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 我們所有的盼望都在神裡面。——但那些懼怕並發笑的人,也會在這種對恐懼的適度笑聲中加上這一點,說:「看哪,這就是那不以神為自己力量的人。」不明白自己是在神之下並藉著神而活,卻在自己所做和所期待的事上,更願意倚靠自己的權勢,這是極度的愚昧與不虔誠;因為如果他自身有什麼,那也是來自神。因此,我們所有的盼望都當在神裡面,所有的認罪都當在神裡面,正如先知所說的榜樣:「主啊,?是我的幫助,我的救贖主」(詩篇十八篇15節):又說:「我要向山舉目,我的幫助從何而來?我的幫助從造天地的耶和華而來」(詩篇一百二十一篇1-2節)……因此,讓我們時刻懼怕,免得那永恆的火焚燒我們,那不死的蟲吞噬我們;當我們聽到那些懼怕並發笑的義人說什麼時:看哪,這就是那不以神為自己力量的人;只倚靠他豐盛的財富。
21. 反對富人的傲慢。——財富使某些傲慢的富人變得狂妄,而對財富的虛妄信靠,尤其使他們遠離對神的敬畏:他們愚昧地不明白,正因為他們是富人,就更應該敬虔;因為將恩典歸還給美善事物的賜予者是合宜的:而且貪婪的罪責更顯得不可推諉,因為財富並不能成為貪婪的藉口。然而,對虛妄之物的信靠是多麼不幸啊:擁有黃金就藐視神,彷彿黃金不是出自神的創造;或者在健全心智的判斷下,認為埋藏在地下的黃金能為自己獲得幸福生活的進展;並因此而成為非一般靈魂與身體的人(a),成為與他出生時不同的人;或者當他離開生命時,能在死亡中使用他的黃金!如果他在生命中正確地(i)使用它,如果他用自己的餅餵養飢餓的人,如果他用自己的衣服遮蓋赤身的人,或者用自己的錢財救助病人,或者使被擄者獲得自由,那麼他確實會使用它。這些在神面前確實是人類財富令人欽佩的使節,這些是祈求赦免罪惡的權能與真實的代求。我們將藉著黃金而改變,以至於從屬地的變成屬天的,從必死的變成永恆的。那不信的民族不思考這些,藐視神的命令,認為自己藉著那作為未來美善事物影兒的律法而變得富有,並在獲得財富後錯誤地使用它,從活人的地和帳幕中被根除並流亡,被拔出:他們自以為在虛妄中強大,即在他們王國的榮耀中,在聖殿的黃金中,在人的命令中,正如先知所說:「他們無故地敬拜我,教導人的教義和誡命」(以賽亞書二十九章13節,按七十士譯本),藉著對人類習俗的遵守,而變更了神的律法,這是褻瀆的。
22. 大衛在律法之下是福音派的。——然而,那位必須被理解為義人的先知,以另一種方式談論他對自己盼望的信靠,第10節:「至於我,就像神殿中青翠的橄欖樹,我永永遠遠倚靠神的慈愛。」人類的時代確實因時間而異:但預言的靈卻是同一個。先知說他像神殿中青翠的橄欖樹,那是一棵永遠常青、結出最美果實的樹。使徒宣稱,因著不信而被折下的枝子,信徒外邦人被接在這一棵橄欖樹上(羅馬書十一章17節):以至於他們違背了本性的種類,接受了根的本性。但先知在律法中說他仍存留,然而他既是福音派的又是先知,他在律法和福音中,帶著他的果實,持續存在於神的殿中:他不是那需要被折下的枝子,不是那需要被遺棄(c)在樹幹上的,不是那因需要接上野橄欖而變得無用的,也不是要將自己根的德行傳輸給外來的樹;而是作為使徒信仰的宣講者,他完全完整,不是要從外邦人那裡被接在律法的根上以獲得福音的信心,而是他自己在對外邦人的福音信仰中,(d)以他自身根與枝子的德行,完全地從律法那肥沃的良心中結出果實。根據使徒彼得,神的殿就是教會和所有福音信仰的追隨者,正如他說:「你們被建造成為靈宮,作君尊的祭司」(彼得前書二章5、9節)。保羅也說:「叫你知道在神的家中(e)當怎樣行,這家就是永生神的教會,真理的柱石和根基」(提摩太前書三章15節)。因此,在這神的家中,義人與聖先知,就像一棵結實的橄欖樹一樣站立,(f)使用他自己那結實且肥沃的根,倚靠神的慈愛;不是暫時的,不是僅僅在這肉身生命短暫的時代,而是永永遠遠。因為他將自己的盼望延伸到無限的永恆時代,並不因死亡的截斷而終結:因為他知道自己在亞伯拉罕的懷中,在貧窮的拉撒路被免除之處,他必將活著,他也知道藉著榮耀復活的改變,他將與神同等並保持與神相似的樣式:他之所以保持,是因為接下來的話,第11節:「主啊,我要在世上(4)稱謝?,因為?成就了:我要等候?的名,因為在?聖徒的面前,這名是美好的。」
23. 神的慈愛是贏得福分的必要條件。——對神慈愛的盼望是永永遠遠的(h)。因為單靠那些公義的行為,不足以獲得完美福分的功德,除非神的慈愛在這種公義的意志中,不計算人類變更與動搖的罪惡。因此,先知說了那句話:「?的慈愛比生命更好」(詩篇六十三篇3節):因為儘管義人的生命藉著公義的行為是值得稱讚的,但藉著神的慈愛,它將獲得更多的功德。因為生命正是藉此從生命(5)進步到永恆的生命:神的慈愛如此獎賞公義的行為,以至於祂憐憫公義的意志,並使每一位義人也能成為祂永恆的參與者。因此,對慈愛的盼望是永永遠遠的:但認罪卻只在世上,而不是永永遠遠。因為罪的認罪只在今世的時間裡:當每個人都被允許擁有自己的意志,並藉著生命的自由擁有認罪的權柄時。因為當我們離開生命時,我們也同時離開了意志的權利。那時,因著過去意志的功德,已經制定的律法,將接納那些離開身體者的意志,無論是安息還是刑罰。先知在說「在那些日子裡,我沒有意志」時,顯示了那個時間不再是自由的,而是必然的意志。因為那財主想要過到亞伯拉罕那裡,卻因中間的深淵而不被允許(路加福音十六章26節):儘管他本可以藉著意志的自由,在亞伯拉罕的懷中。因此,意志的自由被截斷了,因為死人沒有認罪,正如那句話所說:「在陰間有誰能稱謝??」(詩篇六篇5節)?因此,先知盼望永永遠遠的慈愛,卻只在世上認罪:在世上的時間裡履行暫時的認罪職責,而將永恆的盼望延伸到永恆的世代。他補充了認罪的原因,說:「因為?成就了」:即承認主是這一切的創造者,教導說除了那創造了結實橄欖樹(c)並賜下永恆慈愛盼望的祂之外,不應向任何人認罪(b)。
