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驚嘆並非源於未知。神的見證為何奇妙,為何不可知。——人類感官的本性是,對於那些已經知曉的事物,才會感到驚奇。因為驚嘆的判斷是源於已知的事物。否則,無人能對未知的事物感到驚奇。之所以先提到這些,是為了更勤勉地探究先知這句話的緣由。因為這句話被認為是違背了一般人的觀點,他說:「耶和華啊,你的見證奇妙,所以我心(3)查考這些。」(詩一一九:129)因為按照人類的習慣,通常是先查考並發現,然後對發現的事物感到驚奇;但對他而言,主的見證是先顯為奇妙,因此才值得查考。這段完美而優美的話語,其理據如下:神的見證,即那些在見證人之下所寫下的,即使藉著對律法的遵守,使人類的軟弱得以認識並侍奉神——因為其中命令了貞潔、虔誠、節制、慈愛、真理、無辜、節儉與宗教,並透過某些宗教習慣與各樣祭物,規定了侍奉神榮耀的職責:在這些事中,雖然有極大的驚奇,例如為罪獻祭、為靈魂救贖所給予的禮物、以及在逾越節聖禮中被殺的羔羊;然而,在這些事中,更多地包含了對未來事物的盼望與教導。因此,這些對先知來說是奇妙的。但因為藉著現前的驚奇,他查考了那些未來與永恆的事物。
2. 神的話語與先知的言語是隱晦的。——接著是:「你的言語一解開,就發出亮光,使愚人有聰明。」(詩一一九:130)這句話似乎也與我們本性的習慣不同。因為通常是先理解,然後才運用理解的光;因為他將獲得的理解之光,稱為對抗無知之夜的光:然而先知卻說,神話語的解開先發出亮光,而在光照之後才賜下聰明。但必須先學習什麼是神的話語:然後才能解釋光照與隨後的聰明之理。神的話語,就是先知所說的一切。因為摩西雖然用自己的話向希伯來百姓宣告律法的遵守;但在同一部律法書中卻這樣寫道:「耶和華對摩西說,你要對以色列人說……」(出三:14)。因此,這位立法者使用了他被命令所使用的話語。所以,神的話語,就是那些雖然藉著人類口舌的職分所聽見的。但那位偉大的先知,在我們主耶穌基督的判斷下也說得很好,當他說:「天哪,要聽!地啊,側耳而聽!因為耶和華說……」(賽一:2);在一些被極大怨言所責備的事之後,他說:「這是耶和華親口說的。」(賽一:20)。因此,這一切都是神的話語。
3. 但神話語的解開是極其必要的。因為在這些話語之下,有著其他觀點的預言,有著照使徒所說的寓意(加四:24),有著在比較意義上的模稜兩可(太十三:14)。主藉著以賽亞對不信的猶太人所說的正是這些,祂責備並說:「你們聽是要聽見,卻不明白。」(賽六:9)。因為一切都已封印,唯有藉著屬靈的教導才能解開。因為這些話是對但以理,那蒙大愛的人所說的:「但以理啊,你要隱藏這話,封閉這書。」(但十二:9)。以賽亞也說:「這書卷交給識字的人,說:請念吧!他必說:我不能念,因為是封住的。」(賽廿九:11)。
4. 藉著福音來解開。誰是愚人。——但奧秘話語的解開是藉著福音所提供的,在那裡,律法中隱藏的預言,在主存留於肉身時被揭開,從中首先學到了信心。因為在那裡,先知所說的一切,都藉著祂的事蹟與工作得到了成全。當童女懷孕,當主是「道」,「道」成了肉身,住在我們中間,當啞巴說話,聾子聽見,瘸子行走,長大痲瘋的得潔淨,瞎子看見,被鬼附的得醫治,死人復活:這神話語的解開,以信心的光照亮了我們本性的黑暗。現在我們理解了復活的榮耀、審判的權能、永恆的尊榮。而我們這些愚人理解了這些:或是因為回到了純真,或是因為無知而顯得愚拙。這神話語的解開,以及賜給愚人的聰明,主在福音中表明了這是屬於什麼時代與年歲的事,祂說:「父啊,天地的主,我感謝你!因為你將這些事向聰明通達人就藏起來,向嬰孩就顯出來。」(太十一:25)。看哪,這就是解開、光照與聰明的時刻。因為隱藏的事直到今日才被解開,而解開的事發出亮光,發出亮光的事將聰明供給愚人;他們藉著這聰明,成為了聖靈的容器。
5. 心靈之口向聖靈敞開。靈魂領受生命的糧。——最後,隨後的話語補充道:「我張口而氣喘,因我切慕你的命令。」(詩一一九:131)這當然不是指人類身體那藉著嘴唇開合的口。因為我們吸入氣息,更多是靠鼻子的職分,而非嘴巴。藉著嘴巴進入靈魂是費力的;而藉著鼻子的自然運作與職分,氣息則更順暢地流通。但聖經習慣將口不僅稱為嘴唇,也稱為心靈。因為藉著信心敞開的心,藉著渴望而張開以吸入,便領受了屬天教導的聰明。這不是靈魂的職分,而是心靈的職分。因為使徒說:「屬血氣的人不領會神聖靈的事。」(林前二:14):因為這對他來說是愚拙。而這位外邦人的導師也說:「律法不是寫在石版上,而是寫在心靈的肉版上。」(林後三:3)。因此,先知張開這口,吸入了聖靈。因為聖靈不會強行進入。必須渴求祂,吸入祂,並像嬰孩吸奶一樣純真地領受。先知之所以張口,是因為他記得在另一篇詩篇中對他說:「你要大大張口,我就給你充滿。」(詩八十一:10):並且知道律法中寫著:「將這些刻在你心靈的寬廣處。」(箴七:3,七十士譯本)。因為神的話語不是藉著口,而是藉著心領受的。並且根據福音的宣講,惡者從心中奪去了神的話語(太十三:19),這話語在口中比蜂蜜與蜂房更甘甜。正如我們藉著口攝取食物以滋養身體,我們也藉著心領受屬天教導的糧以滋養靈魂:若不藉著擴張與敞開的心去吸入,這些糧食便無法進入。
6. 神的注視:為了懲罰、為了威懾、為了憐憫。——接著是:「求你轉向我,憐憫我,照你待那些愛你名的人的判語。」(詩一一九:132)對於他所說的「轉向我」,他隨即加上了「憐憫我」。因為他知道主也會轉向惡人的報應與懲罰。正如經上所記,祂轉向埃及人的軍隊,使他們車輪脫落(出十四:24-25)。又說:「耶和華轉向所多瑪與蛾摩拉。」(創十八:16)。祂轉向不僅是為了懲罰,也是為了威懾,正如經上說:「你轉向大地,就使它戰抖。」(詩一○四:32)。因此,先知祈求的並非僅僅是神轉向他,而是帶著憐憫轉向他:不僅僅是帶著憐憫,更是照著那些愛祂名的人的判語。
