮耀不僅偉大,祂更是至高,且看顧低微的人。因此,祂那卓越的高貴最令人驚嘆之處,在於身為至高者卻看顧低微的人。但祂看顧哪些低微的人呢?當然是那些「憂傷痛悔的心,神必不輕看」(詩篇五十篇,19節);又說:「我所看顧的,就是虛心、痛悔、因我話而戰兢的人」(以賽亞書六十六章,2節)。但因為至高者看顧低微的人,祂身上還有另一種令人驚嘆之處,即祂從遠處看出驕傲的人。驕傲與傲慢的思想瞞不過神:祂認識一切,沒有什麼是祂的知識所無法穿透的。正如經上所記,神「靠近傷心的人」(詩篇三十三篇,18節):但祂不與傲慢者同流,也不靠近狂妄者。因為根據信心的差異,祂對我們每個人而言,或是親近或是遙遠,祂根據靈性的美德安息在祂所配得之處。因此,祂從遠處認識他人,因為祂既因不配而遠離傲慢者,又因其美德,儘管遙遠,卻能洞察那些驕傲的事。
15. 患難的益處。若無神的幫助則無法承受。神的右手即祂的能力。——第7節:「我雖行在患難中,你必將我救活。」這位義人並不拒絕行在患難之中。因為他知道,根據使徒所言,患難生忍耐(羅馬書五章,3節)。他知道不經試煉的人是不討神喜悅的,他知道士兵若不經戰爭便無法成為得勝者,他知道未經考驗的信心是軟弱的,他知道根據使徒所言,在患難中應當誇口(同上)。他知道若無神的幫助,自己無法勝過患難,因此他確信藉由神必能得救:當他行在患難中時,他確信必藉由同一位神而得救。他說,第8節:「你伸出手來,抵擋我仇敵的忿怒;你的右手必救我。」當仇敵發怒時,神伸出的手保護了我們。因為仇敵帶來患難,他們對我們的信心與盼望發怒:因為根據使徒所言,我們的對頭魔鬼如同吼叫的獅子,遍地遊行,尋找可吞吃的人(彼得前書五章,8節)。但神的手伸出,抵擋那些魔鬼藉以作工的仇敵的忿怒,並藉由祂的右手拯救仰望祂的人。右手象徵能力:因此,身為神的能力與神智慧的主,有時被稱為神的右手,我們藉由祂在一切患難的戰爭中,抵擋所有仇敵而得到保護。
16. 報應應交給神。——先知隨後持守了福音溫柔的原則,即禁止我們向那些迫害我們的人報復,他說,第8節:「耶和華必為我成全。」報應應當留給那位在人強索外衣時,命令連裡衣也給他的人;那位在受人掌摑後,願意將另一邊臉也轉過來的人;那位禁止以惡報惡的人;那些將現世傷害的報復留給永恆審判者的人,將獲得更大的報應。
17. 人非由手,而是由神的手所造。——隨後他以充滿最忠誠盼望的聲音作結:「耶和華啊,你的慈愛永遠長存,不要離棄你手所造的。」因為神的慈愛永遠長存,祂伸出手抵擋仇敵的忿怒,以右手保護祂的信徒,並為他們報應,因此祂必不離棄祂手所造的,即那說「你的手造我」的人(詩篇一一八篇,73節)。有時人們會紀念神的手所造之物:但人始終是神的手所造,透過對「手」的紀念,展現了對人更崇高的作為(參見第10節,第5項)。因此,他祈求神不要離棄他,並願神成為他持續的幫助者,藉由那位說「我就常與你們同在,直到世界的末了」(馬太福音二十八章,20節)的主,我們的救主耶穌基督,祂是永世受頌讚的。阿們。
(詩篇一三八篇經文略)
1. 詩篇的作者是聖靈。詩篇皆論及基督。——所有的先知言論皆出自神聖靈的感動,這並非隱晦之事:我們讀到「耶和華如此說」;又說「聽耶和華的話」(耶利米書三十一章,2節);又說「因為耶和華說了」(以賽亞書二十四章,37節);在同一卷書中:「因為耶和華的口親自說了這些話」(以賽亞書五十八章,14節)。至於詩篇,主自己在福音中證實了這一點,祂論到自己時說:「大衛既被聖靈感動,怎麼還稱他為主呢?」(馬太福音二十二章,45節)?這教導我們大衛的一切皆是藉由先知之靈所說的。雖然祂在此處表明了祂是論及自己,因為祂說大衛在靈裡稱祂為主;但祂在詩篇中更明確地表明,祂肉身降臨的一切奧秘皆包含在其中,祂說:「這就是我從前與你們同在之時所告訴你們的話說:摩西的律法、先知書和詩篇上所記指著我的一切事,都必須應驗」(路加福音二十四章,44節)。因此,毫無疑問,詩篇中必有關於祂的記載。因為儘管在這些詩篇中,內容往往涉及先祖、先知、使徒、殉道者,以及第一代與後代的人,但因為一切皆在基督裡並藉由基督而成,所以無論詩篇中以何種不同人物的身分所預言的,一切皆是關於祂的:因為所有的教義,儘管透過各種不同的誡命形式呈現,其目的皆是為了讓人認識祂。我們為了這篇詩篇,必須提及這些:以免我們被認為是憑藉不可靠的權威,而擅自將這一切預言歸於基督的身分。