24. 詩人期待看見基督。——他指出這成就一切的是誰,說:「我要等候?的名,因為在?聖徒的面前,這名是美好的。」因此,他將等候他所稱謝的神的名,藉著祂萬物都被造,正如保羅所說:「然而我們只有一位神,就是父,萬物都本於祂,我們也歸於祂;並有一位主,就是耶穌基督,萬物都是藉著祂有的,我們也是藉著祂有的」(哥林多前書八章6節)。因此,他等候祂的名,即認識耶穌,也就是認識他的救主,天使說:「你要給祂起名叫耶穌;因祂要將自己的百姓(d)從罪惡裡救出來」(馬太福音一章21節)。他期待看見基督,以便藉著高貴家族的宣告成為基督徒。這名是美好的,天使和天使長敬拜它,魔鬼戰兢且無法忍受它,人們為了救恩而接受它:經上寫著:「凡求告主名的,就必得救」(羅馬書十章13節)。他等候,不是隱秘地,不是戰兢地,不是獨自一人;而是在祂聖徒的面前,即在信心自由(e)的見證下,他不拒絕在天上的聖徒意識中展現他等候的見證,或者,以先知為榜樣,在地上所有的聖徒面前,為自己提供等候的榜樣。
愚頑人(f)心裡說:沒有神。他們都是邪惡的,行了可憎的事,沒有一個行善的。神從天上垂看世人,要看有明白的沒有,有尋求神的沒有。他們都偏離正路,一同變為污穢;沒有行善的,連一個也沒有。作孽的都沒有知識嗎?他們吞吃我的百姓如同吃飯一樣。他們沒有求告神:他們在那裡懼怕,而那裡本沒有(a)懼怕。因為神散了安營攻擊你之人的骨頭,他們蒙羞了;因為神藐視了他們。但願以色列的救恩從錫安而出!神(b)使祂百姓被擄的歸回時,雅各要快樂,以色列要歡喜。
1. 本詩篇與第十三篇的區別。——第1節。本詩篇與第十三篇幾乎一致:但在這文字的相似中,卻有著不小的理解上的區別。首先是其題注本身的效力。因為第十三篇的題注是:給大衛的末篇(c),這個標題意味著該詩篇是大衛所預言的:而這裡則是:給大衛的末篇,關於瑪拉(Maeleth)的訓誨詩。因為凡是有「給末篇的訓誨」之處,都有勸勉和警告的含義,藉此我們被命令根據對終局的認知,來提升我們理解力的判斷:以便我們理解在詩篇中所宣告的,那些將在末後成就的事;根據使徒的那句話:「再後,末期到了,那時基督既將一切執政的、掌權的、有能的都毀滅了,就把國交與父神。因為祂必要作王,等神把一切仇敵都放在祂的腳下。盡末了所毀滅的仇敵就是死」(哥林多前書十五章24節及後續)。因此,這就是詩篇中所理解的終局。而那標題為「給大衛的」詩篇,則顯示了關於基督——祂是真正的大衛——的一切預言:因為凡標題為「他的」之處,是指那說話的人;而凡是「給他的」之處,則顯示了對誰說話。
2. 每個人都確信有神,這是惡人所不願意的。——愚頑人心裡說:沒有神。這是人類的罪惡,不敢用口中的話語說出羞恥的事,但因內在邪惡的衝動所迫,卻在心裡說出來:當意志的邪惡與公眾羞恥的必然性(e)抗爭時,那些羞於說出口的事,卻不羞於去想。因此,愚頑人在心裡說:沒有神:因為如果他想用口中的話說出來,他就會像他所是的那樣,被公眾一致的判斷判定為愚蠢。因為誰看著世界,而不感覺到有神呢?(f)但經常發生的是,當真理的必然性強迫我們承認神時,罪惡的阻礙卻說服我們沒有神:我們在心裡說出那些違背我們所信之信仰的話。因此,神藉著先知說:「這百姓用嘴唇尊敬我,心卻遠離我」(以賽亞書二十九章13節);因為他們不願相信他們無法否認的事。
3. 否認神的罪惡根源。——他指出了這種心裡說話的愚蠢原因,說,第2節:「他們都是邪惡的,行了可憎的事。」凡在律法之外的,都是邪惡的。那些超越神律法的人,首先屈服於腐敗,然後是可憎:因為邪惡帶來腐敗,而腐敗應得可憎。因為當一個人違背神的律法時,他就會否認神:而否認神,就是腐敗。因為我們的主(g)為了擊敗腐敗,道成了肉身。因為根據使徒,腐敗必須穿上不朽壞。但那邪惡的人,那不相信道成了肉身的人,(h)在心裡說沒有神;他將保持腐敗與可憎。第十三篇詩篇對於「他們在邪惡中行了可憎的事」,是這樣說的:「他們在所行的事上行了可憎的事。」意義和罪行並沒有區別:因為人們追求自己所喜悅的事,違背了神律法的規定。
4. 舌頭上偶爾有善,行為上卻難有。——隨後是這項控訴:「沒有行善的。」因為這節經文在下面也有所補充,我們將在適當的地方處理它。然而,現在它被適時且恰當地加上了,因為所有人都腐敗且可憎,在善行中找不到任何人:因為雖然我們習慣於說些美善的話,但在實際行動中,我們卻很難執行美善的事。
5. 神對人類不同的垂看。——為了不讓人認為神對人類的意志是不關心的;他補充說,第3節:「神從天上垂看世人,要看(j)有明白的沒有,有尋求神的沒有。」神從天上的垂看被認為是頻繁的:每當人類的罪惡激動祂時,為了我們救恩的緣故,祂要麼在洪水前揀選挪亞,要麼藉著信心稱義亞伯拉罕,要麼應許以撒為祂誓約的繼承人,要麼在雅各(a)身上預示了後代百姓(1)的長子權,要麼任命摩西為先知與領袖,並設立為律法的頒布者,要麼在律法的每一個時代啟示先知。因此,藉著祂這種德行的效能,祂垂看世人:要看是否有明白並尋求神的人。
6. 尋求神的人之稀少,以及尋求的方式。——神所垂看並要看的事並不容易:祂如此熱切地審視是否能在某人身上找到,這是一件大事。因為神從天上垂看,要看是否有任何人在理智上尋求祂。因為你會發現哪個人,願意按照完美的理智去尋求神呢?他首先探討受造物的緣由,然後探討人類的構成,藉著理智的推理,尋求這偉大宇宙的創造者與父?然後探討為什麼有世界,為什麼有人類,為什麼有時代的變遷;為什麼揀選了族長,為什麼制定了律法,為什麼預先派遣了先知,以及所有事物起源的目標在於何處?此外,(b)天上的德行、天使的職事、天使長的權能、魔鬼的國度、聖靈的恩賜,以及從神而來的獨生子神,這些來自如此多樣職事種類的進展,對我們有什麼益處?因此,神垂看,要看見那藉著理智尋求祂的人。