7. 這種注視是藉著無辜所贏得的。——憐憫固然出於神的良善;但我們必須藉著追求無辜來贏得它:使祂轉向我們,就像祂轉向亞伯拉罕、以撒、雅各、約瑟、約伯、摩西那樣。因為他知道,當經上說:「耶和華從天上轉向大地,要聽被囚之人的嘆息,釋放被判死刑的人。」(詩一○二:20-21),以及「祂轉向貧窮人的子孫,不藐視他們的祈求」(同上,18)時,神習慣轉向這些祂憐憫的工作。因此,他祈求神照著這敬畏主之人的判語,轉向他並憐憫他:如果祂看見他禁食,看見他憐憫人,看見他在每一件事上都虔誠敬畏,那麼他自己也能照著那些愛祂名之人的判語,配得神的憐憫。
8. 人靠自己的力量不足以行善。——接著是:「求你用你的話使我腳步穩當,不許什麼罪孽轄制我。」(詩一一九:133)先知確實憑著自己的意志走在公義的腳步上:但他知道不義的轄制隨處可見。他先前祈求神照著愛祂名的人轉向他並憐憫他。他體會到他所祈求的憐憫,其果效在於他的腳步得以穩當,不是照著世俗的道路,不是照著人類的榮耀,不是照著身體的慾望,而是照著神的話語。如果沒有任何阻礙,如果沒有敵對者四處環伺;他或許能靠自己的力量堅定於他想做的事。但既然有埋伏,有爭戰,就需要更有能力者的幫助,以免任何罪孽轄制他。
9. 試煉的益處。必須祈求不被勝過。——他祈求的不是試煉遠離他,而是不被試煉所轄制。他知道藉著試煉才能達到榮耀。他記得亞伯拉罕因寄居的傷害、失去妻子的恐懼,以及獻祭兒子的痛苦而受試煉。他知道約伯經歷了所有試煉的爭戰。他回想約瑟被兄弟出賣、被主人的妻子強迫行淫、被囚禁在獄中,藉著這些不義的試煉贏得了極大信心的榮耀。先知懼怕不義的轄制:但並不拒絕試煉。他記得自己的腳步必須由主照著祂的話語來引導:以免那作為試煉的不義,有能力轄制他。
10. 什麼是毀謗。難以防範。聖徒們遭受此攻擊。——隨後是:「求你救我脫離人的欺壓,我要遵守你的訓詞。」(詩一一九:134)使徒說:「試煉……不超過人所能受的」(林前十:13),人類的試煉並不沉重;但毀謗是沉重的。毀謗是指,當善行被冠以惡行的名義,或是當內在的邪惡隱藏在誘人的外表下時。因為這並非直接的惡意,而是虛假、陰險,在善意的外表下殘酷地運作。很難防範這樣的人,他們在弟兄的名義下是敵人,在朋友的名義下是仇敵,在兒子的外表下是弒親者,在同心的外表下(同心),是夫妻間不可避免的災難。該隱這惡徒藉著兄弟的親密殺害了公義的亞伯。挪亞這蒙神稱許的人被他的兒子含嘲笑。以掃使雅各流亡,遠離父家。魔鬼最強大的戰士約伯,竟被他唯一的妻子試圖動搖。這位聖潔的先知又被什麼人的毀謗所欺騙呢?他多少次被掃羅出賣?多少次被洩露行蹤?毀謗者的埋伏無處不在。
11. 應當如何避免。——主知道這些家庭內部毀謗的絆腳石,往往會帶來信心的毀滅,祂說:「倘若你的一隻眼叫你跌倒,或是右手叫你跌倒,就把它剜出來丟掉。」(太十八:8)。祂並非在談論身體的肢體,因為腳或手無法帶來絆腳石;而是指那些與我們最親密、最必要的肢體,因為我們在基督裡都是一個身體,祂命令這些:以免家庭內部的毀謗與絆腳石留在我們身邊,使我們沾染罪惡的污點。因此,先知承諾,如果他能從這些中被救贖,他就會遵守神的命令:因為所有這些家庭內部的毀謗,往往會成為信心的阻礙。
12. 我們如何領受看顧我們的神之光。——接著是:「求你用臉光照僕人,又將你的律例教訓我。」(詩一一九:135)主的臉固然向作惡的人顯現,為要從地上除滅他們的記憶(詩三十四:16),但正如神轉向懲罰,也轉向憐憫;祂也將祂的臉轉向這兩者。但先知祈求主的臉光照他。因為我們從看顧我們的神之威嚴與臉面領受了光,而祂那轉向我們、充滿憐憫的臉,照亮了屬靈美德的恩典。或者,當審判之日來臨時,當祂在父威嚴的榮耀中顯現給我們看時;那時祂將用祂的光照亮我們。因為正如某些金屬與寶石將其本性的光輝反射到靠近它們的事物上,並藉著鄰近事物的樣貌展現出令人羨慕的樣貌;正如摩西從瞻仰神的榮耀中領受了光,以至於百姓無法瞻仰他榮耀的光輝:先知也承認自己是神的僕人,祈求被光照,並照著使徒所說的,變得與神榮耀的樣式相同(腓三:21),並被教導神的律例,以便他不是從自己、也不是藉著律法的影兒,而是面對面地、藉著屬靈的瞻仰來認識神。
13. 悔改不應停止。什麼是悔改。——接著是:「我的眼淚下流成河,因為他們不守你的律法。」(詩一一九:136)儘管他已全心歸向神,正如歷史所教導的,他意識到過去的罪;然而因為他在上一篇詩篇中也寫下了自己罪的痛苦,當時他在拿單先知的責備下認罪並哭泣:現在他也沒有停止用真實悔改的眼淚來洗淨過去罪行的污點,他說:「我的眼淚下流成河」,也就是說,他眼淚的泉源,已經超過了河流的源頭。這就是悔改的聲音,用眼淚禱告,用眼淚嘆息:並藉著這信心說:「我每夜流淚,把床榻漂起,把褥子濕透。」(詩六:6)。這就是罪的赦免,用淚水的泉源哭泣,並被淚水的傾盆大雨所浸透。但他保持了時間的理據,以及那已不動搖的信心,也節制了他話語的尺度。因為他論到過去說:「因為他們不守你的律法。」罪的認罪固然永遠在時間之中;因為罪的悔改不應停止:但過去罪行的終結是在時間之內:因為真實的罪之認罪,是無間斷地悔改;而罪的悔改,是從你所意識到應當悔改的事中停止。因此,先知既沒有停止認罪,也承認了過去的罪。
「耶和華啊,你是公義的,你的判語也是正直的。你憑公義和至誠,命定你的見證。我心焦急,如同火燒,因我敵人忘記你的言語。你的言語極其精煉,所以你的僕人喜愛。我微小,被人藐視,卻沒有忘記你的訓詞。你的公義永遠長存,你的律法是真理。我遭遇患難愁苦,你的命令卻是我所喜愛的。你的見證永遠是公義的,求你賜我聰明,我就活了。」