2. 不可混淆基督的二性。神取了人身,仍是神。——然而,必須謹慎遵守的原則是:凡被認為適合並符合祂從聖潔童女腹中所取,且祂身為神卻願以人身降生於其中的那個人性的,都必須以符合天上的(神聖的)本質之尊嚴來對待:我們不可將我們救贖的奧秘——即祂在神的本體中,卻取了奴僕的形像——貶低為對祂那不可變、不可見、無形且無苦難之本質的羞辱。因為祂成為人,是為了我們的益處,對祂自己並無損減。祂雖在神的形像中,卻倒空了自己;並非為了成為奴僕的形像,而不再是神的形像。祂自己說:「父所做的事,子也照樣做」(約翰福音五章,19節)。難道祂在神的形像中,就失去了祂在神的形像中所擁有的能力與神性嗎?因為當祂在我們卑微的肉身中時,父所做的事,祂也照樣做,祂並未因肉身的結合而減損父神性的權能:那被取的肉身,也並未廢除祂先前所存之本質的能力,因為在那被取的肉身中,那先前所存之本質的能力仍在運作。
3. 若祂身上有軟弱,應歸於人性的部分。——因此,若發現祂的身分中有任何關於軟弱的描述,都應歸於祂藉以住在我們中間的那個人性。因為「道成了肉身,住在我們中間」(約翰福音一章,14節)。之所以必須如此歸屬,是因為祂所取的人性並非外來的或虛假的。道成了肉身住在我們中間:並非因道的本質能力不足而陷入肉身的罪惡與軟弱,而是身為人,取了我們本性的軟弱。然而,取了軟弱並不使祂變得軟弱,因為「是本性」與「取了本性」是兩回事。此外,這是在本性必然性之外,意志的加入。因為祂並非罪人,而是擔當了罪。祂並非變得軟弱,而是背負了軟弱。因為正如先知所言,祂「擔當了我們的罪,背負了我們的軟弱」(以賽亞書五十三章,4節)。為了不讓人認為那不可受苦且不可變的神性陷入了軟弱,祂補充說:「我們以為祂受責罰,被神擊打苦待了。」因此,祂取了軟弱,因為祂生而為人;祂被認為受苦,因為祂經歷了苦難:但祂身為神,本質上並無苦難。當祂住在我們中間,當祂取了我們的軟弱,且在取了軟弱後並不感到痛苦時;那居住者不可能不是神,那取了軟弱者並未失去祂自己,那不感到痛苦者並未廢除祂的神性。這些是為了這篇詩篇而簡要提及的,因為詩篇似乎一開始就以人的身分發言:以免因祂以人的身分說話,而被視為脫離了父神性的榮耀。
4. 義人藉由患難受考驗。——因為他說,第1節:「耶和華啊,你已經鑒察我,認識我。」使徒在教導我們忍耐與盼望的教義時說:「患難生忍耐,忍耐生老練(試驗),老練生盼望,盼望不至於羞恥」(羅馬書五章,3-5節)。我們知道這一切在聖徒的生命與行為中皆已實現,他們在眾多苦難與患難中被磨練,成為神所認可的人。若有人記得亞伯拉罕流亡,在殺子與獨身的恐懼中,以及在其他苦難的傷害中始終保持忠誠;若有人記得雅各的逃亡,以及除了夏季的勞苦外,在牧羊時守護羊群的冬夜守望;若有人回顧摩西四十年的奴役,以及其中民眾對他的尖刻辱罵,與術士對他的敵對勢力:他就會明白,他們是藉由忍耐與盼望的堅定而受到考驗,並非無故獲得了獎賞,即在亞伯拉罕的後裔中萬國得福,雅各成為以色列,摩西在法老面前成為神。要列舉其他先祖、先知、使徒的苦難,以及保羅在海上、江河、陸地、曠野、城邑、親族、外邦、鞭打、鎖鏈、監獄、戲場中那蒙福且不可戰勝的信心見證,實在太長了。當然,忍耐使這一切人成為可認可的,他們藉此證明了自己那不至於羞恥的盼望之確據。但這些應當在適當的地方更完整地討論:現在必須回到我們所說的、以其身分構成這篇詩篇的那位身上。
