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 福音的律法包含在摩西的律法中,給予人神榮耀的盼望。——他並沒有說主為他制定了律法。摩西確實制定了律法;但這位先知在另一篇詩篇中曾祈禱說:「耶和華啊,求?立立法者在他們中間,好叫列國知道他們不過是人」(詩9:21)。因為摩西所寫的那律法,是我們在基督裡的啟蒙者:他之所以比教導他的師傅與長老更通達,是因為他理解了包含在摩西律法中的福音律法。因此,這律法是藉著我們的主頒布的,它教導了每個人關於神的知識。因此,對於他所說的「立立法者在他們中間」,他補充道:「好叫列國知道他們不過是人」:也就是說,他們是從地而生,並在泥土中被塑造成對神的認知。因為他們先前因對摩西律法的無知而不知道的事,現在藉著我們主耶穌基督的宣講而知道了:他們認識到自己的起源,即身體的本性,在律法的新勞作中,他們期待著這位新律法頒布者的榮耀,因為他們在起初就已經被造在神的形象與樣式中。
11. 神的言語是甘美的,但前提是它們必須滲透靈魂。——先知在隨後的經文中見證了這種福音宣講的甘美。他說:「第103節:?的言語在我上膛何等甘美,在我口中比蜜更甜!」蜜在口中,但不在上膛中,並不甘美。因為在口部區域之外,沒有對物質味道的感覺。但神的言語在上膛中是甘美的,也就是說,它們流入靈魂並滲透到內在:它們不僅在口中令人愉悅,而且在認知、智慧與理解的感覺所在之處是甘美的。因此,言語在上膛與口中比蜜更甜。但正如蜜能減輕因疾病與發燒而產生的口中苦味;同樣地,如果我們不將神的言語僅僅停留在口中,而是吞嚥到上膛中,它們就能使我們靈魂的苦澀與不健康慾望的悲傷發燒變得甘美。
12. 實踐命令的人變得通達。知識不會賜給不渴求的人。——隨後是:「第104節:我藉著?的訓詞得以明白,所以我恨惡一切的假道。」願命令使我們變得通達;但必須是藉著實際與行為完成的命令:也就是說,我們盡可能地實踐其中所包含的事物。因此,必須實踐命令,我們才能變得通達。雖然理解是從神而來的,但必須從我們開始,我們才能配得完美的理解。因為對於那些不從自己開始的人來說,神的一切都是封閉的。先知的話語藉著以賽亞教導了這一點,他說:「不要說關於我的命令,你已經認識它們了:你既沒有認識,也沒有相信它們,我從起初也沒有向你敞開耳朵。因為我知道你是一個悖逆的人,從母腹中就被稱為罪人」(賽48:7-8)。因此,對於不渴求知識的人,不會給予知識。因為神是察驗人心的,對於那些將要藐視知識的人,耳朵是遲鈍的,感官是遲緩的。但先知從神的命令中獲得了理解:他實踐了命令,從而獲得了理解;而理解之後,他便恨惡一切不義的道路。
13. 人類情感的正確使用。——人類天性中存在著各種不同情感的衝動,例如仇恨與愛。但愛應當傾注在對良善的愛慕上,而仇恨則應當源於對邪惡的厭惡。因此,我們應當將我們的身體作為有用的工具,調整到協調與一致的模式中,以便我們不愛惡行,不因美德而恨惡良善,並使我們自己適當地、有益地適應每一種生活方式。先知愛神的命令:而愛神命令的人,恨惡不義的道路。因為正如完美信心的順服在於愛順服,並出於愛心的情感去完成所做的事,並以愛者的意志先於行動的必要性;同樣地,偉大的無辜也在於不僅不作不義之事,而且要恨惡它們,因為有時恐懼會使我們遠離這些惡事。對它們的恨惡,源於對它們真實且完美的判斷。因此,讓我們愛公義、謙遜、節儉、憐憫;並恨惡爭吵、醉酒、殺戮、驕傲、姦淫,與這些一起,我們必然也要恨惡魔鬼。但我們若愛和平、真理、公義,我們就會愛那位是和平、公義與真理的主,即我們的主耶穌基督,祂是永永遠遠受稱頌的。阿們。
?的話是我腳前的燈,是我路上的光。我起誓遵守?公義的典章。我甚是受苦;耶和華啊,求?照?的話將我救活。耶和華啊,求?悅納我口中的讚美,並將?的典章教訓我。我的性命常在危險之中,但我沒有忘記?的律法。惡人為我設下網羅,但我沒有偏離?的訓詞。我以?的法度為永遠的產業,因這是心中所喜樂的。我的心專向?的律法,永遠遵行,以報答?的恩典。
1. 人的黑暗。永恆。神引導他走向永恆。——人類的生命與感官停留在錯誤中,或者更確切地說,停留在無知的黑夜中,因為它們被肉體的污穢所感染,被其所混雜的自然之沉重,束縛在無知的深淵裡。因為人何時能藉著自己認識其起源的原因與理性呢?他何時能知道生命的果子是什麼,盼望的條件是什麼,以及獲得後世的道路是什麼?因為沒有人會瘋狂或缺乏理智到認為自己是在虛無中出生,而在出生後又歸於虛無;因為他無疑記得他之所以出生是出於神的良善,而神的良善也不會陷入惡意,以至於毀滅我們出生時所領受的恩賜。但先知配得天上的知識,並被安置在神恩賜與言語的知識之光中,他跟隨那位是真光,且照亮一切生在世上之人的主(約1:9),以過上良善且無辜的生活。
2. 神話語的光應當用於所有的行為。——因此,他將這種對生命無知的狀態,藉著所賜的光引導向理解,說:「第105節:?的話是我腳前的燈,是我路上的光。」他知道,若不被神的話所照亮,就無法逃脫這些身體的黑暗與這世俗的黑夜。他知道到處都有絆腳石、繩索的網羅與深坑。正如一個人在夜間外出時,手持燈火,注視著腳步所落之處,並對每一步都因光的前導而謹慎;同樣地,我們每個人若將神的話留在心中,就將其作為燈火,照亮所有行為的過程。因為所有的天國教導都是我們生命旅程的嚮導,它必須像燈火一樣,在這世俗的黑夜中被舉起,無論我們做什麼、想什麼或說什麼:以便我們在任何行為的進展中都使用它。
3. 燈的光不應在我們裡面變得無用。願它持續燃燒。主在福音中命令,不要將這誡命的燈火閒置且無用地隱藏起來,說:「人點燈,不放在斗底下」(太5:15)。因為如果燈被斗遮住,有什麼用處呢?它只能在遮蓋它的範圍內發揮作用。因此,祂命令將它放在燈臺上,即放在其職分的座位上。因此,我們領受了這教導與神的話,不要像放在斗底下那樣閒置且無用地隱藏起來:而是首先將這光照亮我們自己,然後再藉著我們照亮所有的外邦人。主在隨後的命令中也提醒了這一點,說:「腰裡要束上帶,燈也要點著」(路12:35)。因此,祂命令我們不要在黑暗中做任何事:因為凡在罪中行事的人,都恨惡光,並喜愛黑暗(約3:20)。祂希望我們的燈永遠點著,以免我們被遺留在這世俗的黑夜中。猶太人在會幕中點燃見證的燈,這燈在他們所有的節期中都燃燒(出27:20-21)。他們所做的,他們自己並不知道。但我們在這些會幕,即身體的見證中,應當永遠保持燈火燃燒,並藉著它們的光來慶祝我們盼望的節期。