1. 信心承認神是公義的,即使在懲罰時。——必須以不懈且堅忍的信心,使我們內心的認罪不動搖、不破碎;以免我們因任何時間的傷害,或逼迫的痛苦而動搖,放鬆了虔誠的追求:但如果疾病折磨我們,身體的苦難與刑罰肆虐,損失使我們疲憊,哀傷與喪親之痛折磨我們;我們應當永遠使用先知現在所使用的聲音,說:「耶和華啊,你是公義的,你的判語也是正直的。你憑公義和至誠,命定你的見證。」(詩一一九:137-138)。因為我們應當記得,那位萬有的主是公義的,祂的判語是正直的。祂為何對屬祂的人不義呢?祂為何對祂所親自生的人不義呢?祂良善的無限性不允許我們對祂有這種想法。祂生我們並非為了傷害,並非為了我們本性起源的痛苦:如果我們遭受了什麼,那都是出於祂良善的判斷。祂喜悅魔鬼被我們忍耐的美德所勝過,祂渴望我們藉著苦難、痛苦與損失受到試驗:以便世俗的權勢在祂的僕人身上,無法認為自己擁有任何權利與定罪的權柄。祂所命令的一切,都是公義的、見證過的、真實的,且帶有加增的意義;因為它們是極其真實的。
2. 對苦難的不耐煩是對神的褻瀆。熱心的緣由。禁食的日子。——因為遵守這些事的人很少;在世俗的風暴與人類罪惡的船難中,要保持不動搖的信心是困難的;因為如果發生了什麼逆境,對神的抱怨便隨之而來。因為貪婪的人在損失中指責神。人因失去淚水的安慰而對神憤怒。人指責神不義,而他卻因逼迫而受到試驗,以獲得認罪的榮耀。當不義的人因不耐煩的痛苦而指責神時,這是世上最愚蠢的抱怨。因此先知補充道:「我心焦急,如同火燒,因我敵人忘記你的言語。」(詩一一九:139)。先知因神對我們一切罪惡與過犯的熱心而心碎。人類本性也有這種習慣,如果我們看見有人違背了我們所愛之人的意志,我們就會使用那不順從之人的熱心。然而,當我們看見神百姓中的一人成為世俗的僕人、魔鬼的工人、死亡的器皿、地獄的材料時,我們心中有多大的痛苦?因此,無論誰看見基督徒在禁食的日子裡沉溺於宴樂,他都會因神的熱心而憤怒。無論誰看見人對弟兄與僕人傲慢,他都會因神的熱心而憤怒。無論誰看見人指責那已在基督裡成聖的身體沉溺於淫亂,他都會因神的熱心而憤怒。
3. 關於熱心(Zeli exempta)。——我們得知,當主進入聖殿,用繩子做鞭子,將所有賣買的人趕出去時(約翰福音二章17節),祂也曾記念這種熱心;這正是經上所記:「我為你的殿心裡焦急,如同火燒」(詩篇六十九篇9節)的那種熱心。因為我們有時會使自己成為神的殿,有時成為買賣的場所,有時成為賊窩。根據使徒所言,凡在基督裡成聖的身體,就是神的殿(哥林多前書六章19節)。當我們思想並實行淫亂、兇殺、偷竊、虛假、搶奪時,我們就將這些身體變成了賊窩;而當我們忙於世俗的事務與(1)買賣交易時,我們就將神的殿變成了買賣的場所:以致本該是禱告之處的,竟成了強盜的巢穴或買賣的市場。因此,主被這種熱心所激動,要將這類人從殿中趕出去。那些蒙神稱許並被神悅納的人,也曾使用過這把「鞭子」。因為非尼哈正是因著這種熱心,才配得永遠和平的判斷。當以色列人行淫,他被神的熱心所激動,去懲罰他們時,主說:「亞倫祭司的孫子,以利亞撒的兒子非尼哈,使我向以色列人(b)所發的怒消了,因他在他們中間,以我的心為心,我就不在忌邪中把他們除滅」(民數記二十五章11節)。那位聖潔的先知以利亞,在肉身中被提進入天上的居所,也曾說:「我為耶和華萬軍之神大發熱心;因為以色列人背棄了你的約,毀壞了你的壇,用刀殺了你的先知,只剩下我一個人」(列王紀上十九章10節)。
4. 忘記神話語的人當受憎惡。——因此,這位先知也持守這種熱心。他看見了對損失的宗教性抱怨、虛假的哀慟,以及對神律法的褻瀆性遺忘:因此,凡行這些事的人,都是祂的仇敵。因為敬虔的人與這樣的人之間,不可能存在任何友誼的權利,因為他們應當被遠離、被憎惡,並對這些不敬虔的人懷有恨意。事實上,另一篇詩篇也教導了這一點,經上說:「耶和華啊,恨惡你的,我豈不恨惡他們嗎?攻擊你的,我豈不憎嫌他們嗎?我切切地恨惡他們」(詩篇一百三十九篇21-22節)。主也曾對亞伯拉罕說:「為你祝福的,我必賜福與他;那咒詛你的,我必咒詛他,凡與你為敵的,我必與他為敵」(創世記十二章3節)。如果亞伯拉罕的仇敵就是神的仇敵,那麼(3)對於那些我們看見是神仇敵的人,我們又該如何對待呢?
5. 神的話語中沒有虛空,沒有不真實。——接著,他提出了為何要憎惡那些忘記神話語之人的原因:因為神的話語並非虛空、並非屬地、並非輕浮。他說,第140節:「你的言語極其精煉(Ignitum),所以你的僕人喜愛它。」拉丁文譯本並未解釋這個詞的特性。因為我們這裡所說的「精煉」(ignitum),在希臘文中寫作「πεπυρωμ?νον」。而「πεπυρωμ?νον」的意思是,如同經過火煉而純淨。任何經過火煉的金屬,(c)都不會含有外來且無用的雜質;其中所留下的,全是真實、完美,且洗淨了一切罪惡的玷污:正如神的話語,其中包含了對永恆美善的確據。因此,主在福音書中說:「就是到天地都廢去了,律法的一點一畫也不能廢去,都要成全」(馬太福音五章18節)。因為神的話語全是真實的,既非閒散也非無益地設立:而是脫離了一切虛空曖昧的困擾,經過了火煉;並且極其精煉,以致人們不會認為其中有任何不完美或不恰當之處。因此,祂的僕人喜愛這些話語。他不僅實行這些話語,而且喜愛它們:因為順服的行動帶來了愛心的行動。因為順服往往僅出於恐懼;而愛心則唯有(4)出於心靈虔誠的意願。
6. 大衛年幼且被輕視,卻被揀選為王。——隨後他說,第141節:「我微小,被人藐視,卻沒有忘記你的訓詞。」先知確實是以他個人的身分說這話;但這也適用於我們這個時代的子民:至於大衛為何被認為是針對自己所說,這已得到充分的證明。因為先知撒母耳奉神的命令來到耶西的家,要膏立他的一個兒子為王。(1)當他來到時,他吩咐耶西帶出所有的兒子。他看見了長子,外貌俊美,身材高大;但卻得到這樣的回答:「不要看他的外貌和他身材高大,因為人看人不像神看人。人是看外貌,耶和華是看內心」(撒母耳記上十六章7節)。第二個來了,第三個也來了,所有耶西當時在場的兒子都來了:但在場的人中沒有一個是神所喜悅的。然而,因為先知撒母耳知道那位差遣他來的人是不會說謊的,並從在場的人中明白沒有一個是神所(2)揀選的(a);耶西說:「童子都在這裡嗎?」(同上,11節)。他回答說:「還有個小的,現在放羊。」因此,這個人被聖靈揀選,並被膏立為王:他從一個年幼且被藐視的人,獲得了先知與君王的榮耀。