5. 基督作為人,首先受試驗,然後被認識。——然而,神性與身體的位格是不應混淆的。因為現在開篇的所有言論,皆出自祂所取之人的位格。你試驗了我,並認識了我。祂受試驗,是為了被認識:因為認識在試驗之後。讓我們根據福音的教導,看看這位神的兒子是如何受試驗並被認識的。祂的謙遜——藉此祂配得從天上、地上和地底下一切受造物的敬拜,並存在於父神的榮耀中——就是祂的試驗。正如使徒所說:「祂既有人的樣子,就自己卑微,存心順服,以至於死,且死在十字架上。所以神將祂升為至高,又賜給祂那超乎萬名之上的名,叫一切在天上的、地上的和地底下的,因耶穌的名無不屈膝,無不口稱耶穌基督為主,使榮耀歸與父神」(腓二8及後續經文)。因此,由於這種順服至死,且死在十字架上,祂所取之肉身的軟弱,便在不朽壞的名與尊榮中,並在父神的榮耀裡被安置。因為神的名被賜予了,而這名並非沒有尊榮地被賜予。然而,所賜予的尊榮,不可能是別的,只能是這名的尊榮;而這被賦予之尊榮的名,正是父的榮耀:使那本在神形像中,卻取了奴僕形像的祂,因著順服那受十字架之死的奴僕形像,得以在父神的榮耀中,而祂先前本就在那形像中。但使徒對此已論及完全人(c);然而,必須在福音書中指出祂受試驗與被認識之處。
6. 祂在洗禮與曠野中受試驗並被認識。彼得試驗並認識了祂。——因此,祂的謙遜就是試驗。因為獨生神,罪的赦免者,永恆國度的主,竟要求受洗,如同罪人一般。施洗者拒絕了這職分,承認祂是那位本該賜給自己罪得赦免的主。然而,祂藉著洗禮的聖禮,成全了祂所取之人的義;祂並不拒絕成為我們罪的參與者,雖然祂自己並不知罪;祂取了必朽壞肉身的一切謙遜,混雜在罪人的群眾中進入約旦河。在這些事發生時,祂都受了試驗:但讓我們看看祂是否在受試驗時被認識。福音書作者說:「耶穌受了洗,隨即從水裡上來。天忽然為祂開了,祂就看見神的靈彷彿鴿子降下,落在他身上。從天上有聲音(d)說:『這是我的愛子,我所喜悅的』(太三16-17)。」試驗之後隨即是認識:那曾因謙遜而受試驗的,在祂受試驗後,父的聲音顯明祂是祂所喜悅的兒子。還有另一種試驗,隨後也緊接著認識。祂在曠野行事,服從魔鬼的試探,任憑自己被帶到殿頂,又被帶到高山上。因此,當祂在曠野,當祂在試探的條件下被戲弄,當祂被帶到殿頂與山上時,祂將自己交付於如此沉重的羞辱。但祂並未留下試探的試驗,卻留下了認識者的見證。經上記著說:「於是魔鬼離了祂,有天使來伺候祂」(太四11)。人受試探,人被帶領:但在這些事之後,天使來伺候。藉著試驗,祂被認識;藉著認識,祂藉著天使的服事被顯明。在其他事上,祂每受一次試驗,就同樣被認識一次。彼得因愛祂,且因已從祂那裡認識了祂的神性,無法忍受祂受難,並厭惡祂十字架的絆腳石(太十六23):但因為祂曾因不信十字架而稱彼得為撒但,不久之後,當祂在山上顯出祂榮耀的形像時,彼得從父那裡聽到了這樣的聲音而認識了祂:「這是我的愛子,我所喜悅的,你們要聽祂」(太十七5)。使徒的試探所造成的試驗,隨後便有了父聲音的認識。
7. 坐下指教導,起來指作為。——接下來是第2節:「你曉得我坐下,我起來。」坐下象徵教導,這是福音的權威。我們這裡的坐下,希臘人稱之為「講台」(cathedrae)。摩西根據主的話語擁有講台:「文士和法利賽人坐在摩西的位上。凡他們所吩咐你們的,你們都要謹守遵行;但不要效法他們的行為,因為他們能說不能行」(太廿三2-3)。因此,既然法利賽人的教導被教導為是可試驗的,因為他們坐在摩西的位上;那麼講台必然象徵教導。因此,祂曉得祂的坐下,當祂在萬事上宣告祂的尊嚴時,當祂執行那差遣祂者的旨意時,當祂為自己身體的謙遜祈求榮耀,並從天上聽到:「我已經榮耀了,還要再榮耀」(約十二28)。但教導不僅在祂的坐下中被認識,在祂的起來(復活)中,祂的作為也被認識。因為正如坐下是教導的訓令,起來也是作為的果效。耶穌坐著在山上教導:但在教導之後,祂下山去行事。經上記著說:「耶穌下了山,有許多人跟著祂。有一個長大痲瘋的(b)來拜祂,說:『主若肯,必能叫我潔淨了。』耶穌伸手摸他說:『我肯,你潔淨了吧』」(太八1-2)。為了醫治會堂主管的女兒,主也起來了;經上記著說:「耶穌便起來,跟著他去,門徒也跟著祂」(太九19)。當祂在洗門徒腳時,成全了那謙遜職分中完美的作為,我們讀到:「就離席站起來,脫了衣服,拿一條手巾束腰」(約十三4-5)。因此,在祂的坐下與起來中,教導與作為都被認識:因為祂藉著言語與作為,在自己身上宣告了父的榮耀。