7. 理解是人所特有的。——因為理解有著不小的功德,所羅門說:「因為聰明對於找到它的人來說是美善的」;又藉著另一位先知說:「以色列啊,神向你所要的是什麼,只要你行公義,理解慈愛(申命記十章12節)?」因為這是人類理智特有的職責:因此,屬靈靈魂的本性被植入我們裡面,以便我們藉著它趨向理解的感官,這是唯一參與理智的部分。但我們被罪惡所淹沒,因身體的誘惑和肉體沉重的本性所壓迫,我們偏離了尋求理解的熱忱。
8. 罪惡產生偏離神的傾向。——我們在變得無用之後就偏離了:因為先知的話語意味著這一點,第4節:「他們都偏離正路,一同變為污穢。」他們並非在偏離時變為無用;而是在變得無用之後,才偏離。這句話的效力很容易從人類變更的習慣中理解。因為當我們從良善開始變得邪惡,並因罪惡和恥辱而將自己從謹慎者的團契和公眾名聲的誠實中分離出來;因而在那之後變得無用,我們就偏離了所有值得稱讚之人的相遇,追求偏路,並因我們良心的羞恥而躲避善人的在場。最後,亞當因罪變得無用,隨後就躲避了神的到來(創世記三章10節)。然而,他活著時曾一度無辜,並因遵守命令(d)而有用,他曾熟悉神的相遇,但一旦他變得無用,他就逃避了。
9. 沒有一個行善的,連一個也沒有,亞伯沒有,塞特沒有,等等。——然而,當那些明智地尋求神的人未被尋見,且眾人一旦變得無用,便都偏離正路時,那發出嘆息之痛的哀歌便說道:「沒有行善的,連一個也沒有。」(詩篇十四3)這是神嚴肅的宣告,也是對人類罪惡不可動搖的審判,因為竟然沒有一個人行善,連一個也沒有。那麼此後人們便會追問:亞伯是如何蒙神喜悅的?塞特是如何被認可的?以撒是如何成為後嗣的?以諾是如何被接去的?挪亞是如何被存留的?麥基洗德是如何成聖的?亞伯拉罕是如何被揀選的?雅各是如何成為以色列的?約伯是如何成為無可指責的?摩西是如何成為神的朋友的?亞倫是如何受膏的?大衛是如何成為合神心意的人的?眾先知是如何成為屬靈的?使徒們是如何領受天國鑰匙的?如果除了那一位之外,沒有一個行善的?那麼,這句話又該如何理解:「善人從他心裡所存的善就發出善來」(馬太福音十二35);以及那句:「好,你這又良善又忠心的僕人,可以進來享受你主人的快樂」(馬太福音二十五21)?因為如果沒有人行善,又怎能稱呼某人為「良善的」呢?
10. 「沒有行善的」是指向哪些人。——首先,我們不應認為這句普遍性的宣告,是指向我們上述所提到的那些在神審判中被證實為最優秀的人,因為前文的語境反對這種看法。因為整段經文是從那些愚昧、敗壞、可憎的人開始說起的:當神從天上垂看,要看是否有明智尋求祂的人時,眾人既已變得無用,便都偏離正路,沒有一個行善的,連一個也沒有;也就是說,在那些既愚昧、敗壞、可憎,且在變得無用後開始偏離的人之中,沒有人被尋見。這句神聖審判的宣告,正是針對那些經文開頭所指的人。至於經文所說「連一個也沒有」,並非指從眾人中排除了一個人;而是當眾人都變得無用且偏離正路,以致沒有一個人行善時,祂並沒有從眾人中區分出任何一個。經文並非說「除了那一位之外」,而是說「連一個也沒有」。在「除了那一位之外」的說法中,暗示了對那一位的排除;但在「連一個也沒有」的說法中,則透過那位從天上垂看者的知識,將全體人類包含在一個特殊的、個人的數目之中。
11. 何謂完全的良善:以及為何這良善不在任何人身上。——雖然我們記得人類本性的軟弱,以至於與神的良善相比,沒有人是良善的;但那種神性無與倫比的卓越,並未阻礙良善的職分,以至於在人類的比較中,沒有人是良善的。因為良善首先是完全的,它基於不變本性的美德而存在,它從不知道自己會變得與過去不同,也不能不成為它永遠所是的樣子。然而,人類的動機本身往往因變化而各異,世俗律法中不完美的本性,會因不同的衝動而擾亂自身,從而變得不同;各種情感的波動驅使我們,當我們因侮辱而憤怒時,當我們因損失而動搖時,當我們被憤怒點燃時,當我們因恐懼而不安時,當我們被愛所折服時,當我們被恨所驅使時,當我們因喜樂而狂喜時,當我們因痛苦而受刺激時,當我們在判斷上產生分歧時,當我們隨年齡而改變時。因此,我們無法與這些本性中最低下的波動保持一致,因為我們在情感和時間上都是易變的。正因如此,完全的良善不在任何人身上,因為自然衝動的誘因會改變它。然而,當我們在良善的意願或行為中時,我們不能在那一刻不成為我們所是的樣子。雖然我們是不完美的,以至於不能永遠保持那種狀態,但我們在時間中所是的,儘管因本性的軟弱而容易失去良善,卻並未剝奪我們在行善時被稱為良善的資格。
12. 神寬容軟弱的跌倒,以成全良善的意願。——然而,唯有神因其不變的本性而永遠良善,祂並非我們這種變化的嚴苛審判者,祂將寬容賜給我們的軟弱——因為我們不能永遠保持良善——這是基於我們良善的意願,因為我們喜愛成為良善的;祂對我們所願意的,比對我們所不能做的,更為寬容。因為當祂對摩西——祂忠實的朋友,祂所立在法老面前的神——說:「因為你們……在米利巴水沒有尊我為聖,所以你們必不得領這會眾進我所賜給他們的地」(民數記二十12,譯註:此處對應原文引文),隨後又對他說:「上山去死吧」(申命記三十二50);後來,當摩西與以利亞一同在山上被使徒們看見,成為祂蒙福且永恆國度的同伴與見證人時,神為他保留了位置,且無人知曉他的埋葬之處。我不必一一列舉亞倫、大衛和所羅門等其他神良善的例子,他們雖因過犯受到責備,卻因信心的功德而輕易獲得赦免。主深知人類的軟弱,正如祂對使徒們所說:「今夜,你們為我的緣故都要跌倒」(馬太福音二十六31),以及對蒙福的彼得三次(否認主),這不僅是為了宣告那可咒詛的否認,更是因為人因肉體的恐懼而易變,主提醒了他將要否認的事實,卻沒有在他否認時奪去他天國的鑰匙:因為當否認因驚恐而發生時,他那直到殉道為止仍堅定承認的信心並未缺失。不願做是一回事,不能做又是另一回事。彼得雖因恐懼,在肉體的感官上無法保持回應的堅定,但藉著內心的信心,他立刻痛哭。當他意識到自己背離了所願意的,便以淚水的痛苦傾注了信心的情感。那否認與痛哭的時刻,正是基於驚恐的變化,與更強大的意志堅定性。因為那不穩定的驚恐很快被堅定的信心所痛哭,隨後以殉道的承認證實了使徒堅定不移的穩固。我們在此處提及這些,是為了不讓我們認為那句「沒有行善的,連一個也沒有」是普遍適用的:因為這些眾多且蒙神喜悅的人,即使因本性的變化而稍微偏離了信心的宗旨,卻仍藉著最偉大且美好的良善行為,獲得了來自天上的榮耀審判。