7. 年幼的子民買下了長子的名分。——這話對於那年幼且先前被藐視的子民來說,也是如此。因為他們曾處於世俗的罪惡中,處於無知的黑夜中,處於屬地身體那粗野、鄉土且破敗的房屋中。但這子民沒有忘記神的訓詞,這子民在年長的子民被棄絕後,被揀選進入家族的產業。因為雅各買下了以掃的長子名分,而以掃卻認為這名分對將死之人毫無用處(創世記二十五章32節)。這年幼的子民知道,他們出生時的初熟果子是永恆的,不會被死亡所截斷。因此,他們沒有忘記那些年長者所絕望並出賣的東西。
8. 以信心買下長者因不信而失去的。律法已成為真理。——最後,他在下一節經文中教導了這一點:第142節:「你的公義永遠長存,你的律法是真理。」這公義並非那些從埃及出來的子民所能領悟的,對他們而言,海水分開,白日有雲柱,夜間有火柱隨行,(4)早晨有天上的嗎哪供應,二十七個王國向他們屈服,約旦河水立起成乾地,耶利哥的城牆因軍隊的呼喊與約櫃的(b)繞行而倒塌。這年幼的子民知道,神的這些公義是永恆的。因為知道這些是永恆的,他們便以信心買下;因為年長者認為自己必死,便因不信而賣掉。因為對於年幼的子民來說,律法就是真理。因為現在,藉著耶穌,心靈的割禮真正地傳遞給了生命,他們真正地穿過這世界的海洋進入應許之地,真正地領受了永恆的(c)天上的嗎哪,真正地在約旦河中重生而歡喜,真正地藉著羔羊的血被釋放而獻上逾越節,真正地在誠實的無酵餅中享用,並洗淨了舊日惡毒的酵:對他們而言,律法不再是影兒,而是真理。
9. 為真理受苦者的聲音與工作。——然而,這年幼的子民知道,由於對真理的承認,他們會受到許多逼迫。因此,在世界各地,才有蒙福的信徒見證與聖潔的殉道。因此,許多人被剝奪了家產,流離失所,被囚禁、被鞭打、被焚燒、被殺害:但藉著(5)對命令忠實的默想,他們以堅固的信心美德,勝過了一切臨到的苦難。因此他說,第143節:「患難與(5)困苦臨到我,但你的命令是我所默想的。」儘管爭戰迫近,(6)流放被威脅,財產被沒收,死亡不僅被施加,甚至以創新的酷刑方式進行(參見詩篇六十五篇註釋,第21節):但信徒的聲音總應當是:「患難與困苦臨到我,但你的命令是我所默想的。」我們不應當讓權勢佔據,也不應當讓時間的遺忘悄悄侵入,而使我們遠離對神命令的默想。
10. 悟性,是首要的恩賜。——接著他說,第144節:「你的法度永遠是公義的:求你賜我悟性(f),(7)使我存活。」他不滿足於僅在當下將神的法度視為公義並期待它們:他盼望它們的公義是永遠的,並藉著上述的患難與困苦,努力獲得那些永恆的事物。福音書中那位財主認為沒有什麼是永恆的,結果他將自己現世的幸福換成了痛苦的死亡(路加福音十六章25節)。而拉撒路(9)乞丐期待著神永恆的法度,並在亞伯拉罕的懷中得到安慰,將勞苦生活的悲慘換成了蒙福安息的尊榮。先知祈求對這些法度的悟性,這顯然是屬靈恩賜中眾多恩賜裡最重要的一個:並藉此祈求使自己存活。因為正如他現在默想神的法度與命令一樣;他也期待著永恆的事物:正如他活在肉身的生命中,他也祈求藉著從神所領受的悟性,活在永恆的榮耀中。
(詩篇一百一十九篇145-152節)
我一心呼求你,耶和華啊,求你應允我,我必謹守你的律例。我向你呼求,求你救我,我要遵守你的法度。我趁天未亮呼求,我仰望了你的言語(希拉流加註:永遠)。我趁夜更未換,將眼睜開,為要思想你的言語。耶和華啊,求你照你的慈愛聽我的聲音;照你的典章將我救活。追求奸惡的人臨近了,他們遠離你的律法。耶和華啊,你與我相近,你一切的命令盡都真實。我因學了你的法度,早知道是你永遠立定的。
1. 禱告中禁止口頭的呼喊,而非心靈的呼喊。——在福音教導的眾多命令中,主要求我們在禱告時保持安靜(馬太福音六章6節):好讓我們在沉默中,從隱密的心中祈求,禱告的職責不在於聲音,而在於心靈:因為神是隱密處的鑒察者,祂會垂聽我們禱告的(a)隱密之處。因此,先知所說的話似乎與福音的教導相反,他說,第145節:「我一心呼求你,耶和華啊,求你應允我,我必謹守你的律例。」但先知知道,呼喊應當是心靈的,而非聲音的:因此他從心中呼喊。這裡沒有高聲的喧嘩,也沒有肉身的聽覺,而是信心的呼喊,是心靈的呼喊:這呼喊不是藉著聲音,而是藉著信心的靈,被帶到神的寶座前。因為那一心向神呼求的人,是祈求大事的人,是祈求屬天事物的人,是盼望永恆事物的人,是活在無辜敬畏之職責中的人。
2. 被殺的亞伯在呼喊。摩西在沉默中以信心呼喊。靈的呼喊。——在世界之初,義人亞伯即使被殺,也說著偉大的話並在呼喊。經上寫道:「你兄弟的血有聲音從地裡哀告我」(創世記四章10節)。這不是聖徒卑微的抱怨,也不是信徒低沉的禱告。他所祈求的是崇高的,他所期待的是卓越的,他所祈求的是以呼喊的聲音發出的。法老以敵對的軍隊逼迫神的子民,紅海阻擋了逃亡之路,以色列人四面受困,眼看就要死亡(c),敵人就在眼前,大海擋在前面。經文見證,在這期間,摩西沒有向神發出任何聲音:他憂傷地站著,沉默地站著,但他的心靈在隱密處發出聲音,以他禱告的信心在呼喊。因為神聖的聲音見證了這一點,說:「耶和華對摩西說:你為什麼向我哀求呢?」(出埃及記十四章15節)。他雖然沉默;但他信心的禱告卻是對神的呼喊。使徒也知道在信徒心中有這種靈的呼喊,他說:「神就差他兒子的靈進入我們的心,呼叫:阿爸!父!」(加拉太書四章6節)。這種沉默的呼喊穿透到神的耳中;但神所聽見的不是呼喊,而是信心;那不求屬地財富、不渴望虛浮短暫榮耀、不祈求肉身必死之歡樂的信心。使徒雖然在信中寫的字不多,這也是他書信中常見的字母與筆畫形式:但他知道這些信的內容是巨大的,他說:「請看我親手寫給你們的字是何等的大呢」(加拉太書六章11節):他在這樣的文字中包含了深刻的意義與命令的益處。因此,先知從全心呼喊。並且因為他是從心中呼喊,他祈求被垂聽:而蒙垂聽後,他祈求能尋求神的律例。他知道這些律例是隱藏的,被律法的影兒所遮蔽。他渴望尋求這些律例,而這需要許多偉大的事物,需要心靈的呼喊,需要蒙垂聽的功德,需要尋求的職責。