8. 神預知基督的思念。——第3節:「你從遠處知道我的意念。」神是鑒察人心肺腑的;那麼祂的意念又怎會從遠處被知道呢?「從遠處」並非指空間,而是指時間。因為祂並非說「你從遠處知道」,好讓人以為這是一件空間的事,彷彿祂遠離人類的作為,而祂藉著祂大能的視角與知識,理解了那些被思念的事:而是說「你從遠處知道」,意指過去的時間。我們在哪裡能找到祂在很久以前就認識祂意念的事呢?當然,經上說:「看哪,我的僕人,我所揀選,我心所親愛,所喜悅的。我要將我的靈加在他身上,他必將公理傳給外邦。他不爭競,不喧嚷,街上也沒有人聽見他的聲音」(太十二18-19)。福音書作者在提到這預言時,正是當祂命令那些被祂醫治的人不要傳揚祂的時候。因此,祂的這些意念,即謙遜與忍耐的意念,祂在很久以前就知道了;因為先知們的口曾為這些事作見證。
9. 什麼是路徑與指引。——「你搜查我的路徑,我的指引。」在探討路徑與指引之前,必須先說明一點。因為我們所說的路徑,在希臘人那裡有另一種美德與理解:他們稱之為「踏平的路」(tribon),即因頻繁的行走與往來而磨損的路,人不是走一次,也不是偶爾走,而是永遠行走。至於我們翻譯為「指引」的詞,他們從希伯來文(i)翻譯為「繩索」(schoinion)。然而,根據某些民族的習慣,「繩索」象徵旅程中確定且固定的尺度:我們稱之為「里」,他們則稱之為「繩索」。
10. 基督走過先知所預言的路徑。——因此,我們的主在祂所取之肉身中,已經走過了先知們所預言(k)且踏平的路徑:並完成了祂旅程中確定且固定的終點。至於祂為何走過那被踏平的宣教路徑,讓我們聽祂自己說:「耶路撒冷啊,耶路撒冷啊,你常殺害先知,又用石頭打死那奉差遣到你這裡來的人。我多次願意聚集你的兒女,好像母雞把小雞聚集在翅膀底下,只是你們不願意」(太廿三37)!當祂說「多次」時,顯示了頻繁的數量意義。因此,當祂在耶路撒冷,在那些不願被聚集的兒女中,在先知們那裡既被聽見又被羞辱時,祂並沒有做什麼或遭受什麼新鮮事。
11. 祂完成了為祂預定的路程。——至於祂將要完成那被定義與預定(l)的路程,在祂說這話時顯明出來:「我在地上已經榮耀你,你所託付我的事,我已成全了」(約十七4)。那成全了所託付之事的人,完成了預定作為的尺度。當祂對彼得說,對那些來捉拿祂的人抵抗時:「我父所給我的那杯,我豈可不喝呢」(約十八11)?祂知道自己必須做什麼,教導說祂將要喝父為祂預定的苦杯。當祂在喝了之後,準備交出靈魂時說:「成了」,隨即交出靈魂(約十九30),祂也知道自己已經完成了祂的路徑與指引。
12. 父預知祂所做與所受的一切。——因此,父搜查了祂的路徑與指引。當先知預言衣服的抽籤時,祂藉著先知搜查了,如經上所記:「他們為我的衣裳拈鬮」(詩廿二18)。又當關於祂被列在強盜中並被懸掛(b)的預言被確認時說:「他被列在罪犯之中」(賽五十三12);或當關於祂骨頭不折斷與受傷的預言被預先宣告時:「你們不可折斷他的骨頭」(出十二46);以及:「他們必仰望他,就是他們所扎的人」(亞十二10)。因此,這些在祂受難時所預定的一切,皆由神搜查,以至於它們被預言了。為了不讓人以為祂所做與所受的一切,有什麼是父所不知道的,祂概括了一切,說:第4節:「你預先看見我一切的道路。」但那預先看見的,是在事情發生前就看見了。祂也預先看見了這一點,因為祂口中沒有詭詐:因為根據祂自己的宣告,祂是真理、道路與生命(約十四6)。真理不接受詭詐;因為祂沒有說謊,也沒有欺騙:祂的口完全履行了真理的職分,祂說:「天地要廢去,我的話卻不能廢去」(太廿四35)。祂宣告父是神,並承認自己既是人的兒子,也是神的兒子。這宣告中沒有詭詐,因為祂既宣告了自己,也宣告了那差遣祂者的尊榮。
13. 神的知識並非由先知或摩西,而是由基督傳給我們。——隨後,從人開始的言論逐漸進步,並提升到祂裡面神聖本性的意義,當祂說,第5與6節:「看哪,主啊,你曉得我一切的末後與起初:你塑造了我,並將你的手放在我身上。你的知識奇妙,是我不能測的。」這話不適合先知的位格,彷彿是他自己說的,「你的知識奇妙,是我不能測的」,好讓神的知識因他而變得奇妙,因為摩西先前在律法書中已向我們講述了神的知識。但即使對摩西來說,這也不可能是他獨有的,因為在看見燃燒的荊棘之前,他並不認識神,雖然他對亞伯拉罕、以撒、雅各之神的宗教信仰有所選擇,但在這之前,他除了從神那裡,並未獲得親密的知識。但這一切言論都適合那位說:「父啊,我已將你的名顯明與人」(約十七6);以及那位說:「認識你獨一的真神,並且認識你所差來的耶穌基督,這就是永生」(同上,3)。但我們將在適當的地方更充分地探討這些。