4. 使徒是教會的眼睛;約翰是燈。聰明的童女。——主稱使徒為地上的鹽,也是世界的光(太5:14),藉此祂也顯示他們是教會的燈,說:「你的眼睛就是身上的燈」(太6:22),即教會身體的燈,教會在基督裡是一個身體,我們彼此互為肢體。因為首先,神的話對我們每個人來說都是眼睛或燈:其次,使徒的人對整個身體,即教會來說,是燈。因為並非整個身體都是腳、眼睛或手。因此,如果眼睛是整個身體最明亮的部分,並因此優於其他肢體,那麼如果它們變成了黑暗(同上,23節),即如果使徒的燈不燃燒,那麼當光本身處於黑暗中時,整個身體的黑夜將會有多深?悔改的宣講者約翰是猶太人與外邦人的燈,主說:「他是點著的明燈」(約5:35),你們情願暫時喜歡他的光。因此,我們擁有教導的光:讓我們在其中歡喜,不是暫時的,而是永遠的;不是一時的,而是永恆的。那些聰明的童女,以及那些有用的油的購買者,唯有她們在燈火的照耀下與新郎進入了洞房,而其他人因疏忽與沉睡而被排除在洞房之外(太25)。
5. 神的話是燈也是光。——因此,讓我們將神的話作為燈,用於我們靈魂的每一隻腳;但這燈必須永遠燃燒,並藉著我們的護理永遠為其職分做好準備。然而,那作為腳前燈的話語,本身也是路上的光。因為對於緩慢且在家中行走的人來說,燈是必要的:但對於踏上異鄉與公共道路的人來說,光則是更必要的,以免強盜埋伏,以免模糊道路的錯誤發生。因為藉著從少到多的增長,我們得以提升:使那最初將神的話作為腳前燈的人,這話語本身就成為他路上的光。但燈與路上的光必須提供有益的進展。讓我們看看先知是否加上了什麼值得注意的事。
6. 什麼是起誓與立定。——他說:「第106節:我起誓遵守?公義的典章。」他不再在世俗的黑夜中徘徊,也不再害怕絆倒腳步。因為所有的聖禮都是堅固知識的事物,而起誓的宗教則是源於對真理的認知。因此,先知起誓;他不僅起誓,而且立定;因為聖禮的連結是立定之事的堅固。因此,起誓者立定要遵守神公義的典章。立定的事很難被推翻,而將起誓的事立定則是最好的。
7. 神的審判是公義的。——但請記住,在神的審判中沒有任何不義。若人類的審判,因其出自公義判決的裁定,尚且被視為真正的審判,那麼對於神的審判,怎能懷疑其中有任何不義呢?我們失去了兒女,便認為這審判是不義的。難道神將約伯的兒女交給魔鬼權勢是不義的嗎?我們為自己的損失感到悲傷,視其為不公的遭遇。難道神允許那位完全人受苦,是沒有公義的理由嗎?我們在痛苦中受折磨,並因我們的不耐煩而對神發出怨言。難道那位渾身生瘡、流膿、被蟲子咬的人,是在無知的旨意下受苦嗎?顯然,這一切都是為了見證信心,並為了獲得榮耀忍耐的獎賞。我們的軟弱使我們認為自己所受的是惡。然而,神的旨意始終是讓我們藉著忍耐苦難而受試驗:但我們在缺乏信心見證的情況下,卻妄想隱藏起來,並譴責神審判的公義。
8. 基督提供了謙卑的教導與榜樣。——但那位先前既已起誓並立定心志要遵守神公義審判的人,在遵守審判時,必須展現出與其誓言和立志相稱的行為。因為他所起誓要遵守的,並非輕省之事。至於那是什麼,隨後的經文說到了。經文說:「詩篇 119:107:我受苦甚大,耶和華啊,求你照你的話將我救活。」神的獨生子從童女取了我們本性的身體,當他在自己身上展現了真正且完全的人類智慧典範後,我們必須認識他希望我們從他身上學到什麼樣的教導榜樣。他說:「凡勞苦擔重擔的人,可以到我這裡來,我就使你們得安息。我心裡柔和謙卑,你們當負我的軛,學我的樣式,這樣,你們心裡就必得享安息」(馬太福音 11:28-29)。他確實是那位完全且無罪的,是唯一口中沒有詭詐的,[註:(1) 藉此命令。] [註:(2) 他是自己的明燈。] [註:(3) 進入。] [註:(4) 在路徑中。] [註:(5) 更不用說應當懷疑。] 他希望人從他身上領受這最重要的教導榜樣,即溫柔與謙卑,藉此靈魂方能尋得安息。
9. 他消除了驕傲的根源。——他知道我們人類的本性是軟弱的,是傲慢且無法承受順境的。有些人因財富而傲慢;他們不知道關於施捨的教導:「賙濟可以遮掩罪過」;又說:「他施捨錢財,賙濟貧窮,他的仁義存到永遠」(詩篇 112:9);神自己也對那些餵養飢餓者、給口渴者喝、接待客旅、給赤身者穿衣、探望病人、安慰囚犯的人說:「你們這蒙我父賜福的,可來承受那創世以來為你們所預備的國」(馬太福音 25:34)。另有些人因世俗的榮耀而自大;他們不知道這乃是天國教導的首要祝福:「虛心的人有福了,因為天國是他們的」(馬太福音 5:3)。另有些人因肉身的門第而自視甚高;他們沒有想到對於那些在基督裡重生的人,經上說:「惟有你們是被揀選的族類,是有君尊的祭司,是聖潔的國度」(彼得前書 2:9)。世俗有世俗的律法,神有神的恩賜。魔鬼在試探主時,誇耀這世界是他的(馬太福音 4:1)。然而主命令我們以他為鏡,好讓我們活出他。與主同在,輕看財富便是富足;與主同在,輕看世俗榮耀便是天國;與主同在,心裡的謙卑便是高貴與君王般出身的裝飾。因此,他希望我們向他學習這一切美德中最偉大的一項。