13. 接下來的經文解釋了我們對此的理解,第5節與第6節:「作孽的都沒有知識嗎?他們吞吃我的百姓如同吃飯一樣,並不求告神。他們在那裡大大地懼怕,因為神在義人的族類中(譯註:原文此處對應詩篇十四5,原文為「神在義人的族類中」)。因為神分散了那些討人喜歡之人的骨頭,他們蒙羞了,因為神藐視了他們。」如果沒有人行善,連一個也沒有,那麼那些被作孽者如同吃飯一樣吞吃的,又是怎樣的神的百姓呢?因此,這句宣告的普遍性被排除了,因為作孽者被從神的百姓中區分出來,而神的百姓顯然是持守在良善行為中的。因此,作孽者吞吃神的百姓如同吃飯一樣,他們靠著聖徒的受苦而活,他們以先知的受困、教會的荒涼以及一切作孽的行為為樂。那些以毀謗的撕咬和嫉妒的撕裂來吞吃神百姓的人,也如同吃飯一樣吞吃他們,正如使徒所說:「你們要謹慎,若彼此相咬相吞,只怕要彼此消滅了」(加拉太書五15)。但還有一些人吞吃神的百姓如同吃飯一樣,正如那位蒙福的使徒所說,他們以神為肚腹(腓立比書三19),他們將事奉視為交易,透過會眾的捐獻和禮物來致富:他們以宗教為藉口追求奢華的宴席,他們以無用的宗教服事來擴充自己的倉庫(雖然使徒們設立這種必要的捐獻,僅是為了世俗中放棄一切者的日常所需,或是為了貧窮者的救濟);關於這些人,經文寫道:「侵吞寡婦的家產,假意作很長的禱告」(馬太福音二十三14)。因此,這些人吞吃神的百姓如同吃飯一樣,且不求告主。因為愚昧人心理說:「沒有神。」所以他們不求告他們所否認的神。或者,如果有人身處教會中,透過毀謗、迫害和揮霍來吞吃神的百姓如同吃飯一樣,即使他們自認為在求告主,他們也將聽到福音中所說的話。我們知道神不聽罪人(約翰福音九31)。因此,他們沒有求告主:因為禱告並非言語的宣告,而是信心的宣告。
14. 他們懼怕不該懼怕的。——但那些不求告神的人,還在他們的悖逆中加上了一點,即懼怕不該懼怕的(因為他們在那裡大大地懼怕,而那裡本無可懼之處),他們崇拜石頭、金屬、木頭、火、水、天空、已死或將死的君王,以及其他宗教迷信的虛構:這種對虛無之物的悖逆恐懼,與對必要敬畏的藐視相比,更顯出他們的定罪:因為忘記對神的敬畏,還不如將虛無之物的恐懼置於對神的敬畏之上,這更是悖逆的極致。主教導我們,我們心中應當只有對真正可懼之事的敬畏,祂說:「那殺身體不能殺靈魂的,不要怕他們;惟有能把身體和靈魂都滅在地獄裡的,正要怕他」(馬太福音十28)。因此,當人們懼怕不該懼怕的,卻不懼怕該懼怕的,這就是悖逆的恐懼。我們往往認為,為了盡到職責的敬虔,我們應該諂媚君王,因為他們對我們的身體有某種權力:但他們對我們所能做的,並不超過強盜、熱病、火災、海難或倒塌所能做的。因為他們對身體的殘暴,不過是這些災難的極致:為了短暫的痛苦,我們竟出賣了教會的自由、我們盼望的確據以及對神的承認,卻不敬畏那位在審判的火中懲罰並毀滅我們身體與靈魂的神,我們將短暫且必朽的刑罰置於神永恆的報應之上;同時,我們還以這種悖逆的奴役為榮,自以為在討好他們,並在他們的恩寵中存留。
15. 追求人的恩寵何時是罪惡。——神聖的判決以最嚴厲的法令譴責了這一點。因為對於祂所說的:「作孽的都沒有知識嗎?他們吞吃我的百姓如同吃飯一樣,並不求告神。他們在那裡大大地懼怕……因為神分散了那些討人喜歡之人的骨頭,他們蒙羞了,因為神藐視了他們。」因此,那些作孽、吞吃百姓如同吃飯、不求告神、且在不該懼怕之處懼怕的人,難道不知道神已經分散了那些想要討人喜歡之人的骨頭嗎?那位外邦人的聖使徒敬畏這句先知預言的判決,說道:「我若仍舊討人的喜歡,我就不是基督的僕人」(加拉太書一10)。追求人的恩寵是無益且不敬虔的。因為與其為了侮辱神而討好人,不如討神的喜歡:以便透過神聖的教導,以及忠實且無辜的生活之正直來討祂喜歡。此外,僅僅想要討人的喜歡,就是討神的厭惡。但神並沒有禁止義人的心靈和信徒合理的聖潔去追求人的恩寵。讓我們聽聽祂透過保羅所說的話:「不拘是猶太人,是希臘人,是神的教會,你們都不要使他跌倒;就好像我凡事都叫眾人喜歡,不求自己的益處,只求眾人的益處,叫他們得救」(哥林多前書十32-33)。這就是說,不是討人的喜歡,而是討神的喜歡,因為透過討神喜歡的事,也應當討人的喜歡。因為討神喜歡的原因,也成為了討人喜歡的合理原因。此外,如果僅僅為了討人的喜歡而付出的努力,並不指向討神喜歡的目的,那是不行的:因為這僅僅是為了那些被討好者的緣故。討人喜歡沒有比這更大的連結了,即沒有人為了自己的緣故想要討那些他所討好的人喜歡:因為凡是為了自身利益而做的事,不可避免地會因隨之而來的因素而引起某些冒犯:因為對一個人有益的事,往往對另一個人造成不便。然而,凡不為自己緣故而做,並將一切用於他人利益的人,必然會獲得一種不被冒犯的討好原因;因為他因他人的利益而討好,且不會因自己的利益而冒犯。使徒教導說,這就是他能討所有人喜歡的合理原因,因為他不顧自己的利益,而將自己奉獻給他人的利益。