14. 基督的末後與起初是什麼。——然而,必須按照所說的順序降下來:看哪,主啊,你曉得我一切的末後與起初。末後是當祂受試驗,當祂被認識,以及祂所取之人的其他特有屬性。起初是那些沒有尺度,象徵無限時間之古老的事。因為太初有道,萬物都是藉著祂造的(約一1)。
15. 作為神,祂說:你塑造了我;作為人,你將手放在我身上等。——此後,正如神曉得末後與起初;在接下來的經文中,祂也象徵了兩者:祂所塑造的,是起初;祂所按手其上的,是末後。因為使徒教導說祂是按照神性的本性被塑造的:「祂本有神的形像」(腓二6);因為凡在形像中的,都被塑造為形像:即父的本性與神性的形像。我不知道祂在奴僕形像中被塑造,是否能歸於父,即祂是由父所塑造的:因為智慧親自為自己建造了房屋(箴九1)。但在此處,不再談論時間或問題了。然而,這應當適當地歸於肉身的降生:「你將手放在我身上」;我們從父的位格中得到教導:「我尋得我的僕人大衛,用我的聖膏膏他。我的手必堅立他,我的膀臂必堅固他。仇敵必不勒索他,罪惡之子也不苦害他」(詩八十九20-22)。毫無疑問,這整篇詩篇都應歸於主的位格:因為祂裡面有這一切,既是祂神性所特有的,也與我們本性的軟弱不同。
16. 神的知識為何奇妙。——因為祂在兩個時間,即末後與起初,無論是藉著宣告,還是在使徒與先知中說話,都使神藉著祂顯得奇妙;祂說:你的知識奇妙,是我不能測的。但如何奇妙呢?當然,當萬物被教導在神裡面,當神被宣告在萬物中時,當那無限且不可測的本性,存在於內在與外在,超越了所有能容納祂的地方。神無處不在,無處不在,在萬物中,且是完全的;並且因祂的無限與永恆,超越了空間與時間,這真是奇妙。這是奇妙的,這是堅固的;即在理解的觀點上,不再有任何低下的懷疑。
17. 基督在何種程度上與父本性平等,在何種程度上不能平等。——但這句話「我不能測」是什麼意思?獨生子說:「凡父所有的,都是我的」(約十六15);以及,「因為父怎樣在自己有生命,就賜給祂兒子也照樣在自己有生命」(約五26);以及,「父怎樣叫死人起來,使他們活著,子也照樣隨自己的意思使人活著」(約五21);以及,「我與父原為一」(約十30)。話語中沒有權能的區別,行為中也沒有能力的差異。關於「我們原為一」,許多不敬虔的人將其僅僅歸於意志的協調(關於這些人,整本《論三位一體》第八卷都在反駁)。但當說到:「你們當信我,我在父裡面,父在我裡面」(約十四11);不僅顯示了意志的合一,也顯示了神聖的能力。因此,當父所做的一切,子也照樣做,因為祂同樣地做:必須探討「我不能測」這句話是什麼意思。但當我聽到:「父是比我大的」(約十四28);以及,「子憑著自己不能做什麼,惟有看見父所做的,子才能做」(約五19);這些話暗示了我對這句話的理解。因為父比子大,但這是作為父對子而言;是就產生而言,而非就種類而言:因為祂是子,且從祂而出。雖然父的稱呼之特質有所不同,但本性並無不同:因為從神所生的神,在實體上與那生祂者並無不同。因此,祂不能與那生祂者(a)相等。因為雖然一位在另一位裡面,藉著同一本性均一且相似的榮耀而存在;然而,那生祂者,在祂所生的那一點上,似乎不能被相等。
18. 父的無限。——讓我們看看這「我不能測」是否與父的尊嚴承認有關。因為接下來是,第7-10節:「我往哪裡去躲避你的靈?我往哪裡逃躲避你的面?我若升到天上,你在那裡;我若下到陰間,你在那裡。我若展開清晨的翅膀,飛到海極居住,就是在海極,你的手必引導我,你的右手也必扶持我。」子並沒有超越父的無限;那在懷裡的(約一18),也沒有超越那超越所有地方的本性。即使祂在天上,在陰間,飛到海極,那位無處不在的主依然在那裡:人無法逃避那萬物都在祂裡面,且祂在萬物中的主。