10. 基督謙卑的獎賞。——使徒在教導我們謙卑時,也勸勉道:「你們當以基督耶穌的心為心。他本有神的形象,不以自己與神同等為強奪的,反倒虛己,取了奴僕的形象,成為人的樣式。既有人的樣子,就自己卑微,存心順服,以至於死,且死在十字架上」(腓立比書 2:6及後續)。我們從神的獨生子那裡得到了謙卑的榜樣:但讓我們也看看獎賞。因為神將他升為至高,又賜給他那超乎萬名之上的名,叫一切在天上的、地上的和地底下的,因耶穌的名無不屈膝,無不口稱耶穌基督為主,使榮耀歸與父神(同上,9及後續)。這就是謙卑的獎賞,使他所取的身體能留在父神的榮耀中,使天上的、地上的和地底下的因他的名而屈膝。因為他本有神的形象,並不認為他所是的——即與神同等——是靠某種暴力或強奪而得的。他確實是在神的形象中,在他所留存的形象中,神的榮耀一點也不缺乏;但他藉著謙卑取了奴僕的形象,成為人的樣式,藉著順服自己卑微以至於死:不僅是死,且是死在十字架上。他憑神的命令堅立了諸天,憑父的旨意將世界裝飾成如此美麗的模樣,創造了大地及其中的萬物。但難道他僅僅因為這些,就配得將所取的人性安置在永恆父神的榮耀中嗎?這就是謙卑的獎賞,這就是謙卑的代價:即他先前既在神的形象中,隨後又成為奴僕的形象;並且既在神的形象中,又成為奴僕的形象,藉著天上、地上和地底下之人的承認,使他被認識是在父神的榮耀中。
11. 保羅防範他人的驕傲。神將其從中召回。——同一位使徒也擔心神恩賜的恩典本身會使人變得傲慢,因此說:「聖靈顯在各人身上,是叫人得益處」(哥林多前書 12:7)。因為他在說「叫人得益處」時,教導我們應當謙卑地使用恩賜:以免有人因自信擁有屬靈恩賜而變得傲慢,使神的恩典因傲慢的罪而變得徒然。他以自己為例,證明他從神那裡獲得這恩典,也是為了不讓他因自信擁有眾多恩賜而陷入驕傲的膨脹,他說:「又恐怕我因所得的啟示甚大,就過於自高,所以有一根刺加在我肉體上,就是撒但的差役要攻擊我,免得我過於自高」(哥林多後書 12:7)。連那位被揀選的器皿、外邦人的教師,也害怕因自信擁有屬靈恩賜而超越人類軟弱的本性而驕傲。聖經稱讚希西家王,說他在神眼中行了正直和良善的事(列王紀下 18:3):但這種稱讚並不能持續到最後。因為在《歷代志下》中寫道:「希西家心裡驕傲」(歷代志下 32:26)。當他心裡高傲,當他因自信而陷入驕傲時,他便因驕傲的罪失去了過往善行的恩典。
12. 大衛極其謙卑,儘管他有許多驕傲的理由。——因此,先知在立定心志要遵守神公義的審判時,首先採取的工作就是變得謙卑:不僅是謙卑,而且是極其謙卑:藉著這種加強語氣,教導他在自己身上所達成的謙卑之節制。他確實有許多驕傲的理由。猶大的高貴出身為他的傲慢提供了理由,且王室祝福的權能在他身上開始。因為大衛支派的王室家族延續了一段時間,那位永恆的君王正是按肉身從中而出。他也是極其聰明的。他說:「你隱密處的智慧,你必使我得智慧」(詩篇 51:6)。他甚至配得成為先知,正如經上說:「我要開口說比喻,我要說出古時的謎語」(詩篇 78:2)。他也擁有豐富的世俗財富。他自己說:「看哪,我在困苦之中為耶和華的殿預備了金子十萬他連得,銀子一百萬他連得,銅和鐵多得無法可稱」(歷代志上 22:14)。因此,家族的高貴、王權的統治、智慧的自信、先知的功績、財富的豐盈,卻沒有使他陷入驕傲,也沒有使他產生任何自大的膨脹。因此,他可以安全地祈求說:「求你照你的話將我救活」;也就是說,彷彿尚未活著的人,能藉著神的話語獲得永生的生命,因為謙卑的節制使他保持在福音宣講的紀律與教導之內。
13. 大衛自願履行的比律法所要求的更多。——隨後經文說:「詩篇 119:108:耶和華啊,求你悅納我口中的讚美為供物,又將你的典章教訓我。」先知配得地執行了他立志的聖禮。因為他首先變得極其謙卑:現在他祈求他口中的自願供物能蒙悅納。他不滿足於僅僅被律法的規定所限制,也不僅僅服從於順服的必要性。律法規定以眼還眼。這位大衛,當掃羅用盡他帝國的全力追殺他,且他多次將掃羅擒獲並圍困時,他不僅沒有殺他,反而尊榮地放了他,說:「我不敢伸手害他,因為他是耶和華的受膏者」(撒母耳記上 24:10)。當他得知掃羅在戰場上被殺時,他哀哭並為他復仇(撒母耳記下 1:15, 17)。他的兒子押沙龍佔據了王位,聚集軍隊,發動弒父的戰爭追殺他。但大衛對士兵說:「你們要寬容那少年人押沙龍」(撒母耳記下 18:5)。對士兵而言,服從君王是必要的;但對先知而言,寬容則是出於虔誠與良善。他甚至以父親的情感與悲傷哀悼死去的兒子。這些都是自願的,而非律法規定的;順從這些是自由的職責,而非必要性的職責。
14. 使徒所稱讚的自願奉獻之工。——使徒也有這種自願教導而非律法規定的習慣,他說:「論到童身的人,我沒有主的命令,但我既蒙主憐恤,能作忠心的人,就把自己的意見告訴你們」(哥林多前書 7:25)。或者當他稱讚守寡與節制的榮耀時,他並沒有禁止結婚的權利,而是宣揚守獨身的功績(同上,38)。他設立了超越律法的標準,並勸勉人超越命令,將自願的行為置於合法的規定之上。他又說:「難道我們沒有權柄吃喝嗎?難道我們沒有權柄娶信主的姊妹為妻,與其餘的使徒和主的弟兄並磯法一樣嗎?獨有我與巴拿巴沒有權柄不作工嗎?……然而,我們沒有用過這權柄」(哥林多前書 9:4-6, 12)。權柄在於合法的範圍內,當(福音的)律法體恤我們的軟弱,不以規定的重擔壓制我們時。但自願的宣告則來自信心的增長,當我們在律法所節制的範圍內,以自願奉獻的熱忱來約束自己時。
15. 大衛實行律法的審判,卻尚未領悟。——因此,先知祈求這些自願的行為能蒙神悅納;因為那些按律法規定所行的事,本身就是出於服事的必要性。但他總是提出他祈求的理由。因為在他祈求他口中的自願供物能蒙悅納之後,他補充說:「又將你的典章教訓我。」他實行律法的審判,並盡其所能地在行為與工作中操練;但他尚未領悟這些。因為他知道律法是屬靈的。他急於認識那隱藏在當前行為之下的意義:因為人必然會請求教導那些他所不知道的事。
16. 他將自己完全交託給神。——先知按照他立志的聖禮,將自己完全交給了神。他極其謙卑,他口中的自願供物蒙了悅納;現在他的靈魂始終在神的手中,他不忘記神的律法,說:「詩篇 119:109:我的性命常在危險之中,我卻不忘記你的律法。」他所活的一切,都是為神而活。他所有的感官與靈魂都在神裡面:沒有任何時間允許律法的遺忘乘虛而入。在他所有的行為與思想中,神都被思念著。律法在記憶中,活著的人的靈魂始終在神的手中。