16. 骨頭象徵永恆的盼望。——因此,神分散了那些討人喜歡之人的骨頭。這裡的骨頭不應被理解為肉體的骨頭:而是因為永恆的盼望通常以骨頭來象徵,正如經文所說:「這是我的骨中的骨」(創世記二23)。蒙福的使徒說這是一個奧祕,並將其指向基督與教會(以弗所書五31),教會從其頭的永恆中借用了永恆的實體。這在主受傷且被釘的身體中並未破碎。經文說:「祂的骨頭一根也不可折斷」(民數記九12);因為當不義者對肉體施加受難的權勢時,對於神性永恆且不受苦的本性,受難卻毫無權勢。我們記得在經文中,骨頭象徵著完整且未受腐蝕的永恆盼望,正如經文所說:「祂保全他一身的骨頭,連一根也不折斷」(詩篇三十四20),因為根據以西結所見的復活,其奧祕在骨頭的象徵下被揭示(以西結書三十七章)。因此,正如神保全義人的骨頭,祂也分散了那些討人喜歡之人的骨頭:這種分散並非指他們失去了骨頭,而是指他們因藐視神,而被視為廢棄且卑賤之物。
17. 審判後惡人的雙重羞愧。——因為接下來是:「他們蒙羞了,因為神藐視了他們。」每個人都會因自己的恥辱,以及與他人榮耀的比較而感到羞愧。這正是使徒所暗示的:「我們大家不是都要睡覺,乃是都要改變」(哥林多前書十五51)。但先知也區分了復活的羞愧與榮耀,他說:「睡在塵埃中的,必有多人復醒,其中有得永生的,有受羞辱永遠被憎惡的」(但以理書十二2)。因此,那些骨頭被分散的人必蒙羞,他們被神藐視,被視為不配與祂的榮耀和復活相稱而被拋棄。他們必復活,以至於蒙羞:他們不會改變,並因此而蒙羞。這就是復活既定的條件:因此,經文以過去式來表達法令的定義,因為這已被定為不可更改的事實。
18. 盼望,此生唯一的慰藉。——在提及人類的傲慢與不義的悖逆後,為了讓標題所指的「智慧」能被理解到終極,先知以終極的勸勉堅固了蒙福者的盼望,說道:「但願以色列的救恩從錫安而出!耶和華救回祂被擄的子民,那時雅各要快樂,以色列要歡喜。」因為這是人類軟弱與信心僅存的盼望,藉此他們能在今生如此多的災難中,因對永恆福分的期待而安息。因此,先知確信這種福分,彷彿從人類苦難的深淵中呼喊道:「但願以色列的救恩從錫安而出!」因為根據另一位先知所說:「訓誨必出於錫安,耶和華的言語必出於耶路撒冷」(以賽亞書二3)。這耶和華的言語成了肉身。這肉身就是錫安與耶路撒冷,是新和平之城,是我們的守望台。由此而出救恩,由此而出耶穌。因為正如我們常說的,耶穌這名字本身就是救恩。然而,出於錫安的律法並非救恩,雖然它在行為上賦予生命,卻不能因信稱義。
19. 耶穌是救恩。但並非賜給屬肉體的以色列。——這裡所期待的是救恩,且已經賜給了以色列:但並非賜給那屬肉體的以色列。因為屬肉體的兒女不是神的兒女,惟獨那應許的兒女才算是後裔(羅馬書九8)。約翰也見證說,亞伯拉罕的子孫並非按肉體而生,因為他們甚至可能是毒蛇的種類:神能從石頭中興起亞伯拉罕的子孫來。主親自教導說,繼承的特權源於信心的行為,而非按肉體的血緣,祂說:「你們若是亞伯拉罕的兒子,就必行亞伯拉罕所行的事」(約翰福音八39)。但但以理在譴責長老時也說:「你這亞伯拉罕的後裔……卻是迦南的後裔,不是猶大的後裔」(但以理書十三56)。以西結在責備百姓的不義時也說:「你的父親是亞摩利人,你的母親是赫人,你的根基和你的出生地是在迦南地」(以西結書十六3)。因此,以色列人並非源於肉體的繼承,因為他們因不信而被視為最卑劣的血統。救恩也沒有賜給那些不接受的人:而是賜給那些在被擄歸回後成為神百姓的人。
20. 被擄的百姓,即外邦人。——祂將那些被帝國與外邦人的心靈所俘虜,並屈服於最悖逆的罪惡與宗教的人,釋放進入信心的自由與天國家族的名分中。因為那些曾是魔鬼奴僕的人,成了神的百姓。而這位救回被擄之民的是誰,祂親自作了見證。因為這救恩不是律法、先知、天使,或任何其他天上的能力、掌權的、執政的、有能的所能救回的;而是那位在會堂裡領受書卷並誦讀後說:「主的靈在我身上,因為祂用膏膏我,叫我傳福音給貧窮的人,差遣我報告被擄的得釋放,瞎眼的得看見,叫那受壓制的得自由,報告神悅納人的禧年」(路加福音四18-19),祂宣告了預言的成就與權柄,說:「今天這經應驗在你們耳中了」(路加福音四21)。因此,這就是神百姓被擄歸回,當智慧的眼睛被開啟,當被罪惡壓碎的心靈在安息中放鬆,當神悅納人的禧年被宣告,那時我們對神的悔改認罪蒙祂悅納,過去的一切不再被算為罪,一切都是新的,新的自由,新的兒女,以及永恆的喜樂。
21. 雅各,抓腳跟者。——雅各要快樂,以色列要歡喜:這位先祖因功德而獲得了這兩個名字。因為他在出生時抓住了哥哥的腳跟,所以被稱為雅各:此後他將透過購買長子名分和奪取祝福來取代他(創世記二十七27)。創世記解釋了這名字的含義,稱他為雅各,因為他是抓腳跟者(創世記二十五26)。然而,透過對神的認識,當他在摔跤中要求那位勝過他的人祝福他時,因為他以信心的眼睛在肉身中看見了神——祂正是他族人將來要與之在肉身摔跤的神——他配得被稱為以色列,因為以色列意為「看見神的人」。根據創世記本身的預言,雅各象徵著那將要信主的外邦人後裔。因此,雅各要快樂,以色列要歡喜。根據教會的秩序,這是一個百姓,擁有雙重的宣告與榮耀;天上的言語並非指兩件不同的事。而是因為當一個人祈求神的名被呼求在他身上時,信心便取代了先前的百姓,當外邦人希望自己成為信徒,而猶太人卻不信時。因此,這是雅各,因預先獲得祝福的盼望而快樂。然而,當他藉著洗禮重生,藉著信心成全,並以智慧的眼睛和心靈看見神時;那時以色列便要歡喜,因為他已取代了年長者,並以信心看見了神,且將根據那蒙福的應許,以更真實的視角看見祂:「清心的人有福了,因為他們必得見神」(馬太福音五8)。願我們的主與神耶穌基督,祂是永永遠遠受讚美的。阿們。
(詩篇第五十九篇註釋)