3. 救恩應當按什麼順序祈求。嘴唇的禱告。救恩的代價。——第146節:但那呼喊以求被垂聽並尋求神律例的人,現在呼喊是為了得救並遵守神的法度(d)。他保持了多麼謙卑的順序啊!他不敢立刻期望自己的呼喊能帶來救恩。首先必須配得被垂聽,首先必須尋求律例。必須先有垂聽的功德,必須先有尋求的行動:然後才能期待救恩。然而我們卻將救恩視為債務來索求:彷彿神有義務提供這一切,我們在最初的禱告中就這樣祈求。但願我們能以心靈的呼喊來說話。我們的嘴唇只是在感官遊離的情況下,喃喃自語著他們所不知道的事,而心靈卻忙於其他事物,沒有跟隨身體的職責。然而先知在經過了之前多次祈求得救的禱告後,教導了救恩本身的代價,他說:「我必遵守你的法度。」這就是我們信心的爭戰,遵守命令,並將這託付給我們、被我們珍藏的命令,視為最隱密的寶藏。
4. 年輕的歲月應當獻給神。——那呼喊並宣稱自己將遵守神法度(即在天、地與天使這些見證人面前)的人,進一步增加了獲得救恩的功德,他說,第147節:「我趁天未亮呼求,我仰望了你的言語(1)永遠(b)。」他沒有等待那對罪惡軟弱的晚年,也沒有選擇那因長期放縱而冷卻的寒冷年歲。(e)他以信心與宗教信仰預先佔據了整個成熟期,藉著節制戰勝了青年時期,壓制了放蕩的歲月,以謙卑與貞潔的青春寧靜,預先佔據了老年的成熟。這是先知的呼喊,他仰望神的話語;不是偶爾,而是永遠。因為我們的盼望沒有終點:而是永遠延伸到屬天的事物中,並進入神永恆的應許中。沒有任何時間是空虛的,沒有任何時間是閒散的。
5. 黎明前的默想守望。——最後,接下來是,第148節:「我趁夜更未換,將眼睜開,為要思想你的言語。」那在成熟期藉著呼喊(f)(2)預先佔據的人,現在又以默想預先佔據了白晝。他在黎明前守望,不等待那被睡眠壓沉的眼睛被注入的光芒所驚擾。他守望,並以禱告覆蓋了光芒重現的時刻:現在忙於先知的教導,現在專注於詩篇的讚美,現在忙於族長與聖徒的事蹟,(3)在所有時間與勤奮中默想神的話語。
6. 信靠神的慈愛,而非自己的功德。——接著是,第149節:「耶和華啊,求你照你的慈愛聽我的聲音;照你的典章將我救活。」讓我們從先知上述的許多話語中學習謙卑,(h)心靈的呼喊、對律例的尋求、對神法度的遵守、青春的節制,以及黎明前默想的守望:(i)藉著這些,他將所有的盼望寄託在神的慈愛中,最後祈求他的聲音能照著慈愛被垂聽,(5)並祈求照著神的典章獲得慈愛。如果我們禁食一次,我們就以為自己做得夠多了:如果我們從家產的豐裕中給窮人一點東西,我們就相信自己已經成全了公義:我們禁食,要麼是為了討好人,要麼是為了減輕身體對食物的負擔,而在禁食期間,卻思想著淫亂、(6)兇殺、傷害、(k)仇恨;而當我們施捨微不足道的東西時,我們卻無法忍受窮人敲我們的門,或者我們為了虛空閒散的人言而追求良善的名聲:我們就認為我們理應被垂聽。但先知將一切都寄望於神,一切都期待於祂的慈愛。雖然他在良善的行為上(m)本身是完美的:但他認為這對救恩來說還不夠,除非他能照著神的憐憫與典章獲得慈愛。
7. 接近逼迫信徒的人,就遠離了神的律法。——然而,他從未閒散,從未沒有敵人與逼迫者,根據聖經的信心,他的一生都在埋伏之中。但無論是誰,現在想要討神喜悅,就必然會讓惡人感到不快。因此他說,第150節:「追求奸惡的人臨近了,他們遠離你的律法。」這話確實被認為是他針對自己所說,因為他的生活處處受到逼迫。但在這篇詩篇中持守人類教導順序的人,將一切都為了我們的教導而調和:好讓我們知道,那些接近傷害信徒的人,是遠離神律法的。因為一個人接近傷害聖徒的程度有多大,他遠離神律法的程度就有多大。然而,我們必須小心,不要讓憤怒激動我們去反對弟兄,不要讓嫉妒刺激我們,不要讓競爭激怒我們:以致我們對那些人做出任何不敬虔或令人厭惡的事,當我們參與他們的傷害時,我們就離開了神的律法。
8. 神在各處是完整的,如同靈魂在所有肢體中是完整的。那腐爛的肢體被切除。——接著是,第151節:「耶和華啊,你與我相近,你一切的命令盡都真實。」在另一個地方我們讀到:「耶和華說:我豈為近處的神呢?不也為遠處的神嗎?」(耶利米書二十三章23節)。神不被肉身的空間所限制,神聖能力的無限也不被界限或空間所壓縮。祂無處不在,且在任何地方都是完整的:祂在任何地方都不是部分存在,而是在萬物中全體存在。蒙福的使徒在雅典向那些因哲學虛空而可笑的人講道時說:「我們尋求神,祂離我們各人不遠:我們生活、動作、存留,都在乎他」(使徒行傳十七章27-28節)。根據先知所言,神的靈充滿了世界(智慧書一章7節)。又說:「耶和華說:我豈不充滿天地嗎?」(耶利米書二十三章24節)。沒有什麼能脫離神,沒有什麼能缺乏神。祂無處不在,就像肉身的靈魂一樣,它擴散在所有肢體中,並不遠離任何單一的部分。即使它在整個身體中有一個私有的、王室的座位;但它仍然注入骨髓、手指與關節中。現在,如果身體的某些肢體因腐爛而必須切除,因為這些肢體因罪惡而死亡,不再有其用途:那麼那屬於(5)腐朽肉體的東西,將在不損害靈魂的情況下被切除。因為我們身體的靈魂與健康完整的肢體結合在一起:而當它們變得腐爛並需要切除時,靈魂並不會隨之而去。
9. 神雖然無處不在,卻不在罪惡的人裡面。——這些話雖然被多餘地用來與神聖本性進行比較:因為任何永恆的事物都是不可比較的,也不接受被塑造(受造)真理的樣式,這是不可模仿的神性的例外。但我們悟性的樣式被調整為這樣的範例:好讓我們藉此,根據屬天話語的權威,明白那非物質且無限的神,與這個有限且肉身的世界結合在一起,但卻不在那些因自己的行為而死亡的罪惡之人裡面。(c)甚至,對神聖與不可見事物的理解,也是從對肉身事物與本性的沉思中尋求的。我們看見太陽停留在天空的某個部分,根據它的運行:但它確實延伸到各處,在各處都存在,它在萬物中有多大,它在任何地方就以同樣的大小注入。但如果它照進房屋緊閉的窗戶,它的光芒雖然就在那裡,但那些被封閉的地方卻拒絕了它本身的光芒。