17. 這對每個人是何等必要。網羅無處不在。——他也知道這對他是何等有益,知道每天藉著自己的行為與工作,並藉著對律法不懈的記憶,將自己置於神的手中是何等必要。他說:「詩篇 119:110:惡人為我設下網羅,我卻沒有偏離你的訓詞。」他知道在這世界的森林中,佈滿了許多網羅,為他的生命預備了許多陷阱。我們的言語、思想、行為總是伴隨著網羅:有時會遇到憤怒的緣由、痛苦的情感、抱怨的必要、邪惡慾望的機會。魔鬼和他的天使,這些從起初的背叛者和罪人,總是設下這些網羅。但凡靈魂在神手中,且從不忘記神律法的人,儘管四面環繞著這些網羅,卻不會偏離神的訓詞。因為他總是思念神,從這些網羅中飛脫,正如在另一篇詩篇中所說:「我們像雀鳥,從捕鳥人的網羅裡逃脫」(詩篇 124:7)。主自己也藉著先知說:「救我們脫離捕鳥人的網羅,和毒害的言語」(詩篇 91:3)。
18. 對那些已經棄絕世界的人來說,世界是何等危險。——因為網羅設在飛鳥面前並非無故(箴言 1:17)。你已經受教於天上的知識:你與地上的行為和作為有何干係?你已經成為飛鳥:為何不留在你本性的元素中呢?因為他們被稱為天上的飛鳥:所以他們在世上的居所中遭遇埋伏並非無故。你已經棄絕了世界:你與世俗的事有何干係?你為何在世上抱怨頭部受傷?你為何在不屬於你的地方抱怨網羅的傷害?不如說,並親自使用詩人的聲音說:「但願我有翅膀像鴿子,我就飛去,得享安息」(詩篇 55:6)。飛鳥的本性是,當牠們想休息時卻不能;但你既已成為鴿子,藉著飛翔而得享安息,也就是說,藉著忠信靈魂的飛翔,將自己提升到天上的座位與知識中,脫離地上的網羅。
19. 大衛渴望成為神的見證人,並為他的緣故受苦。見證是作為產業獲得的。——隨後經文說:「詩篇 119:111:我以你的法度為永遠的產業,因這是我心中所喜樂的。」按人類的習俗,繼承人獲得了他所繼承者的一切。但先知輕視了人類的產業,他繼承了神的法度。若他能成為神的見證人,他便感到欣慰,因為若他在逼迫的戰爭中見證自己是屬於神的,這便是他心中的喜樂。我們也記得使徒們因這些見證而喜樂,當他們離開公會時,因被視為配得為神的名受辱而歡喜(使徒行傳 5:41)。因此,他的法度是他們心中的喜樂。但先知,正如使徒們一樣,儘管在許多逼迫中,他仍將這些神的法度——即在心中充滿喜樂地為神作見證——視為產業而持守;然而,他也擁有那些藉著見證人所獲得的神的法度。摩西在見證人面前頒布了律法,即天地(申命記 4:26),以賽亞在見證人面前責備,即天地(以賽亞書 1:2),使徒作為福音的宣講者,已經使用了更高的見證,說:「我在神和基督耶穌並蒙揀選的天使面前囑咐你」(提摩太前書 5:21)。因此,這些寫在見證人面前、並在見證人面前證實的法度,他作為新產業的繼承人而佔有:不是部分,而是全部。因為繼承權是完整的。儘管按人類的繼承,產業可能在多人之間分配,但繼承權本身以繼承人的名義是完整的。
20. 蒙保守是從神而來,起頭是從我們而來。起源的罪。——為了不讓許多人常說的話具有某種理性的權威,即他們聲稱人能在神的事務與工作中行事是神獨有的恩賜;他們藉口自己的不忠,說是因為神對他們的旨意停止了,所以他們才保持不忠:在信心中的持守確實是神的恩賜,但起頭卻是源於我們。我們的意志必須有此特質,即它願意:神會給予開始者增長:因為我們的軟弱無法獨自獲得圓滿,但獲得圓滿的功績卻源於意志的起頭。因此,先知如此結束了這篇詩篇:「詩篇 119:112:我的心專向你的律例,永遠遵行,直到最後。」他親自使自己的心轉向,並從人類本性的罪中轉向順服神。他肉身的本性與起源確實曾束縛他:但意志與宗教信仰使他的心從那原有的罪中轉向遵行律例的工作。他轉向並在生命中的每一刻持守:不是在某個時間的定義內,而是在他生命的所有歲月中。他轉向是為了報償,確信這些是為信心的功績所保留的,並且他的報償在於那些「眼睛未曾看見,耳朵未曾聽見,人心也未曾想到的,神為愛他的人所預備的」(哥林多前書 2:9),願榮耀歸於他,從現在直到永遠,世世無窮。阿們。
我恨惡作惡的人,卻愛你的律法。你是我的幫助者與護衛者(希拉流補充:你是):我仰望你的話語(我仰望)。作惡的人哪,離開我吧:我要遵守我神的命令。求你照你的話扶持我,使我存活:不要叫我因失望而蒙羞。求你幫助我,我便得救,並要時常默想你的律例。凡偏離你律例的人,你都輕棄:因為他們的認識(思想)是不義的。凡地上的惡人,你都除掉(視為渣滓):因此我愛你的法度(此處無「永遠」)。我的肉因懼怕你而戰兢:我因你的審判而害怕。
1. 愛仇敵是命令。——福音教導的原則是,我們要愛仇敵(馬太福音 5:44):不僅要愛那些愛我們的人,也要愛那些恨我們的人。因此,先知的這番宣告似乎與主的命令相抵觸:因為當我們被命令要愛仇敵時,他卻說他恨惡作惡的人,並將此視為善工,說:「詩篇 119:113:我恨惡作惡的人。」
2. 當父母等親人阻礙殉道或事奉神時,命令要恨惡他們。——但這句話的理由必須從福音本身去認識。因為主,那位命令要愛仇敵,並規定咒罵父母者當治死的人(利未記 20:9),在另一處又命令說:「人到我這裡來,若不恨惡自己的父母、妻子、兒女、弟兄、姊妹,和自己的性命,就不能作我的門徒」(路加福音 14:26)。因此,這些似乎是矛盾的,即那位按命令不僅要愛父母,連咒罵父母都當治死的人,自己卻又說,若不恨惡父母、妻子、兒女、弟兄、姊妹和自己的性命,就不能作他的門徒。這話甚難,這命令沉重,將不虔誠的必要性強加於宗教的圓滿之上。
3. 但神所命令的,沒有一樣是艱難的、不虔誠的,或與先前的命令相抵觸的。這些我們最親愛的名字,即父親、母親、妻子、兒女,並不能因為我們被命令恨惡他們而對我們發怒;因為我們也被命令要恨惡我們自己的性命。因為主知道有許多人愛得如此不明智,以至於當他們看到自己的兒女堅持殉道的榮耀時,他們會懇求他們向時代妥協;他們會祈求他們改變主意;並對他們使用不虔誠的虔誠情感:當老母親和年邁的父親在兒子殉道的爭戰中,以他們悲慘的白髮展現出他們那頑固意志的嫉妒時:妻子也帶著兒女的懇求前來,祈求他為了自己和他們而活:弟兄姊妹也以他們名字的親暱來懇求:連那早已被生存誘惑所俘虜的靈魂,也可能藉著某些容易的建議,滑向妥協意志的邊緣。因此,主命令我們在那個時刻要恨惡父親、母親、妻子、兒女、弟兄、姊妹,甚至我們自己的性命。因為他在恨惡眾人之後,如此結束了這段話,說:「凡不背著自己十字架跟從我的,也不能作我的門徒」(路加福音 14:27)。因此,當他們不願讓我們背負殉道的十字架,當他們勸阻我們跟從神受苦的榜樣時,就應當恨惡他們。這種恨惡是誠實且有益的,恨惡那些試圖將我們從基督的愛中拉開的人。