大衛的訓誨詩,交與伶長,調用休達。那時,以東人多益來告訴掃羅說:「大衛到了亞希米勒家。」(譯註:原文對應詩篇五十二篇,此處原文為「當以東人多益來告訴掃羅說:大衛到了亞希米勒家」)
神啊,求你憑你的名救我,憑你的大能為我伸冤。神啊,求你聽我的禱告,留心聽我口中的言語。因為外人起來攻擊我,強暴人尋索我的命,他們眼中沒有神。細拉。神是幫助我的,是扶持我命的。祂要報應那窺探我的人,憑你的誠實滅絕他們。我要把甘心祭獻給你,耶和華啊,我要稱讚你的名,因為這名本為美好。祂從一切的急難中把我救出來,我的眼睛也看見了我的仇敵遭報。
1. 大衛,福音教義的實踐者。——聖潔蒙福的大衛並非無知,而是作為先知,他深知福音的教義,儘管他生活在律法時代,但他盡其所能地成全了使徒的誡命,並以神對他的見證來證明自己的信心,正如經文所說:「我尋得耶西的兒子大衛,他是合我心意的人」(使徒行傳十三22)。因為他並沒有在戰爭中追殺仇敵,也沒有在面對埋伏時以武力反抗:而是效法主——他預表了主的名與溫柔——當他被出賣、被追捕時,他歌唱,為所受的仇恨而感恩;因此他被發現是合神心意的人。因為當主在受難時,本可以有十二營天使前來協助(馬太福音二十六53):祂卻為了成全謙卑的一切職分,將自己交給受難與軟弱,只禱告說:「父啊,我將我的靈魂交在你手裡」(路加福音二十三46)。以此為榜樣,這位透過受難的相似性而成為祂未來受難之先知的大衛,並不反駁,也不抵抗仇敵,不按福音的誡命以惡報惡:而是作為主溫柔的效法者,當他受苦、被出賣、被追捕時,他只祈求那位他唯一用來對抗悖逆者的主。
2. 在這篇詩篇中,他扮演了基督的角色。——這篇詩篇的標題是根據歷史寫成的:但在歷史之前,經文顯示了在歷史之下所說的事,應當在何時、對誰以及如何理解。因為首先是第1節:「大衛的訓誨詩,交與伶長。」隨後是第2節:「那時,以東人多益來告訴掃羅說:大衛到了亞希米勒家。」因此,大衛被多益出賣這件事,應當被理解為指向終極。透過這一點,顯示了當時發生在大衛身上的事,包含了對未來時代的預表:當無辜者被追捕所困擾,當先知被侮辱所戲弄,當蒙神喜悅的人被追殺至死,當君王被那些本應保護他的人出賣給仇敵,正如主被出賣給希律與彼拉多一樣。因此,這篇詩篇是關於終極的智慧,在大衛身上,在那律法的終極之處,擁有大衛鑰匙的那一位,當祂成全了大衛關於祂自己所預言的事時,便開啟了智慧的入口。
5. 齊弗人(Ziph?i)在希伯來語中意為「口中的灑水」。然而,根據希伯來語的特性,對這個名稱的詮釋為我們理解經文提供了不小的幫助。齊弗人(Ziph?i)所指的,正是我們所說的「口中的灑水」:這些人被希伯來人稱為齊弗人(k)。根據律法,灑水是罪的潔淨,透過信心,藉著血的灑水潔淨百姓(這灑水之事,蒙福的大衛曾如此提及:「求你用牛膝草灑我,我就潔淨了」[詩篇五十篇9節]);這是預表未來主血灑水之禮,同時以律法中燔祭的血作為信心的補償(m)。然而這群百姓,如同齊弗人一樣,只是口頭上而非信心上受了灑水,他們領受灑水的潔淨是出於嘴唇而非內心,他們對自己的大衛不忠且成為叛徒,正如先知先前所言:「這百姓用嘴唇尊敬我,心卻遠離我」(以賽亞書二十九章13節);他們之所以傾向出賣大衛,是因為當內心的信心止息時,他們便透過口中的詭詐來處理律法的一切聖禮。
4. 基督在凡事上與人相合。——第3節與第4節:「神啊,求你用你的名救我,憑你的大能為我伸冤。神啊,求你聽我的禱告,側耳聽我口中的言語。」根據對此標題的論證,這不僅是關於大衛先知的受難,更是我們神與主耶穌基督受難的榜樣。因此,祂的禱告也為了讓人理解那位「道成了肉身」者的禱告(1),而有所節制:祂既在凡事上照著人受了苦,就照著人說話;祂既擔當了人的軟弱並承擔了人的罪,就以順服的態度向神祈求。然而,即便我們不情願且遲疑,這些話語的特性與力量仍要求我們理解其含義:即我們不應懷疑詩篇中的一切都是以祂的身分所說的。祂說:「神啊,求你用你的名救我。」神的獨生子在肉身的謙卑中,在祂先知的話語下(a)發出此祈求,祂也要求取祂在萬世之前所擁有的榮耀。祂祈求在神的名中得救,祂正是因這名而被稱呼並降生:為的是使祂在所降生的那具身體中,將那屬於祂先前本性與族類的,藉著神的名得救。
5. 即神的名與大能。——因為這一切禱告都是出於奴僕樣式的身分,而這奴僕樣式(b)甚至被取用直到十字架的死亡,祂祈求那屬於神之名的救恩;祂既要從神的名得救,隨即又加上:「憑你的大能為我伸冤。」因為憑著謙卑的功德,祂既倒空自己,取了奴僕的樣式,如今便在祂所取用的謙卑中,再次尋求那與神同等的樣式(2);在神的名中,藉著祂所順服降生為人的那個人,得著拯救。為了教導人們,祂所祈求得救的名不僅僅是一個空洞的稱呼,祂祈求憑著神的大能為祂伸冤。因為首先,伸冤是出於祂所應得的功德:「祂說,祂既有人的樣子,就自己卑微,存心順服,以至於死,且死在十字架上。所以神將祂升為至高,又賜給祂那超乎萬名之上的名」(腓立比書二章8-9節):為的是將那超乎萬名之上的名賜給祂。接著,這伸冤本身就是大能的審判:因為藉著神的大能,那位從神而來卻死的人,又從死人中復活,再次成為神;正如使徒所言:「祂因軟弱被釘在十字架上,卻因神的大能仍然活著」(哥林多後書十三章4節),又說:「我不以福音為恥;這福音本是神的大能,要救一切相信的」(羅馬書一章16節)。因為藉著審判的大能,肉身的軟弱(e)在神的名與本性中得救;因此,藉著順服的功德,祂從審判的大能中被提升至神名的救恩,使神的名與大能都在祂裡面。否則,若這番話是出於人類的習慣,先知本會要求憑著「憐憫」或「公義」而非「大能」來為祂伸冤。但當神的兒子從童貞女所生,成為人子,又必須藉著審判的大能,將神兒子的名(4)與大能歸還給這位人子時,那裡就需要大能的作為。