10. 神的同在要求我們謹慎。——因此,在我們生命的所有行為中,我們應當謹慎,並向神敞開:首先,願祂能將祂的光芒注入我們自由且因無辜而敞開的心中:其次,願我們相信自己行在祂神性的懷抱中,當我們發怒、兇殺、(i)藐視、(e)咒詛、醉酒、淫亂、忽略神聖與人類的事物時,祂並未離開,我們在祂裡面犯下這些罪,是對祂更大的侮辱。
11. 但除此之外,還有這一點,因為祂的命令就是真理。其中沒有任何曖昧,沒有任何懷疑,一切都以真理的絕對性而完美:這些命令越是被視為真理的(f)準則,忽略它們所帶來的危險就越大。
12. 神的見證從世界之初及其後。——至於先知何以提及此事,他隨即說明,說:「第152節:我從起初就認識你的見證,因你永遠奠定了它們。」儘管先知在此是論及自身,即他自己從起初就認識神的律法,但這也與那自世界建立以來便受神教導的整個時代相吻合。因為那記得亞當意志之律法(a)的人,那學習過夏娃受造本身的人,那聽過蛇受咒詛的人,那讀過生命樹被基路伯以火焰之劍與旋轉的刀所封閉的人,那知道被殺的亞伯之血在呼喊的人,那計算該隱與拉麥受罰之數的人(創四24),那查考過以諾被接、挪亞被保存、閃與雅弗蒙福而含受咒詛(c)的人,那查考過麥基洗德為祭司、亞伯拉罕被揀選、以撒被應許、雅各被高舉、約瑟被賣、猶大被成聖、摩西被撫養與受教,並在廣大律法的奧祕之後死於神的話語中,以及耶穌(約書亞)作為應許之地的分配者(d)與重行割禮的創始者的人——他必能使用先知的聲音說:「我從起初就認識你的見證,因你永遠奠定了它們。」因為在上述所有人的生命與事蹟中,都包含了永恆福分的盼望;並且藉著他們,我們得以受教於福音宣講的教義。(e)然而,那些被奠定的,乃是為了建造未來的房屋而預備的。因為正如蒙福的保羅所說,我們是被建造在使徒和先知的根基上(弗二20),在他們身上,神的見證永遠被奠定,在那裡將要建成那屬天的、君王的聖城耶路撒冷:那房屋是天使(f)聚集之處,也是頭生者被揀選之處,其根基是活石與寶石,在基督裡活著、復活、作王,祂是直到永永遠遠受稱頌的。阿們。
求你看顧我的謙卑,搭救我,因我沒有忘記你的律法。求你為我辨屈,救贖我;為你的言語將我救活。救恩遠離惡人,因為他們不尋求你的律例。耶和華啊,你的慈悲本為大(下文:耶和華啊,你的慈悲極大);求你照你的典章(你的判斷)將我救活。逼迫我、苦待我的很多,我卻沒有偏離你的典章(你的見證)。我看見不守約的人,就甚憂愁,因為他們不遵守你的言語。耶和華啊,求你看我如何愛你的訓詞;求你照你的慈愛將我救活。你話的總綱是真理;你一切公義的典章永遠長存。
4. 在謙卑中包含所有訓詞的頭與總綱,以及信心的一切名分與獎賞。——聖先知在整篇詩篇中,確實為我們提出了許多偉大的信心與認信的榜樣:藉此,他在自己身上為他人樹立了相信、行事、理解、忽略、盼望與禱告的模範,使一位福音派的人藉著對律法的完全遵守而臻於完善。儘管他所行、所見證(g)或所盼望的,皆是神所喜悅或人類所盼望的,但他仍記得所有訓詞的頭與總綱在於哪種遵守;他也知道他的主,甚至對那些將要被託付天國鑰匙的使徒們,所要求的是什麼。因為當他們在意見與熱忱上彼此分歧,且每個人都憑著人的爭競自以為首,每個人都渴望或要求自己比別人更卓越時,主指明了這種功績與名分的獎賞當從何處尋求,說:「你們中間誰願為大,就必作眾人的僕人」(路廿二26):因為凡自卑的,必被升為高;自高的,必降為卑(太廿三12)。顯然,祂教導我們,信心的一切名分與獎賞都包含在謙卑之中。因此,對於順服神命令的人來說,最有效的方法就是將人類傲慢與輕率的虛妄在自己裡面破碎、踐踏並加以抑制,並在衡量了神的(h)偉大與憐憫之後,將自己限制在謙卑的節制之中。
2. 大衛僅彰顯謙卑。他將報復留給神。——正因如此,這位聖潔的君王與先知,且按肉身論是神與他主之苗裔的起源,在這些世俗的侵擾與屬靈邪惡的爭戰中,僅僅宣告他對神那樣的祈求野心,第153節:「求你看顧我的謙卑,搭救我,因我沒有忘記你的律法。」他祈求的不是國度的財富,不是預言的靈,也不是其他任何人類誇耀的名分,而是謙卑。因為他並非拿起戰爭的武器來抵擋那些追趕他的人,也不因無法忍受人類的憤慨而奪取報復的時間與權力。但他知道這是神旨意的判決:「伸冤在我,我必報應,這是主說的」(羅十二19),因此他在謙卑中不忘記神的律法(2),並因自己謙卑而祈求被搭救:宣告在持守謙卑中,即是對神律法的紀念。
3. 祂的判斷是公義的。——因此,他將一切留給神的審判,並因謙卑的功績而請求被搭救,他不因人類的仇恨而對神的體制產生任何違背,也不因現世的苦難(a)而動搖其忍耐,並決定在今世不對這些事(1)進行審判(b),因此他隨即補充道,第154節:「求你為我辨屈,救贖我;為你的言語將我救活。」這是一個擁有偉大且平安之良心的聲音,要求對自己的判斷進行審判:即他渴望神聖的判決來檢驗他所定規並令自己滿意的事。他在此並非論斷他人或自己,也不因敗壞的感官意見而偏離:他既不因憤怒、恩寵、仇恨或愛而偏離真理的判斷,也不忽略福音的命令:「因為你們怎樣論斷人,也必怎樣被論斷」(太七2)。
4. 期待藉著基督得救贖。——但即使是那說「因為我曾定了主意,在你們中間不知道別的,只知道耶穌基督並他釘十字架」(林前二2)的人,也不懼怕對自己判斷的審判。因此,先知在這對自己判斷的確信中,期待救贖的時刻,祈求自己能被救贖,並因神的話語而得救活。因為我們這些賣給罪的人,將藉著主寶血中的救贖與稱義而得自由。這是律法、所有預言的靈、先祖的盼望、天使的聲音,以及整個時代神話語所見證的:因此他祈求自己能被救贖並救活。
5. 自願的無知無法獲得寬恕。——但這些神的話語,正如它們向虔誠的盼望宣告生命與救贖,對不虔誠的人卻不留餘地。因為先知對罪人的期待緊隨其後;第155節:「救恩遠離惡人,因為他們不尋求你的律例。」對意志的無知是沒有寬恕的:因為在有能力認識的情況下卻選擇不知,這與其說是未發現知識,不如說是拒絕知識的罪。救恩之所以遠離惡人,正是因為他們不尋求神的律例:因為這些律例被記錄在書卷中,正是為了讓它們能流傳給眾人去認識與知曉。但先知知道,雖然救恩遠離那些不尋求神律例的惡人,但主卻靠近心裡正直的人(詩卅四18);正如使徒所說:「你們從前遠離神的人,如今卻……親近了」(弗二13);為了不讓自己也遠離救恩,他祈求對神律例的認識。