4. 大衛恨惡作惡的人,並不違背福音。——因此,先知現在說「我恨惡作惡的人」,似乎並沒有說出任何與福音命令相抵觸的話,因為福音命令我們愛仇敵。因為他並不是說恨惡他的仇敵,而是說恨惡作惡的人:即律法的違背者。希臘語用了一個更精確的詞,稱他們為「違法者」,即在律法之外行事的人。但那位愛律法的人,不可能不恨惡那些他知道是律法所厭惡的人:因此他說:「我卻愛你的律法。」既然他愛律法,那麼恨惡那些與律法為敵的人,也是合宜的。
5. 我們需要神極大的幫助。希望獲得勝利。一切功績皆源於對基督的希望與信心。——隨後經文說:「詩篇 119:114:你是我的幫助者與護衛者:我仰望你的話語。」在當今世界如此激烈且持續的爭戰中,我們需要神極大的幫助。因為按使徒所說,我們爭戰的對象不是屬血氣的,而是那些執政的、掌權的、管轄這幽暗世界的,以及天空屬靈氣的惡魔(以弗所書 6:12)。因此,我們有這些敵人,我們必須祈求神作為幫助者,好讓他將我們納入他的護衛之下。但這祈求不應僅僅是出於恐懼,而應是出於功績。因為恐懼是出於人類本性的戰慄,而先知則仰望神的話語。希望並非獲得當前的事物,而是未來的。因此,他仰望那些包含在神話語中,即先知預言中的事物。他仰望對信心的報償,即進入屬靈的生命:或者他期待我們的主,那位神的話語的降臨。因為這種希望配得神的幫助與援助。我們或前人獲得功績的方式,無非是仰望神的話語——那位神——將會居住在我們本性的肉身中,或者相信他已經居住過。
6. 惡念存在於所有人心中。心中有複雜的惡念。——但先知記得自己心中有許多事物試圖阻礙他的希望:因此他補充說:「詩篇 119:115:作惡的人哪,離開我吧;我要遵守我神的命令。」天上的教導原則提醒我們,這句話應被視為是指那些心中有惡念的人。因為先知,那位教導萬民、宣講神話語的人,命令所有作惡的人離開他:因為聖徒的聚集不應與作惡的人在一起。我不知道他能排除誰。因為藉著可變本性的意志,惡念存在於所有人心中,即使是那些藉著信心已經被潔淨與聖化的使徒,主也教導我們,因我們共同起源的條件,惡念並未完全消失,他說:「你們雖然不好,尚且知道拿好東西給兒女」(路加福音 11:13)。然而,我們應當愛惡人,並教導善人走向良善,正如那位邀請所有人到他那裡的人所說:「凡勞苦擔重擔的人,可以到我這裡來,我就使你們得安息」(馬太福音 11:28)。但先知知道人類心中隱藏著許多惡念。因為按主的話說:「從裡面出來的,有惡念、兇殺、姦淫、苟合、偷盜、妄證、謗讟」(馬太福音 15:19)。這些就是使人變得污穢的事。因此,他要求這類人離開他,因為他們抵擋他的信心。因為他們阻礙了追求純潔的努力,阻礙了屬靈的教導:當他們藉著持續的親密建議強行介入時,他便沒有餘力去查考神的命令:因為作惡之人的在場,會嚴重阻礙那些想要查考神命令的人。
7. 針對基督信仰盼望的毀謗。對此的辯駁。——由於神的作為是憐憫,使我們被接納進祂的家中,從這些惡人的轄制下得釋放;先知禱告說,第 116 節:「照你的話扶持我,使我存活,也不叫我因失望而蒙羞。」先知在等待並盼望:他不追求任何現世的事物,也不追求任何暫時的事物。然而,有許多人責難並嘲笑我們這種信心的期待,他們說:「禁食有什麼用?節制有什麼用?貞潔有什麼用?拋棄家產有什麼用?」噢,基督徒啊,你們的盼望在哪裡?死亡同樣地轄制所有人:對於所有肉身的本性,死亡都有共同的權利。甚至我們享受這世上的一切財富,並使用這真實生命的自由:那麼,你們在期待你們的盼望上,到底比我們優越在哪裡?因此,先知禱告求神不要讓他因這期待而蒙羞:而是求他能保持確信,並領受他所期待的那真實生命的果子。因為他知道,儘管他活著,但他尚未真正活著。因為根據使徒所言,我們的生命與基督一同藏在神裡面(歌羅西書 3:3)。因此他說:「照你的話扶持我,使我存活」:因為他被那真實且永不衰殘之生命的期待與盼望所牽引。他盼望永恆,他盼望天國,他盼望神的國,他盼望在基督裡天上各樣屬靈的福氣。在這盼望中,他祈求自己能被扶持並存活,因為他必不至於蒙羞。
8. 禱告並非為了沒有仇敵,而是為了勝過仇敵。——接著是,第 117 節:「扶持我,我便得救,也必時常思想你的律例。」先前他說過,「你是我的幫助者與扶持者」,現在他則祈求這些稱號所代表的實質,求那作為扶持者的能扶持他;那作為幫助者的能幫助他。他祈求幫助者的幫助不要離開他。他並非禱告求自己沒有惡人,因為信心是藉著忍受苦難而受試驗的:但他禱告求在面對這些惡人時能得到幫助,因為幫助必須時常從主那裡祈求。正如他在前一節中被扶持而存活:照樣,他在這一節中被幫助而得救。因為他仍需面對死亡,仍需忍受陰間。他將在何時得救呢?當他從肉身與屬地的本性轉化為屬靈的榮耀,不再懼怕任何敵對者的危險,活在被揀選的天使之中,成為樂園的居民,且腐朽被吞滅,從必死變為不朽之時。
9. 對律例的永恆默想。——但他說他將要默想神的公義,且是時常默想:難道那在默想中懷抱盼望的人,現在不就在默想嗎?這當然可以被理解為今生的工作,即只要還在肉身中,就時常默想律例:但這話語同樣也指向未來。他知道在天上,所有的天使都在默想神的律例。因為那裡沒有閒散,沒有怠惰:所有的屬天美德都持續在他們事奉的工作中。既然我們屆時將過著天使般的生活;那麼根據那些時常作工的天使,我們也可能會有對律例的永恆默想。