19. 基督的三重狀態應當區分。——為了不因「我往哪裡逃躲避你的面」這句話,而對那不變且不受苦的實體產生不敬虔的羞辱,彷彿祂因害怕受難而考慮逃跑:必須了解這些話的(d)道理,以便在維護尊嚴的情況下,理解這些話是被必然提及的。在研究天上的教導的人中,沒有人會懷疑承認我們的主耶穌基督是神也是人:作為人是在時間中,作為神則永遠在人之前與人之後:而兩者,即神與人,僅在祂在人裡面時。因為祂本有神的形像,卻取了人的形像:並且祂又在父神的榮耀中,奴僕的形像進步到祂先前在其中的形像,即腐朽的本性藉著不朽壞的進步而被吞滅。
20. 什麼適合哪種本性。——因此,當我們記得這篇詩篇是從祂所取之人的位格開始時;必須仔細觀察,以便理解什麼適合祂的神性,什麼適合祂的人性:並且這樣,我們將我們的理解應用於話語,而不是透過虛假的理解觀點將話語屈從於我們的理解(f)。因為祂說:「我往哪裡去躲避你的靈?我往哪裡逃躲避你的面?」靈與面有不同的意義。我將離開靈,但我要逃避面。接下來是:「我若升到天上,你在那裡;我若下到陰間,你在那裡。」升到天上與下到陰間並非同一件事。第三是:「我若展開清晨的翅膀,飛到海極居住,就是在海極,你的手必引導我,你的右手也必扶持我。」這不再是人的聲音,即展開翅膀,展開自己的翅膀,居住在海極,被神的手引導,被神的右手扶持:這是更優越本性的事。而這位自信地說這些話的人是誰,話語本身的道理將會顯明。
21. 作為神,祂無處不在,不躲避神的靈;作為人,祂逃避神的面。——因此,獨生神顯明了那因祂而變得奇妙,且祂不能測的父的讚美承認,在祂裡面象徵了兩個時間與兩種本性,即祂在靈與身體中教導的那種(a)。因為當祂說:「我往哪裡去躲避你的靈」時,祂顯示了在取人身之前,祂自己作為靈,在父榮耀的靈中存在的那段時間。因為祂作為靈,不可能離開任何靈:因為祂既不能被欺騙,也不能欺騙。但當祂說,「我往哪裡逃躲避你的面」時,祂教導了祂所取之軟弱的時代:因為人的軟弱無法忍受神面的相遇;因為摩西被告知:「人見我的面不能存活」(出卅三20)!我們無法忍受的,我們就逃避;因為這是人的軟弱,逃避那不可見本性的相遇。雖然就視覺的無法忍受而言確實如此。但根據先知,神的面對作惡的人(詩卅四16),這也是人的本性,無法逃避神的面所象徵的審判。因為祂並非像罪人那樣說話,因為祂不知罪,所以祂並非為了逃避而說:但祂先前在靈中教導了父那超越萬有的無限;現在也從人的位格中,顯示了祂無處能逃避神。
22. 作為神,祂升到天上;作為人,祂下到陰間。——話語的道理也隨之而來,祂因為既是人又是神,所以說了這兩者:我若升到天上,你在那裡:這是神性的特有屬性。因為除了從天降下,仍舊在天的人子,沒有人升過天(約三13)。因為屬地身體的本性,除非轉變為天上的榮耀,否則無法獲得這種升天:我若下到陰間,你在那裡;這是人類必然的律法,即身體埋葬後,靈魂下到陰間。這種下到陰間,主為了成全真正的人性而沒有拒絕。然而,「我往哪裡去,或往哪裡逃」,以及「你在那裡」,與祂教導的意義有關,祂藉此變得奇妙,藉此神被認識為在萬物中且是萬物:以至於雖然人逃避神的面,因為無法忍受,雖然祂按照死亡的律法從天上降到陰間;但神依然永遠在萬物中。
23. 關於基督榮耀狀態的事。——因為祂藉著上述這些,宣告了祂所處的兩種本性,即神與人的區別;第三,祂顯示了在祂裡面進步的本性合一,說:「我若展開清晨的翅膀,飛到海極居住,就是在海極,你的手必引導我,你的右手也必扶持我。」當祂展開翅膀時,祂不再受身體的重擔(參詩五十四篇註釋)。當祂展開自己的翅膀時,祂教導這種飛翔的能力一直屬於祂。當祂在清晨展開時,祂顯示了復活的時間。當祂在海極時,祂作為神超越了人類居住的地方。當祂被手引導時,祂不害怕。當祂被神的右手扶持時,祂不改變也不跌倒:因為神賜給祂那超乎萬名之上的名,叫一切在天上的、地上的和地底下的,因耶穌的名無不屈膝,無不口稱耶穌基督為主,使榮耀歸與父神(腓二9及後續經文)。因為在賜給祂超乎萬名之上的名中,祂作為人,藉著父神的手與權能,被接納進入祂的榮耀中。