6. 律法的奧祕預表了永恆。——他並不忽略在這些事中,藉著對永恆事物的預表,在現世的事物中表達了多少我們救恩的奧祕;例如希伯來人只服事六年,在此六年之後,土地必須完全留給安息,其出產也要分給野獸;又如禧年,即第五十年的律法,藉此債務的契約被解除,所有的田地都歸還給原主,這預示了萬物新的、屬天的赦免與重整。因為救恩遠離那些不尋求這些事的人,先知全心投入於尋求這些事,並在鏡子中凝視神那永恆慈悲的律例,隨即補充道,第156節:「耶和華啊,你的慈悲極大;求你照你的典章將我救活。」神的慈悲確實極大:因為它們超越了人類意見的範疇。
7. 大衛在苦難中不被神動搖。——但這位在這些事上確信的先知,期待在神的典章中得救活,卻被外在眾多的仇恨與逼迫所困擾。然而,他不忘記神的憐憫(按同一位先知所說,神的憐憫不可勝數),因此他沒有偏離神的見證。隨即,第157節:「逼迫我、苦待我的很多,我卻沒有偏離你的見證。」他不被推動,不被動搖:儘管有許多人逼迫,他卻絲毫沒有偏離。
8. 他對神律法的熱心。——但那在神的訓詞中持守,以至於無法被逼迫者推動與偏離的人,卻有令他深感痛苦的事,這不僅擾亂他,甚至使他那彷彿融化的靈魂消散:當他自己沒有偏離神的見證時,其他人卻背離了神的律法(i),破壞了所領受的律法信心與契約。先知在說這話時,感受到了這種焦慮,感受到了這種疲憊,第158節:「我看見不守約的人,就甚憂愁,因為他們不遵守你的言語。」以色列被稱為已簽署之約的繼承者,當他在主的山上聽到聲音時,回答說:「凡耶和華所說的,我們必遵行」(出廿四7)。然而,當他敬拜別神,當他以各種罪惡的污穢玷污自己時,他便失去了那已聽聞的宣告與已宣稱的遵守之約。因為他們沒有遵守神的話語,而他們曾回答說他們必聽從並遵行。這位先知對百姓背道的憂愁並非新鮮事:因為我們知道主耶穌自己也曾為耶路撒冷的不虔誠而哀哭(路十九41),使徒也同樣為那些不悔改的人而哀哭(腓三17),甚至若有人被絆倒,他自己也受煎熬(林後十一29)。
9. 以愛而非恐懼來成全律法。——但那為不守約的人而憂愁並消散的人,並不逃避神對他訓詞的檢驗。他說,第159節:「耶和華啊,求你看我如何愛你的訓詞;求你照你的慈愛將我救活。」先知僅僅藉著恐懼來履行訓詞是不夠的:他更愛這些訓詞;因為愛的運作是在恐懼的必要性之外的。儘管愛律法勝過恐懼,但他並不如此自信,以至於不祈求藉著神的慈悲將自己救活。他現在不認為自己活著:而是期待在脫離這必死的身體並被吸入不朽榮耀之後的生命。
10. 神關於人的首要話語。——因為他知道這在他受造之初就已應許給他,當時神說:「我們要照著我們的形像,按著我們的樣式造人」(創一26)。這是神關於人的首要話語,當我們起源的開端被建立在無限永恆的形像中時。因此,他確信自己將藉著那生命與神的形像而活,他說,第160節:「你話的總綱是真理;你一切公義的典章永遠長存。」天地都要廢去,神的話語卻不廢去(太廿四35)。凡從祂口中發出的,都不會落空。律例是永恆的,公義也是永恆的。因此,神話語的總綱是真理:他知道關於他自己,即關於人的受造,神沒有比這更早的話語,即人要照著神的形像與樣式被造。因此,這是不可變更之真理的建立;神話語的總綱是真理,以至於在基督裡重生的新人,此後便按照永恆之神,即屬天亞當的形像,成為永恆的。
有權勢的人無故逼迫我,但我的心畏懼你的言語。我喜愛你的言語,好像人得了許多擄物。我恨惡謊言,厭惡它;惟愛你的律法。我因你公義的典章,一天七次讚美你。愛你律法的人大有平安,什麼都不能使他們絆倒。耶和華啊,我仰望了你的救恩,遵行了你的命令。我的心遵守了你的見證,且甚喜愛。我遵守了你的訓詞和見證,因我一切所行的都在你面前。
1. 在權勢者的仇恨中不可否認神。——先知大衛確實承受了掃羅王與百姓首領的仇恨與逼迫:因為不虔誠無法忍受虔誠良心的堅定。但他塑造了一位對神忠誠的福音派與使徒派的人,他不忽略福音的話語,主說:「他們要把你們交給公會,也要在會堂裡鞭打你們,並且為我的緣故,被送到諸侯君王面前,對他們和外邦人作見證」(太十17-18)。此外,他灌輸了宣講的堅定,並教導認信的榮耀,在他們之前勸勉說:「凡在人面前認我的,我在我天上的父面前也必認他;凡在人面前不認我的,我在我天上的父面前也必不認他」(同上32-33)。因此,無論是受律法所委託,還是為福音的榮耀所預備,那既沒有給掃羅及其百姓逼迫他的藉口,又知道因天國的緣故必須放棄世俗,藉著權勢者與外邦人的許多仇恨,他確信地對神說,第161節:「有權勢的人無故逼迫我,但我的心畏懼你的言語。」因為他懼怕若否認神,自己也會被否認。
2. 得勝信心的聲音。——但當他不忽略這蒙福逼迫的獎賞時,主說:「人若因我辱罵你們,逼迫你們,捏造各樣壞話毀謗你們,你們就有福了!應當歡喜快樂,因為你們在天上的賞賜是大的」(太五11-12);在權勢者的仇恨之後,他以對神話語的敬畏來調和隨後的事,第162節:「我喜愛你的言語,好像人得了許多擄物。」因此,他敬畏的是,若因權勢者的逼迫而卑微地屈服或退縮:因為既沒有提供仇恨的藉口,又因懼怕世俗而失去神的恩典,這是不可寬恕的。但得勝者尋得擄物:當然,將這些從自己身上提供出來,已是戰敗者的事。因此,先知並不被這些侵擾所擊垮,並以信心戰勝了權勢者的仇恨;他從被擊敗者身上帶回了不虔誠的擄物。因為他知道,根據福音,壯士在自己的家裡被捆綁,其權力的武器被剝奪,已將擄物提供給信徒去搶奪(太十二29)。因此,他現在因神的話語而喜樂,就像人得了許多擄物:當不虔誠者的權力被破碎,而他作為信心的得勝者,剝奪了他們一切不虔誠或殘忍的武器。
3. 唯有愛律法的人才合宜。——但若沒有對神律法的愛,以及對不義的厭惡,這種喜樂的情感便不存在:因為人若不厭惡,就不會渴望逃避;若不愛,就不會努力獲得。因此,他像得了許多擄物一樣喜樂,隨即補充道,第163節:「我恨惡謊言,厭惡它;惟愛你的律法。」因此,他厭惡不義,並愛神的律法。