6. 此處祈禱者的信心唯有基督才相稱。——接著是:「神啊,求你聽我的禱告,側耳聽我口中的言語。」先知本可以輕易地說:「神啊,求你聽我。」但因為這是以那位唯一懂得如何禱告者的身分說話,所以展現了對禱告蒙應允的堅定請求(g)。蒙福的保羅教導說,沒有人知道該如何禱告(6),他說:「我們本不曉得當怎樣禱告」(羅馬書八章26節)。因此,要求自己的禱告蒙應允並非人類的軟弱:因為這位外邦人的導師,即便在主已經確立了禱告的樣式之後,仍不曉得該禱告什麼以及禱告到什麼程度。但這份信心屬於那位唯一看見父、唯一認識父、唯一能整夜禱告者(根據福音書,主整夜禱告 [路加福音六章12節]),祂在我們禱告時,透過言語的鏡子,在通俗的詞句下展示了那最隱秘聖禮的樣式。祂要求祂的禱告被聽見,為了教導這是祂信心獨有的特質,祂接著說:「側耳聽我口中的言語。」難道有人會認為,希望自己口中的言語被聽見是人類的信心嗎?難道是那些我們在憤怒時發洩、在仇恨中毀謗、在痛苦中抱怨、在諂媚中奉承,或是為了利益而撒謊、為了羞恥而咒詛時,所表達出的內心衝動與激動嗎?有誰的生命如此純全且能忍受一切,以至於不受這些人類墮落罪惡的影響?唯有那位沒有犯罪、口中沒有詭詐、將背交給鞭打、不避開掌摑、不責難唾辱,且在一切事上都不違背那差遣祂者旨意的人,才能滿懷信心地祈求。
7. 基督的一切抱怨皆出於對人類本性的情感。——接著祂說明了為何祈求祂的話語被聽見的原因,第5節:「因為傲慢人起來攻擊我,強暴人尋索我的命,他們沒有將神擺在自己面前。」神的獨生子,神的道,也是道神(既然父所能做的一切,祂也同樣能做,正如祂所說:「父所做的事,子也照樣做」(約翰福音五章19節):(b)使神性與本性的名稱不可分,其大能也同樣不可分),為了給我們留下人類謙卑最完美的榜樣,祂既禱告也承受了人類的一切。祂從我們共同的軟弱中,向父祈求救恩:為的是讓人理解祂進入了我們軟弱(c)的職分,與我們一同降生。因此,祂飢餓、乾渴、困倦、疲憊(d)、躲避惡人的會眾、憂傷、哭泣、受苦並死亡。為了讓人理解祂這一切並非出於本性(祂是神),而是出於取用(祂也是人),祂經歷了這一切後復活了。因此,祂在詩篇中的一切抱怨,都是出於我們本性的情感。若我們理解詩篇的話語是如此,也就不足為奇了:因為主自己根據福音的信心,見證了祂的受難聖禮是寫在詩篇中的(路加福音二十四章44節)。
8. 誰是傲慢人?誰是強暴人?這些人既不認識基督,也不認識神。——因此,傲慢人起來攻擊祂。他們不再是亞伯拉罕的子孫,也不是神的兒女:而是毒蛇的種類,是罪的奴僕,是迦南的後裔,父親是亞摩利人,母親是赫人(以西結書十六章3節),魔鬼是他們的父,是魔鬼意志的兒女。強暴人也尋索祂的命;當希律詢問祭司長基督當生在何處時(馬太福音二章4節),當整個公會對祂作假見證時。但他們認為這生命是屬於人類本性與軟弱的(e),因此沒有將神擺在自己面前:因為神從祂身為神之處,謙卑自己直到降生為人的源頭,也就是說,祂成為了人子,而祂先前是神的兒子。因為除了人子之外,沒有別的神的兒子;而人子(3)並非出於部分,而是降生,因為祂將神的樣式從祂所是的,倒空在祂的生命與身體中,以至於祂能降生(因此祂既是神的兒子也是人的兒子,既是神也是人,也就是說,神的兒子以人類起源的樣式降生),祂謙卑自己的本體直到人類降生的本性,這本性完全是由靈魂與肉體所構成的。因此,當傲慢人起來攻擊祂,當強暴人尋索祂的命(這命在福音書中經常是憂傷與痛苦的)時,他們沒有將神擺在自己面前,因為神的兒子,在萬世之前就存在,卻以人類本性的樣式,也就是我們身體與靈魂的人,從童貞女所生:他們透過神蹟的偉大而不理解,這位他們所尋索其命的人子,乃是從神的兒子(祂一直存在)而來,並開始成為人。
9. 詩篇間奏(Diapsalma)的介入,並非說話者改變,而是被說話的對象改變了。因為現在是預言的一般性論述。在那段向神發出的禱告之後,為了讓人理解祈禱者的信心,在祂所祈求的時刻,祂隨即加上,第6節:「看哪,神幫助我,主是扶持我命的。(j)祂要報應那仇敵的惡。」祂將相應的結果歸還給相應的請求,教導我們神並非忽視我們的禱告,當我們照著所祈求的去禱告時,祂的憐憫也不會是不合理的。因為對於祂所說的:「因為傲慢人起來攻擊我」,其相應的是:「神幫助我」;對於:「強暴人尋索我的命」,其禱告蒙應允的特殊效果在於:「主是扶持我命的」;對於:「他們沒有將神擺在自己面前」,祂恰當地加上了第7節:「祂要報應那仇敵的惡。」因此,神既幫助祂抵擋攻擊者,又扶持祂聖者被強暴人所尋索的命,並且對於那些沒有將神擺在眼前、不思想神的人,將惡報應在仇敵身上:為的是當他們不思想神,卻尋求義人的命並攻擊祂時,藉著祂的幫助與扶持,他們將感受到那位在他們作惡時不被思想的神,正以惡報應他們的惡行。
10. 義人在災難中的信心。——因此,無辜的信仰應當擁有這樣的信心:在人類的迫害與生命的危險中,不懷疑神是自己的幫助者;若有不義的死亡強加於身,也要知道那離開身體居所的靈魂,將在神的扶持中(b)安息。當一切惡事都歸還給施加者時,也應當擁有對報應最確定的安全感。神不能被指控為不義;在完美的良善中,絕不摻雜惡意的衝動與動機。因為惡並非由良善者所激發,而是由報應者所反轉:祂並非出於自己的惡意而施加惡,而是將其轉化為我們應得的報應。因為這些惡事與生活的律法一同被設立,作為報應的職分,由義的審判以嚴厲的公義來節制。但這些事藉著公義的律法,對義人而言是遠離的,並藉著審判的公義轉向不義者。兩者都是公義的,既對義人而言是準備好的(e)且不摻雜惡,因為他們是義人;也對不義者而言是必須轉向的懲罰,因為他們應得的;既不摻雜在義人身上,也不會因已準備好而缺席於不義者。