24. 翅膀象徵復活後飛往天上的能力。——至於將翅膀解釋為地上的身體轉變為屬靈(g)且永恆的本性,這是先知權威所支持的。因為對於那些缺乏信心與善行的人,經上說:「你既貧窮,就不要與富人爭競,要約束你的心思:他為自己預備翅膀,如鷹向天飛去,歸向那治理他的人的家。」(箴言二十三章 5 節)。那貧窮人若在富人的指望中擴張自己 [註:(e) 在米西亞抄本中,若非「本性」一詞過於明確,此處本可指涉時間。基督在靈裡教導了知識,當祂在取肉身之前向列祖顯現,並在先知們口中說話時;祂也在肉身中教導,藉由所取的肉身親自傳道。] [註:(b) 抄本如此。但刊本則作「能以靈」;隨後作「那人也不會失敗」,而非「那人也不會欺騙」。] [註:(c) 皇家抄本缺「向」字,隨後的動詞因字跡模糊難以辨認。若譯為「無法忍受異象,即無法承受異象」,亦無不可。] [註:(d) 米西亞抄本為「敘述」(narratio)。皇家抄本為「準備」(paratio)。或許是「對等的理由」(par ratio)。] [註:(e) 特土良在《論靈魂》第 55 節提及此律法,他說:「若基督是神,因祂也是人,照著聖經而死,並照著聖經被埋葬,祂也滿足了這條律法,在陰間完成了人類死亡的形式等。」] [註:(f) 巴黎抄本遺漏了「在」字,即「在神裡面」。此處觸及基督的第三種狀態,即藉由復活,正如希拉流在別處所言,祂成為完全的神,並非廢棄了人的本性,而是將其提升至與神榮耀的合一與團契中。] [註:(g) 刊本為「以及空靈的本性」:根據米西亞抄本修正。希拉流在這些論述中頻繁稱復活後的身體本性為永恆的,亦即空靈的。若有時稱其為空靈,是因天是祂的居所,而非因其由某種天上的物質構成。正如他在《詩篇》第五十一篇第 11 節所言:「所有將要復活的人,其身體並非從外部物質獲得,等。」;又在《詩篇》第二篇第 41 節:「主將修復破碎的身體,並非用其他物質,而是用舊有的、其起源本身的物質,等。」這些需順帶指出,以免有人懷疑我們無故修正此處,並認為希拉流在復活教義上與奧利根一致:他在《詩篇》第六十七篇第 35 節中與奧利根分歧更遠,當時他賦予修復後的身體以形狀與肢體的堅實性。] [註:(a) 刊本、埃爾福特本與萊比錫本為「在財富中」:這在初版中即如此。] 這是指他以自己的貧乏去與信徒的富足相比。因為富人並非預備地上的財富,而是預備天上的財寶,藉此飛回那治理他的人的家。他將回到他所墜落之處,回到他在第一個人犯罪時被逐出之處。那麼,這家是誰的,又是誰在治理他呢?當然就是那位說:「我實在告訴你,今日你要同我在樂園裡了」(路加福音二十三章 43 節)的主。他在別處談論屬靈事物的無盡永恆時也提到:「必如鷹展翅上騰」(以賽亞書四十章 31 節),意指他們將在復活的改變中獲得飛往天上的本性。但此處他預備翅膀是為了飛翔,並非外來的、新的翅膀,而是藉由本性的運用所預備的:因為在自願受難的奧祕之後,他將擁有本性與權能的翅膀,將自己提升至天上。
25. 此處並非基督的戰慄,而是對戰慄的臆測。——隨後經文的順序依然一致,且從兩種本性(即人與神)的理解中,話語流暢地展開。他說,第 11 節:「我說,或許黑暗將踐踏我。」這聲音被認為是屬於人的,因為有些人——無論是不敬虔的還是無知的——認為他在受難的恐懼中戰慄:彷彿這話語真的表達了某種恐懼,而不是表明他自願接受死亡,且未表現出任何恐懼或驚惶。因為他並未說:「黑暗將踐踏我」;而是說:「或許黑暗將踐踏我」。他加上「或許」一詞,是為了嘲笑人類對他那不確定的臆測,即認為他會懼怕陰間。因為沒有人會確信自己將被踐踏,卻又同時不確定自己是否會被踐踏。