4. 律法所說的與所命令的不同。——但愛神律法的人,並不只專注於那些藉著順服律法而完成的事:他必然會藉著律法的作為,延伸到其他事物上。讓我們聽聽他在職分上還有什麼,第164節:「我因你公義的典章,一天七次讚美你。」聖先知首先愛他所行的,即律法的作為,因為藉此,所有惡習的習慣與意志都被切斷。但隨後他讚美神公義的典章。正如我們常提醒的,這些典章的意義大於其作為,因為它們的事蹟向我們灌輸了永恆安排的概念:如安息日的安息、希伯來男童、土地的休耕、第五十年,都在形象的奧祕中被理解。因此,這在一天中被讚美七次。
5. 七這個數字。——讚美為何是這個數字,這並不令人困惑。因為無論是在日子、男童、土地、年份與歲月中,這些事都包含在這個數字的聖化之下:直到那五十年的永恆安息,即安息日的安息,七這個數字才得以圓滿。關於這個數字的聖化,有許多已知的知識:如日子的建立、侍立在神寶座前天使的揀選、屬靈權能與在主裡安息之恩典的豐盛。當然,先知讚美神公義的典章,用這個數字是合宜的,因為藉著它,並在它裡面,包含了這些律例的德行與建立。
6. 愛鄰舍。愛的情感。——先知預言的順序與信心並無二致。因為忍受逼迫、對話語的敬畏、對言語的喜樂、對不義的恨惡、對律法的愛、對公義的讚美,以及律法中所有其他的命令,都總結在這一條誡命的遵守中:「愛鄰舍如同自己」(羅十三9)。這比所有的燔祭與祭物更重要,即記得自己與他人是同一個身體,即基督的身體,並像愛自己的身體一樣,愛那鄰舍。隨即,第165節:「愛你律法的人大有平安,什麼都不能使他們絆倒。」使徒不求自己的益處,只求別人的益處,宣稱他若會使弟兄絆倒,就寧願永遠不吃肉(林前八13)。他持守了如此完美的愛與平安的情感,以至於為了切斷絆倒的藉口,他甚至節制了共同生活的習慣。因此,平安是必須持守的:所追求的不是個人的益處,而是與整體相合的益處:因為根據福音,不來到這世上,比絆倒最小的人更有益(太十八9)。
7. 因此,先知停留在這些平安與愛的誡命中,被福音盼望的渴望所吸引。因為他知道律法的終點是什麼,他說,第166節:「耶和華啊,我仰望了你的救恩,遵行了你的命令。」救恩就是耶穌。這是希伯來名字的宣告,這是天使對約瑟所說的,這是西面隨後在平安中離世時所認出的,這是藉著祂賜給我們的救恩所教導的。然而,他宣稱自己遵行了神的命令,因為他仰望主的救恩;這宣告了律法所有的命令都包含著神獨生子的降臨。
8. 神的同在。——他也遵守了神的見證,並甚喜愛,說,第167、168節:「我的心遵守了你的見證,且甚喜愛。我遵守了你的訓詞和見證,因我一切所行的都在你面前。」先知在神這位審判者與察驗人心者的面前行事,持守神的訓詞與見證:他不走世俗的道路,也不走惡習與不虔誠的道路。因為他所行的生命道路,是如此可取且無辜,以至於配得上神的觀看:神知道心裡的意念與動機,也不會對心裡不潔的人給予同等的觀看。因為天上的忠心見證人說了這些話,就是我們的主耶穌基督,祂是直到永永遠遠受稱頌的。阿們。
願我的呼求達到你面前,耶和華啊;照你的話,賜我聰明。願我的懇求達到你面前,耶和華啊;照你的話,搭救我。我的嘴唇要發出讚美,因為你將你的律例教導我。我的舌頭要宣講你的言語,因你一切的命令盡都公義。願你的手幫助我,因我揀選了你的訓詞。耶和華啊,我切慕你的救恩,你的律法是我所思想的。願我的靈活著,讚美你;願你的典章幫助我。我如亡羊走迷,求你尋找僕人,因我不忘記你的命令。
1. 神的話語是隱晦的。禱告的層次。——詩篇在字母的順序中結束。因為在聖徒所特有的所有事上,都按照希伯來字母的順序被涵蓋,先知現在祈求他的禱告能親近神,第169節:「願我的呼求達到你面前,耶和華啊;照你的話,賜我聰明。」他在整篇詩篇中向主祈求了許多事。但因為神的話語在屬天事物的奧祕中包含了許多隱晦之處;他現在最迫切地祈求自己能配得上理解這神的話語。首先,他持守了謙卑盼望的順序,要求他的禱告能親近神的面前。隨後,他重複了更高層次的請求,說,第170節:「願我的懇求達到你面前,耶和華啊;照你的話,搭救我。」呼求親近神面前的順序是這樣的:當它開始親近時,便進入其中:而當理解了神的話語後,他祈求照著那話語得搭救。因為首先,哪裡有聰明,哪裡就有救恩:而是獲得了理解,救恩才得以獲得。
2. 世俗言語與先知言語的區別。何謂發出言語。——因為這些事是藉著預言的靈,或在未來事物的陰影下,或在真理的鏡子中(c),或在神聖話語隱晦深奧的理性中,藉著預言的靈而非人類智慧的感官所發出的;他補充道,第171、172節:「我的嘴唇要發出讚美。因為你將你的律例教導我,我的舌頭要宣講你的言語,因你一切的命令盡都公義。」我們記得,預言的每一句話都以「發出」來表示,當說:「我心裡湧出美辭」(詩四十五1);或那句:「我要發出創世以來所隱藏的事」(太十三35);或那句:「這日到那日發出言語」(詩十九2)。人類所有的言語都源於思想的感官與動機,當我們的心為了宣講某事而動搖時,便藉著言語表達了內心的情感。然而,當舌頭不是為了靈魂的感官而服務,而是藉著進入的靈,將神聖的感官透過我們口中的職分散發出來時;那被說出的便被視為「發出」:因為心並非先感知到動機,才說出它所受推動的事,而是靈在不知不覺中,將聲音區分在話語中。
3. 神以何種順序賜下對訓詞的理解。訓詞的目標。——現在,雖然我的嘴唇發出了讚美,但在教導了神的律例之後,舌頭將宣講它所說的:以便在理解了所說之事後,隨即獲得對那認識的宣告。神的命令與公義並非如此不同,以至於神不配先將理解賜給祈求者,然後再藉著公開認信的宣講而顯明:因為神若隱藏祂想要宣講的事,或命令除了公義以外的事,這都不在神的良善之中。神命令的公義總綱是:它們對眾人都是有益的;我們來到這世上,便能以永恆的進步開始。因為為死而生,並非生命的緣故,而是死亡的緣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