11. 那些在真理中滅亡的猶太人。——接著,祂再次轉向神,即最初開始祈禱的對象:「求你憑你的真理滅絕他們。」真理駁斥謊言,虛假被真理所消滅。我們已經教導過,上述一切禱告都是那位神的兒子所降生之人的禱告,現在祂也向父神祈求,求祂在真理中滅絕祂的仇敵。而何為真理,毫無疑問;正是那位說:「我就是道路、真理、生命」(約翰福音十四章6節)的主。因此,當仇敵藉著假見證為基督預備死亡,卻聽聞祂從死裡復活,並得知祂在神的真理中重獲榮耀時,他們便在真理中滅亡了。因為後來,他們因神的懲罰被釘在十字架上,死於飢荒與戰爭:他們將生命的源頭判處死刑,卻不思想神在祂裡面的真理與神蹟的偉大。因此,神的真理滅絕了這些人,當祂復活以重獲父的榮耀威嚴時,祂證明了自身神性的絕對真理。
12. 希拉流關於基督受難的觀點。——至於我們經常,甚至總是宣稱神的獨生子被釘在十字架上,並被判處死刑,而祂因著從永恆之父而來的自然降生(h)是永恆的,這並非出於本性的必然,而是為了人類救贖的聖禮,祂才服從於受難,且祂是自願服從,而非被迫。雖然那受難並非出於條件與族類,因為沒有任何傷害性的擾亂能觸犯神不可改變的本性:但這受難是自願承擔的,這職分本身將滿足懲罰,卻不會以痛苦傷害受難者:並非那受難本身沒有傷害的本性,而是神性的本性感受不到痛苦。因此,神受難了;因為祂自願服從受難:但祂承擔了那些侵襲祂的受難之自然力量(j)(受難者必然會感到痛苦),祂卻沒有從祂本性的力量中跌落而感到痛苦。
13. 基督的獻祭優於律法的獻祭。——因為接著是第8節:「我要甘心祭祀你。」律法的祭物,即燔祭與公牛山羊的獻祭,其本身並沒有意志的宣告:因為律法規定違背者將受咒詛。因為任何停止獻祭的人,都使自己陷入咒詛(申命記二十七章26節)。因此,必須執行所規定的事:因為對獻祭的疏忽,不容許咒詛的附加。我們的主耶穌基督將我們從這咒詛中救贖出來,正如使徒所言:「基督既為我們受了咒詛,就贖出我們脫離律法的咒詛」(加拉太書三章13節),因為經上記著:「凡掛在木頭上的,都是被咒詛的」(申命記二十一章23節)。因此,祂將自己作為被咒詛者獻給死亡,以解除律法的咒詛,祂自願將自己作為祭物獻給父神;為的是藉著這自願的祭物,解除那因必要且中斷的獻祭之罪而附加的咒詛。詩篇中另一處提及此祭物:「祭物和禮物,你不喜悅;你已經開通了我的耳朵」(詩篇四十篇6節);祂向不喜悅律法祭物的父神,獻上了祂所取用身體的悅納祭物。蒙福的使徒如此提及這獻祭:「祂只一次將自己獻上,就把這事成全了」(希伯來書七章27節);祂要藉著這聖潔且完美的祭物,救贖全人類。
14. 基督為祂所獲得的祈求而感恩。——為了這一切所成就的事,祂向父神獻上讚美:「耶和華啊,我要稱謝你的名,因為你是良善的;第9節:因為你從一切患難中救拔了我。」祂將相應的解脫歸還給每一個請求。因為在開頭祂曾說:「求你用你的名救我。」在祈禱蒙應允後,應當有相稱的感恩宣告,以稱謝祂的名,即祂曾祈求在其名中得救的那位;且因為祂曾祈求幫助以抵擋傲慢的攻擊者,祂宣告自己已經獲得了這一切,並藉此紀念祂喜樂的歡呼:「因為你從一切患難中救拔了我。」對於祂所說的,當強暴人尋索祂的命時,他們沒有將神擺在自己面前,祂在第9節後半段清楚地教導了祂不可改變的神性之永恆:「我的眼也看見了我的仇敵。」因為神的獨生子並沒有被死亡所截斷。為了成全人的本性,祂確實服從了死亡,即靈魂與身體的分離,並進入了陰間,即被視為人所應得的,但祂復活了,並以不朽的眼睛俯視祂的仇敵,祂被榮耀為神,並從人子轉變為神的兒子,從祂開始成為人子之時起,藉著復活的榮耀,祂已經重生。祂俯視祂的仇敵,曾對他們說:「你們拆毀這殿,我三日內要再建立起來」(約翰福音二章19節)。因此,這座祂身體的殿既已建立,祂便從高處看見那些曾尋索祂命的人,並超越了人類死亡的律法,祂這位死亡的作者,自己卻高高在上,承受死亡卻不知死亡,祂就是我們的神、人、主耶穌基督,祂是永永遠遠受稱頌的。阿們。
「神啊,求你側耳聽我的禱告,不要隱藏不聽我的懇求。求你留心聽我,應允我。」我在操練中憂傷,因仇敵的聲音和惡人的壓迫而困擾:因為他們將罪孽加在我身上,並在憤怒中攻擊我。我的心在我裡面痛苦,死亡的恐懼臨到我身上。恐懼與戰兢臨到我身上,黑暗遮蔽了我。我說:「但願我有翅膀像鴿子,我就飛去,得享安息。」看哪,我逃避,在曠野居住。詩篇間奏。我等候那位救我脫離靈魂的怯懦與風暴的主。主啊,求你毀滅,分開他們的舌頭:因為我在城中看見了強暴與爭競。他們晝夜在城牆上繞行,罪孽與勞苦在其中,不義也不離開他們的街市,詭詐與欺壓也不離街市。原來不是仇敵辱罵我,若是仇敵,我還能忍受;也不是恨我的人向我誇大,若是那樣,我還可以躲避。不料是你,與我同等的人,是我的同伴,是我所認識的!我們曾同心在神的殿中同行。願死亡臨到他們,願他們活活地下入陰間:因為惡行在他們的住處,在他們中間。至於我,我要求告神,耶和華必拯救我。我要晚上、早晨、中午,哀聲悲嘆;祂必聽我的聲音。祂必救贖我的靈魂脫離攻擊我的人,因為與我相爭的人多。那沒有改變、不敬畏神的人,神必聽見,祂必伸手報應。他們背棄了祂的約,因祂臉上的憤怒而分裂,祂的心卻親近。祂的話比油更柔和,其實是拔出來的刀。你要把你的重擔卸給耶和華,祂必撫養你,祂永不叫義人動搖。你,神啊,必使他們下入滅亡的坑。流人血、行詭詐的人,必活不到半世,但我要倚靠你。
1. 此詩篇是關於基督的。——詩篇的標題沒有歷史背景,僅是第1節:「交與伶長,用絲弦的樂器,是大衛的訓誨詩。」我們的一些譯者將「Hymnos」譯為「歌曲」:但大多數人根據希臘語的用法,將其譯為「讚美詩」。名稱並不重要,只要理解這是一件事,無論是在讚美詩中還是在歌曲中,都將被表達出來。因此,關於這篇詩篇應當這樣理解:其讚美詩或歌曲中所包含的內容,應當理解為「指向終點」,即我們將一切理解都指向我們的主耶穌基督,使徒教導說祂是律法的終點(羅馬書十章4節)。