10. 罪人與背道者的區別。——接著是,第 118 節:「凡偏離你律例的人,你都輕慢他們,因為他們的思想是虛妄的。」先知為此祈求幫助與扶持,免得他自己也與那些偏離神律例的人一同被輕慢。但這裡保持了一個原則,即並非說「你輕慢了所有的罪人」;而是說,「你輕慢了所有偏離的人」。因為如果神輕慢所有的罪人,那麼祂將輕慢所有人:因為沒有人是沒有罪的。但祂輕慢的是那些偏離祂的人,也就是所謂的背道者。一個人是否曾經在神的律例中並不重要。因為無論是誰,只要偏離了,就當被神輕慢:因為那持守者的功績,是由持守到底的結局所保存的。然而,偏離與罪是有區別的:因為罪可以藉著悔改而獲得赦免,但偏離則是與悔改本身斷絕關係而自取滅亡;這源於那些將要偏離的人,其意志是虛妄的。
11. 什麼是背信者。如何理解「所有人」。自然律。——接著是,第 119 節:「凡地上的罪人,你都看作背信者,因此我愛你的律例。」先知的言語總是延伸到遠超一般理解的範圍。我們認為背信者是那些放棄了所領受的信心與對神的認識的人;他們承諾了一件事,現在卻做另一件事。但在這裡,地上的所有罪人被視為背信者:沒有人被排除在外,背信之名被普遍地歸於所有人。因為有一種如同自然律的法則:不傷害任何人,不強取他人的東西,不欺詐與作偽證,不覬覦他人的配偶。使徒也知道這律法,他說:「沒有律法的外邦人,若順著本性行律法上的事,他們雖然沒有律法,自己就是自己的律法;這等人在心裡顯出律法的功用」(羅馬書 2:14-15)。因此,那些放棄了從自然律所領受之教導的人,被視為背信者。誰會去指責一個被抓到的竊賊、通姦者或殺人犯,而不訴諸自然律呢?但如果他自己也沉溺於這些事,他就是律法的背信者。
12. 天上的罪人。——當他說「地上的罪人」時,他也知道還有其他的罪人,即「天上的罪人」。讓我們聽聽福音宣講中那個浪子,他既失喪又死亡,向父親承認他的罪:「父親,我得罪了天,也得罪了你」(路加福音 15:21)。任何領受了屬天教導與屬靈恩典的人,若沉溺於罪中;他不是地上的罪人,而是天上的罪人。因為我們的主耶穌基督使所有信祂的人一同復活,並使他們坐在天上:凡從這地位墮落的人,就被指控為天上的罪人。因此,當先知認為地上的罪人是背信者,因為他們犯罪違背了自然律;他之所以喜愛神的見證,是因為雖然背信是偏離自然律,但若偏離了屬天的律法,就再也沒有赦免了。
13. 將肉體的私慾釘在十字架上。——他最後總結道,第 120 節:「我的肉體因懼怕你而戰兢;我因你的判斷而害怕。」先知有著新穎且不尋常的祈求,即求他的肉體因對神的敬畏而戰兢(原文作「釘住」)。但他記得,那些想與基督一同作王的人,必須與祂一同受苦、一同受死。拉丁文翻譯在表達這句話的力度上較弱。因為我們這裡所說的「釘住」,其希臘文是 κατη?λωσον,意指用釘子釘住(羅馬書 6:4)。因此我們必須死,我們肉體的一切私慾都必須釘在主的十字架上。因為根據使徒所言,我們與基督一同死了,並在洗禮中與祂一同埋葬。雖然先知在自己的意志中有此意願,但他仍祈求藉著神的憐憫來達成。他祈求肉體因對神的敬畏而被釘住,因為他懼怕神的判斷。他懼怕永恆審判的宣告,他懼怕自己不能與基督一同被釘、一同受死、一同埋葬,因為他明白,若不脫去舊人及其私慾,他就無法成為新人。
我行了公平與公義:求你不要將我交給那些逼迫(希拉流註:傷害)我的人。求你作保,使你的僕人得福:不要讓驕傲人欺壓我。我的眼睛因仰望你的救恩,和你公義的話語而失明。求你照你的憐憫待你的僕人,並將你的律例教導我。我是你的僕人:求你賜我悟性,使我知道你的法度(使我知道你的見證)。主啊,這是你當作工的時候:因為他們廢了你的律法。因此,我愛你的命令勝於金子和精金。因此,我對你一切的命令都視為正直:我恨惡一切虛假的道路。
1. 這八節經文教導我們什麼。——在詩篇的開頭以及隨後,我們經常提到,透過這些字母的元素,我們在敬虔、節制、悟性、信心與敬畏的教義上受到教導;並如同將幼稚的童年引導至說話的知識,以及隨之而來的行為教義,我們藉著人類語言的開端受到教導:這從目前第十六個字母的八節經文中可以理解。因為先知以他個人的身分教導所有人,根據自己軟弱與本性的良知,每個人應當立志什麼、做什麼、宣認什麼才是有益的:以及應當懼怕什麼、避開什麼、潔淨什麼。這先知是有福的,他藉著神的憐憫,成為自己以及所有人的教師、觀察者、潔淨者與審判者。當然,對於他的尊榮而言,最合適的莫過於那藉著神的靈說話的人,能說出關於人類與永恆救恩的事。
2. 工作應先於禱告。——他這樣說,第 121 節:「我行了公平與公義:求你不要將我交給那些傷害我的人。」他行了神所喜悅的工:正因為他行了,所以他祈求不要被交給傷害他的人。值得稱許的工作被置於前;隨後才祈求功績的獎賞。因為首先要行出神所喜悅的事:然後才祈求那因工作而喜悅的神的恩寵。但我們既不作工,也不討神喜悅,甚至以不敬虔與不虔誠的事冒犯神:正因為我們不討喜悅,所以我們被交出。但值得承認的是,先知所行的是什麼,以至於他祈求不要被交給傷害他的人。
3. 大衛的美德僅對他自己有益。——凡敬畏神的人所做的一切,對他而言都是有益且美好的。一個人若持守貞潔,就為他那污穢的肉身帶來了榮耀與光輝。若採取對金錢的藐視,就使自己從屬地的轄制中得自由。若喜愛節儉與吝嗇,就不會讓屬天靈魂的尊貴淪為醉酒的俘虜。但這些雖然偉大且卓越,然而,因為是先知個人的,且僅對他自己有益,所以不被歸為功績。
4. 公平與公義對他人也有益。——但他做了什麼,以至於他祈求不要被交給傷害他的人?即公平與公義;不做任何未經考慮、不公正的事:而是首先行公平;因為凡事都以理性、節制與真理來處理:以至於他對他人所做的,都是經過深思熟慮並經由判斷的決定。他不僅僅讓自己的判斷依賴於自己的建議:而是行公平與公義。作為一個有判斷力的人,這項工作最偉大的地方在於,他所判斷的必須是公正的。因為公義是友誼的和諧、團結的紐帶、和平的基礎、神聖與人類理性的運作。因此,先知行了這些事:雖然這是他自己的工作,但對於那些他對其行公平與公義的人來說,也是有益的。