26. 為何受難是祂的喜樂。父與子在能力與本性上合一。黑暗無法遮蔽祂。——然而,為了讓人明白「或許黑暗將踐踏我」並非指祂本性的戰慄,而是指不敬虔者對祂的臆測是不確定的;祂隨即補充道:「黑夜在我的喜樂中成為光明。」因為對於那將死亡視為喜樂中的光明的人來說,怎會被黑暗踐踏呢?因此,這場受難對主而言是喜樂:當祂擊碎銅門,折斷鐵閂;當祂剝奪一切權勢,當祂在這些事上戰勝,當祂救贖了那照祂形象所造的人,當祂使人恢復樂園的喜樂時。因此,在這些受難的樂趣與喜樂中,黑夜對祂而言是光明:之所以是光明,是因為黑暗不會被祂遮蔽。藉由本性的合一,父在子裡面,如同神性不可改變的相似性;且因著這些作為本身證明了父在祂裡面,祂自信地說:「黑暗不會被祂遮蔽」:因為我們記得在詩篇中,從父的角度說:「我在患難中與他同在」(詩篇九十一篇 15 節)。主自己在福音書中談到使徒們的戰慄時也說:「看哪,時候將到,你們各人要分散,留下我獨自一人;其實我不是獨自一人,因為有父與我同在」(約翰福音十六章 32 節)。無論是藉著祂能與父相似的能力,還是藉著祂從神而生為神的本性、種類與神性,父都與祂同在。因此祂自信地說,第 12 節:「因為黑暗不會被祂遮蔽。」因為不可改變的能力不會感受到黑暗,真光也不會容忍陰間的黑夜。經文接著說:「黑夜如白晝發亮;黑暗如何,光明也如何。」這一切都指向先前所說的:「黑暗不會被祂遮蔽」,以及「黑夜如白晝發亮」,且「黑暗如何,光明也如何」。這裡一次提到「被祂」,是指向多處。黑夜之所以成為喜樂,是因為它將如白晝般發亮。之所以發亮,是因為黑暗與光明皆來自神,那位能創造黑暗的造物主也能在黑暗中創造光明。讓我們聽聽福音書作者如此教導:「光照在黑暗裡,黑暗卻不接受光」(約翰福音一章 5 節):祂能使光存在於黑暗中,而黑暗卻無法在黑夜中遮蔽那無盡之光。
27. 為了宣揚基督的兩種本性。基督作為人的職分。祂為何被奇妙地尊榮。——接著是第 13 與 14 節:「因你,主啊,擁有我的腎臟,你從我母親的腹中領我出來。我要稱謝你,因我受造奇妙可畏。」祂依然保持著兩種意義的順序,以教導祂既是人也是神。當祂的腎臟被神擁有,且從母腹中被領出時,祂身上的人性狀況便顯明了。因為腎臟是慾望的根源。但凡是被神擁有腎臟的人,都不會陷入肉體的慾望,即淫亂的誘惑。而凡從母腹中被神領出的人,都不會為了世俗的工作而超越神。因此,祂的一切意志與勞苦,都是為了宣揚父,成全父的旨意,喝下從父所領受的杯。這些就是祂所取的人性的職分。但當祂說:「我要稱謝你,因我受造奇妙可畏」時,祂將對自己那可畏的讚美,全部歸於祂神聖本性的榮耀。祂之所以受造奇妙可畏,是因為神擁有祂的腎臟,是因為祂從母腹中被領出。因為藉由祂的意志與作為完全奉獻給神,祂配得被稱為奇妙可畏。祂之所以奇妙可畏,是因為在十字架的時刻黑暗籠罩,大地震動,磐石崩裂,墳墓開啟,死人復活,祂在同一身體中顯現,在門窗緊閉時祂能進入,祂被提升至天上,使徒們說起列國的方言,他們的影子醫治疾病,瘸腿的在乞討錢財時獲得行走的能力,死人在窮人的施捨中復活 [註:(b) 譯為「死去的」或許更好,即大比大,她因寡婦與窮人的眼淚而復活,她曾為他們施捨,見使徒行傳九章 36 節。],迫害者成為傳道者,監獄中被解開鎖鏈的人歌唱,殉道者在殉道時看見天上的基督:最後,祂以被提升的身體坐在神的右邊,祂在榮耀中曾存在且永存。
28. 子雖在能力上與父相等,卻將一切歸於父。——祂將這一切使祂奇妙可畏的尊榮,都歸於祂所順服之父的作為,說:「你的作為奇妙,我的靈深知。」祂說,因為我受造奇妙可畏,這是你的作為。在福音書中也保持了同樣的原則,當祂為了證明自己的能力而說:「子所做的事,子也照樣做」(約翰福音五章 19 節);又說:「父怎樣叫死人復活,子也照樣隨自己的意思叫人復活」(同上,21 節);然而,祂將一切作為的尊榮歸於父,說:「子憑著自己不能做什麼,唯有看見父所做的,子才能做」(同上,19 節);祂藉由敬畏的尊榮,將自己所證實的能力,歸於那位祂記得必須稱謝的父;這並非剝奪自己能與父做同樣事的能力,而是顯明那使祂能做同樣事的那一位。因此,這些使祂奇妙可畏的事,雖然因祂有能力而屬於祂自己;但祂仍將這一切歸於父的作為,說:「你的作為奇妙,我的靈深知。」這不是人類軟弱的聲音,會誇耀自己深知神的奇妙作為。這唯獨屬於那位說:「除了子,沒有人認識父」(馬太福音十一章 27 節)的人。祂認識,並非隨意或輕率地認識:祂深知,是藉著祂所說的那種確信:「父在我裡面,我也在父裡面」(約翰福音十章 38 節)。因為祂說「深知」,顯明了祂對親密認知的完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