5. 罪人是魔鬼的奴隸。他被交給神。從教會中被切除就是交給魔鬼。——他請求不要被交給傷害他的人。因為凡心中有罪的意念的人,就是空虛的,沒有神:而哪裡沒有神,哪裡就是魔鬼的居所:魔鬼伺機而動,當他有機會時,就如同佔據一間空屋,這屋子在神離棄後,就被交給了他。先知因為是以所有人的身分說話,所以他祈求不要被交給神。然而,使徒已經有足夠的信心,以至於他親自將罪人交給魔鬼:當他寫信給哥林多人,論到那個犯了淫亂、娶了繼母的人時,他說:「我身子雖不在你們那裡,心卻在你們那裡,好像我親自與你們同在,已經判斷了行這事的人,就是你們聚會的時候,我的心也同在,奉我們主耶穌的名,用我們主耶穌的權能,要把這樣的人交給撒但,敗壞他的肉體,使他的靈魂在主的日子可以得救」(哥林多前書 5:3-5)。雖然使徒可以交出;但他知道他是在基督的權能與他自己的靈中交出的。在另一封書信中,他論到腓吉路與黑摩其尼說:「我已經把他們交給撒但,使他們受責罰,就不再謗瀆了」(提摩太前書 1:20)。因為那些被教會身體所拒絕的人,教會是基督的身體,他們如同寄居者與外人,與神的身體隔絕,被交給魔鬼的轄制。
6. 魔鬼的各種試探。除非神離棄,否則魔鬼無法得逞。——但先知祈求不要被交給傷害他的人。因為有敵對的仇敵與惡勢力存在,他們擾亂信心的目標,抹滅對神的敬畏,誘惑人陷入屬地的貪慾與渴望,並以各種諂媚的刺痛,激動軟弱的肉體本性去犯罪。使徒也知道這眾多轄制的勢力,他說:「那時,你們在其中行事為人,隨從今世的風俗,順服空中掌權者的首領,就是現今在悖逆之子心中運行的邪靈」(以弗所書 2:2)。因此,先知行了公平與公義:並祈求不要被交給傷害他的人,即那些當他們推動人犯罪、使人驕傲、激起憤怒、煽動仇恨、引誘淫亂、挑動貪婪時,就傷害人的勢力。但雖然他們急於藉此傷害人,但除非人因神的離棄而被交給他們,否則他們無法勝過那些無辜的人。
7. 驕傲人、魔鬼與其僕役。誰在欺壓。——接著是,第 122 節:「求你作保,使你的僕人得福:不要讓驕傲人欺壓我。」先知在盼望中進步,攀登到他祈求的更高層次。因為他先前祈求不要被交給傷害他的人,現在則祈求被接納為僕人的所有物,祈求那神在他身上美好的轄制與接納。他祈求被接納為福分,並非沒有原因,即免得驕傲人欺壓他。誰是驕傲人呢?當然是那些以賽亞所介紹的,其首領說:「我以我的能力行事,以我的智慧除掉列國的疆界,搶奪他們的財寶,並使居民如勇士降卑,我手夠得著列國的財寶,好像人拾取鳥窩,我也拾取了全地,沒有動翅膀的,也沒有開口鳴叫的」(以賽亞書 10:13-14)。這是驕傲者的聲音,即魔鬼的聲音,他甚至敢對我們的主耶穌基督展示屬地帝國的榮耀,並說:「你若俯伏拜我,我就把這一切都賜給你」(馬太福音 4:9)。我們從那說「你們這被咒詛的人,離開我,進入那為魔鬼和他的使者所預備的永火裡去吧」(馬太福音 25:41)的主那裡得知,這並非孤軍奮戰,而是有許多屬靈邪惡的僕役跟隨他。因此,他祈求自己能從這些驕傲人的欺壓中得釋放。因為他們欺壓人;當他們提供犯罪的動機時,他們就在神面前控告我們因他們而犯的罪;他們將犯罪的原因歸咎於罪行,並藉著毀謗加劇罪惡的嫌惡,聖經在啟示錄中見證他是毀謗者(啟示錄 12:10)。
8. 大衛心靈的眼睛仰望耶穌。——然而,先知現在將自己延伸到更高的進步,說,第 123 節:「我的眼睛因仰望你的救恩,和你公義的話語而失明。」當眼睛專注於某種期待時,視力就會勞累。因此,先知將他靈魂的眼睛定睛在神的救恩上。關於救恩應當理解什麼,我們已經多次討論過;即那將是耶穌,祂將把祂的百姓從罪惡中救出來。因此,當其他人將眼睛放在世俗的渴望上,並傾向於現世事物的享樂時,先知則定睛在神的救恩上。為了不讓我們認為他的肉眼因這種專注的凝視而失明:他的眼睛不僅仰望神的救恩,也仰望公義的話語。
9. 神的話語與作為,雖隱晦卻是公義的。——因此,他承認神的話語是公義的。他知道有些事,在無知與不敬虔的人看來,有不公義的言論之嫌:當法老的心被硬化以至於頑固(出埃及記 4:21),並被束縛在不敬虔意志的固執中時;當兩個民族還在母腹中,大的要服事小的,且兩者都沒有行善的功績,卻將奴役加於一個,將統治賜予另一個時(羅馬書 9:11);當亞當被逐出樂園,以免他觸摸生命樹時(創世記 3:22):這些事,人類因無法理解神的權能、良善與公義,當他們無法理解時,就斷定這是不公義的。但這位先知對這類公義的話語,眼睛卻因仰望而失明:因為他知道在這些神的話語中沒有任何不公義,而是所有這些話語,在神救恩降臨時,都將被成全並被理解為公義。他藉著這種專注,一直進行到眼睛因期待而失明,以至於他敢於祈求更多。
10. 大衛的信心從何而來。人需要神的幫助才能成全善。——因此,在承認了公義的話語後,他加上了這句話,第 124 節:「求你照你的憐憫待你的僕人,並將你的律例教導我。」這句話若說「求你待你的僕人」,或許會被認為是傲慢的。因為所說的「待」,如同從某種信心所僭越的請求。但一個行了公平與公義、祈求被接納為僕人、眼睛因仰望神的救恩與公義的話語而失明的人,是不會無禮地說這話的。但即使在這些事上,先知也不傲慢。因為在他說「待」的同時,他加上了「你的僕人」。因為我們的僕役身分,為了能保持在僕役的信心之中,需要主的憐憫;他補充說,「照你的憐憫」:因為需要祂的憐憫,我們才能保持在我們僕役身分的宣認中。因為人類的軟弱,靠自己是無法獲得任何東西的:本性唯一的職責,就是願意並開始將自己聚集進神的家中。神的憐憫在於,祂幫助那些願意的人,堅固那些開始的人,接納那些靠近的人:但開始在於我們,而由祂來成全。
11. 在舊律法的儀式中隱藏著偉大的事。——但他究竟祈求神照祂的憐憫待他的僕人做什麼呢?即教導他祂的律例。他知道在摩西被命令建立的律例中,包含著某種對人類智慧而言偉大且不可理解的事。我們也必須知道,正如我們經常說的,那被買來的希伯來奴隸,只服事六年(出埃及記 21:2)。他確實讀了這些:但所讀的並非立刻就能理解。他想知道那是什麼樣的奴役(同上),什麼是第七年的自由(同上 6),如果他不願自由,用錐子穿耳是什麼意思,那婦人是什麼(出埃及記 21:4),隨後的第二條律例、第三條律例以及隨後的律例,包含著什麼未來聖禮的預表。人類的天賦無法達到這些:需要屬天的導師,且這對於我們信心的功績而言是非常必要的,以至於我們配得被教導這些事。
12. 大衛的話語中沒有卑微或平凡。沒有人敢在口頭上否認自己是神的僕人,但許多人在行為上否認。——我們應當知道,在先知的所有話語中,沒有卑微的事,也沒有與其他人平凡的事,而是對他自己或與他相似的人所宣告的:在熟悉的言語下,隱藏著對良知與信心最大的宣認,正如我們現在從隨後的話語中理解的那樣。他說,第 125 節:「我是你的僕人:求你賜我悟性,使我知道你的見證。」我們之中沒有人,不在禱告的祈求中,或在日常談話的習慣中,宣認自己是神的僕人。先知宣認自己是僕人,這有什麼了不起的,以至於沒有人敢否認呢?但其他人的宣認是虛假的,他們雖然有良知的必要,卻沒有宣認的真實。這是先知獨有的,他宣認自己是神的僕人,在生活的每一種形式中履行他身分的僕役職責,無論是行走、坐著、清醒或睡覺,甚至在禁食中,他都為神而飢餓或飽足,且在任何時候都不停止他僕役的職責。他可以自由地說:「我是你的僕人。」但那些沉溺於淫亂、在盜竊中清醒、在貪婪中奔波、在奢侈中休息的人,如果他們說:「我是你的僕人」,他們雖然宣認了他們的身分,卻沒有實踐他們的身分。
13. 悟性來自神,虛假的悟性由魔鬼注入。——先知雖然藉著他僕役的行為宣認了他職責的身分,但他仍記得自己的軟弱;他祈求賜他悟性。因為悟性存放在屬靈恩典的某種寶庫中:魔鬼有時會將虛假意見的錯誤注入不謹慎者的心中。但先知向神祈求悟性,免得虛假的悟性潛入,如同外邦人、猶太人、異端者的悟性那樣:他祈求的原因是為了知道神的見證,這些見證是在見證人之下傳遞的,在見證人之下被忽視與違背,並在祂降臨時,因祂是為了作見證而說的,這些被忽視與輕蔑的話語將受到審判。
14. 律法既已廢除,福音的時刻便到了。——先知並非不知道這美好見證的時刻,他說:「耶和華啊,這是你作工的時候;因人廢了你的律法。」(詩一一九:126)律法是在見證人之下賜給百姓的,當律法被猶太人廢棄並拋棄時,那便是主行事、成就律法中所包含之事的時刻。因為祂在律法中應許,要將救恩賜給外邦人,要親自取了那照著神的形象和樣式所造之人的身體,為要使那被廢除的律法,能藉著信心賜下恩典。祂藉著以賽亞先知提到這時刻,說:「在悅納的時候,我應允了你;在拯救的日子,我濟助了你。」(賽四十九:8)而這句話的解釋者使徒寫道:「看哪,現在正是悅納的時候,看哪,現在正是拯救的日子。」(林後六:2)也就是說,律法既已廢除,福音宣講的時刻便來到了。
15. 大衛為何喜愛神的命令。喜愛勝過遵行。——但對於那些廢除律法的人,先知有另一項工作。至於那是什麼,我們從下文得知。他說:「所以我愛你的命令,勝於金子,更勝於精金。」(詩一一九:127)他所說的「所以」,是指向他先前所說的:「這是主作工的時候」;因為他知道,當他們廢除律法時,便是主作工的時候。他之所以喜愛命令,是因為其中包含了主作工的時刻。因為整部律法都見證了主的降臨,正如祂自己所說:「你們如果信摩西,也必信我,因為他書上有指著我寫的話。」(約五:46)因此,先知喜愛神的命令,是因為他在其中領悟了主道成肉身的降臨。而在他所喜愛的這件事上,意味著某種更深遠的意義。遵行某事,不如喜愛某事;因為我們所做的事,往往是出於必要,而喜愛則是出於意志的愛慕。
16. 完全的愛。——但唯有那最大的、且無法與任何同類事物相比的愛,才是完全的。他喜愛神的命令,勝於金子與精金。人類的錯誤在於認為沒有什麼比金子和寶石更珍貴的了:正是這些東西,使人的貪慾屈從於它們的價值與尊榮。為了金子,人們出賣了貞潔的誠實;而藉著寶石,人們自以為將人類身體那更優越的樣貌,修飾得違背了自然。因此,無論男女,都沒有比這更珍貴的東西了,男人想藉金子擁有一切,女人則自以為藉著寶石變得更美。然而,正如金子勝過其他金屬,精金也勝過其他寶石。它本身就是所有寶石中最稀有、最美麗、最巨大的。在底比斯(Thebais)一個名為阿拉巴斯特(Alabastrum)的地方,通常能找到這種寶石。世俗的史料也記載,它是在精金島(Topazos insula)上,由當地的穴居人(Troglodytes)發現的,並作為禮物獻給了埃及托勒密王(Ptolemy)的母親,在該王統治期間,律法書從希伯來文翻譯成了希臘文。它本身就包含了其他最優質、最珍貴寶石的樣貌,在那一顆寶石中,混合了各種不同的色彩。因此,先知喜愛神的命令勝過這精金與金子,表明他並不被屬地的慾望所吸引,而是被屬天的渴望所牽引。
17. 斷絕一切貪慾。——既然輕視了世俗財富的貪慾,他就斷絕了自己心中一切悖謬與邪惡意志的機會。因為喜愛神的命令勝過金子與精金,他接著說:「所以我看你一切的命令,盡皆正直;我恨惡一切假道。」(詩一一九:128)他不被屬地的貪慾所偏離、所扭曲,而是直奔神的一切命令:世俗之物無法佔據他。他看見金子,知道這不過是地上的塵土;他看見寶石,記得那不過是山中或海裡的碎石;他看見那引誘淫亂的面容,知道必須像天上的飛鳥一樣,從這些網羅中逃脫。因此,他抵擋那與生俱來的本性惡習,恨惡一切不義的道路。他之所以直奔神的一切命令,是因為他喜愛這些命令勝過屬地的慾望;他之所以直奔,是為了不與那些被稱為「悖逆邪惡的世代」(路九:41)的人同夥。他恨惡一切不義的道路,為的是讓那「道路」——也就是我們的主,那永世受稱頌的主——存在於他裡面。阿們。
「耶和華啊,你的見證奇妙,所以我心(希拉流:查考這些)謹守。你的言語一解開,就發出亮光,使愚人有聰明。我張口而氣喘,因我切慕你的命令。求你轉向我,憐憫我,照你待那些愛你名的人的判語。求你用你的話使我腳步穩當,不許什麼罪孽轄制我。求你救我脫離人的欺壓,我要遵守你的訓詞。求你用臉光照僕人,又將你的律例教訓我。我的眼淚下流成河,因為他們不守你的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